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治视角下政府对网络政治参与的引导与规范

2016-03-16 06:35冯方燕
关键词:舆论公民民主

冯方燕 杨 巧

(广西大学,广西 南宁 530004)



善治视角下政府对网络政治参与的引导与规范

冯方燕杨巧

(广西大学,广西 南宁 530004)

互联网被视为公众传递信息、表达意见、评论时政、释放情绪等一种新型的政治参与工具,这种局势下催生了“网络民主”的发展。作为国家与公民交流的新窗口,推动了民主建设。网络政治参与的“阿喀琉斯之踵”在于:“网络群体极化”极易独霸话语权,挑战政府的治理权威;“数字鸿沟”引发非理性的网络政治参与,威胁民主建设;“信息爆炸”孕育了不稳定的政治心理,加大了实现政府善治目标的难度。为此,从善治视角下,探讨网络政治参与对政府的挑战,并以此为逻辑,从政府和公民两个角度提出对网络政治参与的引导与规范,从而推动善治政府的建设。

善治;网络政治参与;引导与规范

1 问题的提出

中国互联网络中心2015年7月23日在京发布了第36次全国互联网发展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6月,我国网民总数已达6.68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8.8%。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公众借助网络平台能够对当前的民生问题、热点事件以及政府管理等问题传递信息、表达意见、评论实证、释放情绪等。与传统的政治参与相比,网络政治参与具有快捷、高效等明显优势。网络空间独有的虚拟性、开放性和隐匿性,因公共利益和公共价值的推动,诞生一系列独具网络特色的政治参与方式。当今我们推进政治民主进程中,依靠网络成为必然,比如电子投票、网络论坛、微博问政以及电视问政等方式改变了政府管理之道。以互联网为载体,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有了更多的工具选择,这也成为建设和推动民主的重要手段。依赖于网络空间的网络舆论成为了社情民意的反馈渠道和社会情绪宣泄的新方式。政府可以通过这种途径来体察社情民意,可视为“晴雨表”,同时也是政府管理发展的“温度计”。当然,政府既要重视网络舆论,又不能被其所左右。政府要当好网络舆论的“瞭望哨”,既要准确把握公众呼声的内涵,防止走向极端,厘清公众的呼声的走向,防止不当行为危害不利政府公信力;同时又不能屏蔽群众的合理诉求。正因为网络政治参与通过催生的网络舆论,影响公民大众的舆论走向,进而影响政府的公共政策。当前,我国网络舆论呈现出以下一些特点:(1)非主流——浏览多参与少;(2)负面性——赞成少,否定多;(3)非理性——宣泄多,思考少;(4)从众性——马太效应;(5)扩散性——雪球效应;(6)逆反性——挑战权威;(7)有组织性——“意见领袖”与“网络推手”。由此可见,随着网络舆论的不断发育壮大,其中一些负面效应会对政治稳定带来一定的冲击。为此,如何引导与规范网络政治参与成为了本文研究的逻辑起点。

2 善治理论与网络政治参与的内在契合

作为完善和提升治理理论的善治理论,自上世纪80年代末期兴起以来,已成为公共事务管理理论的主流范式和实践的理想标准,弥补了治理理论的缺陷。善治就是要最大程度上体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一种价值追求,以实现政府治理的最佳状态。俞可平教授在梳理西方研究成果基础上,得出的较为完整的结论:“善治根本上有赖于公民自愿的合作,以及公民对其权利的自觉,否则,政府治理至多只有善政,而不会有善治。”[1]善治其实就是强调的政府治理与公民参与的契合,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最佳合作状态而不是政府一手管控局面。体现了新时代下,政府吸纳社会力量,并与之构建一种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由此可见,缺少公民的政治参与角色就更谈不上善治了。

随着民主建设不断推进,公民的参与政治的意识提升,特别在网络的迅猛发展背景下,公民能够获取更多信息,学会通过网络平台的渠道参与政治。网络政治参与即公民可以借助网络平台去表达自己的意愿和展示自己的意见,并通过发表自己政治言论或是参加政治活动,从而能够影响或改变某些政策方针的制定、执行的政治行为。近年来,政府不断改变自身管理手段,是对过去的管理实践和经验进行检讨与反思的过程,也是不断推进民主政治的结果,更是为追求善治目标的大力实践。面对新形势下,网络政治参与对政府治理的渗透,使得政府管理者以及研究者不得不思考网络参与与政府改革之道的关系。公民通过网络平台,监督政府决策和实施过程,同时对生活中的一些社会现象发表评论。新形势下,网络反腐作用不可小觑,对政府官员敲响警钟,同时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和建立廉政文化做了铺垫。我国的网络参政使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政府通过对网络舆论的积极关注,视网络舆论为体察民情的“晴雨表”,了解民众的真实诉求,及时调整政府的公共政策,使政策取向更贴近民众的合理诉求。这样,有利于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推动政府高效廉洁建设。但不可忽视的是,必须强调政府管理改革过程要加强网络政治参与的引导与规范,因为互联网空间存在某些参与意识较强的相对稳定的群体,很容易成为互联网空间的“意见领袖”,极易主导网络舆论的导向,特别是诱导网民的思想观点以及价值取向等。虽然善治理论就是要倡导国家与公民的平等合作,但是不能对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中无序、过激情绪以及不理性行为坐视不理。为此,要对其进行规范,将网络政治参与合理有序地纳入到政府治理中去。

3 善治视角下,网络政治参与对政府治理带来的挑战

3.1“网络群体极化”主导网络话语权,挑战政府治理权威

在互联网时代下以及传播技术的新领域里,一些志同道合的团体能够在虚拟的空间里彼此进行交流和讨论,到最后即使他们的思想和起初保持一致,但是在形式上往往出现极端。虽然互联网为公众参与提供多元渠道,但是由于参与群体的复杂性和网络生态环境不易把控,极易促使群内讨论出现“群体极化”。互联网的快捷性和超链接性,使得网民可以快速选择志同道合的人群。由于互联网能够提供海量信息,并为网民之间信息交换提供便捷,而部分网民独立判断能力参差不齐,那些缺乏理性思考的网民易产生从众的心理。总之,缺乏判断和独立思考,极易被他人利用,以及扭曲导向是造成群体极化的真正原因。这种群体极化虽使得某些个体在短时间内得以宣泄自己的好恶情绪,形成一种过激情绪化的网络表达,很有可能会引起巨大轰动,形成一股巨大舆论力量威胁政府治理。斯坦福大学教授格兰诺维特提出了“社会不稳定”原理,该原理被通俗地称为“多米诺效应”,认为社会骚乱往往只需要一个人发起和参与,然后由于集体行为可能非常敏锐地依赖于个体行为,一旦这种“集体意识”被某种行为所激活,便会形成一股旋风,造成大规模的骚乱,甚至引发“社会动乱”。由此可见,网络作为公民参与的传声筒,一些负面舆论会被无限串通,互联网这种无中心化特点和超时空的链接随时能将某信息引致爆点,在互联网形成燎原之势。如果舆论与政府工作不谋而合,对公共政策的认同态度则会促进政府管理;反之,则会破坏政府的公信力,甚至会抢夺政府话语权,将网络舆论引向反政府方向,挑战政府治理权威。

3.2“数字鸿沟”引发非理性的网络政治参与,威胁民主建设

“数字鸿沟”代表着使用信息技术以及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创造新的知识能力过程中的能力存在差异而导致的社会阶层分化,它体现了网络时代中强与弱、贫与富、落后与先进之间的差距。“数字鸿沟”的存在本身就体现了一种不平衡状态,一旦“数字鸿沟”不断加剧,会对弱势群体带来巨大的伤害,同时会促使社会分离为两个阵营,这也就孕育了极端主义的温床。在我国,城乡二元体制分割导致贫富差距尤为明显,“数字鸿沟”的存在并不断加剧会破坏社会民主。未来学家托夫勒指出:“在高科技时代下,每个国家都将面临的一个潜在且相当可怕的威胁,那就是国民将被分裂为两个极端:信息富有者与信息贫瘠者。底层社会与主流社会之间的信息鸿沟也会随着新的传媒系统的广泛运用变得无法拉近,如同大峡谷般深的信息鸿沟,不可避免地威胁到民主建设。”信息匮乏者难以获取有效信息,在参与过程中所传达的信息往往被过滤掉,利益诉求无处可传。同时还会被不良因素引诱,极易导致非理性的参与,从而会威胁社会民主的发展。

3.3“信息爆炸”孕育了不稳定的政治心理,加大了实现善治目标的难度

网民的身份是隐匿的,名字也是虚拟的,不受道德的规范和约束,而网络信息传播的“虚拟串通”和超时空的信息链接,使得信息传播畅通无阻,这为一些谣言者提供了绝佳的平台。近年来,网络生态环境难以治理,“信息爆炸”如洪流般涌动,其中就包括这种肆意传播的谣言和虚假信息,由于网络信息的廉价,各种奇谈怪论和不健康的思想如毒药般在网络上蔓延传播,难以掌控。正如前面提到的,网络舆论具有“马太效应”,特别是谣言最能吸引人的眼球,一旦散发,很容易引起网民注意,立马就会以不同形式传播,孕育不稳定的政治心理。这将会加快政治冲突的扩散,一旦引致爆发点,将威胁社会的稳定,给政府带来一连串的危机事件,导致善治目标难以实现。

4 网络政治参与的引导与规范之路径选择

4.1从政府角度要完善顶层设计,积极对网络政治参与进行引导与规范

4.1.1完善网络立法,营造良好的网络政治参与秩序

网络政治参与作为一种人类利益诉求的新范式,其核心是表达公共意志,维护公共利益,对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网络的发展给公众的政治参与提供了平台,但是由于当前网络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难以控制,而网络的虚拟性和隐匿性促使网络管理更加困难。近年来,互联网成为政府推动信息化建设、体现政府工作民主性和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政府致力于制定对互联网发展的有利政策、法规,改善市场环境;在科技人才方面,培养高科技信息人才以及鼓励科研成果的转化,培育多元化的信息通信服务举措,引导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由此可见,政府重视构建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维护互联网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法律法规是人们行为的指示器,赋予网民权利也应要求其承担责任。因此,要加强网络立法,与时俱进改进立法。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制定具有可操作意义的规则,对于网络行为认定要清晰,网络政治参与的方式、内容、形式要有具体说明。以法律作为保障,才能有效发挥网络法规的社会功能,建立良好的网络环境,防止不法分子借助互联网散布谣言,损害政府公信力。

4.1.2加大对信息技术的投入,缩小“数字鸿沟”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二元体制分割明显,导致贫富差距拉大,“数字鸿沟”的存在并不断加剧将成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国家的绊脚石。只有缩小乃至消除“数字鸿沟”才能构建有序的网络参与。就当前网络政治参与情况来看,东部沿海地带的网络资源和参政意识都比西部欠发达地区强。东西部经济发展水平、教育资源本身就存在差异,网络普及和技术也差异较大,由此导致网络政治参与不均衡。因此政府就该在技术设备上下功夫,加快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提高网络普及率,特别是加强对偏远地区的普通民众普及信息技术。地方政府做好对各地学校以及村民的扶助、培训工作,提升弱势群体应用互联网能力。采取电脑下乡政策,为欠发达地区的公众实现有序网络政治参与提供物质和技术帮助。

4.1.3借鉴经验,实行网络政治参与实名制

世界上首个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国家是韩国。2007年7月起,韩国网民在各种重大网站上留言,网站必须要求留言者进行实名,即要求以身份证号码信息进行登记和验证,否则对网站处以最高3万韩元的罚款。目前,韩国已经通过立法措施对网络邮箱、论坛、博客乃至网络视频实行实名制。在美国,主要的网络博客以及交友网站也必须是实名制。在我国,许多行业也实行了实名制,因此,对网络政治参与可以实行实名制,这就需要法律规范和技术的保障。政府要完善网络技术,保护网民信息;网络把关者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严格把关;广大网民要积极配合实名制工作。经过三方努力,网络实名制才有望实施。

4.2公民要积极、理性、有序地进行网络政治参与

网络公众实际也是现代人的角色在互联网社会中的延伸,与现代社会中的人一样,是信息化社会发展的趋势,也是个人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作为现代网络公众应该培养理性意识。在这种虚拟、隐匿和开放的网络空间,使网络公众容易忽视自己的责任。因此,要加强自身修养,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抵制一些极端的网络政治行为和肆意散播的谣言,打击不理性的网络参与行为。同时加强主体意识,将民主价值内化为一种自觉的行为准则,克服利己主义思想。网络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息息相关,网络公民有义务维护网络民主,必须理性而有序地进行网络政治参与。

5 结语

互联网是政府寻求善治之道的有利工具,也是公民社情民意抒发的重要窗口。任何事物并非没有弊端,政府要当好网络舆论的“瞭望哨”,并非易事。但是我们不能完全否定科技的发展,应当以合理的恰当的目的去利用它。网络弊端,以及网民的一些现实困境导致一些非理性行为威胁政府治理,必须以政府为主导,引导和规范网络政治参与,并且要求多元主体参与维护互联网健康发展,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推动政府善治目标的实现。

[1]邓聿文.“网络问政”与政府善治[J].凤凰周刊,2011,(12):68.

[2]俞可平.全球治理引论[A].李惠斌.全球化与公民社会[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72.

[3][美]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M].黄维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47.

责任编辑:卢宏业

10.3969/j.issn.1674-6341.2016.05.019

2016-07-04

冯方燕(1991—),女,广西象州人,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组织管理。

D621

A

1674-6341(2016)05-00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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