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诗人笔下独特的“杜甫书写”

2016-03-15 03:19李特夫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外国语学院广东茂名525000
关键词:文本分析杜甫

李特夫(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外国语学院,广东茂名525000)



英美诗人笔下独特的“杜甫书写”

李特夫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外国语学院,广东茂名525000)

摘要:历经两百多年的英语译介与传播,诗圣杜甫在英语世界获得普遍赞誉,引发了英美“百家学杜”的热潮。众多受杜甫影响的英美诗人创作出带有鲜明“杜甫印记”的作品。沃德的杜诗“拾得诗”与“希伯莱俳”、史密斯的《杜甫来到美国》以及哈蒂尔的《(杜甫)在城市》就是其中非常独特的案例。这些英美诗人通过极具个性的想象和手法,谱写一曲曲热爱杜甫的乐章,揭示了杜诗传播的跨文化意义和价值,折射出杜甫在英美诗坛的较大影响以及英美诗人对杜甫的多样化接受。

关键词:英美诗人;杜甫;接受与影响;文本分析

杜甫不仅在国内享有崇高地位,更是传统文学和文化“东学西渐”的杰出代表。若论及杜甫在英语世界的跨文化传播,特别是在英美诗坛的接受与影响,大都要么印象式阐发,空泛而论,难以证实真伪;抑或因缺乏原始资料,干脆语焉不详。

在英美诗坛,译介、吟咏和学习杜甫的现象,不乏可见。不少英美诗人与中国诗圣缔结了诗歌因缘。沿袭杜甫思想精神者有之,模仿杜甫诗艺技巧者有之,借用杜诗主题、意象或诗意者亦有之。正如“一百个读者眼中,有一百个哈姆雷特”,一百位英美诗人笔下,则有一百种对杜甫的解读和呈现。尤其,一些受杜甫影响的英美诗人所创作的作品,在理念和手法上,明显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杜甫书写”,不仅杜甫的影响痕迹十分明显,而且还凸显了他们对杜甫的喜爱与推崇。以下撷取三个典型案例,即美国诗人沃德(Jean E1izabeth Ward)、史密斯(Larry Smith)以及英国诗人哈蒂尔(Graham Harti11)的相关创作,进行文本细读和实证分析。

一、“向杜甫致敬”:沃德的杜诗“拾得诗”和“希伯莱俳”

沃德是美国女诗人和多媒体艺术家。不久前,她出版了《向杜甫致敬》(Du Fu:An Homage to,2007)和《怀念杜甫》(Tu Fu:Remembered,2008)。两书收录了沃德通过模仿和改编杜诗,创作的大量“拾得诗(Found Poetry)”和“希伯莱俳(Kimo Poetry)”。《向杜甫致敬》含100余首,而《怀念杜甫》有150首。沃德不懂汉语,她并非以杜甫的汉语原诗为蓝本,而是根据别人的杜诗英译文来进行仿改,同时沃德书中也列出了所依据和参照的相关译文。此外,沃德的杜诗“拾得诗”和“希伯莱俳”,还专门标有版权标识符号,以表明其二度加工与创作。英语世界中,像沃德这样大量仿改杜诗的现象,鲜有所见。

沃德曾以诗歌方式,给出了自己对“拾得诗”和“希伯莱俳”的解释。“拾得诗是重新编排词和词组,/常整段取材他处/改变排列空间成诗/和(或)改变诗行(结果意义也会变),或者通过增补/和(或)删减来改变文本。”[1]3关于“希伯莱俳”,沃德认为:“希伯莱俳是后俳句时期的诗歌形式,由三行构成/分别含10、7和6个音节。/此诗歌形式源自以色列。/希伯莱俳由需超过/5、7和5个音节的希伯莱语俳句演变而来。”[2]3由此可见,沃德的“拾得”手法灵活多样,既能对仿改素材中的词、词组或诗行加以空间上编排,也可进行增减等改动处理。而“希伯莱俳”形式则相对固定,由三行构成一个诗节,各诗行的音节数目有严格要求。

如果与所取材的杜诗译文相比,沃德“拾得诗中,有的诗行改动幅度较小,但也有些变化明显。例如,依据艾斯柯(F1orence Ayscough)和洛威尔(Amy Lowe11)所译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之“八月秋高风怒号”[3]104,沃德的“拾得诗”为:“The Eighth Month,the very height of Autumn,/ And the wind rages and roars”[2]121。除删掉原译文的极个别单词外,其余基本未变。再如,根据艾斯柯和洛威尔所译杜甫《江村》之“清江一曲抱村流”[3]106,沃德把译文拆成两行并改动了一些词,整体意思上也无太多变化:“Here the Current River makes a bend,and then—/ Encirc1es the town,runs through”。[2]118

然而,有些“拾得诗”的内容改动却非常明显。比如,沃德将宾纳(Witter Bynner)和江亢虎(Kiang Kang-Hu)所译杜甫《月夜》首联“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4]148,仿改成“Watching the moon far off in China,he now stands,/ A1one in his chamber”[1]71。不仅变换译文词序,而且“远在中国”和“他站着”等都是沃德自己添加的;本指杜甫妻子的“她”,也变成了男性的“他”。还有,沃德将宾纳和江亢虎所译杜甫《春望》之“国破山河在”[4]148,改为“These rivers through the country/ Have a1ways endured”[1]30。原译文被拆成两行排列,并且删掉了“国破”等语意表达。甚至,沃德还打乱诗行顺序,将艾斯柯和洛威尔所译杜甫《酬孟云卿》最后一行“挥泪各西东”[3]117,直接改为其诗之首两行。[1]30

再来看沃德根据杜诗创作的“希伯莱俳”。由于“希伯莱俳”需三个诗行组成,且各行音节数目固定,所以沃德的“希伯莱俳”中,最明显和多见的改动当属对原诗行的拆解排列。此外,为了控制各行的音节数目,还常增减词或词组。比如,根据宾纳和江亢虎所译杜甫《咏怀古迹五首(其五)》首联“诸葛大名垂宇宙,宗臣遗像肃清高”[4]157,仿改出的“希伯莱俳”诗节:“Zhuge’s prestige transcends the entire earth;/ There is on1y reverence/ For his face;yet his wi11”[2]87。除拆解而排,沃德还为了凑够“希伯莱俳”首行的10个音节数,增加了双音节词“entire”,其余则照搬。再如,根据克莱默—宾(Cranmer -Byng)所译杜甫《春夜喜雨》中的“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5]52,沃德的“希伯莱俳”诗节为:“Oh!She is good,the 1itt1e rain!and we11/ She knows our need,she who comes—/ In spring to spread our seeds”[2]114。沃德将译文诗行分割排列,尤其为使最后一行达到6音节,进行了较大改动。

从某种程度上讲,沃德依据别人的杜诗译文,模仿和改编出“拾得诗”和“希伯莱俳”,更像是一种“戏仿”和文字的重组排列。这也有点类似于我国古代的集句杜诗现象,即撷取和汇集杜甫诗行而为自己之诗,只不过沃德“集句”的是杜诗译文,而且还或多或少加以改动。在英美诗坛,沃德的做法可谓“剑走偏锋”,但却从一个侧面,投射出杜甫的巨大魅力与影响。正因为如此,大量杜诗才会被用作仿改的对象和素材。恰如沃德的书名所示,这样做旨在向杜甫致敬并表达怀念之情。

二、“杜甫到美国”:史密斯笔下杜甫的“旅美生涯”

美国诗人史密斯出生工人家庭,长期生活于俄亥俄州,曾在钢铁厂工作和大学任教,出版过八部诗集和四部小说等作品。史密斯创作的新诗集《杜甫来到美国》(Tu Fu Comes to America,2010),共含《杜甫来到美国》、《杜甫北漂》、《杜甫来到华盛顿》、《杜甫同奥巴马谈话》和《杜甫举家南行》等22首诗歌。各诗内容既相对独立,又前后关联。

史密斯笔下,杜甫不仅“复活”,而且远渡美国,上演了一幕“穿越剧”。杜甫从古代来到现代,经加拿大入境到美国并生活了两年。正如诗中杜甫自述:“职业之路被切断,/我选择另外一条路,/坐船去美国,昏暗的船上/拥挤嘈杂。”[6]3诗中与杜甫一起“重生”的还有他的妻子、儿子和女儿,同时史密斯还设计了杜甫的中国朋友和美国邻居等众多人物与场景。诗人通过自由无羁的想象、白描叙事的笔触和细致写实的风格,虚构了杜甫在美国四处漂泊、屡遭失业、艰难维生、带女儿看病和拜访朋友等故事情节,呈现出杜甫的旅美生涯和困厄境遇。

早在18世纪的欧洲,曾出现过法国阿尔更斯以及英国哥尔斯密的《中国人信札》等作品,通过书信方式,虚构并假借中国人之口来描述、揭露和抨击社会现实[7]16-17。200多年后的今天,史密斯直接以杜甫为叙述者,用诗歌形式讲述杜甫在美国的所见所感,借中国诗圣之口揭示和评论美国社会现实。诗人旨在告诉人们,诗中杜甫经历的各种社会时弊,也正是史密斯与美国普通民众所共同面临的。

《杜甫来到美国》诗集里,杜甫对史密斯的创作影响可简略概括为一句话:“三借”杜甫,即借杜甫之眼看社会、借杜甫之口批现实以及借杜甫之意表己情。一是诗人借杜甫之眼看社会。史密斯通过杜甫的风雨漂泊,描述了工作难找、生计难维与有病难医等社会问题。首先,史密斯透过杜甫屡遭失业,揭示了工作难找的残酷现实。诗中写道,杜甫到美国后无法找到工作,于是决定北上克里夫兰(C1eve-1and),去找朋友帮忙:“一位来自家乡村子的朋友来信说/北上克里夫兰有工作”[6]5。虽然杜甫后来在朋友的餐馆找了活干,但没多久餐馆便关门,卖给了披萨店,失业的杜甫还到过华盛顿等地,可一直都未找到工作。

同时,史密斯透过杜甫的艰辛生活,展现了生计难维的悲惨际遇。诗中杜甫常居无定所,有时栖息在朋友家的地板上,或者夜卧路旁,甚至还沦落到靠拾荒为生:“我搜集瓶子和铝罐/换钱去买咖啡和面包。”[6]35史密斯还通过杜甫女儿生病的故事,揭露了有病难医的社会现实。诗中杜甫女儿生病,跑了两家医院皆被拒之门外,杜甫和妻子只得带着女儿来到义诊所,并用湿衣为女儿降温:“将湿衣盖在女儿的小身躯上/让她退烧。”[6]41此外,史密斯还描述了美国社会的乞讨现象,杜甫去克里夫兰途中遇见过两位乞丐,而且坐火车时还见到了车站附近的乞丐,即便连杜甫的孩子也在乞讨:“我自己的孩子须在火车站外乞讨。”[6]23

二是诗人借杜甫之口批现实。史密斯诗中不仅大量揭露社会弊端,而且更借杜甫之口加以讽刺和批判。《杜甫为美国腾普公司工作》里写道:“工作越累,报酬越少。/中介还要收一半。/能怎么办?我们只是/贫穷的工人”[6]20-21。这无疑是对社会不公的直接讥讽,尤其“能怎么办?我们只是/贫穷的工人”,通过杜甫之口表达了美国底层工人的无助呐喊。还有《杜甫同奥巴马谈话》所写:“派国会去大街上/感受一下饥渴,/让参议院到战场上去看一看/那里的生命犹如草芥(1oose change)。”[6]15借杜甫之口表达了对现实的不满与批评。

三是诗人借杜甫之意表己情。史密斯始终把杜甫视为自己的代言人。诗中杜甫对社会的失望、对现实的批判以及对未来的期望等,也是史密斯自我思想和情感的表露。比如,诗中杜甫曾感慨写诗的无助:“夜晚,我写的诗/无法让屋子变暖。/我们寒冷的身躯/如火车呼啸驶过般颤栗。”[6]17这何尝不是史密斯本人,对诗歌在社会现实面前苍白无力的一声叹息。此外,史密斯还描写了杜甫拜朋访友:“当我们远离家乡/好朋友比金子重要。”[6]44这既是诗中杜甫对友情的解读,也是史密斯自己的感悟。

史密斯笔下,虽然杜甫“移居”到了美国,但杜甫还是那个杜甫,那个伟大的中国诗圣,其充满人性、关注社会和揭露现实的精神并未改变。有一处细节描写特别值得关注,诗中的杜甫尽管生活异常艰辛,但始终秉持着博大的人性与恻隐之心,面对去克里夫兰途中遇到的两位乞丐,仍心怀仁爱并施以援手:“我把钱分给每个人。”[6]5正是杜甫本身所代表的中国传统思想与文化内涵,深深吸引并影响了史密斯,诗人所借用的不仅是杜甫之名,更是杜甫的仁者情怀和现实精神。

读及史密斯描绘的种种画面,常使人联想到一千多年前逝去的杜甫及其不朽诗篇。诗中杜甫在美国的漂泊、困厄和无助,令人耳边不时回荡起那句杜诗“处处是穷途”(《地隅》)。而读到朋友的帮助以及女儿生病时邻居驾车送医,又令人想起杜甫的“途穷仗友生”(《客夜》)。史密斯笔下杜甫叹诗之无用,也不由令人想到杜甫所写“有儒愁饿死”(《奉赠鲜于京兆二十韵》)以及“儒冠多误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至于“The chicken’s up in the trees”[6]18这样的表达,则明显是在模仿杜诗之“驱鸡上树木”(《羌村三首(其三)》)。

三、“杜甫在城中”:哈蒂尔笔下杜甫的“城市生活”

英国诗人哈蒂尔上世纪80年代曾赴中国任教,出版过多部诗集,其作品也常见于诸多杂志。1993年,哈蒂尔出版了诗集《阮籍岛和(杜甫)在城市》(Ruan Ji’s Is1and &(Tu Fu)in the Cities,1993),含《阮籍岛》和《(杜甫)在城市》两首长诗。《(杜甫)在城市》共八十余行,该诗不仅以杜甫为叙述者,而且还大量借用和模仿杜诗。

哈蒂尔笔下,杜甫被塑造成了一个“重生”的幽灵形象,不断游弋于古今以及中西方城市。这在受杜甫影响的英国诗歌中非常有代表性。哈蒂尔说,他觉得这首诗在精神和语言上有“被打通(channe11-ed through)”之感,而且他专门将杜甫之名放入诗题,以感谢杜甫对此诗创作的直接贡献[8]55。可见,这种“被打通”之感,主要指哈蒂尔创作此诗时,与杜甫心有灵犀,产生了情感的交融共鸣。换言之,诗内的城市生活者和穿梭者既是杜甫,更是哈蒂尔自己。哈蒂尔借助杜甫的一双“慧眼”,来审视社会和体悟人生。

正如《(杜甫)在城市》诗题所示,伴随着哈蒂尔的新奇想象和思绪飞扬,杜甫穿梭于众多城市间,既有中国古代和现代之城,也有英国之城,譬如“烽火之城”、“泥泞之城”、“锦官城”、“山峦之城”和“伦敦城”等。哈蒂尔笔下的这些城市,大都由现实与虚幻交织而成:“我的这些城市里,道路泥泞,四大洋蜿蜒而逝”。[8]43

诗中的杜甫总在不停地探寻,诗之伊始便写道:“他们坐在长椅上,饮酒和闲聊/我到这寻找长生不老的灵药”[8]33。而且杜甫还从古代“穿越”到了现在与未来:“杜甫追寻永恒的时光/越过纪念碑、河堤和伦敦塔桥”[8]49以及“我是一个幽灵,我知道未来无尽的喧嚣中,人们无法听到我”[8]35。甚至杜甫还从中国“来到”了英国:“英国之城,我是一个幽灵,我知道我耳聋/人们听不到我,不认识我,但我却很清楚自己。”[8]45

整首诗的情感基调带有较浓的沉郁色彩。诗中城市到处泥泞,充满喧嚣,而杜甫孤独地飘荡其间,反复述说:“人们无法听到我”、“人们听不到我,不认识我”。尤其,在诗中杜甫常追忆往昔岁月,慨叹现实艰辛:“我的妻子和孩子,我失业了四十载。”[8]41实际上,这种孤独的感受和失业的困境,都是哈蒂尔自己所经历过的城市生活。哈蒂尔曾说:“1986年夏天,我结束了在中国的教学,回到英国。接下来在伦敦的15个月里,生活困难,几乎没有工作,对我来说这城市是幽闭、恐怖和污染的。”[8]55虽然诗中的杜甫只是一个“重生”的幽灵,世人看不见他,但他却一直徘徊在人们身边,将整个世界和社会看得明明白白。与其说杜甫在不断寻觅“不老的灵药”和“永恒的时光”,毋宁说他在追求一种理想:一个既无邪恶和战争悲剧,又没有孤独和失业的理想之城。这也正是诗人哈蒂尔心中的城市梦想。

此外,《(杜甫)在城市》还经常借用和模仿杜诗,亦即哈蒂尔所说的在语言上“被打通”。比如哈蒂尔所写:“a nation ought to know its boundaries”[8]41和“my thatched roof is destroyed by the Autumn wind”[8]44,分别援用杜甫《前出塞九首(其六)》之“立国自有疆”(又作列国自有疆)以及《茅屋为秋风所破歌》题名。哈蒂尔将“立国自有疆”解读为“国家应知道其疆界”,尚属比较准确。

再如,诗中有言:“and the incessant p1ains,and I know the Emperor/ waging incessant war on his frontiers”[8]35,主要模仿了杜甫《兵车行》之“武皇开边意未已”。特别是,哈蒂尔在诗中还屡次言及意象“千尺松”:“I wish that the pines wou1d spring for a thousand feet”[8]42;“I wish that the pines wou1d spring a thousand feet”[8]49以及“pines a thousand feet to wish up springing”[8]51。这些都模仿的是杜甫《将赴成都草堂途中有作先寄严郑公五首(其四)》之“新松恨不高千尺”。还有诗行“on1y the hi11s and streams remain”[8]48,源自杜甫《春望》之“国破山河在”;而“this a poor house with on1y sta1e wine for a bott1e”[8]42,则语出杜甫《客至》之“樽酒家贫只旧醅”。

在哈蒂尔看来,《(杜甫)在城市》就是对作为人与诗人的杜甫的一种“创造性翻译”[8]56。应该说,此诗的沉郁情感、诗意精神、语言表达和现实诗风,充满着众多“杜甫元素”。由于哈蒂尔的思维跳跃幅度较大,视角转换频繁,加之诗行末尾皆无任何标点,有些地方读起来晦涩朦胧,但杜甫的接受与影响痕迹却始终清晰可见。

四、结语

综上所述,无论是沃德借助译文来仿改杜诗,还是史密斯和哈蒂尔笔下,杜甫的“千年穿越”,这些英美诗人的创作手法新颖且极具个性。所谓共性乃寓于个性,他们个性化的创作中,蕴含着一个共同特征:对杜甫的普遍热爱与推崇。尽管这些诗人并非蜚声英美诗坛的大家,但他们依据各自的体悟,运用不同方式表达出他们的“杜甫情缘”,堪称杜甫在英语世界接受和影响的一道独特风景线。正如史密斯和哈蒂尔诗中所写,杜甫既“来到美国”,也“来到英国城市”,这看似奇异与虚幻的想象背后,透出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那就是随着杜甫的译介和跨文化传播,中国古代的诗圣已经跨越了千年时空和中西文化的距离,进入无数英美诗人的心中,激起了他们思想和情感的共鸣。这不仅彰显了杜甫、杜诗的广泛影响力,而且也折射出中国传统文学、文化“走出去”的异域回响。

参考文献:

[1]Ward,Jean E1izabeth.Du Fu:An Homage to[M].LaVergne:Lu-1u.com,2007.

[2]Ward,Jean E1izabeth.Tu Fu:Remembered[M].Lexington:Lu1u.com,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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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熊文华.英国汉学史[M].北京:学苑出版社,2007.

[8]Harti11,Graham.Ruan Ji’s Is1and &(Tu Fu)in the Cities[M].London:We11sweep Press,1993.

责任编辑:王飞霞

中图分类号:I0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1(2016)01-0123-04

收稿日期:2015-12-16

基金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学科共建项目“杜甫诗歌在英美的翻译研究”(项目编号:GD13XWW07);广东省高校“创新强校工程”特色创新项目“别传新声于异邦:杜甫诗歌对英美社会文化的影响”的成果之一(项目编号:2014WTSCX090)。

作者简介:李特夫(1979-),男,四川阆中人,博士,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翻译与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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