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黄秉义日记》的史学价值*

2016-03-09 05:58
关键词:日记

周 兴 禄

论《黄秉义日记》的史学价值*

周 兴 禄

《黄秉义日记》的作者黄秉义是台州葭沚人,曾于清末考取詹事府供事,民国后为第二届国会众议员。此日记记于1902~1918年,现存共六十三册,对清朝末年、辛亥革命及民国初年的时政大事、浙东社会生活、官场商界人物轶事、诗联书画品评等有较多记载,是这一重要历史时期不可多得的士人亲历所记,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

黄秉义;日记;辛亥革命

作者周兴禄,男,土家族,贵州德江人,文学博士、书法博士后,贵州大学历史与民族学院副教授、贵州大学-孔学堂中华传统文化研究院研究员(贵州贵阳 550025)。

《黄秉义日记》的作者是黄秉义(1874~1920后),台州葭沚人,曾于清光绪九年(1884)考取詹事府供事,民国后为第二届国会(安福国会)众议员。作者勤于作日记,即使在事务繁忙、身处异乡、舟车行旅、小恙不适之时,亦未辍笔。此日记记于1902~1918年,原有六十四册,其中第五十二册已佚,现存共六十三册,约有二百万字,底本藏于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后收入由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中山大学图书馆所编《清代稿抄本》第一辑,取名为《黄沅日记》,广东人民出版社影印出版。笔者在对此日记的整理过程中,深觉此日记对考察当时的历史文化及该作者生平事迹等具有较高史学价值。

关于黄秉义的生平,别处少见有可靠材料,但从其日记中可找到较为详实可靠的记录。作者记于辛亥(1911)年农历(下同)四月初五的日记云:“余行名上崇下沛,初赴詹事府投考供事名沅,恭修穆宗毅皇帝实录告竣,得议叙末秩。之后,适逢甲午(1894)科浙江乡试,复以名秉义,纳监由杭州府送考,入闱而不售,上年由家君虞乡县署就道入都,拟由议叙出身再行想法,仍以黄沅二字为名。初字曰质诚,一字沅浦,今仍用沅名,则字沅浦未免名号难分,字仍曰质诚,一字曰灌园。但谱中所修部名沅,小名秉义,字质诚,一字沅浦。而今之后遇书沅浦者改曰灌园可也。”同年五月初二日又记云:“余自幼年侍奉家君在都考取供事履历……时幼,承马蔚林老伯取名沅,送考供事,方在十岁,格于例章,册填十六岁。于光绪九年考取詹事府供事四十六名,旋于是年十一月咨送国史馆当差,是年十二月复送武英殿当差,是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邀臣工列传书成议叙列为一等,经部题覆以从九品双月三缺后选用……至光绪二十年甲午科赴省乡试,改名秉义,纳监入闱不售……念及供事尚可藉此出身,至三十二年赴部,请领供事执照,方至上年入都商定,即由从九指分省分候补,仍用沅名而已。今名仍用沅,所取秉义名作为小字,号质诚,即家谱中亦是如此书录矣。”

可见作者原名“黄崇沛”,是按作者族谱字派所取之名*作者壬子(1912)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日记云:“余族辈曰:‘克景怀仁子,可永明世家,懋修崇正道,元善应荣昌。’余系‘崇’行。”。十岁赴考詹事府供事时请马蔚林取名“黄沅”,并考取供事,曾在京城国史馆及武英殿当差。成年后回乡参加浙江乡试,可能因前曾虚报岁数并曾在京当差有不便,所以改名“黄秉义”,但最终乡试落榜。此后作者又希望以曾经考取的供事作出身,赴京请领供事执照,所以又恢复旧名黄沅,称之为“部名”,即吏部所注之名。上述日记记于辛亥上半年,可见作者仍希望有出身,用考取供事的姓名黄沅,并积极筹资捐纳做官。作者早年极富于仕进心,其曾云:“余之仕进之心最切,初因停止捐纳,即拟由从九加捐分发,藉资进取。”*详见辛亥(1911)九月二十五日日记。其日记中记自己直到辛亥革命爆发前夕仍在托人捐纳,捐官之款都已汇到上海,只因纳款数目上涨才没有及时付兑。辛亥革命爆发后,作者捐官希望落空,原考取供事用的黄沅一名已失去意义,所以此后的日记中常用黄秉义之名,包括后来他当选民国国会众议员及为受灾家乡发起“募捐启”(俱详下文)的署名都是黄秉义。现今其家乡一些记录文字中,黄秉义之名时有提及,且尚有耆老能知,而黄沅之名则随着清廷的覆亡而逐渐湮没了。

从其日记中尚可考知其生卒年的一些情况。日记始记于壬寅(1902年)九月初一日,开篇序言的首句即称“余年二十有九”;又,记于丁巳(1917)闰二月十四日的日记中作者提到自己的八字为:甲戌、辛未、己巳、丙寅,由此可推知作者生于同治末年即甲戌(1874)年的五月二十八日。至于其卒年,真不可详考,但可提供一些线索。日记止于1918年三月二十九日,此前曾多次记到自己体弱多病,预感年岁不久,作者是否此后不久即病故而其日记亦因此终止呢?细思该册已录完整,难得恰巧此时即停笔;又,查民国第二届国会(安福国会)众议院议员姓名录中浙江籍的有“黄秉义”一名,该名即作者后来参加乡试之名,此届国会于公历1918年8月12日经选举产生,说明作者至少当时尚在世。再考民国九年(1920年)七月台州海门镇骤遭台风暴潮,淹毙千馀人,损失甚巨,为台州历史上罕见之大灾,当地乡绅贤达发起募捐,当时发布的“募捐启”的发起人共十人中即有“黄秉义、黄寿征”之名,乃作者及其父亲之名,亦可见作者在1920年后尚在世。

惟此后作者情况尚付阙如。据其日记中提供信息,可作大致推测。如作者日记中多次记述自己生病的经历,并称自己身体薄弱,难享长寿,其长期患疝气之症,为治病,于1903年夏间开始吸食鸦片,故作者亦可能在1920年后不久病故。其记于丁巳(1917)十月二十二日的日记中记述已为自己及妻妾等已造好寿域,在马屿头其曾祖母应太夫人墓旁,作者故后应即安葬于此。只是沧海桑田,尤其是近年大规模的建设开发,今天原墓可能不再存在,故未及细考是否有碑刻记录其卒年等后期情况。另,日记中曾记录作者多次赴天台山游玩并做佛事等,且于壬子(1912)正月十四日致天台山和尚英祥一信,并自述云:“余欲邀英祥来商就其天台山粘花室之侧造一茅棚,名曰止园,落成已后,抛却家务,隐居于此,以终天年,为幸多矣。”作者此前亦有类似表述,故其此后行踪亦有去天台山出家或隐居之可能。鉴于作者长期保持写日记的习惯,几乎无一日停笔,故推测其日记在六十四册后尚有记录,只是其此后的日记可能尚未为外人发现,或是作者后人保存失落(如其中第五十二册已佚),故中山图书馆亦未能收全之。

从日记内容看,作者关怀国事,洞悉社会生活,熟识诸多官、商、文及宗教等界人士,质性温和、心地善良,经常参加地方赈济、赞襄义举、接济困难人士,又曾刊行药方免费赠人,爱好诗书花木,是一名正直善良、勤奋精明而又富于生活情趣的文人雅士。

作者家世情况,上引作者记于辛亥五月初二日的日记中录有作者光绪九年(1883)年考取供事后,光绪十二年浙江临海官府为递呈上级作的关于作者身世的查复禀稿云:“詹事府供事黄沅现年十九岁,身中,面白无须,系浙江台州府临海县人,住家子镇,曾祖沧山(殁)、曾祖母王氏(殁)、应氏(存,现年七十五岁)、祖鸣皋(殁)、祖母苏氏(存,现年五十二岁)、父寿征(存,现年三十五岁)、生母周氏(殁)、继母章氏(存,现年二十九岁)。家长于光绪九年十月考取詹事府供事,兹于十二年十二月十一日奉文传知。”禀中虽将时龄十三岁的黄沅虚报为十九岁,但记录其家人年龄情况较为准确详细。又据作者记于甲寅(1914年)闰五月初六日的日记所云:“家祖母苏太夫人与先祖鸣皋公同庚,年十七即归先祖,十九岁甲寅而家君生焉。咸丰丁巳(1857)先祖故,时六月十九日。先曾祖沧山公早五日亦故,即于是月十四日也。时家君年方四岁……至光绪庚子(1900),应太夫人仙逝之先,而苏太夫人亲侍汤药,衣不解带。至九月十五日,应太夫人仙逝。”两相参看,可推算其曾祖沧山卒于1857年(生年不详);其王氏曾祖母生卒年不详,日记别处亦再无提到。其另一曾祖母应氏生于1813年,卒于1900年,日记中多次提到自己是应氏抚养成人,二者感情很深;其祖鸣皋、祖母苏氏皆生于1836年,鸣皋卒于1857年,苏氏则至日记终止的1918年尚在世;其父黄寿征生于甲寅(1854)年四月十八日*作者丁巳(1917)四月十八日日记云:“家君今日生辰。”,至1920年台州海门遭风暴潮时尚在世。其生母周氏生于1856年,卒于甲戌(1874)六月十二日,卒时“年仅十九岁”*详见乙巳(1905)四月二十二日日记。,作者方出生十四日。继母章氏生于1859年,自1918年尚在世。又,综合其日记所记信息,尚可知作者妻室、子女情况:作者元配章氏,乃其继母之侄女,甲午(1894)二月成婚,生有二女,于甲辰(1904)九月二十五日在其次女出生的第十四日而卒,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作者以二百八十元买水门曹氏为妾,丁未(1807)秋续娶陈氏作继室。曹氏生于丁亥(1887)四月二十日,生有一女一子。陈氏生于丁亥(1887)二月十六日,尚未生育。因此作者育有三女一男:长女生于丙申(1896),于壬子(1912)二月嫁黄岩王崇甫司马长子王华相字仲达,已育二子一女;次女生于甲辰(1904),许配张连胜(丹庭)第三子茂荣,定于日记终止之年(1918)的十一月十三日完婚,日记尚未记到此时;三女生于甲寅(1914)年,年仅三岁即许配作者继母内侄、元配之弟章仲厚之子;作者唯一儿子名正椿,小名朝儿、四妹,又请天台山尼姑妙源取有法名华禧,生于丁巳(1917)二月二十三日,至日记终止时年方年逾周岁。

另据作者乙卯(1915)正月二十三日日记中所录法部会计司郎中何奏篪为其祖母苏氏节孝坊所作序赞云:“太恭人姓苏氏……年十七归家子鸣皋黄公讳冠清。公有胆气,浙抚檄剿嘉湖盗,寻病卒。太恭人年二十有二,惨不欲生,奉姑应以孝闻。有子曰寿征,甫四龄,摩抚成人,由京僚宰滇、晋,至有声。孙男三:秉义、秉礼、秉衡。太恭人寿逾古稀,犹长斋礼佛。光绪八年奉旨旌表。”参看可见其祖鸣皋名冠清,曾参加浙江剿匪,二十二岁而卒。而其二位弟弟皆其父亲在山西做官时纳妾所生。

作者家世中以其父亲黄寿征较为显达,日记对其言行记录亦较多。其父名寿征,号悦卿。作者壬子(1912)三月二十三日的日记云:“家君自光绪纪元之岁(1875)入资通判,丁丑(1877)赴部候选。癸未岁(1883),蒙都察院锡拣选西城兵马司差委两署正指挥,历保四品衔,补缺后以知州升用。辛卯岁(1891),又以获盗出力,由西城监察御史麟侍郎御趾、何侍郎福堃送部引见,奉上谕着照所请,就于壬辰(1892)三月初旬引见,奉旨着以知州即选。乙未(1895)二月,分选云南新兴州知州,即于三月引见、起程,于十月间赴云南省城,即于十二月初九日赴新兴州本任。戊戌(1898)冬大计卓异。庚子(1900)九月丁先曾祖母应太夫人艰,交卸旋里。癸卯(1903)岁服阕,甲辰(1904)四月赴都引见,奉旨以卓异加一级仍注册候升,七月分选授山西吉州知州,十二月间到省,于乙巳(1905)岁三月十二日赴吉州任,丙午(1906)岁四月告卸。丁未(1907)八月二十七日仍赴吉州本任,于己酉(1909)八月二十五日藩辕牌示调署虞乡县知县。十月初三日告卸吉州,十八日赴虞乡署任,至辛亥(1911)十一月十八日告卸虞乡县篆务。以后告贷清楚,方于今日到家。”较为详细叙述了其父仕宦履历。

作者日记中尤为强调其父仕宦刚正清廉,在所辖之地广行仁政、德政。作者引述其父在云南新兴州知州任时所云:“我自任云南新兴州将近五载,青夜而思,暇无终日。遇有凶岁,即行造报,上有恤赈,即行颁发……即民有隐情达于上,减夷粮每年将近千金,造报钱粮本无可减,将粮裁减即将平馀弥补,上可无损,民得实惠。创兴敬一书院……署中本有米行捐费,每年约计四百千文,因此款系是漏规,即将该款助书院延师以及奖赏之费。每至年终,必给孤贫钱米……”但其父不肯阿谀奉承上司,不事干谒请托,以致久沉下僚。如其在山西任时,“山西荐保卓异州县者五人,州县卓异人员曾经引见注册候升者,家君一人耳。”*详见戊申(1908)四月初七日日记。但就是得不到升补。作者云:“家君历任皆以公办公勤能自任,守正不阿,并无请托……家君皆以实事求是,视民如子,巨细必亲,无假手于胥吏,创学堂,报垦田,想上游皆得精明当道,虽无请托,能得见闻政绩,亦未可知也。”*详见戊申(1908)正月十五日日记。结果“初任新兴,迄今吉州,将近十年,仍然州牧。”*详见戊申(1908)四月初七日日记。最后两任最为贫瘠的吉州知州后,又调任虞乡知县,直到辛亥革命爆发后卸任,未进半格。作者对官场体系不免生疑:“若以官声而论,任吉州以来,该州万民皆以‘真吾父母’之称,历办学堂、垦务诸大端及除暴安良,民皆心悦,即邻县之民皆得沾惠,何至未得调繁?难以预料。总而言之,不肯招呼耳!”*详见戊申(1908)七月十八日日记。作者对官场黑暗虽然不满,但颇以其父清廉为荣:“家君历任以来,爱民如子,不名一钱,以致两袖清风,存以政绩。”*详见戊申(1908)四月初二日日记。并多次引述其父之言:“家君常训义云:‘官以钱升,不得言官。若以取下媚上,吾不为也。吾历任以来,无取非分毫厘,为国治民,无愧于心,无愧于神而已。’”*详见戊申(1908)四月初七日日记。“家君常曰:‘拜爵于公庭,叩恩于私堂,吾不为也。’”*详见戊申(1908)七月十八日日记。

作者多次强调对其父不是拔高颂扬,而是实情,并有别人作证:“但家君在滇所行各节一切用心之处,即朱桐冈、郑荻洲、苏月波、苏焕堂诸君在署,初至家乡言之皆然。况家君生平谨慎,向无虚语,与人言之此言,断勿自行粉饰。余虽父子,但在滇、来家诸君言之皆如此说,即可为凭。”*详见乙巳(1905)五月二十二日日记。“据月波、焕堂两君言,家君任吉州时,待民仁爱,深知民隐,而告卸之后,州民颂德不休,而今吉州之民深感家君盛德,非平日广施善政,何至于此?”*详见丁未(1907)七月十六日日记。“家君历任州县以来皆是爱民如子,民亦以‘万家生佛’称。”*详见庚戌(1910)九月十二日日记。

按常理,我们对作者所记仍不免存私笔谀颂之疑。作者之父不过数任知州、知县,官阶并不高,故文献对其记载亦少,但在能搜见的除此日记之外的其它材料中,确实未见对其父黄寿征的负面记录。除上引1920年台州罕见水灾有其父子参与发起募捐的记录外,现见地方志中尚有数处对黄寿征事迹有记载,如“吉县大事记”云:“光绪三十年(1904),是年,知州黄寿征(浙江人)从龙王迪船税中抽款4 000千文,兴办学堂和育婴堂。正月十九日,州办工艺厂,所产之草帽辫、毡毯,经布政司查验,准其所支银两列入官本,分年归还。州城成立教育会、劝学所、简易识字学塾、自治所、育婴堂、宣讲所、女子学堂,高等小学堂。”多方面的材料都记录了黄寿征的正面形象。其父久历州县之任,对地方官应尽职责亦有体认:“亲民之官莫如州县,民有曲直,州县为始。国朝体察民情,无微不至,仁德及民,使诸州县然后受诸于民也。民之隐情亦由州县而上达焉,兴利除弊亦由于州县,除暴安良亦是州县。”*详见乙巳(1905)五月二十二日日记。在今天看来,黄寿征亦不失为正直勤能的官员,所以我们说日记作者虽对其父不免有所溢美,但作者引以为豪亦属有由。

作者父亲毕竟为宦多年,丁艰在家又开典当业及做其它生意,作者本人亦多方经营,加之祖业较为丰裕,“家中田业约一千零八十馀亩内”*详见乙卯(1915)三月十六日日记中引其父黄寿征之言。,故作者家业在台州亦算上等人家。据日记中记录每遇赈济、捐赠、平粜等,其家总与最著名的富商黄崇威、陶祝华两家一起布施,当时其家业在台州仅次于上二家。现今台州葭沚街道镇西路七十三号的黄大夫第即是其故居,占地千馀平方米,为四合院式,分前中后三进,东西厢房各六间,建筑宏大、布局规整,用材考究、雕饰精美,足见当年门第之盛。

综上所述,我们可对作者生平及家世作一个简要勾勒。作者幼名黄崇沛,十岁始更名为黄沅赴京考取詹事府供事,二十一岁再次更名为黄秉义,参加浙江乡试未第,后一度复名沅,辛亥革命后以秉义行。字质诚,一字沅浦,又字曰灌园,号乐琴书室主人。曾任民国第二届国会众议院议员,此后不知所终。育有三女一子。其祖父黄冠清字鸣皋,曾参加浙江剿匪。其父黄寿征入资通判,曾两署北京西城兵马司正指挥,选任云南新兴州知州、两任山西吉州知州、调署虞乡县知县,俱有政声,辛亥革命后卸任归家。其家在台州亦属名门。

《黄秉义日记》起于壬寅(1902)年九月初一日,止于戊午(1918)年三月二十九日,这段时间是近代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历史时期,包含清朝最后十年、辛亥革命、民国最初数年,日记中记录了大量相关时政大事、社会生活、人物轶事等方面的内容,具有史料价值。

日记记录的时政大事以辛亥革命为中心,作者对辛亥革命经过所下笔墨尤多,仅仅辛亥一年所记就有六册,尤其是武昌起义爆发后,作者每月即记完一册,日均记约七千字。在辛亥之前,作者即已关注了广东、云南两处革命党起事事件,当时作者尚对清廷充满信心。如其戊申(1908)四月二十一日日记写到革命党进攻云南河口地方,滇督宪锡箴帅驻通海,以便调度军旅,大兵驻蒙自县境,朝廷亦召见刘春霖,赏以三品京堂候补并统辖云军速赴剿灭,并派通海镇白金柱为刘春霖先锋,先行征剿。作者云:“想跳梁小丑即以白金柱可以剿灭,俟调集各省大兵,到时早可敉安也。计国朝深仁厚泽,而逆匪孙汶竟以猖獗如此,实出意料。”称孙中山及其领导的革命党为“跳梁小丑”“逆匪”,把他们等同于之前太平天国、义和团等起义运动者,均视为匪,主张迅速剿灭。这些革命皆以失败告终,清廷对征剿者普遍恩赏。

武昌起义后,作者甚为震惊,每了解一点信息,旋即以大量笔墨分析,一厢情愿地在日记中替清廷及各路前往镇压的军队统帅出谋划策。如其辛亥十一月二十三日记自己与人谈及报中所载倪嗣冲已克复正阳关,乃记云:“报中所言正阳关者,未识在于何处,即查天下图未曾详注,不得其详。前直隶滦州亦有兵变,幸只千馀人,当即扑灭,可无内患之忧。又云四川总督赵制军已将叛兵逐退,今则安谧如恒。陕西、山西已平,京汉道可以毋庸重兵固守。湖北之武昌、汉阳、汉口已克,贼之巢穴已破。而冯爵帅大军可分两路:一取长沙,与朱观察军连合;一可直下南京。奉命安徽巡抚倪中丞已克凤、颍、六、泗等处,进攻正阳关,即与张子轩军门大军联合,一攻扬州,即可围南京,一可克安徽之安庆等处。倘安庆克复,江西随手而得,毋庸干戈。扬州破后,攻取南京之后,即克复镇江、苏州,随电平上海以及浙江,亦无动干戈也。但福建、广东克后,广西、贵州即可一鼓而定;云南须战,亦能易取。其大局如斯,即能速为克复,天下幸甚,万民幸甚!”作者尚不知正阳关所在,更未身临其境,就对当时四川、山西、陕西、直隶、湖北、湖南、江苏、安徽、江西、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十馀省地的形势做了预判,认为清廷必然很快收复平定这些地方。但事实上当时清廷派出的征剿各军多停滞不前,不甘心为朝廷卖命,袁世凯等人正与清廷讨价还价,与革命军作战尚不占绝对优势。作者前两日还记到:“现匪首孙汶自为伪大总统,已于十三日称尊矣。”可见作者不独对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及取得的政权不予认同,且对当时形势存在严重误判,字里行间充满书生之见。

在清廷覆亡之际,作者也在思考肇乱根源,他于辛亥九月十六日总结的原因为:“停科举、离民心、设学堂、倡革命,此十二字以致今日之势。初则两宫而不审,继则监国摄政王又不审,以致今日事最束手。”次日又记云:“总而言之,‘停科举,瓦解人心;设学堂,倡言革命;练陆军,干戈倒击’二十一字致有今日之祸。”应该说他总结的十二字和二十一字是有见解的,他认为原因在内部,源头在于张之洞上书废除科举,继而办新学、新军等,尽为革命党利用,作者深切痛恨之,把他与明宦官魏忠贤相比:“今国朝张之洞之广种祸殃,百姓阴受其毒,推原其实,逾过魏忠贤之万万耳。其凶险亦逾过于魏忠贤。魏忠贤之奸即著,张之洞之阴险尚能瞒于目前,乃朝廷有天覆地载之患。”*详见辛亥(1911)十二月二十六日日记。而作者在辛亥革命之前数年的丙午(1906)十二月初十日的日记中还赞扬过张之洞:“况湖广督臣张之洞通经守正,当代儒宗。”可见作者并非有先见之明。

辛亥革命虽然推翻清王朝,但当时各地依然乱象丛生,作者忧戚国事,其丁巳(1917)七月二十六日日记云:“川省自刘存厚与戴戡、罗佩金大战之后,又有川、滇之战,而川省百姓又有与官军决裂之战,虽云兵连祸结,川省兵灾可云尽矣,其咎皆由川省之无聊赖者自取焉。河南之土匪、山东之土匪,湖南又将独立,而湘、鄂、豫、鲁、直等省之水灾,又,山西南部之土寇,开封大水之后又见大水,奉天之大水,水灾、兵灾及被土匪之各省,万民之受荼毒者何堪设想?正所谓‘二千九百劫数临’,皆在上者之所为,在下者当为效法耳!”

作者对其家乡浙江台州、宁波、温州等地乱象尤为熟悉,如其丁巳(1917)五月十一日日记云:“褚慧僧及王文庆、屈文洛诸人在宁、台、温诸处力为运动,彼意欲就外自立,再行想法杭州。”*详见丁巳(1917)五月十一日日记。同年十月二十日日记则记了军阀蒋百器指使甬江独立,兵至百官,与省城所派之兵接战,败北之后,蔣百器远遁,而其败兵则就宁波城中大肆抢劫,甬江商会不得已乃集资遣散。

除了集中关注辛亥革命之外,作者日记中还对此前的清廷停止科举、预备立宪、之后的议员选举、省地独立、土地丈量、蒙藏及中俄边界紧张形势、日本侵占青岛并骚扰山东、第一次世界大战及世界新式军备的出现等均有记录、议论。这些时政大事,作者主要从报刊中得知,作者订阅、借阅了不少报刊,对《申报》等有影响的报刊尤其关注,摘录了其中重点关注的事件并直抒己见,体现了作者忧心国事、关怀天下的士人精神,正如其甲寅(1914)七月十一日日记云:“论中国与各国情形大约如斯,深为我国为虑。只愿继起诸人以国事为事,奋发精神,力图自强,是为至幸也。”可以看出,随着时政的发展,作者世界观也逐渐发生变化,思想在不断进步,视野也更加开阔了。

除了时政大事外,作者还以较多笔墨描写了当时的社会生活。作者主要生活地在浙江台州,其笔下所描绘的社会生活现象较多的是对以台州为中心的浙东社会场景的反映。当时的浙东沿海商业已较为繁荣,有钱人家所用的日常物品不少来自于外地,作者日记中多次出现一些新商品名称,如仅癸卯年二月二十一、二十三两天的日记就记录了其典当铺账房褚用九从宁波寄来的多件物品:茂生皂一盒、洋绒巾四根、眼镜一副、庆源橡皮印大小四个、洋灯带一包、铜手照一对。所举虽是小物,且时间尚在其开记不久的1903年春,但已可见台州士人家庭所用外地及外洋商品日渐丰富。此后台州航运业迅速发展,作者记于戊申(1908)二十六日日记云:“台、甬往来商轮初行只海门轮一只,续添永宁轮,计二艘常川来往,生意颇为兴旺。上年又来宝华商轮杂在其中……今则永利、可贵,台、申常川往来也。”清朝末年台州开行上海的商轮就先后有海门、锦茂、永宁、永江、永利、可贵等船号,随着航运业的兴起,台州与外地尤其与十里洋场的上海商业往来甚为频繁。作者家也经常托轮船夥友及驻温州、宁波、杭州、上海、乃至驻京的买办朋友寄带商品。商业之外,文化交流亦增多,如台州戏班增多了,也开设了剧院,连台演出多种剧目,这些都较多出现在其日记中。

与外界联系带来商业、文化日渐繁荣的同时,各种不良社会现象也在台州大量出现,如吸食鸦片、赌博、花会、教会恶斗等,作者在其日记中皆予以揭露、谴责。

作者称自己是因为治病而吸食鸦片,其癸卯(1903)十一月二十六日记云:“余自夏间习染烟霞。”作者时龄三十,方沾染上瘾即欲戒除烟瘾,此后作者多次尝试戒烟,从报纸上、朋友处及其远宦的父亲处抄录多种戒烟药方并加以尝试,又从上海等地购买多种戒烟药丸,经历了各种戒烟之苦。但因疝气及其它病症发作,又重新吸烟止痛,多次反复,其日记中终未明确记载其已戒断烟瘾。但作者从自身痛苦体验中反复告诫家人及外人不要吸毒,如其甲辰(1904)十二月二十九日记云:“余之吃烟本因疝气,初望烟止疝气之痛,瘾念即疝气亦无所用。后来百倍之苦,对何人言?终身受之,何日脱之?瘾如此之深,只逐渐求脱,未能得遂于万一否也。未吃烟者,切勿入其牢笼,是为至要!”

作者身边吸食鸦片之人甚多,地方政府亦主张戒烟、禁烟。但鸦片禁、戒皆难,有时因地方政府强制推行禁烟竟至酿成惨剧,如其辛亥(1911)四月初二日日记云:“省委候补县丞赴温州瑞安禁烟,被该处百姓戕害,深为惨恻,并死随从者六人,伤者颇多。”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亦严令禁烟,但时有地方官借此敲诈吸烟者,甚至不吸烟者亦被栽赃诈骗财物,作者笔记中记台州黄岩县知事更是过分,如壬子(1912)七月二十五日日记云:“现黄岩县知事赵胜之君到任以来,禁烟之令最严,专为有钱者为难。”记赵知事探悉当地绅士郑夔友“向系吃烟”,即派人至其家,虽“搜查遍及,未见烟浆及烟具”,亦将其妻子捉去重罚。此郑夔友原系孝廉,是台州首富、实际当权者黄楚卿的妹夫,其家尚且遭到敲诈,其它被重罚更多,以致不少小康之家被罚破产、逃亡,在作者笔下亦屡有记载。但作者认为:“以余言之,搜获烟鬼即是赵君德政,重罚烟户,分所宜然。”并云:“官能严于禁烟者有益于民,非苛政也。”*详见丁巳(1917)九月二十七日日记。可见作者对鸦片之危害多么深恶痛绝。作者日记中还记录了不少地方官乃至高级议员、法官贩毒、包庇毒贩等事件。

作者同样深恶痛绝赌博,他认为赌博必导致盗窃、抢劫:“为匪之初,皆是赌博、花会。赌博、花会者即是土匪之报种……赌之为害不一:斗、敲、争讼是非。盗贼初则皆是为赌也。”*详见乙巳(1905)十一月初四日日记。其日记中多次记录赌博之非,甚至有黄煦东父子带头开设赌博以抽头盈利,但因其势力甚大,地方官亦无可奈何,作者只得反复告诫自己家人不得赌博,对自己家下人有沾染赌博之习气者即予斥逐。

日记中还记录了多起台州匪患,陆地、海洋中皆有,辛亥革命前后皆有,这些劫匪主要是打劫钱财,因大富人家防范严密,就多寻中小甚至贫困家庭下手,动辄开枪杀人。地方官的一项重要任务即是剿匪,其间有的进剿颇有成就,逮毙多名匪徒,但官府有时也被匪徒煽动群众围攻而被迫放人,甚至招安匪首为巡防头目。作者家亦时有家丁持枪防范,虽未遭匪,但其当铺、家中多次被盗,所以作者对匪、盗皆深恶痛绝。

教案也是这个历史时期的产物,尽管这些教会的大头目多是外国人,但各地负责人则多是地方有势力者,在作者笔下他们多是恶霸一方、危害百姓之人。如其所记海门天主教头目云:“阮德斋振铎系是牧养贫民送养天主,成人后考取承务,分充台州天主堂承务将近二十年,无恶不作,无钱不贪。其兄阮蓂斋瑞铭系漆匠出身,数年间勒索台民膏血,积有洋蚨二十万之多,捐纳同知职衔、蓝翎,俨然搢绅。”*详见丙午(1906)十月初七日日记。教会与地方政府、绅商、各教会之间彼此均有联系,也有利益争斗,作者笔下重点记录了一次较大规模的海门天主、耶稣两教恶斗及官府派兵平定的过程。其丙午(1906)九月二十七日记云:“周梅翁来云,天主堂与耶稣堂互相聚众之事,当日经曹绍雍统领出为弹压。时天主堂人多,颇为凶勇,耶稣堂人少。天主堂之枪手将后膛炮几放毙曹统领,幸曹绍雍福大,未及打伤,将在左右之人二名中枪,一毙一重伤。当时,曹统领至诉阮德斋承务,进说未及开言,阮即饬人将曹禁留天主堂。幸镇宪吴周卿军门即行进堂,将曹绍雍统领随手带出。当出来之时,天主堂之土匪又将枪放。曹统领三枪皆不中,将曹统领所骑之马即受伤,数步即毙。当日,幸吴军门将曹统领带出,又未枪毙,倘若枪毙曹统领,定与南昌教案无异也。当临黄太绅商电致张抚台,有覆电颇厚于曹统领。”台州海门天主堂势力之大,不但敢于欺压百姓、与耶稣堂聚众械斗,还敢监禁、毙伤地方官兵,所以政府下决心予以打击,此后浙江全省通缉逮捕教会数人,但教会又在台州、宁波等地聚众骚乱,甚至围堵商轮等,其洋人头目则如法国传教士李思聪等向浙江巡抚等高层施压,乃至惊动全国,进行外务交涉,不得不放了部分教会头目。可见当时教会势力之大几乎已至于难以控制局面。

除了对具体事件的描述外,作者记录当时的社会生活场景尚有诸多广阔、深刻的场面。如在清廷迫于内外形势,被迫立宪实行新政,作者到其家君所任知县之地山西虞乡,亲身体会到新政弊端,其庚戌(1910)六月十一日日记云:“今日,又河东道宪委有何姓委员察看巡警事宜、办理新政,以致抚委、藩委、臬委、提学委、巡道委、本道委、本府委各等委员,或直隶州、或知州、或同知、或通判、或知县、或府经、县丞以及佐杂等班连络不断。每次所送程敬,知县以上各委员或送十二两,或十六两、十八两、二十两、二十四两、二十八两、三十两、三十二两不等,府经以下各委员或送八两、六两、或六两四钱、或四两八钱、三两二(钱)不等。此外,来一委员均要送酒一席,并饭、菜、车钱,此犹小焉者也……以致通省皆成瘠苦矣。”如前所述,其父尚属清廉正直之官,但也不得不随流敬送钱物给不断前来视察的各级官员,最后负担亦不得不转嫁本已甚为贫苦的地方百姓,可见新政不但对根除积弊无益,反增加地方负担,危机重重,而起义暴动大有一触即发之势。

内政如此腐败,外强亦加重侵夺。作者日记中记录了浙江为争取铁路权而拒贷洋款并自行集资修路事件,还记录了日本以设立“日中银行”为名侵吞控制中国经济命脉,以及各地设立洋关对商民的抢夺等,如其戊申(1908)四月初一日日记云:“日前,永利商轮由沪开行时,各人所带另星各件及铜板,被洋人搜值数千金之多。每轮过,洋人到轮搜寻者,每年不过二三次而已。若来寻觅,一无所留。吾中国与洋人通商,本中国关津派员寻彼船中货物,而今被彼立洋关寻觅吾中国船中货物,宾来夺主,未识初年订约从何取议。万望吾侪急图报本,转弱为强,以雪今日之恨,是所至幸、万幸!”作者另外还记录了一次受岳母所托,请人在上海买皮箱,在回台轮中亦与众人之物一同被洋关之人强夺去,经托人去上海说情时皮箱已被变卖,未能取回,只得作罢。日记记录了列强不但从经济上加紧掠夺、剥削中国,其爪牙竟然还明目张胆地抢夺百姓财物,作者对此深感愤怒。

清廷预备立宪及辛亥革命后的民国都实行议员选举,同样都发生投票舞弊案,作者描述了多次选举投票舞弊案。如清廷预备立宪选举时,作者于宣统己酉(1909)五月二十五日日记云:“六月初一日郡城选举全台议员,初选有名者欲得再选,于心甚热,有周姓者尚少三人,竟出每名洋五十元向买。朝廷立宪,各直厅州县选举议员事本至公,不想有运动而得者,有用压力而得者,有用财买来者,其中花色不一而足。”同样,辛亥革命后各地选举投票舞弊亦如旧,在台州地方则前后几乎都是黄楚卿一人操控,如作者壬子(1912)十月二十三日日记云:“本镇为第七区,楚卿将其票及票匦取来,自己写定几人可为自己扛轿者放入匦内,另行照范做票数百张。”之后到郡城选举,黄楚卿亦是出钱购买选票而当选。当然购买选票的不止黄楚卿一人,当时普遍皆是如此,这在全省议员选举中亦如此,作者壬子(1912)十一月二十日日记云:“至于省议会众议院之初选议员,均有势力者自行书写之亲戚朋友数人,以备复选投彼之姓名可以操券。真是人民自选者,今则于时尚早,即或有之,非独百不得一,即千恐不得其一耳。一县一府如斯,想各县各府亦如斯,此等选举有何俾益!此番初选者,到甬人欲投彼之姓名者,多方体贴,多方运动,其势定是如斯,此等议员即或而得复选议员者,俯心自问何如耳!”

作者日记中还详实记录了不少关系普通民众生活的谷物、猪肉等价格变动、婚丧嫁娶风俗及开销等民生情况。大体上是“自甲午(1894)之后,年贵一年”,并详细记录甲午前猪肉一元买十六七斤、早谷每元计一石二三斗,到在写此日记的壬子(1912)十二月年底,猪肉涨至每元四斤馀两、早谷涨至每元计价三斗五六升。作者深为下层人民忧虑:“即如柴油盐酱醋茶,无不倍徙之贵,若是者无业穷人将何以堪?”*俱见壬子(1912)十二月二十八日日记。但地方风俗却存在奢侈攀比的不良风气,如其丁巳(1917)九月十六日日记云:“黄、太婚嫁之俗过于奢侈,惟郡城稍能节俭,稍合于古礼,近年以来亦渐于奢侈矣。……凡请客酒席首用翅、参,定以四大四小。”所以他多次呼吁:“如今官长有能禁止此等縻费者即是上等好官,余当崇拜之。”而有十里洋场之称的上海更是歌舞不断,同张报纸刊载上海各个舞台演出剧目竟达四十场之多,各大名角悉数登场,作者不由感叹:“现今江北以及山东、河南、山西、直隶、天津、奉天有如此水灾,湖南有如此战祸,而上海有如此乐景,正是别开世界,岂谬言哉!”*详见丁巳(1917)九月十一日日记。

除家乡外,作者曾随外出作官的父亲先后到过北京、云南、山西、上海等地生活过一段时期,日记中对各地的社会生活状况或多或少亦有反映,如前述清廷新政山西官场频繁检查收贿即是一例。

作者日记中还记录了不少人物轶事,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作者亲自接触、日夕交游或常有书信来往的,这主要是生活在台州、浙江的人物及生活在外的本地籍人物;另一部分是公众人物如国家领袖、政府要人、历史名人等,这部分作者主要是从书报及从其它渠道间接了解到的。其中以记录前一部分人物较为生动和有历史价值。

作者父亲长期做官,家庭殷实,自己文化层次亦较高,所以结交较广,与其往来者中不乏官、商、文化以及宗教等社会各界人物。作者对官界人物主要记录其仕宦经历、政绩成就等,在其卒后总要总结评议一番,保留了不少高层官僚的历史资料,如辛亥革命后台州地方第一任台州军政分府都督姚桐豫(梧冈)、其亲家即曾任江浙多地军警首领的张连胜以及台州籍浙江要人王文庆、屈映光等,他们多与作者早年相识,辛亥革命时成为革命党,革命后成为浙江重要官员、议员,之后或因失势而下野或因厌倦政治而隐退、从商等,在作者日记中均留下了宝贵资料。作者与文化界的交往主要是基于自己爱好书画诗联,因而索购书画家字画、请有名文人撰联做文等,较为单纯。作者还与宗教等社会各界人士俱有往来。

作者自己主要还是一个商人,虽然不大,但对商场业界了解颇多,与众多商人交往频繁,故保留了很多珍贵的商业资料及商人轶事。作者日记中出现次数较多的商人是黄煦东、黄楚卿父子及陶寿翁等,当时台州影响最大的也就是他们。关于黄煦东父子,现在有一些学术论文、地方文史资料等对他们作了研究介绍*详见周宾贤《黄楚卿史略》、黄正逵《忆父亲黄楚卿》(俱载《椒江文史资料》第六辑),郭剑波《民初台州首富黄崇威论略》(《台州学院学报》2002年第2期)等。,多从商业实力、地方贡献等方面予以积极评价,有的是其后人所作著述,又由于时代相隔,自有不尽全面客观处。但在本日记作者笔下的黄煦东父子形象有所不同。

作者与黄崇威(楚卿)是同里、同宗、同辈关系,又同经商,有的行业中还彼此均参股,他仅小楚卿一岁,因此彼此关系较一般人特殊。楚卿拥资百万,富甲一方,即便在全浙都是商界名人,而作者资产与其相去甚远。但正如作者云:“楚卿之短不一,穷奢极欲、目不识丁之徒,其自之得意处办理台属盐商,于台州府县中广通声气,鱼肉乡愚。”而作者则文化程度较高、生活节制、多与人为善。所以二者明显不同。

作者辛亥(1911)十月二十日记云:“楚卿小名杞楠,行名崇仁,名崇威,号楚卿,幼亦专事嫖赌,初娶金氏,后娶妾四人,自金氏故后,再娶王氏。上年九月,旭东故后,今年四月再置沈氏为妾。其凶焰之气更尽乃父,穷奢极欲在于一身,有求者无不周至,无求之人自大之气何待言欤!前与姚梧冈谊结金兰,方值革命起事,杭州失守,而楚卿即行致电杭军政府投顺归降,霸业台州。姚梧冈为台州军政分府,楚卿即为军政财政部长,利权藉可独握。今值革军与官军正值交战之时,彼大肆威福,无所不至。倘做一年,可馀四十馀万之巨,两年即百万矣。其三代进钱均是如此之易,自此眼见日涨夜大,非独富于一县,即富于一府、一省亦指顾间耳。但楚卿与人交接反敛之快,亦人所不及也,其专心致至,挖人骨髓,亦人所不及也。”黄楚卿因与姚桐豫关系亲密,早年即资助姚赴日本留学,革命后姚为地方长官,实际财力支持则全仰仗楚卿,楚卿亦欲借机敛财。时刚发生辛亥革命,作者反对革命,对楚卿不免存有偏见。但其记载楚卿财力雄厚、用度奢侈则属实,作者早在乙巳(1905)七月初四日的日记中即记云:“楚卿家实有一百馀万之基业。人说楚卿百万,言之过多,我说楚卿百万亦少而言之。何也?即可以指说:楚卿之田业可值四万元;同昌、鼎新两盐号可值三十万之馀;五艘大船、五艘小船之船本及做生意之本约计二十万左右;各处屋业及自己当屋、自己住家之屋,可值洋十五万之则;公利、同德约计一万;公兴、元记及另星基业约计五万;宁庄存款约计十万;其基地等项约计五万。即此而言,已将百万。尚有衣服、古玩、存家金银珠宝。此外借与人者不算在内。”前述黄楚卿尚操纵台州选举及贿赂当选全郡、全省议员等亦是一例。故作者对其下结论云:“余识黄楚卿“苛刻贪淫”四字以千古确论。”*详见乙巳(1905)五月二十五日日记。

作者对楚卿之父煦东的记录亦几无一褒词,如其丙午(1906)十二月二十三日记云:“黄煦东孝廉蒸云,本镇人也,系土豪镜泉封翁涟清之子也。幼本游荡之子,不务正业,专侠娼优以自娱。年弱冠成家后纳粟太学生,并捐同知职衔,值光绪纪元乙亥恩科,倩黄岩岁贡生王桐卿广文翰屏作枪,于浙江乡试之场揭榜中式第六名举人……丙子会试赴郡,邀黄岩牟赞卿明府作枪覆试,列取二等……甲申岁承办临、仙、缙、永、武五县盐商,苛刻贫民无所不至,若遇私贩,无不尽力追呼,须鬻男女尚不足抵偿之家言之难尽。历任府县,因其如此而又报缴盐厘甚钜,难加严责,皆以嘱助、嘱捐、贿赂而已。”现今地方文史多叙述煦东是地方引以为豪的全省第六名举人,而作者则称其“幼未读书,专事冶游”*详见辛亥(1911)十月二十日日记。,其第六名举人是请黄岩岁贡生王翰屏代其捉刀舞弊而来,其会试列取二等是邀黄岩牟赞卿作枪覆试而得,只差最后考进士时因无法请人帮助而未考中。日记中多次提及,言之凿凿,不由人不信。作者还记录了不少煦东包揽词讼敛财致人破产、私自吊打拘禁绅民、患病而买人心肝调药、广收义子、纵任恶仆行凶敲诈、四处摊派强征等实际例子,多次评云:“煦东宗伯生平索取民间财物,抱揽词讼,负断乡曲,无所不为。”*详见丁未(1907)十二月十五日日记。“煦东专以抱揽词讼,谋人财产,鱼肉乡民,虽积资巨富,大半如是而得。”*详见戊申(1908)三月初三日日记。

作者笔下虽如此记录,但他平时与楚卿父子面子上的交往却似乎很好,他自己也说:“楚卿与余亦是交好。余之日记勿以余好者专记其长,勿以与余恶者专记其短。余之记于人者,公平而论,勿以偏枯,以免后人论及于余也。”*详见乙巳(1905)五月二十五日日记。“余与煦东宗伯日夕交好,本不敢也。”*详见乙巳(1905)五月二十九日日记。“余素不言人之过,何况书于楮墨。但煦东平日之行为尚有甚于此者数十里,童稚皆知,老幼无异词也。余特记其事,以为后来诸君勿效煦东之污名被人书记之丑,又望后来诸君子只守清贫,万勿效煦东之浊富,是为万幸万幸。”*详见戊申(1908)三月初四日日记。在其日记中,作者记与楚卿父子交往确实甚多,举凡同游共宴、捎带什物、共议地方举措、共襄义举等,其中亦不乏善行,几乎看不出彼此有何决裂,但在总结评论时,总义不容辞予以揭露谴责。作者自己认为记日记是公正客观纪事,须存古良史之心:“但余登诸日记,非谓与余有交情者,即言其如此之优、如此之清,与余无交情即不言矣。若有如此之心,记非直言,即是私情。余此事断不敢书,亦无有如是心。”*详见乙巳(1905)八月二十二日日记。

对于国家领袖、政府要人等公众人物,作者由于没有亲与交接谈处,所著议论不免受人影响。但看得出随着朝代更替、时代发展、了解深入,他观点也在逐渐变化中,如他对影响时代最为深远的孙中山、袁世凯等人物前后看法变化很大。在革命成功之前,作者一直对孙中山及其领导的这场革命批判,动辄称其为“匪首”、“跳梁小丑”,民国成立后,他不再直接批判。虽然这与当时作者身边多是革命新贵、言论不很自由相关,如其壬子(1912)五月二十日日记云:“如今世时皆以言语为刀枪剑戟,一言而致福,一言而致祸,凡遇说话中,必须格外留心,是为至切。”但随着时代发展,他对革命中人亦逐渐接纳。如他早年即与曾在浙江台温嘉湖等地任过清朝的地方军事长官的张连胜往来密切,但张连胜后来投入革命、曾率兵参战攻取南京,后任总统府咨议,孙中山题词赞其为“革命先锋”。作者当时对张连胜有所埋怨谴责,后渐渐与其相处融洽,还将二女儿许配其三子,并与其合股在上海创办企业,自己亦当选国会议员等。但对他认为导致清廷覆亡负有重大责任的朝廷内部要人,如袁世凯,他不肯原谅。在辛亥革命胜利前,他对袁世凯评价很高,尤其是武昌起义后,清廷启用袁世凯平叛,他对袁寄以厚望,认为其必将建立盖世之功,甚至功高盖过曾国藩,对袁甚为尊崇。但革命成功后,尤其是袁世凯死后,关于袁世凯的传记逸闻传开,在对袁了解进一步加深后,作者便多次称袁世凯为“袁贼”“国贼”,称其“竭尽天下民膏民脂,万民吐骂,后世吐骂,谁不曰‘国贼’二字加之!”*详见丙辰(1916)七月十五日日记。他认为清廷覆亡乃至民国成立后的乱象之源头是张之洞,而直接祸首则是袁世凯、奕劻:“各省不能统一,水灾、兵祸层见叠出,推其源过,祸首在于袁世凯、纵袁世凯者奕劻,万民之遭殃不得不推首祸之人也。”*详见丁巳(1917)九月初一日日记。但他对曾是袁的部下的段祺瑞则评价较高。他虽然对段听取梁启超意见与德绝交、对德宣战感到不可理解,但认为段祺瑞应有能力把握分寸:“以段芝泉之人论之,段芝泉自北洋第一次陆军学生毕业,曾经出洋,而又当国有年,天下情形早经洞悉,非前庆亲王奕劻长处深宫、见财若命之可比。既已敢为宣战,虽无果有战争之能力,曾经出言均照敌国办理,已经结怨于德、奥、土三国,利在何处,彼之胸中早经料及,非吾侪小民而敢拟议也。”*详见丁巳(1917) 七月十二日日记。一年之后,他参与民国第二届国会,这是在段支持、操纵下产生的新一届国会。作者向不参加选举,因此后日记未见,尚不知其如何当选为此届国会众议员。

作者日记中还记录了不少已故前贤及当世英烈轶事,如其多次提到辛亥革命时山西巡抚陆钟琦及其妻、子、仆被该省革命党人残忍杀害的经过,认为其“‘忠孝节义’出于一门,死犹生也。”*详见壬子(1912)十月十五日日记。又如其记录陕西满人官员德锐在辛亥九月,“秦中革命事起,遇满人皆杀之。入德明府室,时德公正与家人共食。革命诘之曰:‘公廉明得民心,我辈不忍及死,公请速出城。’德公谢曰:‘感诸君意,然余满人也,不忍视满祀之斩,诸君刃加余颈可也,出城何为?’革命者犹逡巡不决,德公怒目自夺其刀,刺死其夫人、公子,亦自刎。”其它还记有多名死于革命的各级官员等。作者记录这些在辛亥革命中被杀的官员事迹,固然有对革命不满之意,但这些事迹多来自于辛亥革命后的《申报》等报刊,这些报刊长期是革命党影响甚至操控的,也说明当时革命过程中本身存在狭隘的民族主义与过度施暴的一面,不能单纯认为作者是仇恨革命。其实作者曾对参与辛亥革命而后在混乱局面中罹难的革命党人亦有同情,如其癸丑(1913)四月二十四日日记在记录军阀徐宝山在家中被炸死之事后感叹云:“今岁以来,初则刺死宋教仁,继则林述庆死之,今又见徐宝山死之。今日时事,刺客如是之多,深堪浩叹!”*详见癸丑(1913)四月二十四日日记。

在记录时政大事、社会生活、人物轶事之外,作者日记还有很多篇幅是关于自己兴趣爱好、精神追求方面的内容。其戊申(1908)五月二十五日日记云:“凡人生脱却名利之外,安坐闲居,古人书画并现时工雅书画、香花竹木等,不可缺也。”其甚为爱好诗联书画,以及花木医药等。从其所摘抄诗联及所购求书画的记录看,其文学与书画鉴赏水平较高,其书法创作还较有成就。

作者日记中记其幼入学庠,曾受教于梦云先生等塾师,前述其十岁即赴京考取供事,虽是虚报岁数,且我们对考试情况是否公正尚不知情,但按常理推,其十岁能考取供事,又送国史馆当差,自己亦津津乐道此事,应属英才早发。其成年后又曾参加科举考试,当时考试主要是八股文,作八股文,亦须有诗赋对联基础,虽未考取,其对科举考试所做呈文应有所训练。如其癸卯(1903年)六月十三日日记中记自己撰送天台山之拈花室一联云:“大地豁尘襟,闻磬几声春梦醒;名山留胜迹,拈花一笑天颜开。”托可亭先生书隶字,后可亭先生书写时代其改为:“圣地隔尘嚣,闻磬几声春梦醒;真灵蒙庇佑,拈花一笑圣颜开。”*俱详见癸卯(1903年)六月十三日日记。书者将作者原上下联的前五字改过,突出天台山佛教净土的环境,而作者原联实际是突出写自己游此胜景而了悟佛法之意,除以“圣地”改“大地”较佳外,实际改联亦未必胜过作者原联,故作者亦不予评判。

其日记中叙录大量对联。所录对联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自己及周边往来的文人所撰,另一部分则抄录自名胜古迹及各种书籍。

前一部分,除少数自己及其父亲所撰外,多数是当时当地的文人所作,多为书贺店铺开张、婚丧寿宴及为天台山寺庙等名胜所作对联。据其日记云其曾为天台山、普陀山及白云山等多处寺庙许赠板联多副,对联内容多是请人所作,有时同一处不止请一人作,作来后他再择用,如其癸丑(1913)三月初七日日记云:“接梦云先生来示代做慧济禅院对语曰:‘对佛爷而顶礼,遍十方皈依,胜会启无遮,想照见三千大千世界;修慧业以济民,度一切苦厄,延生诚有道,愿归来二九六九香期。’”两日后又记云:“王子常老伯代做佛顶山慧济禅院对语云:‘慧日常转,法云自在;济时道广,救苦心慈。’此王子常老伯所做之语,以余阅之,较梦云先生代做语言较为妥当,即以此对为然可也。”所云梦云先生是作者塾师,而王子常是进士、翰林,且做过安徽多地要员,曾被派出洋考察,有多本著作问世,是作者最为钦敬的本籍著名文人。作者许下送慧济禅院刊刻板对,邀二位当地文士所作对联,虽都切合佛寺,比较而言,其塾师梦云所作显得刻板、平庸、冗长,而王子常所作既为藏头联,文辞亦精简透彻得多,故作者选后者之作书写刊刻赠送寺庙。其所录对联多是此类应时应景的酬赠之作,虽皆具有实用性,但文词精辟之作不多。

另一部分是摘录之作,其中有些是其游览名胜时抄录当地悬挂的对联,这些名胜对联多是历史上不同时期的著名文人所作,比作者请人所作文采更佳些,如其癸丑(1913)三月二十四日记赴天台山上方广寺游览时:“又阅方丈下之客堂中有俞曲园先生所书一匾、一对,匾曰‘禅心自得’,对曰:‘邀月替灯,临流代镜;叠藓为褥,拓松作屏。’”所录为清末著名学者、诗文书法俱擅的俞樾(1821-1907)之作,自然十分精警。另外更多的是抄自对联书,其中以摘录《楹联丛话》较多,对其中的佳对、巧对等尤为钟爱。其中一些是集句联,如集自古诗的“枫叶荻花秋瑟瑟,闲云潭影日悠悠”“劝君更尽一杯酒,与尔同销万古愁”等,他认为皆是天然凑泊之作。也有集自同一篇文章,如从王羲之《兰亭序》就集了二十对。有些他认为适合其家庭悬挂的,如“古梅盖屋多盘错,新笋出林自展舒”等,他请当时书法名家毛镜泉书写装裱悬挂在家欣赏。他还摘录了不少具有传奇色彩的寿联、字联乃至乩语联等,多为历代登科夺魁、君臣雅士所作,其中不乏名家如朱熹、纪晓岚之作,或得自梦中,或假托乩仙之口道出,多生动机趣,充满神秘色彩,他多是将对联连同发生的故事背景皆录下,使得人物形象鲜活毕现。这些对联虽不具有实用性,但更有文学性,文人案头阅读则甚觉解颐,亦宜作闲谈之资。

相比所录对联而言,其所录诗歌则更能反应社会生活,且具有更高艺术价值。其所录诗作约有两百首、两万馀字,其中以抄自《申报》诗选栏所载最多,史料与文学价值亦较为高。作者抄录这些诗作时多没有注明原作者为谁,其中绝大多数诗作作者今天已难于查实。作者抄录这些诗作后往往附以简短评语,如作者在甲寅(1914)九月二十五日录二十日《申报》附张载一首“题出吴淞口”云:“不到吴淞口,于今已六年。老夫仍故我,沧海忽桑田。扬子悲歧路,尼山叹逝川。离愁何所似?秋水接长天。”其评语云:“词颇老到,并而志之。”其它评语还有如词气老劲、词颇清趣、情句颇佳等。其所谓的老到、老劲之作多是一些抒发时代变迁、社会沧桑之作,可见作者是借此表达易代之感。而其所谓“清趣”之作则多是抒发隐逸情怀或生活乐趣之作,如其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录二十五日《申报》载“题皖江寄渔钓鱼台”绝句四首的其一、其三云:“万顷晴光映绿蓑,飞花片片入江波。一竿好把闲情寄,明月清风养太和。”“村醪漫酌对凉风,乡味秋莼共晚菘。醉倒不知新月上,醒来犹卧荻芦中。”及“舟夜闻笛”诗云:“待泛幽溪月,前山暗不分。谁将一枝笛,吹破万重云。”其后附作者评云:“颇有趣味,是为之记。”

作者抄录诗作偶有连同故事背景亦予以抄录,如其辛亥(1911)十一月初三日抄录十月二十七日《申报》云:“福建漳州府属角尾田里社有岁贡生王乘龙字少枚,看时局如斯,乃敬备香案,向北谢恩后,写出五言诗一首,悬梁自尽。其诗曰:‘毫发千钧重,山河一注孤。勤王心未死,结草赴京都。’我朝能得均如王明经之心为心,何患革匪猖獗哉!”这位书生王乘龙应是感到皇朝覆灭后,自己所学无用,再难乘龙做官、适应新社会,所以竟为刚刚覆亡的清廷殉节,并题诗一首以明志。日记作者则对其予以赞赏。

作者抄录《申报》所发表诗作,除了内容切合自己情趣外,也注重诗歌形式翻新之作,如其日记中先后录了“嵌剧名诗七律六首”、“海上竹枝词”、“新官场竹枝词”、“杨柳枝四章”、“曲选新样四时花”等。其中如“海上竹枝词”反应了上海的半殖民地时代风貌,而“新官场竹枝词”则重在讥刺革命胜利后的新贵忙于运动、吹嘘、嫖妓、置妾等荒淫生活。这些诗作不独形势新颖活泼,亦能反映时代社会面貌,具有一定历史、文学价值。

除了《申报》等报刊外,日记中还有不少诗歌抄录自当时刊行诗集,其中以《著竹林》为多,今不详此书情况,但从作者抄录诗作中可略知端倪。日记中多数亦未注原诗作者姓名,唯有其丙辰(1916)十月二十五日日记则透露所录为“陈鹿生制军璚《八十自述》六首”,经查陈璚(1827~1906)字鹿笙,又作六笙、鹿生,号澹园,进士出身,广西贵港市人,曾做过杭州知府、四川按察使等,著有《澹园吟草》等诗集。故知该诗应为陈璚1906年作,日记所录其《八十自述》的末首云:“一生癖爱水云乡,老去襟期夏亦凉。入画江山共点笔,多情花鸟劝浮觞。西湖韵事追苏白,南渡风云感谢王。最好重开真率会,年年奏曲赏荷香(自注云:贱辰六月十六,先荷花三日,同人拟于西湖演剧介寿,第以天气炎热,先于润四月十六日致庆,雅意浓情,感慰无量)。”可知是陈璚退休后于杭州所作。日记作者最后还加按语云:“陈鹿生制军三守台郡,尚有政声,阅其诗词,为之记载。”由此可推测《著竹林》大概是当时生活在浙江一些名流文士、前清遗老所作诗选集。其中不乏反映当时时代背景之作,如作者同年十一月十五日抄录此书中“阅日俄战争写真帖有感”诗云:“丈夫真慷慨,热血洒沙场。饮马长城窟,屠龙大海洋。牺牲拼一己,气魄压三光。挥洒忧时泪,临风空断肠。”诗作对清末日俄两国在中国东北恶战非常义愤,诗作亦慷慨激昂,可明该诗作者及《著竹林》编者乃至日记作者的爱国情怀。

此外,作者从《著竹林》中还录了一些颇有文学趣味的诗,如“游仙诗十四首”,题目、篇数虽与晋代郭璞所作相同,但郭璞所作为五言古风,而日记作者所录全为七言绝句,诗风实近李商隐,并评赞云“情句颇佳”。还有如“交枝如×字”“交加木如亚字”“结梢如爻字”*俱详丁巳(1917)二月二十八日日记。等,皆为七律,如后一首颔联“残雪压枝纸作友,冻云盖顶便成交”,写似“爻”字的枝柯较为生动逼真。

作者尚抄录一些流行读物中的诗歌,主要是《宗圣汇志》、《同善录》、《解人颐》等所记尊孔崇儒、教人俭善及抒发乐天知足情怀之类作品,多为自唐至清诗人所作,其中不乏一些名家如杜甫、邵雍等人之诗,但就其日记及所处时代而言,这些诗的历史价值并不甚高,应是日记作者为寄托自己思想而录。

除了录自公开发行的书报中的诗之外,日记中还记录了数篇作者周边好友所作之诗,有些亦有对当时当地社会生活的深刻反映,如其庚戌(1910)八月初一日日记抄录卢槐士所作“同昌号事诗十首”,所录为七言绝句十首,反映当时楚卿包办的盐号生意因绅民反对而面临易手的情况。诗并非甚佳,但作者抄录时在诗中加了近千字的注语,几乎每句都有,如第一首第三句“银钱逼杀卢槐士”下注云:“槐士名锦篇,临海杨渡人,由廪生捐巡检,指分福建候补。前壬辰岁从李翰虚读馆旭东家,因楚卿亦从翰虚,而翰虚自带学生五人,槐士即在其中。是年入泮后,煦东夫人将其内侄女许与槐士,从此之后邀其至同昌代为经理,后至银钱交与槐士经手。连年同昌生意颇佳,槐士亦有所积,捐巡检,开阜康油行于郡城。但同昌银钱向来急迫,而槐士善于交游,代号中借进之洋亦颇巨,以此权日加重焉。”交代了卢槐士与煦东、楚卿父子关系。第二首首句“官办商包事了然”下注云:“但同昌向来官督商办,实则商办,每年缴其厘金而已,生意如何,官亦不问。自上年,成竹如太尊将同昌底蕴明白具禀之后,上宪加厘官办,发交原商经理。现楚卿与台州府启迪斋郡伯贿赂通行之后,名之官办商包,实则仍然照旧而行。不意临海县尹何勉之明府与郡伯意见不睦,将启迪斋太守与楚卿包护情形直达抚宪。今虽启太守之情分,将来定至实行官办商包,楚卿其中出息颇多。”注明煦东、楚卿父子贿赂地方官,将关乎台州七县百姓生活的盐号私人包办。前已述及楚卿百万家资中,盐号实为其赖以起家、具有稳定高额利润、维系其奢靡生活的主要支柱。这组诗是楚卿家的高级用人卢槐士所作,又经与楚卿关系密切的日记作者加注,内容又关涉全台州百姓生活及台州商业状况,因此具有重要历史价值。

作者还录了一些当时当地之人的赠酬诗。赠诗酬答本是文人雅士具有高雅情调的生活方式,但在台州一隅尚无多少才华出众的高雅文士,包括日记作者自己可能亦不具备此才,所录仅是为表告诫、讥刺的少数赠诗而无酬答,如乙卯(1915)四月二十五日日记记作者与楚卿共同的塾师梦云先生就曾赠楚卿诗二首云:“变态风云转眼空,百年事业梦游中。果能识破名和利,胜似蓬莱第一宫。”“夺利争名百事烦,人生何日得清闲。若非跳出红尘界,安得如云自在山。”辛亥革命后楚卿地位更高,是台州的实际统治者,尚在积极谋获更高位置、更大利益,但其师赠诗内容则劝其收敛,不要过分追名逐利。楚卿并没有多少文化,但读懂此诗是没问题的,只是不愿听取为师之诗谏罢了,他后来终因政治靠山垮台、手下侵吞背叛以及遭遇自然灾害等原因,家财散尽,1931年,年近六旬的他在贫病中撒手西去,只不过日记中尚未记到此时罢了。

作者较为迷信,其亦相信诗谶、乩诗等以诗的形式传播的迷信思想,只不过由于诗语更加含蓄,所以更让其犹疑猜度罢了。如其癸卯(1903)十月初三日从一位堪舆先生张宝钿那里抄有四百馀言的“王八禅师歌”一纸,中有如“东南半壁红巾扰,西北千群白帽来”“西方又见南军至,刚到金蛇运已终”等句,还有日记中多次提到的辛亥九月十五日夜太平城内请仙乩语“二千九百劫数临”等,作者认为“以上乩诗语虽未明晰,奈今时事如斯,其中大有深意在焉。”*详见癸丑(1913)四月十五日日记。正当辛亥革命之际,作者认为这些大有深意的谶诗、乩诗暗示了清王朝覆灭的命运。

此外,日记中尚录了《申报》等所载不少关于时事评论方面的短文,类似杂文,多切中时弊、文笔犀利,不少篇目有较高的文采,且具有很浓厚思辩色彩,亦能很好反映出当时的士人思想与文风。此外,作者还摘录一些修身养性、为人处世方面的格言、谚语、感悟等,多蕴含较为深邃的哲理,不少是对语,文采亦佳。

作者亦甚为爱好、擅长书画,并不无自负地说:“余平生书画亦能粗识。”*详见丙午(1906)七月十八日日记。他收藏了大量书画,日记中提到的作品就有上百副。他多次自己买纸、备礼、付钱,亲自登门或托人向尚在世书画家求购作品,对前人、古人之作,他看上后就从其他收藏者中转购,其外宦的父亲亦时有收购。他经常托人到宁波、上海等地带裱书画作品,家中时常挂着众多书画作品,还在不同季节不断替换。由于他自己是行家,所以他收藏的作品购价多不很高,但有不少是名人杰作。

他收购、评价书画有自己的标准,日记中多次陈述:“物以人重,字画亦以人重。”*详见丁未(1907)二月初九日日记。“余论字以人重,如宋之文丞相、明之史丞相,其人万古钦敬,即其字亦万古珍重。近今之刘大臣亦足与文丞相、史丞相可以相称,即其字迹流传后世,亦可与诸公相并也。”*详见甲寅(1914)八月廿三日日记。这些名人多数位高名重、名垂丹青,所以他常读他们的事迹,认为:“凡所悬字画均须《先正事略》或《名臣言行录》中有其名者可谓上雅耳。”*详见辛亥(1911)四月廿九日日记。从其实际收藏的书画来看,他是以作者人品为重,兼重艺术成就:“凡书画家非只工于书画,半在人品。人品正,书画只可将就即好书画;人品不正,书画即佳亦非好书画。人品若正,书画亦佳,可谓至宝。”*详见辛亥(1911)三月十七日日记。至于做官的品级他倒不甚为看重:“书画即重其人品,人品端方,非专以功名荣显而已;人品不端,贵为宰辅何足论哉!人品端方,即是布衣亦宜当慎重。人品能得端方,兼为朝中柱石,建功立业则更重矣。家藏书画者宜当所书画之人品为最。按:董醴卿尚书恂,同治及光绪初年时为尚书,看其隶书颇为壮老,未识其人品果何如哉。”*详见丁未(1907)十二月廿四日日记。作者对贵为两朝尚书的书法家董恂尚且怀疑其人品,因前人的《先正事略》或《名臣言行录》皆没有写到这位同光尚书董恂。又如他在北京都琉璃厂旧货店廉价收购到曾是状元及第、任过同治光绪两代帝师的翁同龢的对联,嘱装裱店将其上款“文谟五兄先生雅嘱”八字挖去,还是不想挂出:“余以翁叔平品行不佳,弃而不用曾已多年。客岁嘉平晤杨子平兄,言近今京华字家以翁叔平所书之字不次,余即寻检而装裱之。”*详见戊午(1918)元月初二日日记。可见他的确把人品看得高于官品,只是其对人品高低的认识标准不免会受到历史时代及个人见解所制约。作者收录的众多书画除了大小各级官员所作之外,也有不少专业书画家之作,中有一位女画家朱绿筠之作他也看重,该女士只是杭州一位貌寝未嫁的女画家,因咸丰年间太平天国起义军攻破城门,其服毒殉节而死,这样的人自然不会入《名臣言行录》等,但却符合作者所崇尚的节妇烈女形象,所以仍然视其画为珍宝。

除了按人品评字画外,作者亦具有一定的书画鉴定水平。其父从别家取来恽寿平所画工笔花卉鸳鸯小中堂一幅,意欲向购。但他“精细阅看,恐非真迹。前与邱仲玉姻丈看,云格局虽佳,似无生气,并且花蕊太板。但恽南田先生系是大名家,既画工笔,确有气色相应,以此阅之,恐非原笔。”*详见癸卯(1903)五月二十日日记。因此自行还人家而不肯购买了。日记中还多次记录他与其他行家一起鉴定书画真伪、品评作品优劣的内容,不乏真知灼见。

他对书画装裱及如何悬挂等亦有见解:“详览李粲所绘之山水,其中周致转拆笔笔均有深意,非大名家不能有此佳笔,余深喜悬挂,但其绢底过于黑旧,只宜夏令为善。现其装裱,即能快便,亦至秋凉,须明年初夏方可悬挂耳。余拟新正悬挂中堂朱绿筠绘之牡丹、夏古崖绘之松鹤;三四等月,蒋礼山行书、高西园绘之岩石、查士标绘之岩石均可;八九两月亦然;五、七等月须以黄瘿瓢绘之人物、戴天瑞绘之山水、李粲绘之山水为宜;冬令有冷纮玉行书中堂亦佳,藏有数幅字画,常为调换可也。至于对联颜色,正二月须悬大红,三四等月须悬旧红色或黄或绿,五六七至八月初旬须古旧颜色,中秋至九十等月须悬桃红,十一及嘉平两月确须桂红方为合式。”*详见丙辰(1916)七月初八日日记。

作者本人的书画创作水平如何?从日记字迹来看,其六十多册的封面标签皆是楷书,端正清雅,正文则全是行书,前半部分略显稚拙,后半部分则秀润流畅,可见其行、楷均具有较高水平。但其日记中记录其更爱好和擅长的是篆书,他多次记托购买篆书字帖、自己学习篆书并代人书篆字等,并收购、品评不少名家的篆书作品亦更在行,可能其篆书水平确实更高些,只是现在没能看到其篆书作品,而其在日记中加盖的篆章则是请人刻的,不便评其书篆水平。其没有谈到过自己的绘画水平,也没有见到其画作。

附录一幅款署黄秉义的楷书信函作品(见附图),从字迹看与日记上各册所题书签字体相似,应是作者手迹,不但具有较高的楷书水平,且亦具有史料价值。其主要内容为其向九云先生投寄自己的出生八字,请其代为推算。这位九云先生是谁?日记中未提及,但有数次提到向周冠卿、张韵卿、徐月秋及天台人能推邵康节铁板数者等寄过自己的八字,并托人到杭州请一位女算命师为其推算,不知九云先生是否其中一人之字号。又,该函称自己八字是甲戌、辛未、己巳、丁卯,而前引其丁巳(1917)闰二月十四日的日记中提到自己八字是甲戌、辛未、己巳、丙寅,出生相差一个时辰。其实作者当日及前一日日记中曾提到其出生时辰是据其父亲说的“日色照至西横楼之朝东楼门,将至泥阶”,当时没有钟表,只是照俗语说日出即为卯时,但作者详考其出生的农历五月二十八日已近六月,天亮得早,太阳刚出,实未到卯时,所以认定是寅时,并说:“自后须照寅时定命,方为有则。”所以因该函仍然书自己的出生时辰为丁卯,定然是在日记中所记改定寅时出生这一日之前,即所发现的作者致九云先生信函手稿的书写日期应该在丁巳(1917)闰二月十三日之前。这封信函署名为黄秉义,应是在辛亥革命后,甚至更晚些,因其迷上算命也是在其最后两年的日记中才集中体现,所以极有可能是这段时间所作。日记作者每日致信对象几乎都记录在日记中,因此这位九云先生及此函可能已出现在其日记中,只是字号不能确定是谁,且信函内容作者日记中多未提及,难于考查罢了。

此外,作者还爱好栽种花草树木,其家所植花木甚多,一年四季均有鲜花盛开。他时常托人到温州、上海、福建等地购买花木,并购买《花镜》等书籍研究学习花木栽培、辨别花木种类。他欣赏花木崇尚天然,反对人工雕饰的盘花:“凡人家欲购花消遣,切勿可以盘花为雅。凡事总以天然为贵,人力所能者不胜其浊。”*详见戊申(1908)三月十六日日记。

他还略通医理药性,日记中摘抄了不少药方,比较得失。其中因其生母及元配章氏皆产后病故,加上其妻妾所生子女有数人出生不久即夭折,所以他较为重视抄录、推荐医治产妇、婴幼儿的药方。他还选择他认为较好的药方加以刊行免费送人。但他对传抄方药亦不是一味盲从,如丁巳(1917)七月二十四日日记云:“初阅其方,颇有理致,继尔抄录之。继阅其后方,系是大凉大泻之物,万不可用,因而抄录即补数语,或有生鱼口便毒者,切勿仿照此方而用之,非受益,反而有损也,是为之记。”

从上述可知,作者心怀家国天下、洞悉社会生活、熟悉人物掌故,亦具有较高的人文素质修养,但他作为旧社会文人,其旧思想总是顽固存在着,在其日记中也时常冒出来。如其反对女子入学。台州设立女学堂后,作者也去看过:“同诸君至天后宫,看已立之女学堂,习学女子计二十馀人,年计七八岁至十三四岁也。以余思,殊不成事体,又以男人教习,再无道理。忆先曾祖母应太夫人云:‘女人不识字为一德。’今则立学堂,又以男人教授,更为成何事体!”*详见戊申(1908)二月十八日日记。而其对修建烈女贞节牌坊却甚热心。当地李育英都戎次女自幼许配王复旦孝廉之子,但“未娶时遽逝,报至李宅,烈妇闻之,悲恸交集,立即仰药身亡。”当地方奏报后奉旨旌表,作者不但认同为:“彰其贞烈,所谓死后如生,芬芳千古矣!”*详见癸卯(1903)十月十五日日记。还同意交换自家田地以便竖立牌坊,并多次关心、协助为几位烈女节妇竖坊。稍具进步思想的是其亦反对女子缠足:“但女子缠足本是通病,女子无病自寻有病,情实可怜,此实于女子治病亦是幸事,愿均速治之,幸甚。”*详见癸卯(1903年)三月初二日日记。

作者日记中还充满着大量迷信思想:遇婚丧建竖等大事总先择吉日,甚至远至宁波、泉州等地花钱请人择日子;天旱则求雨祷告;生病亦请巫道禳祷;求子则许愿,求父亲升迁则请人占卜,并多次赴天台山等处寺庙做水陆道场、还愿;笃信因果报应,认为遭雷击毙的农工是“定有积恶,致干天谴”等,还不惮其烦地摘抄举列了诸多拒色诱而中举得福、纵淫欲而落第丧生之事例;甚至认为革命、暴动等皆是上天注定的:“‘甲子丰年丙子旱,戊子蝗虫庚子乱,惟有壬子水滔天’,颇为有应。如今年元旦庚子以后,四月间广东革命党滋事,幸张坚帅随时扑灭;七月间四川为路归国有,亦匪徒滋事一番;今八月以致湖北滋扰,以此可见也。”*详见辛亥(1911)八月二十九日日记。

这当然是时代局限性,其周边多数人皆然,甚至比他还迷信,以致误事丧命,如他记同属士绅的同街周梅翁的儿媳妇金氏染恙后,不请医诊治,专以巫者化解,花费不少,而年仅二十二岁的金氏却死去了,但与金氏所患之病大略相同的邱泽生,其父却请多名医生诊治,虽未邀巫求祷,但是医治痊愈,花费亦不多。作者因此告诫:“大凡染恙者求医须要精酌,用药确须仔细,能得有命,断无不治之理。未闻不求医而求巫者而能生者也。”*详见丁未(1907)十二月十一日日记。作者自己及家人生病时虽然也邀巫求祷,但他们始终积极医治,作者对擅长各科的医生也有较为全面的了解,自己甚至抄写了不少医方,所以说作者并非全信求神请巫之类的迷信。

在其后期的日记中,作者对算命也十分迷信,他不但向远近术士请教,还钻研命理学说,购置了大量算命之书,以比较其中优劣,折中采用,遇人则为其推算一番,很多人也找他算命,他还将自己推查过的数十人的八字命理等信息记录在日记中。他始终相信一切皆存于数,事皆前定,而让他十分困惑的是八字很好的如自己母舅的孩子等人,竟然夭折:“余见此等八字,以致如斯,代为怅叹之至。闻其表弟系十四个月生,亦是贵命,何至如斯,再四维思,究属难解也。”*详见丁巳(1917)七月二十九日日记。但他认为是命理玄妙,自己尚未钻研透彻之故。

相较而言,他对扶乩之事不甚深信,他亲自参加验证了几次所谓乩仙的骗人伎俩,知道文昌阁道人李吕彬的“乩语均是吕仙药签并郡城八仙岩生生数作为仙佛降坛语言,不识者被欺正不知凡几”,但他虽然揭露了李道人扶乩作假之事,却又认为:“至于请仙批乩,人若虔心诚意,询问之事必须正大光明者,遇有上仙下降时亦有之。”*详见丁巳(1917)八月十五日日记。可见其对扶乩在将信将疑之间。

日记中还记录了他与其父多次与多名堪舆术士寻找风水宝地之事,但他对此心里也不是很信,只是半听术士之言,半就方便,视实际情况而定。如其记云:“风水先生甲看得佳,乙即言驳,总有不佳之处。人无主意,则必迁葬。再邀丙看,言乙地又是不佳,必将再更。一行改葬,则彼可进数十元。如孙旭东,非只数十元而已,此等贪徒,万不可听信。既信一人,看定吉壤而葬焉,不宜再邀人往视。风水无凭,岂可真能相信哉!”*详见丁巳(1917)九月二十七日日记。

其它方面如反对演戏看戏、诫勿骑马、戒吃牛肉、狗肉等,亦体现其迂腐的一面。尽管其思想存在落后一面,但我们认为其心是善良、坦荡的:“以余存心,只人有欺我,我终不欺人;凡事能对于人,又能对于神,愿之所然也。”*详见丙午(1906)十一月二十日日记。作者记日记除了为一个时代作记录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目的是教化作用,不光是对自己后人,也寄希望于包括其亲属在内的后人受到教化。他反复陈言“总而言之,积财于子孙,子孙未必能用:积书于子孙,子未必能读;必须积德于子孙,子孙荣昌于万世矣。余又一言:凡事只须人负我,我不可负人。我之子孙即此二句可作传家之宝耳。”*详见丁巳(1917)六月初十日日记。

此外,日记中尚存在较为芜杂的其它内容,由于作者坚持每日皆录,又应接繁忙,不免将一些生活琐事、往来人情账簿、宴会等价值不大的内容皆记录其中,具有杂录性质,对作者而言是为取阅、查找方便,但不免影响、削弱了日记的史料价值作用。

综上所述,《黄秉义日记》对清朝末年、辛亥革命及民国初年的时政大事、浙东社会生活、官场商界人物轶事、诗联书画品评等有较多记载,是这一重要历史时期不可多得的士人亲历所记,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

责任编辑:陈 刚

Historie Value of “Huang Bingyi's Diaries”

ZHOU Xingtu

Huang Bingyi was once a second-session congressma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writing diaries from 1902 to 1918, totaling 63 volumes recording major events of the late Qing Dynasty, 1911 Xinhai Capitalist Revolution, political events of the early Republic of China, east Zhejiang Province’s social life, anecdotes of political and business circles, and comments on poetry and paintings. It is argued that his diaries are of significant historic value.

Huang Bingyi; diary; 1911 Xinhai Capitalist Revolution

K

A

1003-6644(2016)06-0023-25

* 本文为笔者整理的《黄秉义日记》的前言修改稿,该书已编入“中国近代稀见史料丛刊”第四辑,将由凤凰出版社2017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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