周 静(河南警察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
大数据背景下公安工作面临的挑战及应对策略
周 静(河南警察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人类社会进入信息时代,大数据成为一项备受关注的新型信息技术,在人们社会生产、生活中得到广泛应用。对于公安部门来说,大数据是一种新出现的事物,它给公安工作带来了很多便利的同时,也对当下的公安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既存在机遇,又带来挑战。如何正确认识大数据,明确大数据在当前公安工作中的具体应用,发现具体实践工作存在问题,有意识地进行工作调整以实现大数据在公安工作中的有效利用。
大数据;公安工作;信息技术
随着信息社会大发展,人类进入大数据时代,人类的一言一行都在产生大量的数据。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影响到的不仅仅是社会生产与生活,还对社会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影响,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对信息技术对政府工作的意义做出的指示,“互联网在社会管理方面有较大作用,在这样的海量信息中,可以做出最客观、精准的分析”。大数据时代有效利用大数据与数据分析能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提供有指导意义的信息价值。公安部门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一个重要部门,面对大数据时代,必然需要迎潮流而上,及时做好思想转变,充分借助大数据的优势落实公安工作,有针对性地调整好工作方向,以适应大数据的时代背景。
大数据指的是有相当巨大的并且复杂的数据构成的合集,它不仅仅包括数据本身,还包括利用云计算能力对数据进行整合与分析、归纳与对比,从而得出更多隐藏在海量数据背后的相关信息,探索数据背后规律的能力。总的来说大数据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征:
(一)涉及到的数据数量巨大
首先提出大数据概念的美国易安信公司早在2011年就预测到2020年全球数据总量将会是今天的几十倍。
(二)涉及到的数据类型复杂
大数据是来自各行各业的数据的集合,丰富的来源决定了其自身的复杂多样性。
(三)大数据的有用性密度低
数据的海量与类型的多样意味着并不是每一条数据都是有用的,需要进行分析筛选。
(四)大数据具有时效性,对数据处理速度要求高
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对大数据进行分析处理,数据就是无用的,失去其存在价值。[1]
大数据的出现与使用,对整个公安系统的工作来说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广泛应用。
(一)从案件侦破方面
每一起案件的侦破都需要收集来自方方面面的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发现证据。过去公安人员在进行案件调查中由于人力物力的限制,大多采用随机采样的方式进行案件分析调查,破案方向受办案人员的主观因素影响大,很容易走进死胡同,推倒重来。
而大数据所具有的信息海量的特点使得公安人员可以实现样本总体化,从调取各方面的信息进行情报收集,帮助案件侦破,比如说视频监控、户籍信息、前科备案、互联网活动痕迹等等,都是进行犯罪证据收集的重要渠道。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大数据的出现使得公安侦破手段呈现多样性的特点,加速了案件侦破速度,提高了公安办案效率。[2]
特别是通过大数据分析,对过往的犯罪行为进行汇总分析,能够发现许多有价值的规律,指导办案工作,使警务工作少走弯路。比如针对近些年一直开展的反腐工作,人民网就在大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发布了反四风地图,发现官员腐败中隐藏的规律,为反腐工作提供了许多指导性的帮助。
(二)从犯罪预防方面
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对犯罪行为进行预防,而和传统的犯罪相比,现代社会的犯罪无论是手法还是工具都越来越呈现高科技的特点,利用网络、手机通信设备等进行犯罪的比率越来越高,凭借传统的办案方式很难从蛛丝马迹中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进行预防。
而通过大数据收集有海量的数据,在分类检测、交叉对比的过程中,公安人员能够发现犯罪发生前的征兆,抽丝剥茧,发现许多看似毫无联系的事物之间的联系,实时开展监控,计算出犯罪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能够及时发现社会上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警力布控,有效对犯罪行为进行防范制止,降低社会犯罪率,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从社会管理方面
社会越发展,人口的流动越大,这对社会安全管理来说是一个挑战,也是公安部门工作的一个重点与难点。利用大数据进行联网,从视频监控、网络跟踪等手段将人流、物流、车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方面的数据进行整合,构建社会信息网络,辅助社会管理工作的开展,及时预测发现社会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与隐患,做出合理有效的应对措施,保障社会秩序的正常进行。比如对交通道路开展监控,能及时掌握各个路况的实时情况,可以通过电台广播的形式对人民进行提醒,避免道路交通的紧张。[3]
(四)从执法公正透明方面
执法做到公正透明,这是社会对公安部门的要求,更是公安部门对人民负责的要旨。互联网时代,人人扮演着监督者的角色,而公安部门以保密的名义对可以公开却不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不但不能阻止人们的好奇心,反而激起对公安工作的不信任。
利用大数据的优势,鼓励广泛开展网络监督举报工作,引导百姓参与到政治生活中去,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公安部门的具体工作进行监督,这为公安工作的公正透明提供了渠道。
(五)从工作创新角度方面
社会在不断变化发展,公安部门开展工作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自我创新。大数据带来的信息大变革为公安工作创新提供了大量的数据支撑,有效指导了工作创新的方向,并提供了许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式与手段。
(六)从内部管理方面
当前公安民警工作压力大,人员严重不足,迫切需要对公安系统内部进行有效管理,做好人员调度,开展精细化管理模式。通过大数据对现有的资源进行广泛深入的分析,能对系统内部的管理调度进行有效安排,真正做到让有限的警力发挥最大的效用。
虽然大数据在公安系统存在广泛的应用空间,对实践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性作用,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在这个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一)观念意识没跟上大数据发展的步伐
一方面,部分地方公安部门过度依赖大数据,将技术凌驾于工作人员之上,以技术驾驭工作,忽视了大数据是需要根据具体的工作需求来应用的。
另一方面,又存在部分公安工作人员对数据采集工作不重视的现象,在采集过程中对采集的数据范围、采集的数据质量以及采集的数据时效性都没有充分把握。同时在应用大数据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容易走上以工作经验取代数据分析,以个人的因果推理思维取代数据的关系分析,数据分析意识还没跟上。
(二)基础数据采集无法满足大数据的要求
基础数据采集建设工作存在欠缺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1.基层数据采集的质量不够高;2.在数据采集过程前后如何对数据的采集质量进行有效监控,这个问题至今还没有得到解决;3.地区与地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行业与行业之间都存在着重重壁垒,数据共享壁垒多;4.数据采集硬件设备不健全。当前我国信息网络系统布局还不够完善,并不能实现全面的数据自动采集工作。
(三)数据应用管理工作存在欠缺
在数据管理层面,无论是收集的数据的具体标准,还是数据管理所需要运用到的软件、硬件设施,都没有到位,很难有效开展数据管理工作。
在数据应用层面,我国公安系统目前无法通过数据分析对犯罪进行有效预防,办案依然停留在过去问题发生后再去解决的层面上。
(一)积极组织学习,统一认识
在公安系统内部,各级部门要积极主动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学习,加强内部学习宣传工作,帮助工作人员认识到大数据对于公安工作在案件侦破、犯罪预防、社会管理以及内部管理中的重要意义,使上下统一认识,培养在工作中积极运用大数据的意识,为大数据在公安工作中的运用做好思想工作。
(二)做好工作整体规划,建立相关工作制度
大数据的运用是一项系统的大工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也不是一个指令就能做好的,它需要根据公安系统内部原有的工作流程结合大数据自身的特点,从整体大局进行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与流程,有效指导相关工作的开展,避免出现盲目建设,影响工作的开展,造成人力、物力上的浪费。
(三)做好数据采集工作,打破数据共享壁垒
要想使大数据在公安工作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实际操作角度来看,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1.做好数据采集工作。数据采集是充分运用大数据的数据基础,公安部门需要从数据的完整性、收集质量、时效性等方面对数据采集工作进行有效监管,同时将网络数据、信用数据、通讯数据等全面纳入到数据采集范围中,实现数据范围最大化。
2.打破数据壁垒,建立互通有无的数据共享网络。当前不同部门、不同地区甚至不同警察种类之间都存在着数据壁垒,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公安部门进行数据整合的步伐,不利于大数据分析工作的开展,需要争取各个方面的配合,打破原有的数据壁垒,实现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互通有无。
3.重视数据分析,深入挖掘数据背后的信息。大数据最有价值的是在表层数据中挖掘到的背后的信息,公安部门需要重视数据分析工作,通过数据分析计算有效指导公安工作的开展。[4]
(四)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大数据的出现将各种零碎的信息进行整合分析,个人在大数据中可以说是透明的,这对公安工作有着重要作用,但是这种利用是有条件的,需要控制在一个合法的范围内,应该是应用到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预防与打击违法犯罪的方向上,要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保护好公民的隐私权,不能监守自盗,侵犯公民利益。
(五)做好人员培训工作,切实提升对大数据的分析应用能力
大数据应用水平的高低取决于最终能否利用大数据切实有效地开展公安工作。公安部门需要从两方面开展工作:
1.针对在岗的公安工作人员。将大数据作为常规培训的重点来抓,通过专家讲座、实战演习、技能竞赛等形式积极开展大数据相关培训工作,从数据采集到数据对比,从数据分析到数据预测,全面开展技能培训,提升民警实战能力。
2.在公安高等院校中,将大数据纳入到课程体系中,根据信息社会的发展以及公安工作中具体的岗位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课程设计,培养专业的大数据应用高级人才,实现专业人才与岗位的对口培养。[5]
充分利用大数据开展公安工作是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的,能更好地实现公安管理能力与作战能力的提升,无论是对公安部门还是对社会来说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实际工作中公安部门需要更全面地对待大数据,既要利用其优势做好自己的工作,又不能完全依赖大数据,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来面对大数据,在充分认识大数据的基础上做好创新工作,这样才能在其应用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不被牵着鼻子走。
[1]彭知辉.大数据:开启公安情报工作新时代[J].公安研究,2014(1):76-80.
[2]金其高.论大治安[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6):110-115.
[3]刘权.信息化时代侦查假设思维及其应用[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6):16-20.
[4]程小白,章剑. 对社会管理创新和警务改革方向的思考[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1-6.
[5]王庆锋. 论警务机制创新[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6):39-47.
责任编辑:刘洪波
Challenge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Public Security Work in the Background of Big Data
ZHOU Jing
(Henan Police College, Zhengzhou 450000, Henan Province, China)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human society has entered the information age and big data has become a new typ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with great concern, widely applied in our social production and life. For the public security department, big data is an emerging thing brought a lot of convenience to the public security work but raised many new requirements to the development of public security work.There’re not only opportunities but also challenges. To correctly understand big data, clarify specific application of big data in public security and find existing problems in practice, conscious adjustments should be made for achieving effective use of big data in public security work.
big data; public security work; informationtechnology
D631
A
1671-5195(2016)06-0026-04]
10.13310/j.cnki.gzjy.2016.06.004
2016-03-1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协商治理问题研究》(15BKS062);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河南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问题》(2015A007);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情境语义学视野下的态度句研究》 (12YJA72040003);河南省科技厅2016年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国内外环境保护政策与措施对我省生态建设的启示”》(162400410277)。
周静(1974-),女,河南漯河人,河南警察学院基础部副主任,副教授,法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