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贱保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1)
我国经济发展举措与扶贫实践探析
曹贱保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南长沙410001)
中国从古代王朝到现代政府,都关注百姓生活,关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重视贫困问题的解决。特别是共产党领导的新中国,历届政府及其领导人十分重视农村、农业和农民工作,把精准扶贫开发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和任务来管理。
古代王朝;现代政府;扶贫实践
党中央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上向全国人民立下“军令状”,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贫困问题是一个古往今来的问题。我国在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从历代王朝到现代政府,都作了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这对加快我国当前的扶贫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秦朝,政府增加农业人口、提高粮价、加强粮食贸易政策,推行有利于农业的租税政策帮扶农民。在秦朝,政府十分重视耕牛的繁殖、饲养和保护。因为牛在秦朝是重要的农业生产工具。秦始皇三十一年(前216年),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政府颁发“使黔首自实田”的法令,允许农民自由开垦并占有和使用土地,政府确认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国家正式宣告了土地国有制下授田制的结束和土地私有制的确立。私有土地逐渐处于主导地位,地主、农民都可以自己处理其所属土地,致使土地买卖市场迅速发展,促进了农业经济的进一步繁荣。《商君书·外内第二十二》记载,“商鞅变法”采取奖励耕织的农业政策,增加农业人口、推行有利于农业的租税政策等,提出“欲富其国者,境内之食必贵”、“食贵则田者利,田者利则事者众”的“贵粟”主张。这些举措加快了农业的发展,使农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两汉政府对农业的发展非常重视。据《氾胜之书》记载,汉王朝对农业生产采取一定的政策性保护,制订了一系列有利于农业生产发展、农民增收的政策。国家引导技术种地,倡导代田法、区田法等新式耕田法。注重兴修水利,当时著名的水利设施有成国渠、六辅渠、白渠等水渠工程。《通典·兵十》上记载,东汉时期,新式水利工具不断出现,如“翻车”、“渴乌”等水利工具的使用,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效率。《论贵粟疏》记载,文景时期,在晁错的建议下,重视“贵粟”政策,国家粮仓殷实,经济实力大幅提升,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
三国时期曹魏推行屯田制,组织流民耕种官田。这使得社会秩序恢复,国家实力增强,百姓收入增加。曹魏重视农业的举措之一,就是大兴水利工程。诸如233年在关中一带开渠修道,兴修水库,改造盐碱地。尤其曹魏在河南建设的水利工程发挥了重要作用,“翻车”的出现使生产效率大增。同时曹魏时期建置的大型官营手工业作坊,使当时手工业生产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蜀都赋》记载“技巧之家,百室离房,机杼相和”。造船业、陶瓷业、丝织业、制盐业等十分发达。三国时期的邺、洛阳等贸易城市,商业发达,市场繁荣,海外贸易频繁。三国时期施行农商一体化,大大增加了百姓的收入。据《晋书·食货志》载,“郡国例置田官,数年之中,所在积粟,仓廪皆满”。隋朝为了经济的发展,为使江南的粮食和纺织品运送到中原地区,陆续开凿了数条运河。实行均田法,减免赋役,轻徭薄赋,促进了百姓的休养生息。据《两京新记辑校大业杂记辑校》载,隋朝当时为救济贫困,积谷防饥,广设粮仓。隋炀帝致力于形成以洛阳为中心的经济圈,修建以洛阳为中心,北达涿郡,南至余杭,全长两千多公里的大运河。它的开通,促进了当时南北经济的交往,对苏杭经济以至东南经济的发展作用至大。
唐朝,为发展农业,大兴水利工程。据史料记载,开元时期共修水利38处,天宝年间增修8处,共46处。玄宗时期还在全国各地大兴屯田,提高农耕技术。水稻广泛采用育秧移植,农业生产快速发展,使得各地粮库的粮食满仓。唐朝的生产工具得到较大的改进,创制了曲辕犁、筒车。大运河把黄河流域与长江流域更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促进了全国经济的增长,经济互联互通。《元次山集·卷七》载,“开元、天宝之际,耕者益力,高山绝壑,耒耜亦满”。根据有关史料来计算,当时耕地面积有约八百五十万顷,折合今亩达6.6亿亩(我国现有耕地18亿亩),人均占有耕地达9亩多。远远超过中国今日的平均数(1.4亩)。唐朝的茶叶生产在开元时期形成规模经济,唐朝出现了世界上第一部茶叶专著《茶经》,作者陆羽被后人称为“茶圣”。[1]这些方面反应了唐朝对农业生产的高度重视。
宋朝时期,实施了一系列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消除贫困的有力措施。如改进农具,出现了龙骨水车、踏犁、鞅马,农业效率大幅提高。开荒垦地,在山区整梯田、在河洲淤地整淤田、在海边的淤地整沙田、在沼泽地上架木排整架田,大幅度增加了耕地面积。到1021年增加到524.75余顷,使农业发展迅速。宋朝大力发展手工业,纺织业、制陶业发达,官窑、民窑遍布。造船业十分发达,处于世界之最。海上贸易日益发展,和南太平洋、中东、非洲、欧洲等地区50多个国家通商。由于政府的重视,宋朝经济发达,市场繁荣,较大缓解了社会贫困。
明代,朝廷重视农业生产、关注农民生活。特别是中后期,专注粮食生产的专业化和多种经营,形成了符合当时农业发展的农业产品及商业化流通市场。“明代中叶以后,农业生产中一些资本主义因素陆续萌芽,经济作物和粮食商品化有了长足发展。”“明代经济持续发展,特别是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使冶铸、煮盐、烧炭、造纸、造船、采矿、陶瓷、制糖、丝织、染料、粮油加工都有长足的发展。”“嘉庆年间,耐旱高产的农作物玉米和甘薯被人们从南洋引入福建种植,不久便迅速推广传播。”[2]当时,广东的大片产粮区大半甚至八九成都用来生产棉花、甘蔗等经济,销往其他地区。其它一些地方则生产粮食成为商品粮出口区。这样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较有规模的贸易市场,加速了市场流通,活跃了经济。明朝重视区域经济发展,长江三角洲一带把桑、棉作为经济作物和手工业发达区域定位。湖南、湖北、江西和安徽等地主要从事粮食作物种植区域。区域经济的定位和发展,使贸易往来加快,促进了农产品市场繁荣。加之政府政策的引导,一些地主缙绅把资金投向工商业,为此晋商、徽商、粤商、闽商等影响至今的商号形成,并在这些地区和行业中有着重要地位,拉动了这些区域的经济发展,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农村市场。[3]明朝用较短的时间完成了从官营到私营的手工业发展。到明朝后期,除了盐业等少数几个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在实行“官营”外,其它手工业基本上摆脱了政府的控制,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民间手工业。这样农业人口转为工商业者的数量急增,使民贫变民富成为了可能。这种发展经济的措施类似于现在的产业扶贫政策。
清朝采取开垦荒地、移民边区及推广新农作物等措施来提高农产品产量,并通过国内外贸易往来,使农产品参与流通,以发展农业经济,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效果十分明显,使农民脱贫效果显著。清朝初期为缓和社会矛盾,实行奖励开垦耕地、减免税负的政策,使社会经济有了较大发展。至十八世纪中期,清朝的经济发展到了一个历史上较少的高峰期。清朝还引进外来农业品种——如番茄。有关资料记载,清朝的经济和人口的增加某种程度上有赖于番薯的种植,并戏称“康乾盛世”为“番薯盛世”。清代人口至十八世纪后期,已超过三亿,晚清时突破四亿。从清朝人口数量增长可以看出清代重视农业的休养生息政策。
民国时期,由于1930年土地法的颁布,使当时土地制度较清末更为成熟。但由于战乱连绵,制度化的土地市场仍不发达,每户土地分割的数块很小,1910年户均土地为2.62公顷。民国时期土地所有权分布虽然不平均,但比其它落后国家要好。73%的家庭平均每户拥有15亩地,他们的土地占全部土地的28%,而5%的家庭户均拥有50亩以上的耕地,占总耕地的34%。民国时期资本主义式的雇工,使租地大规模商业化,为农业产品商业化提供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启动了覆盖全国范围的有组织、有计划的规模化扶贫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不久,就提出了共同富裕的思想。共同富裕思想的目标是实现农民的共同富裕,通过走社会主义道路,搞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和办人民公社的举措,使新中国的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扶贫开发进程加快,提升到党中央、国务院工作的重要议程。从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以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为战略目标的大规模扶贫。特别是邓小平丰富的扶贫理论与实践,成为了中国社会发展的时代产物,其思想体系和实践操作性,包括扶贫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扶贫的战略目标、扶贫的关键、扶贫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实现扶贫目标的手段和途径、实现扶贫目标的政治保证等诸多要素,为扶贫工作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借鉴,也为世界其他国家反贫困提供了参照体系。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扶贫开发工作有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78年至1985年。主要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大幅度提高农产品的价格,激发和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使农产品的量大幅度增加,农民的收入水平迅速提高,极大地缓解了农村的落后面貌。这一时期,我国的农村贫困人口从2.5亿减少到1.25亿,年平均减少1768万人,贫困的发生率从30.7%下降到14.8%。
第二阶段,从1986年至1993年。根据扶贫工作发展的不平衡,少数地区经济发展迟缓、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十分困难的状况,党和政府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计划周密、组织有力、规模宏大的开发式扶贫工作。国务院成立了扶贫开发专门工作机构,安排专门资金,出台专门政策,把救济式扶贫转为开发式扶贫。至1993年底,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由1.25亿人减少至8000万人,年平均减少640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4.8%下降至8.7%。
第三阶段,是以1994年3月出台的《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公布实施为开始标志。本计划明确要求用7年左右的时间,举全国人力、物力、财力,确定解决800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为此,我国扶贫开发进入了攻坚期。1996年9月,党和政府联合召开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升了扶贫工作层次,大会作出了《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1999年6月,在我国扶贫攻坚的关键期,党中央、国务院再次召开扶贫工作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在这两次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动员全党、全社会上下齐心协力,以做好攻坚决战阶段的扶贫工作,确保完成在20世纪世纪末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扶贫工作目标。2011年11月11日党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目标是确保到2020年全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2015年1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会议上强调脱贫攻坚要实行最严格督查问责。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冲刺期。打赢脱贫攻坚的人民战争,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红利、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中央号召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来完成,至2020年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通过扶贫攻坚战,解决了2亿多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目前,全国尚有7000余万贫困人口,约占农村居民的7.2%。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间节点日渐迫近,扶贫开发任务艰巨而繁重。形势逼人,时不我待。创新思路、凝神聚力,以精准扶贫啃下扶贫攻坚这块“硬骨头”,是一场严峻的现实大考验。这表明了党和现任政府扶贫的决心更大,针对性更强,措施更实、更精准。[4]
相信在现代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各级政府的工作魄力,贫困这个词一定会从词源里消失。
[1]何琼.《茶经》文化内涵翻译的“得”与“失”[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
[2]杨昶.明代经济活动对南方生态环境的影响[J].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46-47.
[3]陈梅龙,沈月红.宁波商帮与晋商、徽商、粤商比较析论[J].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7,(5).
[4]中共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N].工人日报,2015—11—24(1).
(责任编辑:许烨)
曹贱保,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教务处副处长,副教授。
10.3969/j. issn.1009-2293.2016.0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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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2293(2016)04-008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