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陵口镇工会:行业工资协商探索“劳资双赢”新途径

2016-03-16 20:21江苏省丹阳市陵口镇总工会
工会信息 2016年24期
关键词:口镇丹阳市皮鞋

□江苏省丹阳市陵口镇总工会

丹阳市陵口镇工会:行业工资协商探索“劳资双赢”新途径

□江苏省丹阳市陵口镇总工会

陵口镇位于江苏省丹阳市东郊,是丹阳市四大古镇之一,因南朝齐梁两代皇陵入口处而得名。陵口镇的特色产业是皮鞋业,故素有“皮鞋之乡”的美誉。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目前陵口镇皮鞋产业形成了皮鞋鞋材研发、生产销售互为配套的完整产业链。全镇从事皮鞋生产及配套的相关企业达300多家,职工1.2万人,年产皮鞋近4000万双,职工人均工资收入超4万元,是名副其实的富民产业。全镇皮鞋行业拥有中国驰名商标3家、江苏省著名商标4家、江苏省名牌1家、镇江市名牌产品11个,中国皮革协会真皮标志10家,近年来累计授权的外观专利达689件。

建立行业工会,搭建行业工资协商有效平台

陵口皮鞋产业的迅猛发展,使得制鞋从业人员逐步增多,企业用工无序、恶意竞争现象日益严重,由于部分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工序工价不统一、工资支付方式不统一,职工工资收入差距较大,职工的合法利益难以维护,造成企业劳动关系紧张,已影响到了皮鞋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职工和企业要求改善现状的呼声日益增强。在皮鞋行业开展工资协商,制订统一的工序工价,已成为企业和职工的共同愿望。为此,在丹阳市总工会指导下,2009年9月,陵口镇成立了皮鞋行业工会,开展了行业工资协商工作。

行业工会经过深入细致的调研,就如何在制鞋行业建立长效的职工工资保障机制、促进行业经济健康发展向镇党委、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并提出了一些基本设想,得到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从人社、经服中心、工商、地税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配合工会对全镇皮鞋行业所有企业开展了排查摸底,听取企业行政和职工方对工资分配、用工情况的反映,并对行业工序工价、规范用工等开展了问卷调查。在获取了第一手资料后,陵口镇总工会认识到,理顺职工情绪、化解劳资矛盾的办法就是要逐步完善职工工资的科学分配机制,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共决机制,开展行业工资协商。这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的好办法。皮鞋行业工资协商工作就此展开。

加强协商沟通,确定行业工资协商双赢原则

工会干部积极走访皮鞋企业的负责人,召开不同规模和类型的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开展工资协商的看法。刚开始一些企业对工资协商制度不理解,也没信心,认为工资协商是走形式,没有实际效果。工会干部通过耐心的沟通,同时宣讲《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取得企业发展、职工受益的双赢做法,逐步统一了大家的认识。为了做好皮鞋行业工资协商工作,镇总工会要求企业方、职工方协商代表在协商中必须把握三条原则:第一要严格依法办事:把法律法规的要求体现到工资协商的内容中去;第二要换位思考:经营者要充分考虑职工的经济利益,同时,职工也要把提高工资收入主要放在通过提高自身技能水平和产品合格率上,而不是依靠增加计件的报酬上;第三要稳中调高:根据陵口镇行业职工工资水平,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物价上涨幅度,确定皮鞋行业的工时工价,做到稳中调高。

突出协商重点,体现行业工资协商最佳效应

在开展行业工资协商的过程中,陵口镇总工会围绕行业协商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开展协商,并形成以下规范性的意见:一是皮鞋行业员工工资变化受市场调控的力度逐步加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参考丹阳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增幅,结合本行业工资的特点,兼顾大、中、小不同类型企业的利益,确定陵口皮鞋行业员工在完成每月定额后的工资应不低于每月1924元的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二是行业内各企业应根据陵口镇行业工资指导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由企业行政与企业工会以及行业工会协商确定本企业工种的工资,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行业标准,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稳步增长的企业,职工工资的增长应随着企业效益的增长而增长;三是行业内各企业在制定工时、工价、定额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参照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由企业与工会或行业工会协商确定,制定的劳动定额标准必须是90%以上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完成的劳动定额;四是企业在职工按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完成每月生产工作任务后,支付的工资定额标准,应严格执行企业确定的工时、工价标准,各企业应通过恰当的方式对上述事项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五是行业内各企业应认真执行《劳动法》规定的工时标准,根据企业的实际特点,执行标准工作日或弹性工作日,也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逐步使企业工时制度合法化;六是企业应逐步规范职工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支付办法;七是企业支付工资时间为职工月考核结束后,于次月约定的时间内发放,不得拖欠。如因企业经营困难或资金周转等因素,不能及时发放,企业必须提前告知原因,获得职工理解,并与企业工会协商达成共识后,可适当推迟发放。

通过多次协商,双方最终签订了“陵口镇皮鞋行业工资集体协议”。该协议明确规定了企业职工当年工资收入不得低于丹阳市发布的当年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在工资收入次月的15日之前支付,因特殊情况可顺延发放,但时间不得超15天;工资涨幅不低于8%,全年各种假期保证不低于国家的法定假日。同时确定了陵口镇皮鞋行业帮面料、制鞋帮、鞋底粘合、后整理18道工序定额的工资指导标准,每年春节前定期召开会员大会进行公布。

在协商的过程中,陵口镇行业商会、行业工会发挥了各自的职能作用,同时,皮鞋行业工会还协同皮鞋商会依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对皮鞋企业的工时工资、规范用工等方面多次进行自查、自纠,配合劳动部门进行专项检查,积极引导企业提高认识,理顺分配体制,调节分配关系,既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又保持职工队伍的相对稳定。同时还制订了皮鞋行业工资支付行为规范、行业规章制度、行业互助保障制度。

把握“三个坚持”,构建行业和谐发展良好格局

在开展行业协商过程中,陵口镇总工会的体会是做到“三个坚持”,这是做好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关键。

第一,坚持一线职工参与工资协商的原则,实现程序上的公正合理。在工资协商中,镇总工会坚持让一线职工成为工资协商的“主角”,不仅把征求一线职工意见贯穿于工资协商的全过程,而且在工资协商中始终有一线职工代表参加。

第二,坚持劳动定额和工价力求稳步增长的思路,让职工享受到发展的成果。劳动定额和工价是实行计件工资制企业职工收入的主要构成。从工资协商工作一开始,陵口镇总工会就把劳动定额和工价作为工资协商的主要内容,提出确定劳动定额和工价的要合法,并要有所增长。

第三,坚持二次协商,注重工资协商质量和效果的统一。在鞋业商会与联合工会签订了陵口镇行业工资集体合同的基础上,推进行业内各企业根据行业协商标准,进行二次协商,细化条款具体内容,签订更加适合本企业实际的工资协商协议。

通过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业内职工的收入逐年提高。职工工资从2009年的2200元/月增加到2015年的3350元/月,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也由2009年的每月1020元增加到了目前的1924元。从2009年开展至今的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了皮鞋行业劳动定额标准的不断健全完善,已从最初的简单工种发展到现在的帮面料、制鞋帮、鞋底粘合、后整理四个工种的18道工序,其中80%的工价标准通过协商得到了增加,平均增幅达8%以上。

陵口镇皮鞋行业开展的工资协商,为职工谈出了收入,为企业谈出了效益,为行业谈出了发展,更为劳资双方谈出了相互尊重、共谋发展、共享成果的情感,促进了行业协调发展、企业有序竞争、职工利益有效保障,人员异常流动现象大为减少,职工队伍更趋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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