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华
院前急救护理干预对改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预后情况的效果
郑华
目的分析院前急救护理干预对于改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预后的效果。方法82例急性心肌梗死患者,根据不同护理方法不同分为对照组和研究组,各41例。对照组行常规入院护理,研究组开展院前急救护理干预,分析两组护理效果。结果护理后研究组发病至抢救时间、溶栓时间、平均住院时间分别为(24.15±2.36)min、(1.12±0.36)d、(8.97±1.65)d,均优于对照组的(41.26±2.54)min、(3.69±1.21)d、(14.25±2.54)d,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护理后,研究组神经功能缺损量表(NIHSS)、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DL)均优于对照组(P<0.05)。研究组护理总满意度为92.68%,高于对照组护理后总满意度75.61%(P<0.05)。结论在急性心肌梗死患者中实施院前急救护理干预,不仅能够有效改善预后,而且还能改善医患关系,值得推广。
院前急救护理干预;改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预后
急性心肌梗死多因持久、严重的心肌缺血导致部分心肌急性坏死,该病是临床常见的一种心血管疾病,有数据调查显示,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在发病1 h以内的死亡率约为50%;因此,做好急性心肌梗死患者院前急救护理干预,对于挽救患者生命、降低患者病死率尤为关键[1,2]。本文主要分析院前急救护理干预对于改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预后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4年12月~2015年12月本院急诊科接诊的82例急性心肌梗死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根据不同护理方法分为对照组和研究组,每组41例。对照组男22例,女19例;年龄39~73岁,平均年龄(49.00±8.14)岁;前壁梗死11例、下壁梗死17例、高侧壁梗死13例。研究组患男23例,女18例;年龄40~74岁,平均年龄(48.00±8.54)岁;前壁梗死13例、下壁梗死18例、高侧壁梗死10例。两组患者性别、年龄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护理方法 对照组患者由患者家属送到医院进行急救,并行入院后常规护理。研究组开展院前急救护理干预,具体措施如下。
1.2.1 院前救护指导 医护人员在接到急救电话后,在3min以内携带好抢救设备、急救药品,并乘坐救护车赶赴现场,在车上和患者家属联系,并询问患者的病情,再在电话中指导患者家属进行自救。
1.2.2 吸氧护理 护理人员应嘱患者保持绝对的卧床休息,避免因剧烈活动、情绪变化而增加心脏的负荷;同时,护理人员应及时给予患者面罩吸氧,并控制氧流量为3~6 L/min、浓度40%左右;对于出现严重心律失常或心源性休克者,需给予患者高浓度的吸氧。
1.2.3 心理干预 患者发病后,极易产生紧张、恐慌等不良心理情绪,因此,护理人员、家属应加强和患者的交流和沟通,尽量为患者营造一个愉悦、轻松的环境,并及时给予患者心理疏导和干预,进而缓解或消除患者不良心理情绪。
1.2.4 危险因素干预 不良生活、饮食习惯均是诱发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的危险因素,因此,护理人员应及时给予患者饮食干预、日常生活护理干预等,嘱患者家属给予患者低脂肪、低盐饮食,并让其多食新鲜的水果和蔬菜等,戒烟戒酒。
1.3 观察指标及评定标准 记录两组患者从发病至抢救的时间、溶栓时间以及平均住院时间,并记录所选患者并发症发生情况、入院前及入院后的死亡率等。采用NIHSS、ADL评分对两组护理后的神经功能、日常生活能力进行评定[3]。同时,采用本院自行设计的护理满意度调查表统计两组患者及(或)家属对抢救工作的满意度情况,实行百分制:86~100分为满意;65~85分为较满意;<65分为不满意;满意度=(满意+较满意)/总例数×100%。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9.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发病至抢救、溶栓及平均住院时间比较 护理后,研究组发病至抢救时间、溶栓时间、平均住院时间均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 两组护理后NIHSS、ADL评分比较 护理后,研究组NIHSS、ADL评分均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2.3 两组护理总满意度比较 研究组护理总满意度为92.68%,高于对照组护理后总满意度75.6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1 两组发病至抢救、溶栓及平均住院时间比较(±s)
表1 两组发病至抢救、溶栓及平均住院时间比较(±s)
注:与对照组比较,aP<0.05
组别 例数 发病至抢救时间(min) 溶栓时间(d) 平均住院时间(d)研究组 41 24.15±2.36a 1.12±0.36a 8.97±1.65a对照组 41 41.26±2.54 3.69±1.21 14.25±2.54
表2 两组护理后NIHSS、ADL评分比较(±s,分)
表2 两组护理后NIHSS、ADL评分比较(±s,分)
注:与对照组比较,aP<0.05
组别 例数 NIHSS评分 ADL评分研究组 41 13.52±1.24a 49.82±2.54a对照组 41 7.69±1.91 33.69±2.15
表3 两组护理总满意度比较[n(%),%]
本次研究中,实施院前急救护理干预的研究组护理后,发病至抢救时间、溶栓时间、平均住院时间均优于对照组(P<0.05),这与何芳等[4]研究结果相符;表明,院前护理干预能够有效降低患者死亡的几率,进而促进患者的康复。本次研究中,护理干预后研究组NIHSS评分、ADL评分及总满意度均优于对照组(P<0.05),与邵雄英[5]研究结果接近。
总之,在急性心肌梗死患者中实施院前急救护理干预,不仅能够有效改善预后,而且还能改善医患关系,值得推广。
[1]梁肖霞,周华玲,彭雪梅.院前急救护理干预对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的影响.齐鲁护理杂志,2013,19(13):15-16.
[2]焦国英.浅谈院前急救护理干预对救治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的临床效果.当代医药论丛,2014,12(14):108-109.
[3]张娟,李雪,付艳玲.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的院前急救护理干预.中国临床保健杂志,2013,16(6):663-664.
[4]何芳,何慧.院前急救护理干预对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的应用效果.临床医学工程,2013,20(12):1565-1566.
[5]邵雄英.院前急救护理对急性脑出血患者预后的影响.实用临床医药杂志,2015,19(20):17-19.
10.14164/j.cnki.cn11-5581/r.2016.14.162
2016-03-29]
518000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