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朱载堉《律吕精义》的乐器研究方法

2016-03-16 02:41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12期
关键词:八音乐器音乐

张 川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艺术学院,武汉 430205)

论朱载堉《律吕精义》的乐器研究方法

张 川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艺术学院,武汉 430205)

《律吕精义》是明代音乐学家朱载堉的一部杰出的音乐理论著作,其乐器研究主要集中在该书的内篇卷八和卷九中。我们从书中可以窥见朱载堉在古乐器研究中体现出的研究方法和观念,以及朱载堉对被历史尘埃所掩盖的古乐器原貌的精彩考订。本文以《律吕精义》内篇卷八和卷九的乐器研究为对象,试图考察《律吕精义》的乐器研究方法,探讨其乐器研究的历史意义。

《律吕精义》;朱载堉;乐器

朱载堉,我国明代杰出的律历学家、音乐学家和科学家。笔者在爬梳朱载堉的研究成果时发现学界对其关注主要集中在律学、舞学、生平及著作等方面,然而朱载堉的乐器研究作为他颇具价值的研究成果却关注甚少。朱载堉的乐器研究主要集中在其论著《律吕精义》内篇卷八和卷九这两章。他从乐律实践的角度选取“八音”中的部分乐器,对其进行论述和考证,与前代的音乐理论家们重文献而轻实践的乐器研究方式相比,无论在治学方法还是在治学思想上,朱载堉较其均有所不同。[1]

朱载堉《律吕精义》的乐器研究方法,主要体现在本末分类法、考证法、论说法三个方面。

一、本末分类法

先秦时期,随着乐器种类的增多,古人已经开始注重对同类乐器的归纳。《周礼》有:“大师……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丝、木、匏、竹,”周代人根据制作乐器的材料来对乐器进行分类,也就是所谓的“八音”之法。

朱载堉以周代的“八音”分类为基础,对八十余种乐器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其中竹音乐器五类有29种,匏音乐器一类有4种,土音乐器两类有4种,丝音乐器两类有6种,金音乐器两类有16种,石音乐器一类有4种,革音乐器四类有18种,木音乐器三类有3种。朱载堉打破了传统的“八音”分类顺序,他认为乐器分类是有一定顺序的,八音之中应以竹音乐器为首,而木音乐器为末,即:“欲造乐器,不知何者宜先,何者宜后,率尔为之,都无可取。据理论之,宜以竹音为先,而匏土次之,丝又次之,金石革木抑又次焉。此先后之序也。”

朱载堉还进一步指出,乐器存在“本”、“末”之区分。乐器之“本”不是神农、女娲等圣人所用之乐器,也不是外形饰美的乐器,恰恰相反,这些是乐器之“末”。朱载堉认为乐器之“本”是“十二声律”,“数度声律,斯为乐器之本者也”。由乐器之“本”、“末”之区分,朱载堉认为《周礼》、《汉志》、《乐书》等著作的乐器“八音”分类是不正确的,指出这些分类“本无一定次序方位”,因此“欲造乐器,不知何者宜先,何者宜后,率尔为之,都无可取。据理论之,宜以竹音为先,而匏土次之,丝又次之,金石革木抑又次焉。此先后之序也。”八音之中,又以竹音为首,对此原因朱载堉指出是:“其序八音移竹音为首者,以律管乃万事根本,莫先乎此故也。”

朱载堉打破了千余年来人们认识事物“唯古”、“唯上”的陈说,要求回到 “事实”,且从事物自身上寻找原因,从而让研究回到“实事求是”的立场上,不失为一种科学的学术精神。

二、考证法

朱载堉撰写《律吕精义》卷八、卷九的“乐器图样”,即是考析历代“八音”乐器之得失,因此考证法是其研究乐器的主要方法之一。

(一) 竹音乐器考证

在对古管进行考证中他指出:“书曰:‘下管’,诗曰‘嘒嘒管声’,《周礼》曰:‘大师掌六律六同,以合阴阳之声。’如是之类,皆指律、管而言之也。”

而后他指出了管之所以为“贵”的原因,“盖管与律大同小异,特吹者谓之律,编聊而吹者谓之管,犹磬之有特磬、编磬也。先王雅乐该吹何律,左手吹毕,置于右手,复取一律吹之,务期声韵悠长,禁止节奏急促。近代俗乐节奏急促,是以无所用管,而管由是废矣。苟知此理,则知管之所以为贵。”

(二)土音乐器考证

在对古埙考证中他认为,“锐上平底,埚之形也,鹅子鸡子,不过喻其大小。而近代雅乐以埙为卵形,误矣。埙篪皆活音,与群乐共奏,俯仰边就,自然相合。而旧说指某孔为某律,亦非也。”

(三)金音乐器考证

通过《大明集礼》、《乐书》等文献,他对古代历史上的古钟进行了详细的考证,并得出了自己的看法:“《大明集礼》有钟图,与陈旸《乐书》钟图同,其形狭长,上小下大,不类钟形。三代古钟,宋时多自土中出,载于《博古图》,盖得其真。臣所亲见者,大中小三等,皆周的也。与《博古图》相类,而与不书不同。按图考订,知古注疏皆有讹误。故今新鞉如上所说,与《博古图》蛟篆等钟式样相称,而长阔得中矣。”

(四)革音乐器考证

朱载堉重点考察了革音四器,分别为鼓、拊、鞞、鞀。指出:“四器者,鼓民,拊也,鞞也,鞀也。”随后,朱载堉依次对此四器作了考证。

鼓:他从对鼓声的考证出发,进而对鼓作了论证。其指出:“臣尝读《文选》,至:‘柷敔希声,以谐金石之和;鼙鼓疏击,以节繁弦之契’(陆机:《演连珠五十首》),因是而悟诗曰‘简兮简兮,方将万舞。’(《诗经·邺风》)先儒或以简择简易解之,非也。盖简乃鼓声,亦乃鼓节也,《商颂》‘奏鼓简简’(《毛诗·那》)是也。鼓为雄杰,其声象雷,其形象天。其于乐中为君,其器不宜小,小则不尊重;其击不宜轻,轻则无威严;尤不宜繁,故《礼记》曰:‘鼓无当于五声,五声弗得不和。”

拊:他将拊与鼓作了对比,其认为:“拊之为言,辅也,击之宜轻,右夫繁则无妨。近代雅乐,与鼓相间而击,虽名搏拊,实乃鞞耳。”

鞞:鞞是鼓的一个辅助乐器,弥补了鼓声的不足,他指出:“鞞之为言,裨也,裨乃补助之意,与鼓相间作者是也。鼓声疾而短闻,必须储贰以补助之,故曰鞞,所以助鼓也。先鼓而击者曰朔鞞,朔者,始也!亦早柬鼓,柬者,引也。后鼓而击者曰应鞞,亦曰应鼓,应者,言相承也。朔应二鞞,县于鼓旁,即周之县鼓矣。”

鞀:鞀是音乐开始之前首先击打的一种乐器,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其指出:“鞀之为言,诏也,诏者,千也。字亦作鞉,鞉者,兆也,作乐之先兆也。每章未歌之前,则先播鞉三通,使人知不将作。一篇之始,则播大鞉;一章之始,则播小鞉。既有篇章之异,故有大小之列。近代雅乐无鞉无鞞,而借搏拊代鞞,诚缺典也。”

三、论说法

采用议论的方法也是朱载堉文中常见的论述手段,首先提出疑问,然后根据事实进行解答,从而使我们加深对古代乐器的认识。朱载堉采用的论说法主要有举例论证、道理论证、对比论证等三种方式。

(一)举例论证

1.论磬大小不等

宋朝时制作的新式乐器为:“特磬十二,黄钟厚二寸一分,大吕以下第加其厚,至应钟厚三寸五分。”

范镇对此议论说:“磬之用石者,天成之物也。各以其律为之长短厚薄而其声和,此出于自然。而圣人知之,取以为法。后世不能考正,遂使大小长短若一:黄钟之磬最薄而轻,大吕以下渐厚而重,至于应钟最极厚重。与律相乖而欲求其正音,不亦远乎?”表达了作者对宋制新乐的异议。

朱载堉的看法与范镇相似,其指出:“《一统志》金大定中,汾东岸崩,得古墓,有钟磬各数十,小者仅五寸许,大至三尺,凡十二等音律之次。后世别以厚薄,而此别以大小,其制度皆周器,非秦汉以后所作,盖与镇说全同。今仍宋制,非也。”通过对磬的举例,朱载堉对磬的大小不等作了论证,证明了宋制的错误。

2.论造筍、虡不用羸羽鳞属等饰

朱载堉指出近代以来乐器筍、虡都有装饰物:“近代雅乐钟虡之下有物,形如狮子;磬虡之下有物,其形如鹅。而筍上有笼头,口衔流苏,以及博山彩凤等饰。盖祖古人所谓羸羽鳞属,业虡璧妄、崇牙树羽之说”。

对于上述的情况,朱载堉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装有饰物的筍、虡用于庙中可以,但是在国宴中演奏就不对了,他指出:“窃谓此物设于庙中则是,施于燕射则非,盖近代礼家失于详考耳。按《周礼·考工记·梓人》条下,明言宗庙之事:‘脂者、膏者以为牲,赢者、羽者、鳞者以为筍虡。’据此,特言宗庙所用,则非余处所用明矣。释奠先圣,虽与宗庙略殊,然尚近之。至于燕射等礼,或僭用之,不亦谬乎!”

(二)道理论证

道理论证即是通过前人的论点支持自己的观点,或者通过自身的论述去证明前人论点正确与否的方法。

1.论瑟不宜用朱弦

前人认为:“清庙之瑟朱弦”,是指帝王之庙里所用的瑟必须是“朱弦”,所谓朱弦者:“特用于清庙云耳。清庙者,文王之庙也。乐用朱弦,舞用朱干,此天子礼乐,非诸侯而下所敢僭也。”

朱载堉否定了上述观点,认为清庙之瑟用朱弦也为非礼:“人皆知僭用朱干为非礼,殊不知僭用朱弦亦非礼。此礼不讲,近乎僭矣。朱弦尚近乎僭,黄弦岂可僭乎?料想孔门学瑟,亦未必用朱弦。今之士庶学瑟,只用冰弦可也。不独士庶,虽卿大夫乡饮乡射,亦不可僭。然铺中民卖者多是朱弦,杂以黄弦,切忌不宜用之。无已,多买筝弦,择其粗大者,两条续一条用之可也。”

2.论学雅乐不用镦、镯、铙、铎四金

《周礼·地官·大司徒》,其属有鼓人者,“掌教六鼓、四金,以节声乐,以和军旅,以正田役。”表明了此四金不是用于演奏,而用于战场。所以《地官·大司徒》指出:“以雷鼓鼓神祀,以灵鼓鼓社祭,以路鼓鼓鬼享,以薣鼓鼓事,以鼛鼓鼓役中,以晋鼓鼓金奏。”以上六物,朱载堉指出即所谓的:“以节声乐,以金铎通鼓。”

他认为此四金乐器,大司乐无之而大司马有之,则“此四金乃军旅所用,非乐器属也”。而后又进一步指出:“除此外,经文并无四金之名。后世武舞杂用四金,皆在袭之误也。是故此书不载镦、镯、铙、铎,惟载钟、镈二者而已”。通过论述,朱载堉同意《周礼》关于镦、镯、铙、铎等四金不是乐器的观点,因此其本人在《律吕精义》中没有记载,仅仅记载了钟、镈两种金类乐器。

3.论钟磬不齐击

孟子曰:“金声也者,始条理也;玉振之也者,终条理也。”这段话是说,孟子认为音乐始终要有条理,以一音之始终言之,非指一奏之始终,金音与石音互相交替,即:“柷敔为一奏之始终,金玉帛一音之始终。前音之玉,继以后音之金,金而复玉,玉而复金,欲其相连,不欲其间断。”也正如《论语》所说:“绎如也,以成。”如果金音与石音没有条理,就不能称之为音乐:“若小有间断,则不成片段,与造化之气不相贯,而不成乐矣。钟以定其高,磬以节其永。人知高下之间不可以或僭,未知永短之间尤不可以或爽。故曰:‘歌永言’,又曰‘依我磬声’,盖言歌声与八音皆依磬声以为之迟速。磬若急时,则无永;磬若缓时,则过永。无永则佻,过永则靡。故舜命夔‘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夔乃‘戛击鸣球,搏拊琴瑟’,致神人之昭格。”

朱载堉对上述看法表示肯定,其指出后世钟、磬齐击已失去音乐的条理:“八音皆能感物,而舜能感神人之盛,独归于击石者,磬终八音之条理故也。后世钟声齐击,殊失始终条理之义,则磬声一依于钟声,不能为八音之所依参。故朱熹《文集》曰:“金声而玉振之者,此以乐明之也;振而节之,犹今乐之有板也。”

4.论四清不可废

《左传》谓:“中声以降,五降以后,不容弹矣。”《国语》有:“武王以夷则之上宫毕陈,以黄钟之下宫成戎。”这两段是说音乐中的请声由来已久,接着朱载堉指出晋朝的师旷、师延之时,也比较注重清角、清徵,:“晋人笛法,正声应黄钟,下徵应林钟,则清声所由来远矣。特其用多寡不同,故有十三管之和,十九管之巢,三十六簧之竽,二十五弦之瑟,则清声实于其中可知矣。”

朱载堉对音乐中的四清进一步总结道:“用四清声,以谓夷则、南吕、无射、应钟四宫管短,则减黄钟、大吕、太蔟、夹钟四管之半,以为清声而应之,则乐音谐矣。”

(三)对比论证

1.辨笙不宜用真匏

《文献通考》有:“唐九部,夷乐有葫芦笙。宋朝至道初,西南蕃诸蛮人贡吹瓢笙,岂葫芦笙耶?”又曰:“今之笙竽以木代匏,而漆殊愈于匏。荆梁之南沿仍古制,南蛮笙则是匏,其声尤劣。”[2]这说明了乐器笙不适合用真匏来制作,朱载堉认为此说是正确的。

然而李文察却认为以木代匏是可行的,其指出:“今太常以木代匏而漆,其音虽可听,但非古制。匏象君子,名节难持易失。”朱载堉则认为李说是“穿凿可笑。”

2.论铸钟不调者,必须更铸始得

《吕氏春秋》曰:“晋平公铸为大钟,使工听之,皆以为调参。师旷曰:‘不调,请更铸之’。平公曰‘工皆以为调矣’。师旷曰‘后世有知音者,将知钟之不调也。臣窍耻之。’后师涓至,果知钟之不调。是师旷欲善调钟,以为后世之有知音者也。这段话从晋平公与师旷等人的对话中,反映了铸造钟时,如果不调节好音调,就必须重新铸造。

3.论钟、磬有特悬、编悬二者之别

前人认为:特悬者,器大而声宏,杂奏于八音之间,则丝竹之声皆为所掩,故但于起调毕曲之时击之,以为作止之节。其编悬者则声器皆小,故可杂奏于八音之间而不相凌也。特钟、特磬,每架惟一。至若编钟、编磬,或云每架十二,中云每架二十四。

朱载堉认为上述看法是胡说:“此皆不知者妄说也。太常钟磬,各皆十六。”其引用蔡元定的看法:“十六者,四象相因之数也。凡天地之变化,万物之感应,古今之因革损益,皆不出乎十六。十六而天地之道毕矣。”从上述的不同看法比较中,他得知:“知编钟、编磬与夫排箫,每架各皆十六,亦自然之是也。”

由此可见:朱载堉一方面在《律吕精义》的乐器研究中利用各种观点、史实、文献为我们呈现了一幅不同于以往的乐器研究画面;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朱载堉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他没有对前人的研究成果盲目跟从,而是抱着批判和怀疑的创新精神对前人的成果进行审视,比较不同学说的优劣得失,从而提出新的问题,探索新的解决方向,并通过实践来检验前人以及自己得出的结论,从而为今天的乐器史研究提供了颇有价值的学术参考。

[1]戴念祖.天潢真人朱载堉[M].郑州:大象出版社,2008.

[2]马端临.文献通考[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

[3]脱脱等.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4]郑玄.周礼[M].北京:中华书局,1998.

[5]赵岐.孟子[M].北京:中华书局,1998.

[6]朱载堉.律吕精义[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8.

[7]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

[8]杨伯骏.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9.

责任编辑:胡栩鸿

Analysis on Zhu Zaiyu’s Research Method of Musical Instrument inLvlvJingyi

ZHANG Chuang

(School of Art and Music, Hubei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Wuhan 430205, China)

LvlvJingyi, a distinguished book of musical theory, was written by Zhu Zaiyu (1536-1611), a musical theorist in Ming dynasty. His study of musical instruments was illustrated in the Volume Eight and Nine of this book. We can see the research methods and concepts of Zhu, and his wonderful notes on the original appearance of the ancient musical instruments were obscured by the history.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Volume Eight and Nine of theLvlvJingyiNeipian, and discusses the historical value of musical instrument study in the book through literature review and the analysis and comparison of academic history.

LvlvJingyi; Zhu Zaiyu; musical instrument

2016-10-28

2015年度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阶段性成果(15Q245)

张 川(1981-),女,湖北黄石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器乐和中国音乐史学。

J609.2

A

1674-344X(2016)12-0041-04

猜你喜欢
八音乐器音乐
学乐器
《八音的秘密》
广西八音传承人庞伟元,奏出乐声里的悲欢离合
乐器
乡村八音
音乐
“八音组合”赴黑龙江省演出拉开国内巡演序幕
音乐
奇妙乐器
奇妙乐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