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史观科学理论的经验确证
——对摩尔根《古代社会》第四编“财产观念的发展”*的阐释

2016-03-15 10:55朱春艳程海东
关键词:唯物史观恩格斯财产

朱春艳,邓 佳,程海东

(东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沈阳110819)



唯物史观科学理论的经验确证
——对摩尔根《古代社会》第四编“财产观念的发展”*的阐释

朱春艳,邓佳,程海东

(东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沈阳110819)

以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的最后一编“财产观念的发展”为研究对象,分析摩尔根在民族学和人类学领域的理论发现,比较这些理论与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的契合之处,指出摩尔根在民族学和人类学等领域的研究中运用的与马克思相似的方法、提出的与马克思唯物史观相似的观点。对《古代社会》一书的研究有助于找寻唯物史观科学理论的经验确证、深化对唯物史观理论的理解,对从整体上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也大有裨益。

唯物史观;契合;摩尔根的《古代社会》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课程的教学和研究过程中,马克思后期的著作似乎很难和前期的著作达成有机的连接,更有学者基于把马克思学术生涯分为哲学、经济学、历史学和人类学的不同历史分期而将不同时期的思想隔离开来。其实,马克思一生的理论创作始终是围绕着“人类如何能够获得自由和解放”[1]38这样一个目标展开的。他在着力于政治经济学研究时发现,考察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必然要探讨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社会形态,对于原始社会的本质的考察已无法避免;同时,共产主义运动从西方社会扩展至东方社会,俄国、中国等东方国家的社会革命运动使得马克思和恩格斯看到,一些落后国家可能直接跨过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而步入更高级的社会。基于此,马克思和恩格斯为完善、修正、补充他的唯物史观寻找了大量的事实材料,而摩尔根于1877年出版的《古代社会》一书为唯物史观理论的经验确证提供了大量人类社会(尤其是史前社会)状况的事实依据,书中的诸多观点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色彩,与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不谋而合,尤其是最后一编“财产观念的发展”部分较为典型。本文选取这一部分进行研究,探寻并比较分析摩尔根的史学观与马克思唯物史观基本观点的契合之处,力图对马克思晚年的唯物史观探究做出更全面、深入的理解。

一、《古代社会》第四编“财产观念的发展”的主要内容

马克思在研究史前文明的过程中,在美国民族学界与史学界领域发现了一本“像达尔文学说对于生物学那样具有决定意义的书”[2],本书“在论述社会的原始状况方面”,提出并使用了带有鲜明历史唯物主义色彩的观点与方法,这本书就是摩尔根的《古代社会》。

《古代社会》考察了人类社会从蒙昧时代经过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的发展过程:第一编关注人类进步过程中的各种发明与发现,并将其作为各文明阶段的标志;第二编从氏族、胞族、部落等组织形式考察人类政治观念的演进;第三编以家族制度的发展形态演进说明家族关系由血婚制经中间形态而进入专偶制的过程;第四编体现对前三编的内容的确证。摩尔根认为,人类智力发展、政治制度、家庭制度及亲属关系等演进过程都离不开物质资料生产和人类需求的变化。他还从人类生产活动及需求变化出发,对财产所有权及其继承所发生的诸法则、财产给予古代社会的影响做了大量事实考证与论述。

在第四编中,摩尔根首先考察了处于野蛮状态、开化低级状态、开化中级状态、开化高级状态的人类文明发展状况,其中体现了唯物史观的重要观点与方法特色:

1.野蛮状态:这一时期发音分明的语言出现,人们开始使用火,并自觉地制造和使用工具,对生活资料的获得来源也由自然果实向“海滨鱼类”、“淀粉根块”及“猎获的鸟兽”[1]928拓展;此时人类由血缘的游群进展到氏族的部落,因而具有了主要政治制度的萌芽。

2.开化低级状态:以制陶术、手织方法以及其他耕作技术等开始,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技术的进步带来财富的数量和种类的增多,其中一部分剩余的土地或其他财产逐渐被承认为个人所有。

3.开化中级状态:东半球以饲养动物为标志;西半球以灌溉法在农业种植中的使用以及用土坯和石头来建筑房屋为标志。这一时期,生产力的进步使得财产的剧增成为普遍现象,个人财产的数量也迅速增多,土地关系开始发生变化,土地中被用来为人提供生活资料的部分被划开来分给各个氏族或居住在同一村落的个人共同团体,财产的私有权以及私有制由此产生;

4.开化高级状态:以铁器的使用为标志;随着定居的农业、制造业、内地交易以及外部贸易等的普及,财产迅速积累,个人所有权开始普遍起来。

接着,摩尔根分别对希腊、希伯来、雅典及罗马的继承法及影响继承法形成的诸因素进行说明,其过程皆体现了财产继承由母系本位向父系本位的转变,他将这些重要转变皆归于私有财产的变化。最后,他总结出各地财产制变化存在共同规律,即财产的种类与数量增长同发明与发现并驾齐驱,并由之解释贵族主义的产生并预测贵族主义将在未来有进一步发展;财产变化同一性导致了人类理智变化的规律性,进而使得人类起源具备了规律性,人类社会将朝向“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级形式上的复活”[3],从而指明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规律与最终归宿。

二、《古代社会》中的史学观念与唯物史观的契合之处

《古代社会》一书所使用的带有鲜明历史唯物主义色彩的“社会进化论”观点与方法,集中体现在该书的第四编之中。笔者选取本编中具有典型性的观点,比较说明摩尔根的史学观与马恩唯物史观的契合之处。

1.生活资料生产是解释人类现象、划分人类文明发展阶段的根本依据。摩尔根从生活资料的生产解释人类文明现象、划分文明阶段,从而将人类文化的进步归于财产的增长变化。首先,生产资料的积累决定人类财产观念的产生以及文明的进展。摩尔根认为,财产观念与生活资料的获得密切相关,生活资料的获得是人类基本的需要,人类对自然界的征服则完全取决于生存技术的发展程度,人类进步与生活资源的扩大有着高度一致的关系。这与马克思所表述的关于生活资料的生产在人类历史中具有重要意义的观点是一致的。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明确提出,物质生产是人类存在的第一个历史前提,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除了要有一定的自然条件外,还需要满足衣食住行的各种生活资料”[4],人们创造历史的首要活动即为满足生存需要而进行的物质资料生产。所以,任何历史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立足于该基础之上的人类需求出发。其次,摩尔根对人类社会的物质技术基础高度关注,他以生产资料中的发明和发现来标志不同文明发展阶段,并据此将人类的全部历史划分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文明时代三个阶段;相应地,不同文明时代则以人类不同历史时期的发明和发现为标志,如开化低级状态的开端即制陶术、手织方法以及在美洲的耕作技术的发明与运用。

从马克思的学术发展来看,马克思在写作《资本论》时便已根据物质资料生产来划分社会形态,将“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定位于“怎样生产”和“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5]30的问题。恩格斯也认为,“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一定时期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即“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以及“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5]29。人类各阶段的文化特征及文化历程的演进都根植于人类生产活动的发展水平。

2.财产的变化是社会的财产制度、财产观念及其继承关系的根源。在私有财产和社会的财产制度、财产观念及其继承关系的关系方面,摩尔根一方面认为私有财产决定财产所有制的变化,另一方面他也看到私有财产与私有制的产生使得人对财产的观念发生变化,由此带来财产关系即对财产的占有与继承关系的产生及变化。在他看来,人们在野蛮状态中时财产数量是极少的,因而他们关于财产的价值、可欲性及其继承的观念也是不明晰的,财产的所有权及所有制并未萌芽;而到了开化高级状态,由于农业、制造业、内地交易以及外部贸易等的发展,财产的数量及种类迅速增多,个人所有权随之开始普遍。财产的积累使得氏族公有的土地、牲畜或其他形式的财产出现剩余,个人对这部分财产的所有权日益受到认可,这导致了私有制的产生。他在对各时期财产关系及社会组织关系变化的论述中,也充分说明了私有财产作为经济基础对诸类上层建筑变化的关键性作用,比如,他把开化低级状态中女系本位到男系本位的过渡归结于财富的积累引起的私有财产的扩大,认为财产是引起这一转变的重要原因。

与之相比,马克思也给予私有财产以高度重视,认为早期作为动产的私有财产“已经使人民获得了政治的自由,解脱了市民社会的桎梏,把世界连成一体,创造了博爱的商业、纯粹的道德、温文尔雅的教养”[6]109,简言之,对社会的整体进步起到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他还赋予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私有财产及其关系以更多含义,认为私有财产作为异化劳动的产物潜在地包含着作为劳动的私有财产的关系和作为资本的私有财产的关系,私有财产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导致了四重关系的异化,人类只有通过消灭私有财产才能进入更高级的社会形态——共产主义社会。可以说,就私有财产决定财产观念、社会制度及组织关系等变化而言,摩尔根与马克思是一致的,但后者的论述更为深刻。马克思以对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考察为基础,揭示出私有财产产生与发展的本质规律,并指明了消灭私有财产的方向与途径。

3.人类文明的起源与发展具有规律性,人类社会以自我否定的方式朝向更高形态的古代社会复归。在人类的起源与发展问题上,摩尔根首先认为以私有财产及私有制为特征的社会只是人类社会的某一阶段。私有制与私有财产包含两重利益关系,即社会的利益与个人的利益,对二者关系的调和将导致社会的进步,由此以私有制为特征的社会形态“决不是人类最终的命运……较诸行将到来的时代,亦不过是一小片段而已 ”[3]。这就为终将到来的更高级的社会形态找到了社会发展规律的依据。其次,他找到了人类起源与文明进展的客观规律,并预示更高级的社会将会是对古代社会的复归。在摩尔根看来,社会的解体将以财产为终点,其运行含有自行毁灭的因素。更高级的社会将包含“政治中的民主,社会中的友爱、权利与特权的平等,以及教育的普及”,且将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及博爱之在一种较高级形态上的复兴”[3]。

马克思从私有财产的起源与消亡中寻找资本主义社会灭亡、共产主义社会胜利的历史依据,他把私有制盛行的资本主义社会看作人类社会形态发展的必经阶段,认为共产主义是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是对私有制的否定,它以否定私有财产作为实现自身的中介,是“人的解放和复原的一个现实的、对下一段历史发展来说是必然的环节”[6]131,人类必然迈向共产主义。摩尔根考察了人类从蒙昧时代经过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的发展过程后,也得出了与马克思的观点一致的结论,这就是:人类文明必将经历私有制这一阶段,最终走向对古代社会的更高形态的复归。他们两人在这一问题上的根本差异是马克思旗帜鲜明地将这种复归的指向表述为共产主义。

三、马克思对摩尔根史学思想的超越

马克思对摩尔根的理论建树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但他也并未止步于此,而是在对这一理论进行辩证分析基础上,指出这一理论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站在他自己创立的唯物史观的高度,给与了进一步修正、补充及发挥。

首先,马克思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贯彻得更为彻底。他在《摘要》中把《古代社会》一书的结构作了调整,将最后一编对于私有财产变化的论述提前至第一编之后,以之作为解释政治观念、家族制度等变化的物质根源。马克思充分肯定物质生产关系对于国家和法等国家政治生活的决定作用,认为“法的关系正像国家形式一样……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7]28,而是“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即“市民社会”[7]82。在此后较为成熟的唯物史观论述中,他则提出“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产生于“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国家的现实基础在于“不依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个人的物质生活”即“生产方式与交往形式”[8]。马克思、恩格斯还将人们在物质生产活动中结成的物质关系看作社会历史形成的基础,以一种更具整体性、动态性的视角把唯物史观发挥得更加彻底,这也为他们晚年将目光由西方社会转向东方社会、探索世界历史的普遍客观规律提供了理论支撑。

其次,马克思在做笔记时贯彻已成熟的历史唯物主义立场,对摩尔根的发现作了批判的吸收与发展。他对摩尔根带有唯物主义色彩同时又较为粗糙的观点做了修正,认为把私有财产起源简单理解为人们用围栏圈起土地是片面的。马克思还对《古代社会》全书结构作了根本上的调整,将第二章“财产观念的发展”当做政治观念、家族观念演进的基础。这种批判的吸收与发展是由马克思与恩格斯晚年为唯物史观寻找新的经验确证、完善作为解释人类社会发展普遍规律的理论体系并拓展其运用范围的立场所决定的。19世纪60年代出现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导致了此起彼伏的工人运动,国际工人协会经历了迅速发展又转向衰落的过程,他们在风起云涌的革命实践中看到了唯物史观理论的拓展空间,马克思在关注土耳其与俄国的战争之时就提出了俄国国内爆发革命的内在可能性,认为“凡是……农民甚至多少还占居多数的地方,……就会发生下列情况:或者农民会阻碍和断送一切工人革命,……或者无产阶级……将以政府的身份采取措施,直接改善农民状况,从而把他们吸引到革命方面来;这些措施一开始就应当促进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过渡,让农民自己通过经济的道路来实现这种过渡”[9]。可见,马克思与恩格斯已经预见到落后的俄国可以通过革命跨越资本主义社会、通过实行鼓励集体所有制的经济措施开始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马克思立足于实践,在摘取摩尔根《古代社会》时做了批判性的补充与完善,更紧密联系处在生产力发展不同阶段的各国国情,在完善唯物史观普遍规律的同时将其与具体革命实践结合,不断为唯物史观寻找经验确证,使其成为与时俱进、具有强大生命力与包容性的理论体系。

四、结论

我们在对唯物史观进行学习和做出新的阐释时应把握贯穿于这一理论中的“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1]主题,尤其要结合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唯物史观体系后在政治经济学、社会学等领域的研究中坚持的忠于实践、忠于经验现实的严谨态度与方法,理解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为代表的19世纪西方理论界的诸多成果对于唯物史观从创立到不断完善而产生的深远影响,将唯物史观同新的研究视角、研究文献与方法论相结合,同不断发展变化的时代主题与本国特殊国情相结合,为唯物史观提供源源不断的经验支撑,在实践的基础上实现唯物史观理论体系的辩证发展与运用。

[1]朱春艳.技术理念——从思想到行动[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13.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43.

[3]路易斯·亨特·摩尔根.古代社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1:969.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31.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377.

[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201-211.

责任编辑:谭大友

B089.3

A

1004-941(2016)02-0130-04

2016-01-21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东北(辽宁)老工业基地‘劳模文化’的史料编纂及当代价值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5ZDB052)。

朱春艳(1969-),女,山东临沂人,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邓佳(1994-),女,湖北恩施人,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程海东(1981-),男,湖北大悟人,副教授,博士后,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

*L.H.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在国内有不同译本,将第四章的标题中的“growth”译作“发展”、“发达”等不同词汇,为统一起见,本文采取《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5卷,第一版)中的翻译即“财产观念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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