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明
(中国矿业大学,江苏 徐州 221116)
从“给定”与“提取”论《菜根谭》“顶真”辞格的英译
赵明
(中国矿业大学,江苏 徐州 221116)
摘要:从“给定-提取”的认知心理新视角,探讨“顶真”辞格中的名词回指语与其先行成分间的回指关系与作用,主要采用可及性理论的距离性、竞争性、凸显性与一致性四大因素详尽分析中国典籍《菜根谭》“顶真”辞格及其英译,强调译者应深解原作之意图,着意于“给定”与“提取”的异化翻译法,力求通过颇具机巧和旨趣的语言形式,达到概念信息的突出重现和篇章主题或话题焦点的凸显,取得成功的交际效果。
关键词:给定;提取;顶真;可及性理论;英译
中国典籍《菜根谭》为明人洪应明所作,其简明扼要、精微深刻的语言,表达了旷达高远的智识,其高妙练达的文字阐释了儒释道之精髓。其激发人审美思维的艺术语言当数各种辞格的运用,其中“顶真”辞格的运用则尤为显著。“顶真”又称“顶针”或“蝉联、续麻、修辞学上统称为‘顶针格’”,[1](P44)即后一句句首重复上一句句尾,也有修辞学家将这种首尾相连的顶针(anadiplosis)称为联珠法,顶针确为妙语连珠。“顶真”具有强调、补充、延展、层进等功能,其有意识的重复却能使行文达到极好的修辞效果。本文将摆脱传统修辞学的框囿,在认知心理学的视阈下,主要以可及性理论为基础理论,具体从“给定”与“提取”入手,探讨《菜根谭》“顶真”辞格及其英译问题。
阿里尔(Ariel)提出的“可及性理论是一套以认知语法为基础的研究语言指称系统的理论”。[2](P236)可及性理论可为“给定”与“提取”的理解和阐释提供一个新视角。“可及性是一个认知心理学术语,指从大脑记忆系统中提取某个记忆单位或语言单位的便捷程度。”[3](P96)阿里尔(Ariel)提出了四大因素(即距离性、凸显性、竞争性和一致性)[2](P236)与可及性理论所涉及的核心内容密切相关,它们影响着所指对象可及性程度的高低和指称语的恰当选择。“距离”(distance)指的是回指语(提取)与先行成分(给定)之间的线性距离。当这种线性距离为零时,交际中的障碍点为零,可及度最低,最易排解歧义,回指语的所指概念实体最易被激活和提取,最易理解和记忆,最易于交际的成功。“竞争”(competition)指的是“两个以上的先行成分在解码者心理上可及程度的大小”。[4](P7-8)显然,代词由于本身所含之信息简约,其作为回指语会有指代或提取两个以上先行成分的可能性,使得“给定”模棱两可,容易产生歧义,竞争性强,可及性高,解码者在解码时有一定的认知难度,容易产生误读,造成交际的部分失败或完全失败。而名词(特别是重复先行词的名词)本身由于所含信息相对充分详细,其作为回指语能够锁定或提取明确无误的“给定”,不存在先行成分间的竞争问题,由于无(或弱)竞争性,可及性低,语义表达清晰准确,因此,解码者能够便捷有效地进行解码,不存在认知难度,交际成功率高。“凸显”(saliency)关涉的是先行成分是否为当前话题,在篇章中话题是最凸显的实体概念,也是在记忆结构中最容易激活的部分。本文所探讨的“顶真”修辞格中的回指语是以重复先行词的形式“提取”了篇章中的“给定”话题,可及性低,容易突出话题,使读者抓住信息重点,达到很好的交际效果。“一致”(unity)指的是“回指成分与其先行词是否属于同一心理框架、情景、观点、部分或段落。”[4](P8)本文所论述的“顶真”修辞格中的名词回指语与其先行词在这几个方面可谓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其回指“提取”与先行“给定”处于两个紧密相邻的小句中,属于同一部分或段落;以名词重复形式出现的“给定”与“提取”突出强调了所表述的同一观点,聚焦于同一情景,表达了作者在论述主题时的同一心理框架。
因此,基于可及性理论,交际成功的理想前提和条件应为:零距离、零竞争、高凸显性和高一致性,以达到“提取”(即回指或指称)与“给定”(即先行成分或所指实体)的最低可及性和解码者理解的最高便捷性。
译者在解码原作时,是否真正理解了原作之意图,译者在二次创作时或在编码过程中,是否与原作者处于同一心理框架中,在“给定”与“提取”手段的运用和实施过程中,译作是否真正在可及性方面与原作吻合,从而将“顶真”辞格原汁原味地译出,取得与原作相同的交际效果,这是评价译作成功与否的首要标准。下面就《菜根谭》“顶真”辞格的英译,进行这方面的利弊得失之分析。例如:
(一)当与人同过,不当与人同功,同功则相忌;可与人共患难,不可与人共安乐,安乐则相仇(《菜根谭》)
译文一:You can help others shoulder the blame for faults,but you cannot share the kudos of achievement with others.Sharing the kudos of achievement with others leads to mutual jealousy.You can bear hardships with others,but you cannot share comforts with others.Seeking to share comforts with others leads to mutual enmity.(保罗怀特译)[5](P141)
译文二:One should rather take the same blame with others for faults than share the credit with them for jointaccomplishment.Sharing credit for accomplishment with others arouses mutual suspicion and jealousy.One should rather go through thick and thin together with others than share peace and happiness with them.Sharing peace and happiness with others leads to mutual enmity.(周文标译)[6](P142)
译文三:One can share with others the responsibility for faults,but not the honour for merits,for sharing the honour for merits will make people jealous of each other;one can share distress with others,but not happiness,for sharing happiness will make people hate each other.(蒋坚松译)[7](P215)
此条《菜根谭》格言教人应具“有福不同享,有祸要同当”的气度和雅量,强调突出了中国传统文化所崇尚的“义”字。此格言中有二处“顶真”辞格,分别是词语“同功”在2、3句相邻两个结合中的连续重复和词语“安乐”在5、6句相邻两个结合中的连续重复,就此翻译而言,以上三种译文是怎样在信息重现、文体风格、话题凸显和作者意图方面再现原文的呢?
先就“顶真”辞格“同功”的翻译而论,译文一与译文二都零距离地“提取”了之前的“给定”,分别译为“sharing the kudos of achievement with others”和“sharing credit for accomplishment with others”,而译文三在距离方面则不够理想,具体表现为“同功”这一“顶真”辞格中的“给定”与前一句中的“同过”合用了一个动词“share”,译文因此为“share with others the responsibility for faults,but not the honour for merits”,这就造成了作为 “给定”的先行词 “同功”中的动词“share”与其宾语“the honour for merits”之间的分离,由于两者之间塞入了9个语言单位(即8个单词和1个标点符号),译文因此有些离散;同时,由于“给定”词语的线性距离偏长,这样就增加了读者的记忆负担,造成了不必要的解读困难;另外,译文三在“给定”(share…..the honour for merits)与“提取”(sharing the honour for merits)之间增加了连词for,这就造成了不必要的些微阻隔,在一定程度上拉长了距离,提高了可及度,影响了解码的快捷性和便捷度。虽然for的使用更符合英文的形合习惯,但在不影响译文读者理解和接受的前提下,译文还是采用异化法为好,以尽量贴近原文。在此,可以完全按照原文的语句结构形式,在“给定”与“提取”之间不加任何词语进行翻译,使两者零距离地接近,最大限度地降低可及度。另外,译文三在句际焦点方面也与原作者意图有所偏离,就1、2、3分句而言,原作者意欲2、3句联系更紧密一些,“同功”是不可分割的凝练词块而作为“给定”所进行的先期铺设,为后面的“提取”提供便利,使后面的“提取”能够水到渠成地对此重复。这种清晰无误的词语重复排除了歧义和先行成分之间的竞争性,提高了一致性,凸显了篇章话题,显然,此格言前半部分的话题焦点应落在2、3两句中。而译文三译者使得1、2句联系更紧密,而第3句则成了附加说明,这样一来,此部分的焦点就转移了,与原作有所不符。同时,前面离散的“给定”使后面的“提取”达不到信手拈来的便利,增加了不必要的记忆间隔和编码、解码难度。译文三在可及度方面略逊于译文一和译文二。但不可否认,译文三更遵从英语形合习惯,使句际逻辑关系表达显形化,在句际衔接和语义连贯方面,又是译文一与译文二所不及的。正所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就“顶真”辞格“安乐”的翻译而言,译文三采用了与“同功”一样的翻译策略与方法,其利弊如上所述。译文一没有沿袭其前面“同功”译文的结构形式或上承下接的蝉联势态,在“给定”与“提取”之间不必要地加入了“seeking to”两字,未免有些繁冗,层进效果不够紧凑,语气贯通也有所阻隔,不知译者出于何种原因作此调整或改变,未免有些弄巧成拙,毁损了译作的流畅性,特别是辜负了读者对译作的节奏期待,与原作顺势而下、畅快淋漓的效果不太吻合。根据可及性理论,此译可通过缩短“给定”与“提取”间的距离而加以改进,即删去“seeking to”,使之结构更加严密。译文二则无此弊病,其“顶真”辞格“安乐”的英译完全采用了其前面“顶真”辞格“同功”的英译模式,前后一致、上下贯通,在语句结构、语义表达、主旨意图、话题焦点、音韵节奏等方面都与原作可谓是丝丝相扣,译文虽然完全依照原文进行重复,没有变化地运用同一种结构,却并无单调乏味之嫌,译作忠实地复制了原文,恰好说明译者深谙原作者之良苦用心,在与原作者属于同一心理框架的前提下,对二处“顶真”辞格在“给定”和“提取”方面进行了不折不扣地强调与再现,以凸显此《菜根谭》格言之主题。
总体而言,以上三种译文都采用了名词重复的回指手法,在“给定”与“提取”之间建立了明确无误的同指关系,达到了信息概念准确有效的重现,突出了所表达的主题。根据可及性理论分析,除了译文一和译文三在距离因素方面略有欠缺之外,三种译文均在竞争性,凸显性,一致性方面取得了与原文等同的理想效果。三种译文通达明晰,可及性低,因而交际成功率大,可谓佳译。显然,三位译者都深得原作者之意图,在“顶真”辞格的“给定”与“提取”的处理策略与方法上,刻意保留了原作之语言结构形式,以此成功地传递了格言之篇章主旨意义。
翻译在追求原汁原味再现原文的同时,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还应顾及目的语的行文方式,符合目的语的表达习惯,上例中的三种译文为此都作了必要的微调,例如,“提取”中sharing的运用,没有完全复制前面“给定”中的“share”,此为英语语法使然,对此不可机械地进行字比句次的锱铢计较。但就“顶真”辞格的翻译而言,为使汉语辞格魅力和原作者意图得以充分体现,在不影响读者理解的前提下,译者应采用异化法而不是归化法进行翻译,尽管英语注重形合,还应以汉语的意合形式译之,以贴近原文,因此,译文三中的连词for宜省去,以消除“给定”与“提取”间的阻隔,使两者之间的连接更加紧密畅通,有助于提高凸显性和一致性。又如:
(二)士君子济人利物,宜居其实,不宜居其名,居其名则德损;士大夫忧国为民,当有其心,不当有其语,有其语则毁来(《菜根谭》)
In helping others,the scholar gentleman should seek rather to do the deed than to have the name,for to seek to have the name would impair the virtue;in concerning himself about his country and his people,the scholar official should seek rather to have the thought than to say the word,for to say the word would bring the reproach.(蒋坚松译)[7](P27)
为突出主题,原文的“给定”与“提取”必须达到零距离或近距离,以取得两者之间的最低可及性。以上译文“should seek rather to do the deed”在“do the deed”前加了如此多的冗赘语“seek rather to”,拉长了距离,降低了表达力度,不如“should do the deed”干脆利落,表达士君子行动的毫不犹豫。将“seek”放在“to have the name”前面为好,强调这种盗名的企图和努力,并为下面的“提取”作好铺垫,以进一步延伸,说明这种沽名钓誉所带来的危害。同理,在“have the thought”前面的“seek rather to”也可删去,以缩短距离,突出句子焦点。在“to say the word”之前,也没必要像前半句的修改那样用“seek”,因为这种词语搭配会有做作或“大动干戈”之嫌。另外,宜删去两处连词“for”,以缩短“给定”与“提取”间的距离。为此,宜作如下修改:In helping others,the scholar gentleman should do the deed rather than seek to have the name;to seek to have the name would impair the virtue;in concerning himself about his country and his people,the scholar official should have the thought rather than say the word;to say the word would bring the reproach.
由于动词不定式符号“to”的存在,修改后的译文中“给定”与“提取”间虽不是零距离,但也是最近距离,这样,译文更加紧凑连贯,以达到最有效的回指重现与可及。
(注:本文系2014年度“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2014JS0013B)
参考文献:
[1]王继红.“顶针”辞法及其产生[J].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1):44-46.
[2]刘恒.可及性理论和代词回指意义的解读[J].海外英语,2012,(1):235-236,240.
[3]毋亚勤.英语冠词的认知解读:可及性与可别性[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2,(5):96-100.
[4]马文.会话照应修正的认知可及性分析[J].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02,(6):5-8.
[5][英]保罗·怀特,译.菜根谭[M].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03.
[6]周文标,译菜根谭[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7]蒋坚松,译.菜根谭[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