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苗苗(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天津 300270)
“互联网+教育”在我国的发展历程探析
尹苗苗
(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天津300270)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已经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尤其是教育方面,“互联网+教育”从1996年的传统远程教育到2003年的精品课程进而发展到2010年的慕课。本文对互联网+的含义、“互联网+教育”的不同发展阶段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归纳了不同阶段的发展概况及优势与不足,同时指出了当今慕课进一步发展完善的方向。
“互联网+教育”远程教育精品课程慕课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互联网技术已渗透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改变人类的生活及工作方式,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巨大的便利。互联网+零售,诞生阿里巴巴和京东,使人们足不出户购买到心仪的商品。互联网+通信,诞生qq和微信,促进人的交流和拓展人的交际圈,同时也为中小微企业搭建服务平台。在2015年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将“互联网+”行动计划提升为国家战略,而后阐述其在教育中的发展。“互联网+”行动计划将提供以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我国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技术支撑,促进教育教学模式的创新,推动教育理念变革。
在2012年11月易观第五届移动互联网博览会上,易观国际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于扬先生首次提出“互联网+”概念。这个概念的提出迅速引起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其中腾讯董事会主席兼CEO马化腾对这个概念表示认同,他认为“互联网+”战略就是利用互联网的平台,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把互联网和包括传统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结合起来,在新的领域创造一种新的生态。国内另一个互联网巨头阿里巴巴在其发布的《互联网+研究报告》中对“互联网+”进行定义,认为“互联网+”是以互联网为主的一整套信息技术(包括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等)在经济、社会生活各部门的扩散、应用过程。我们不难看出“互联网+”的本质是传统产业的在线化、数据化,并且这种模式对日常生活的影响日渐深入,小到企业大到国家的转型之路都受到互联网的洗礼。传统行业通过互联网在技术、产品服务等领域抢占有利的竞争位置,俨然互联网+技术已经成为推动一个企业乃至一个国家转型升级的一种有效途径。
2.1“互联网+教育”之远程教育
传统的教育模式是以学校教育为主导的。它的精髓是:课堂中心、教师中心、教材中心。教师在讲台上,学生在教室里,将学习材料作为现成的结论性知识加以传授,而不重复人类发现、形成有关知识的过程。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益发展,教育信息化程度日益深化,早在1996年,清华大学王大中校长就率先提出发展现代远程教育,而后又在1998年推出网上研究生进修课程。同年教育部正式批准清华大学、北京邮电大学、浙江大学和湖南大学作为第一批试点院校进行国家现代远程教育,随后几年远程教育试点学校如雨后春笋般增至64所[1]。同时教育部准许高校开设网络教育学院,颁发网络教育学历文凭。通过这种教育模式的推广,给广大受教育者带来福音。
2.2“互联网+教育”之精品课程建设
为了切实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教育部于2003年决定在全国高等学校(包括高职高专院校)中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以下简称精品课程建设),大力提倡和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增加高等学校对教学工作的投入,建立各门类、专业的校、省、国家三级精品课程体系。各高等学校要根据教育部要求,认真规划、精心组织,启动本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迄今为止我国已经建成4000多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内容涵盖理、工、农、医等33个一级学科[2],这些课程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同时也带动数以万计的省级和校级的精品课程建设,为广大学习者提供宝贵的学习平台。
远程教育的发展、精品课程的建设都是以互联网为基础,利用信息化技术向受教育者传授知识,它较传统的课堂教学有明显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网络教育突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以往的传统教育在招生人数上受到办学条件的很大限制,与之相比,网络远程教育可使学生人数不再受到限制;同时在时间上也不再受限制,学习者可以利用空余时间随时学习,根据需要自主安排学习时间,切实满足“学到老,活到老,终生学习”的现代社会需求。
第二,有效地降低教学成本。网络教育不需要实体教室,同时教具设备运行维护费用较低,同时使学校教育突破地域的界限,大大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缩减学校教育成本。
第三,教学质量得到提高。通过传统远程教育和精品课程建设,学校注重教师综合素质的提高,更新教具,改进教学方法,注重教学教风建设。同时教师可以通过精品课程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从而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虽然远程教育及精品课程的建设为我国的教育注入新鲜血液,在知识传承方式上带来巨大的变革,但不可否认,传统的远程教育由于其本身的固有特点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它的发展。
第一,教学模式单一,一般还是采用传统的讲授模式,教师在课堂上讲授,学生被动地接受,这种灌输式的教学方法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
第二,精品课程相当于学校将课堂教授的内容通过录制以视频的形式呈现给学习者,时长一般在40分钟~50分钟。由于远程教育学习缺乏监督,需要靠学生的自主性进行学习,如此长的课时使学生学习效率低下。同时学生学习期间缺乏互动和交流,遇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有种孤军作战的心态,影响学习效率。
2.3“互联网+教育”之慕课的诞生
2008年互联网与教育结合的全新的开放式课程模式慕课(即mooc)产生,引起轰动,其具有开放性、规模大、灵活性等特点,将互联网+教育推向新高度,被视为网络学习的新一代革命。
慕课也称为MOOC,全称为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大规模开放式网络课程),这个概念最早是由加拿大学者戴夫·科米尔(Dave Cormier)和布赖恩·亚历山大在2008年提出的[3]。然而同年开设的第一门课程并没引起人们的重视,一直处在不温不火的状态。直至2011年才呈现出井喷式的发展,崭露出未来教育的曙光,席卷全球数十个国家。同时也涌现众多的慕课运行平台,其中最出名的是Udacity(斯坦福大学教授推出的在线课程平台)、Coursera(斯坦福大学教授推出的在线课程平台)和edX教学慕课,号称慕课的“三驾马车”,其中Coursera拥有将近500门来自世界各地大学的课程,门类丰富。
中国的慕课建设也得到长足的发展,基本经历从加入国际慕课平台到自主开发慕课平台的过程。2013年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均在edX平台开课,而同年7月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及北京大均和Coursera通过加盟或者达成合作意向的方式建立合作。此外,清华大学基于edX开放源代码自主研发的慕课平台—“学堂在线”,于2013年10月10日正式启动,面向全球提供在线课程。该平台与国内外众多高校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其中包括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及中国台湾的知名高校,运行的课程超过500多门,平台注册用户达133万[4]。2013年,华东师范大学考试与评价研究院中外名校研究中心与国内20余所著名高中共同发起的C20慕课联盟,旨在推动我国高中教育开发大规模在线公开微视频课程,促进“翻转课堂”的实施,改变人才培养模式。许多社会团体对慕课的强劲发展和巨大潜力充满信心,一批企业性质的中文MOOC平台应运而生,像智慧树、超星慕课等。慕课为什么受到国内外教育相关部门的如此热捧?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
第一,慕课更便利化,随着移动设备的普及,学习者可以随时利用手机、电脑及电视在慕课平台上进行学习,方便快捷。
第二,学习资源更丰富,慕课是个更开放的学习平台,里面的课程来自世界各地一流名校,学科门类更齐全,只要一台可以连接互联网的移动终端,就可以学习自己感兴趣的课程。
第三,教学设计更合理互动性更强,慕课摒弃以前的长篇讲授,采用“微课程”的设计,将章节的知识点分成一个个小知识点,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避免学习者视觉疲劳,提高学习效率。同时教师利用课后练习对学习效果进行测评。学习者可以组成不同的学习小组进行线上线下互助[5]。还有一些慕课平台设置像模拟实验或者模拟游戏等环节增强学习的互动性。
当前传统教育存在的最关键、最核心的问题是学习者被动接受满堂灌的现实及教育事业发展的不均衡。而慕课的出现对教育核心问题的解决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慕课精悍的课程设计及创新性的互动模式,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变“被”学习为“要”学习。同时慕课平台上已经聚集数千门课程,这些课程是由来自全球多所名校提供的,整体质量非常高。随着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我们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全球最好的教育资源。
慕课作为教育界的一场新的技术革命,成为全球教育的热点,进入中国的趋势也已经势不可挡。如何让慕课更好地融合现代教育,发挥更大的作用,还有很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慕课需要进一步完善课程质量、学习质量、课程认可的把控,强化慕课进行多元化设计,精准化教育。国家层面需要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化信息化手段。慕课的健康发展既离不开教育当局的不懈努力又离不了政府机构的重视。需要管理者,设计者及学习者共同参与共同努力,从而让慕课惠及更多的有志学习者。
[1]刘东梅.在线教育二十年:从“教育+互联网”到“互联网+教育”[J].互联网经济,2015(7):90-97.
[2]秦炜炜.国家精品课程发展十年现状调查[J].中国远程教育,2013(8):93-96.
[3]王文礼.MOOC的发展及其对高等教育的影响[J].江苏高教,2013(2):53-57.
[4]2015新浪教育盛典候选机构:学堂在线.新浪教育,2015-10-21
[5]辛永涛.慕课(MOOC)视野下高校教学改革初探[J].教师,2014(11):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