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 涛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 长沙 410006)
治理网络大V要完善“三个机制”
郝涛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长沙410006)
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不仅改变着人们的生活生产方式,还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方式,人们接受信息的模式开始从直接获取资讯转向从网络大V间接接收。由于粉丝众多,网络大V的言行特别是针对某些热点话题或事件的相关评论,可能对网络舆论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因此,为了防止网络大V出现失范行为,党和政府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对网络大V进行有效治理,使其在网络舆论引导中发挥积极作用、规避消极影响。
网络大V;治理;机制
当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网民国,根据第37次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0.3%;手机网民规模达6.2亿,占比提升至90.1%,无线网络覆盖明显提升,网民Wi-Fi使用率达到91.8%。[1]对于近年来我国网民人数的不断增长,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网络舆论工作,提出“要加强和改善对新媒体中的代表性人士的工作,建立经常性联系渠道,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让他们在净化网络空间、弘扬主旋律等方面展现正能量”,“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网络大V作为新媒体中的代表人士,对人们思想行为的影响越来越大,党和政府应紧跟信息化时代步伐,认识网络大V的“双面刃”效应,逐渐完善网络大V治理机制。
一般而言,网络大V是指网络大侠或网络重要人物,他们在新浪、腾讯、网易等微博平台上获得了个人认证,在网络上十分活跃,并拥有庞大的粉丝群体。发挥网络大V在舆论引导中的积极作用,首先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大V的作用,与之建立深厚的私人感情,形成常态化的联系机制,这是双方建立互信的前提和基础。
(一)定期交流沟通
微博作为最大的中文社会媒体平台之一,形成了大量不同于普通网民的网络大V,这些网络大V多是社会上知名学者或名人。网络大V 拥有大量粉丝,其在网络传播中的影响力不可小觑,但这个影响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就能产生巨大正能量、净化网络空间,用不好就会误导网民、产生消极的负面效应,甚至成为谣言的恶意散播者。因此,党和政府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网络大V,努力发挥网络大V的积极作用、规避消极作用,可通过灵活运用研讨会、论坛、座谈会、联谊活动等常用工作形式,在“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十一”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邀请知名博主、版主、网友等交流沟通,定期与他们建立直接、密切的联系,加强经常性的线上互动、线下沟通,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意见诉求,鼓励他们充分利用各自网上平台灵活运用文字、图片、图表、音像视频等形式发布和传播正面信息。
(二)疏通参与渠道
有研究者认为:“在中国,行政吸纳有非常丰富的本土资源,如中国共产党三大法宝之一的“统一战线”可谓和‘行政吸纳’殊途同归。因为‘统一战线’的宗旨就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只不过,行政吸纳所体现的更多是精英主义色彩而已”[2]。为了有效治理网络空间,行政吸纳政治理论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对年轻有为、散发正能量的网络大V,党和政府应积极邀请他们加入官方微博及微信公众号,聘请他们为特邀网络评论员或相关部门的监督员、管理员,使他们积极参与到网民成长成才、身心健康、就业创业等工作中来,让他们亲身体验新媒体工作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实现线上需求与线下服务的有效对接,为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提供良好氛围。
网络大V背后聚集着一大批粉丝,其在网络上的一言一行都会对网民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党和政府必须完善引导规范机制,使网络大V发出好声音、传播正能量。
(一)坚持正面引导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网络大V是传播力量体系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在舆论场中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应通过经验交流、表彰奖励等形式努力塑造和宣传优秀网络大V的良好形象,在榜样的引导下凝聚一批有影响力的网络大V,从而在网民与政府之间架起一座桥梁,这就要“做到‘官方舆论场’和‘民间舆论场’之间的双向互动和良性发展,既要求‘官方舆论场’积极主动尊重网民意见,反映网民呼声,回应网民需求;也要求‘民间舆论场’相信配合政府行为,发挥自身优势,提高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而共同推动网络舆情的正向发展”[3]。
(二)倡建自律公约
有多大权利,就应承担多大责任,网络大V拥有庞大的粉丝群体、较大的网络话语权,理应担当比一般网民更大的责任,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正如雨果所言,“我们的地位向上升,我们的责任心就逐步加重。升得愈高,责任愈重。权力的扩大使责任加重”[4]。为了有效引导网络大V在行使话语权的同时,自觉建立起自身道德标准和自省机制,党和政府应在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健全网络法律法规,制定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的网络行为公约,印发网络大V“遵规守法、文明自律”倡议书,明确各自权益和义务,坚守“七条底线”共识,提醒网络大V承担起传播正能量言论的社会责任,号召网络大V自觉发出正面声音,及时引导网上模糊认识,及时驳斥网上错误言论,及时澄清网上不实谣言,让他们在净化网络空间、弘扬主旋律等方面展现正能量。
(三)打击不法行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些网络大V无视社会责任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关闭他们的网络账号,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为了使网络清朗起来,2013年6月,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一次大范围的“清网活动”,在全国范围内抓捕了数百名违法的网络大V,净化了网络空间,受到了网民的一致好评。
发挥网络大V的积极作用,还要通过完善识别培育机制,逐渐形成一批体制内的网络大V,从而引领网民在网上学会理性思考、树立正确价值观。
(一)主动发现识别
党和政府应坚持以网民为本的理念,尊重网民的主体地位和发展需求,切实转变不适应新媒体发展形势的传统思想观念,树立大数据时代下的互联网思维方式,正确认识网络大V的积极作用,主动发现识别吸纳一批主要由网络宣传员及网络文明志愿者组成的网络大V,让他们在网络上敢发声、会发声、善发声,引领网民在成长成才、身心健康、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发展,满足广大网民多样化的合理需求。
(二)加强教育培训
网络大V作为新媒体从业人员是新的社会阶层,而不是新的阶级,是需要团结的对象,而不是专政的对象。2015 年3月24日,中央统战部举办了“第12期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理论研究班”,其中有1/3的学员来自新媒体领域,引起了广泛关注。党和政府通过邀请新媒体专家学者采取定期讲座和情景模拟等方式,对网络宣传员、网络文明志愿者、网络上的积极分子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新媒体、开展新媒体工作的能力,鼓励他们正确认识、科学使用新媒体,逐渐把他们培养成为体制内有影响力的网络大V,从而为新媒体注入正能量发挥桥梁作用。
[1]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http://www.22zy.net/news/15573.html.
[2]郭小安.从运动式治理到行政吸纳[J].学海,2015,(5).
[3]刘倩.网络大 V 舆情失范的表现、成因及治理[J].中国青年研究,2014,(6).
[4]雨果.笑面人[M].转引自张九海.“大 V”“大谣”和网络大治[J].前沿,2013,(20).
(责任编辑:朱小宝)
郝涛,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共青团教研部副教授,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10.3969/j. issn.1009-2293.2016.04.016
D669
A
1009-2293(2016)04-00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