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语小说《布登勃洛克一家》中的家文化与中国传统家庭观念比较

2016-11-22 18:50廖芳莹
青年文学家 2016年30期

廖芳莹

摘 要:本文基于对德国作家托马斯·曼所著小说《布登勃洛克一家》进行阐释学分析,主要分析其中的家文化,将其与中国传统家庭观念的比较,运用文本阐释的方法,找出其中相似相近之处,目的在于分析德国传统家文化,以促进中德文化交流。

关键词:文本分析;家文化;中国传统家庭观念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30--02

1、引言

托马斯·曼,德国著名小说家、散文家,出生于德国北部卢卑克城一家望族。1901年, 26岁的托马斯·曼发表了他第一部长篇小说《布登勃洛克一家》并立刻引起轰动。这部小说使他最终在文坛上站稳了脚跟,奠定了他的大作家声誉。1929年托马斯·曼获诺贝尔文学奖,《布登勃洛克一家》被评委会宣布为授奖原因。评委们绝口不提中篇佳作《死于威尼斯》(1913)和长篇小说《魔山》(1924)等作品,这固然值得争议,但反过来又证明了《布登勃洛克一家》的地位和影响力。(黄燎宇,1997:63)这部小说流传至今,已经无可非议地成为了德语文学界传世经典佳作。

2、分析比较

2.1“家和万事兴”的向往

在中国传统价值观中,“家”是极其重要的一个概念,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乃是做人的目标,人在独善其身之后就应当齐家,可见家的地位。所谓“国家”,国其实也是家,不过是家放大的体现。

“中国传统文化建立在家族社会结构之上,家族是个人利益的代表者,个人依附于家族而不能成为利益主体,造成家族意识的发达。家族以亲情为联系纽带,决定了家族伦理文化的价值取向是“和”。和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准则,包括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等人伦关系;天人合一观则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汪怀君,2003:6)家和则万事兴,万事兴的前提是有一个和睦的家庭。“和为贵”见于《论语·学而》,原文为:“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和”是先贤们最推崇的状态,而家之和,为和睦社会之根本。

而在《布登勃洛克一家》中,这样的“家和”观念也有所体现。在第一部第十章中,一次家庭聚会之后,老约翰·布登勃洛克和他的继承人、参议员儿子在餐厅中有很长一段对话,事实上,参议员在下午就收到一封来信,来信人是其异母兄弟高特霍尔德·布登勃洛克,这位兄长因当初擅作主张的婚姻和生意场上的行为而与父亲决裂,离开了这个家族,此次来信意在索要父亲的钱财,其实这已然是其第三次来信了,前两次都被参议员隐瞒,而未曾告知父亲。在这封来信上,老布登勃洛克表现出极其愤怒之情,而参议员更多的难过和无奈。

“‘要是您能了解我现在这种左右为难的处境就好了!为了能使家庭和睦,我一定得劝您……可是……参议靠在椅子上轻轻地叹了口气。”(托马斯·曼,2009:40)

长子的来信言辞激烈,老布登勃洛克怒不可遏,但参议却露出一种“惊惶、犹豫的眼光”,在他对其父亲的话中,我们得知,他对这样的处境左右为难,令他为难的正是家庭和睦。孔孟的“和”的观念在这里找到了相似处。在其父亲继续数落当年这位长子的所作所为之后,他再次说道:

“‘……我们的公司,我们的家庭都有了一定的声名地位,得到了人们普遍的承认和尊重……可是,父亲,和我哥哥,和您的大儿子结下的这种仇恨……在我们靠着上帝慈悲辛苦地建筑起来的这座大厦上是不应该有着暗痕的……家庭必须是和睦的,必须是团结一致的,父亲,不然灾祸就要叩门了……” (托马斯·曼,2009:41)

此时的布登勃洛克家族正值巅峰时期,在父子对话之前的晚宴中,气氛热闹且欢快,来宾们都赞扬这这一家族的兴旺。而在参议员眼中,似乎将此时家族的繁荣与其和谐和睦联系在了一起,也就是说,家族的繁荣是脱离不开家庭的和睦的,一旦脱离,这繁荣之象就会幻灭,这正是我们的传统家庭观念中所推崇的“家和万事兴”。

2.2对“家族利益至上”的追逐

在中国传统家庭观念之中,国家的利益至上,以国家利益为最高追求,是为“忠”,以家族利益为最高追求,为之“孝”,而家族利益同样大于个人利益。“追求家族利益至上的整体主义,是在家庭、宗族结构的基础之上形成的,并以强调宗法等级秩序的家族本位为其产生的直接来源。家族利益至上的整体主义有着强烈的排他性,它在加强家族小团体凝聚力的同时却一味排斥个体或他族的利益。”(杨威、李培志,2008:47)在家族至上的条件下,个人对其命运很难做出独立的选择。

首先在事业的选择方面,按照中国传统价值观念,儿子应当尊崇父亲,所谓“父为子纲”,是“三纲”之一,“三纲是封建时代社会控制系统的核心和枢纽,……三纲的神圣化与绝对化,正是君主专制制度的保证。”(刘泽华,1996:312)

而在《布登勃洛克一家》中,在儿子的事业上,虽然还没有出现必须绝对服从父亲意志的情况,儿子还是有自己选择的权利的,但父亲确实希望儿子能够沿袭自己的职位。例如老约翰·布登勃洛克本希望长子能够承袭自己的位子,却意外与其决裂,而对待次子——后来的参议员则十分满意。而参议员的两个儿子性格迥异,大儿子托马斯自幼颇有商人天赋,似乎能够按照父亲的意愿承担重任,更得父亲欢心,小儿子却古灵精怪,为家人所不喜。

虽然小说中并没有提及儿子择业之上必须尊崇父亲意愿而没有丝毫选择余地的言辞,但书中却将尊崇父亲意愿和具有叛逆精神的儿子们区分开来,前者得人之尊敬,而后者总是成为家族成员甚至外人指责的对象,比如参议员与其长兄、托马斯和弟弟克里斯蒂安。违背家族意愿的孩子们总是受到家中其余人甚至外人的谴责。如参议员的长兄虽未曾在书中真正出现,却总是使家族里的人为难,为家人带来问题和矛盾。老约翰更是对这个儿子极度不满。

“‘你跟你的小铺子结婚了,一切话都不用说了。我不会完全剥夺你的继承权,我不想弄得满城风雨,可是我们的情义就此断绝了。我现在给你十万马克作为结婚费,在我的遗嘱里我还要给你十万马克,然而你的全部都在这里了,此外你再多一个铜子儿也拿不到了。”(托马斯·曼,2009:40)

可见,高特霍尔德·布登勃洛克违背父亲意愿,无视家族未来,在父亲看来极度的不应该,甚至将他视为家族的耻辱。同样的,在第三代中也出现了相似的状况,托马斯与兄弟克里斯蒂安也有着极深的矛盾。

托马斯对弟弟的厌恶也是出于家族利益的考虑,弟弟的所作所为让外人有空子可钻,让家族蒙羞,并不能为家族企业带来任何的益处,而弟弟却根本不以为然,只以自己为中心,无视哥哥的厌恶鄙视。

“‘不错,啊,不错!参议喊道,两只手碰了一会儿头。‘你就这样做吧!随着你的想法做吧!……我再重复一遍:如果你只是自己出丑,我是没有闲心管的。但是我禁止,你听见没有?我禁止你把公司牵连进去,像你昨天晚上做的那样!” (托马斯·曼,2009:273)

此处托马斯所谓的“公司”其实就是“家”的代名词,把公司牵扯入自己的丑事中等同于将自己整个辉煌的家族牵扯入其中,使家人在外人面前无法抬头,在小说中,克里斯蒂安不以家族为重的做法受到了哥哥的责难。此处中国传统家庭观念再次找到了相似处。

其次是在婚姻的抉择之上,其实这只是“家族利益为重”的另一个体现层面而已,在我国传统家庭观中,事业、婚姻的选择都是不由个人做主的,原因都在于家族、宗法的体制,尊崇父命,实则都是为了家族利益的最大化。

我国传统家庭观中的“父母之命”婚姻礼制的形成与春秋时期盛行的“孝亲” 观念密切相关。“在西周宗族政治时代, 宗族成员婚姻需符合宗族利益, 宗子对宗族成员的婚姻具有最大程度的决定权。春秋时期, 孝亲观念被赋予政治意义后, 父母对于儿女婚姻开始有最大程度的决定权,《左传》所载联姻多由父母做主。如父母已逝, 则长兄如父, 婚姻由兄长来做主。”(周海霞,2011:147)

虽然“门当户对”的观念至今仍为部分人所保有,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礼制在如今的中国几乎已经销声匿迹了,但令人惊奇的是,这样的婚姻礼制在这部被人称为十九世纪后半叶社会缩影的小说中,却找到了不止一处的吻合。布登勃洛克家族中几乎所有的婚姻都是违背个人意愿的,或者说是由家族长辈所拟定的。而违背长辈意愿者也将受到指责。首先是老约翰的长子高特霍尔德与“门户不称的”施特威英小姐结了婚,因此与父亲决裂。次子参议员的婚姻也非自己所愿。

参议员娶了门当户对的妻子入门,最初只是因为父亲的“拍一拍肩膀”,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父母之命”(托马斯·曼,2009:48)。而老约翰这样的做法也只是为了儿媳带来的陪嫁费,到底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也就是家族的利益,再次吻合了“家族利益至上”的追求。与我国古代家庭中,为家族利益而牺牲自我幸福的事例极为相似。

参议员的“包办婚姻”并未是小说中的唯一。他的儿女们也无法逃脱这样的命运,长子托马斯本来与花店姑娘安娜有过一段若即若离的恋情,但后来这刚刚萌芽的情愫还是被理智无情地战胜了,只是娶回了阿姆斯特丹百万富翁的千金,而这位千金——盖尔达体质孱弱,对音乐有着特殊的激情向往,实非托马斯良配,最终也是布登勃洛克家族悲剧收场的原因之一。

托马斯的妹妹冬妮更是一生坎坷,她也是因“家族至上”的原则没能与初恋情人莫尔顿喜结良缘,这位可怜的姑娘为爱做出过抗争,还是败在父母之命上,嫁与了汉堡商人格仑利希,不想格仑利希后来竟然破了产,冬妮又在家中建议下离了婚,又再嫁慕尼黑商人佩尔曼内德,谁知这第二段婚姻仍然不尽如人意,冬妮再次离婚,最后与独生爱女回到娘家居住,而女儿的婚姻却也未能如人所愿……

3、总结

经以上的对比分析可得知,在二十世纪初,这位德国著名作家托马斯·曼所著的小说《布登勃洛克一家》之中,在家文化上与中国传统家庭观念甚为相似,而这部作品又被人称为十九世纪后半叶德国社会的缩影,这其实是对人以往所形成对“中西方文化对立”的陈旧观念的一个巨大打击。

在以往的观念中,中西方是对立的文明,差异巨大而并无相似,中西方文明的碰撞只能造成矛盾,但经过对这样一本小说的分析,却得出令人诧异的结果,仅仅在一个家文化上,东西方文明曾经竟有如此多相类似的地方,如此的文化对比,可以促进中西方的文化交流,对推进传播我国传统文化进程大有裨益。

参考文献:

[1]黄燎宇. 进化的挽歌与颂歌——评《布登勃洛克一家》[J]. 外国文学, 1997, 2.

[2]曹顺庆. 东西方不同文明文学比较的合法性与比较文学变异学研究[J]. 外国文学研究, 2013, 35(5): 54-60.

[3]汪怀君. 中国传统家庭伦理及其现代价值研究[D]. 曲阜师范大学, 2003.

[4]托马斯·曼:布登勃洛克一家. 傅惟慈译. 译林出版社. 2009.

[5]杨威, 李培志. 论中国传统家庭伦理的主导精神[J]. 道德与文明, 2008 (6): 4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