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小说《酒国》在美国接受之原因

2016-03-06 04:20康莲萍
关键词:葛浩文艺术特色主题

叶 珣,康莲萍

(1.西南大学 文学院,重庆 400715;2.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外国语学院,四川 成都 610225)



莫言小说《酒国》在美国接受之原因

叶珣1,康莲萍2

(1.西南大学 文学院,重庆400715;2.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外国语学院,四川成都610225)

[摘要]相较莫言其他小说,《酒国》在美国的声誉是比较高的。那么为何在莫言所有的作品中,《酒国》能鹤立鸡群,获得较高的赞誉呢?这首先与葛浩文对它的翻译有关,在一部译介作品传播与接受的背后,“翻译”的功劳不容忽视。此外,除了翻译的因素,《酒国》本身的艺术特色和思想内容也十分丰富,这同样引起了美国读者的关注与赞赏。文章将从翻译、小说的艺术特色以及思想内容等三个方面来详细分析《酒国》在美国较受欢迎的原因。

[关键词]莫言;《酒国》;翻译;葛浩文;艺术特色;主题

在中国当代所有的作家中,莫言在美国一直拥有着较高的关注程度。在2012年获诺奖之前,莫言在美国出版发行的长篇小说共有5部,它们分别是《红高粱》《天堂蒜薹之歌》《酒国》《丰乳肥臀》《生死疲劳》。而在201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后,《檀香刑》《四十一炮》《蛙》等作品也相继在美国问世。从这个时间分段不难看出,在莫言获诺奖之前,《红高粱》《酒国》等作品已帮助他打开了一定的美国市场,赢得了一些声誉。因此,如果说早先在美国流通的译作帮助莫言斩获了诺贝尔文学奖,想必这也是一个有所依据的推断。而纵观美国学界对莫言作品的研究,也主要集中在《红高粱》《酒国》《丰乳肥臀》这三部小说上*应该注意的是,研究成果的多寡与小说出版的时间有关,出版于2000年的《酒国》自会获得比出版于2014年的《蛙》更多的研究成果。但同时也应注意,这并不是绝对的因素,出版于1995年的《天堂蒜薹之歌》所获得的关注就比《酒国》少。。

在《红高粱》《酒国》《丰乳肥臀》这三部作品中,《红高粱》被张艺谋拍成电影且获得了柏林电影节金熊奖,其国际影响力自是不言而喻。然而,“电影”仅仅是文学以外的一种辅助传播方式,一个作品能否被持续关注,还得看其本身的文学价值。笔者发现,虽然《红高粱》在美国的名气最大,但是美国学界却更加赞赏《酒国》和《丰乳肥臀》。莫言自己也曾提到,《丰乳肥臀》和《酒国》并没有被改编成电影,却要比改编成电影的《红高粱》反响好很多[1](P242)。而在《丰乳肥臀》与《酒国》中,《酒国》获得了更多、更高的赞誉。现为哈佛大学教授的王德威先生曾说:“平心而论,《丰乳肥臀》混淆臃肿之处不少,难以超过《酒国》的标准。”[2](P223)而莫言的“御用”英文翻译者葛浩文也认为:“上述作品(包括《丰乳肥臀》)各自与众不同,但哪一部也不能与《酒国》相比,《酒国》可能是本世纪中国最令人震惊的文学作品。”[3](P190)那么,《酒国》为何会受到美国读者的如此青睐呢?接下来,笔者将对此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葛浩文对《酒国》的翻译

一部好的文学作品一定要有精彩的语言。而在译介作品中,翻译者的功劳是不容忽视的。早在莫言获诺奖之初,国内外就有学者指出,莫言获奖,翻译功不可没。德国学者顾斌曾说:“葛浩文对作者(莫言)的弱点知道得一清二楚。他把一切都整理好,然后翻成英文,语言比原文更好。”[4]而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当代新诗研究中心主任、评论家谭五昌也谈道:“如果莫言文学作品的翻译不是很好的话,也很难得到诺贝尔文学奖。”[5]且不论这些观点是否有“夸张”之嫌,但它们无疑都指向了一个事实:优秀的翻译推动了莫言小说在海外的传播与接受。具体到《酒国》中,笔者认为,葛浩文的译本在两个方面润色了原著。

(一)葛译删改了原著中某些恶心的描写

在《酒国》的原文中,有一些恶心的细节描写,而在葛浩文的英译本中,这些描写大多得到了删改,笔者试举两例说明。

1.在小说中,当丁钩儿初次来到矿区,他看到了几个农民在吃萝卜、喝酒,同时还嗅到了一股刺鼻的气味。莫言是这样描写的:“ 他嗅到一股很毒辣的味道,知道那酱紫色大瓶子里装的不是佳品。他还嗅到一股比屁还难闻的气味,那是萝卜和酒混合后发出的独特气息。”[6](P7)即使劣质酒和萝卜混合的气味十分难闻,但用“屁”来比喻也未免有失雅观。而葛浩文的译本仅用了一句话来描述:The pungent smell in the air made it obvious that the purple bottle was filled with poor-quality liquor.[7](P6)在这里,葛浩文巧妙地回避了有关“屁”的那句类比。

2.在之后的情节中,丁钩儿被贪官金刚钻们灌醉,当他从宿醉中醒来,便感到了这样的窘境:“侦查员丁钩儿睁开眼睛,感觉到眼珠枯涩、头痛欲裂。嘴巴里喷放臭气,比屎还臭。”[6](P112)这里的“比屎还臭”也十分恶心,但葛浩文在翻译时却仅仅说了his breath was foul,省去了有关“屎”的类比。

诚然,在一些美国作家的作品里也会有部分较为恶心的细节描写,比如薇拉· 凯瑟的《我们中的一个》,莫瑞森的《最蓝的眼睛》《秀拉》等等。在这些作品里,描写丑恶(“审丑”)是为了揭示丑恶,是为了控诉、反抗罪恶的现实,最终达到“审美”的复归。但是,《酒国》里的恶心描写似乎并没有这么深刻的意蕴,它更像是为丑恶而丑恶的一种笔力宣泄,正如我国台湾学者周英雄所说:“管谟业(莫言)是个典型的山东汉子,写东西讲究劲头儿,段段要求过瘾,言人之所未言,因此难免有过火之笔触,甚至恶心的细节。”[8](P36)《酒国》中的一些描写是符合周英雄的论断的。因此,葛浩文在翻译时将这些恶心细节删去,既增强了小说语言的美感,也增强了《酒国》的可读性。

(二)葛浩文对“异化”“归化”手段的恰当使用

“异化”和“归化”是译介学里两个基本的概念,它们由劳伦斯·韦努蒂1995年在其著作《译者的隐形——翻译史论》中提出。所谓“异化”,就是“偏离民族中心主义,压制目的语文化价值观,标示原文的语言和文化差异,让读者走出国门”[9](P20)的翻译方法。而“归化”则与此相反,它是指“从民族中心主义出发,使原文屈从于目的语文化价值观,将作者带回本国”[9](P20)的翻译方法。在《酒国》里,葛浩文较为恰当地使用了这两种手段。试举几例说明:

1.葛浩文将“杨贵妃”翻译为Yang Guifei,而不是美国人眼中更为明晰的imperial concubine yang(意为:皇帝的妾杨氏)。“贵妃”是中国古代宫廷嫔妃的一个等级,在英文里找不到能够完全对应的词语,葛浩文将此直译,既没有丢失原词的含义,又保留了一定的中国文化特色。而在小说中的另外一处,葛浩文将“对联”译为scrolls,此词含义为“卷轴”。scrolls一词虽然不如two successive rhyming lines in poetry那么明晰,但也保留了一定的中国色彩。这两例都是“异化”手法的使用。

但在另一种情况下,葛浩文明明可以保留中国元素,却偏偏采取了“归化”的翻译方法。例如他将“八仙桌”翻译为a square table而不是更加清楚的old-fashioned square table for eight people,将“匾额”翻译为placard,而不是富有中国色彩的horizontal inscribed board。

那么,缘何在同一本书里葛浩文会采用不同的策略呢?笔者认为,这是由于译者想要保持行文的紧凑*根据笔者查阅的资料显示,莫言小说的葛译本一贯行文紧凑,不仅在《酒国》中是这样,在《红高粱》中也如此。。Yang Guifei、scrolls显然比imperial concubine yang、two successive rhyming lines in poetry更简洁,而a square table、placard也比old-fashioned square table for eight people、horizontal inscribed board明了许多。

2.在小说中,有这样一句话:“真正达到‘饮美酒如悦美人’程度的,则寥若晨星,凤其毛,麟其角。”[6](P91)葛浩文将“凤其毛,麟其角”翻译为as the feathers of a phoenix or the horn of a unicorn。“凤凰”和“麒麟”是中国传说中的动物,对于美国人来说是较为陌生的,但这里的phoenix和unicorn却几乎等同于直译。此处,葛浩文采用“异化”的手法,保留中国的传统特色。然而在文中的另一处,当金刚钻为丁钩儿呈上一道状似男婴,称为“麒麟送子”的名菜时,葛浩文却是这样翻译菜名的:Stork Delivering a Son。stork的中文含义并不是“麒麟”,而是“鹳”。在西方的传说中,鹳是一种送子鸟,它落在谁家屋顶筑巢,谁家就会喜得贵子。此处,葛浩文将“麒麟送子”翻译为“鹳送子”,显然更符合西方读者的思维习惯,这是“归化”翻译手法的体现。

那么,葛浩文为何会对同一种事物采取两种不同的翻译方法呢?笔者认为,这与文中信息的重要程度有关。“食婴案”是《酒国》全书的主要线索,而名菜“麒麟送子”又是食婴案的关键节点,读者在阅读时势必会对这一节点多留意几分。如果将“麒麟送子”译为Unicorn Delivering a Son,不熟悉unicorn含义的美国读者势必会觉得深奥、难懂,从而便影响了阅读的兴趣。然而,“凤其毛,麟其角”不过是小说里一句较为随意的话语,普通读者不会对其格外关注。因此,即使将它翻译为phoenix和unicorn,也不会影响读者的兴趣,反而还会蒙上一层富有新奇感的中国色彩。

由以上论述可见,葛浩文对《酒国》的翻译是较为成功的。莫言自己也曾说:“如果没有他(葛浩文)杰出的工作,我的小说也有可能由别人翻译成英文在美国出版,但绝对没有今天这样完美的译本。”[10](P170)无疑,葛浩文的翻译促进了《酒国》在美国的传播与接受。

二、《酒国》独具魅力的艺术特色

一部文学作品想要在异国得到较好的传播,光靠优秀的翻译是不够的。《酒国》之所以在美国赢得较好的评价,也与其富有魅力的艺术特色密切相关。《酒国》所包含的艺术特色是丰富多彩的,笔者在此仅选较为典型的两点进行分析。

(一)“虚实结合”的叙事手法

《酒国》全文有两条故事线索,一条线索是省人民检察院的特级侦查员丁钩儿赴酒国市调查食婴案件,却在酒国市矿长、矿党委书记以及金刚钻、女司机的设计陷害下卷入到食婴案中,最终丢掉了自己的性命。另一条故事线索则是酒国市的“酒博士”李一斗与作家“莫言”的通信,他们的通信从侧面为食婴案提供了补充。

无论是明线也好,暗线也罢,这诸多情节无不采用了虚实互写、梦幻与现实相结合的手法。试举一例加以说明。小说一开始,金刚钻设宴招待丁钩儿,席上端上了一盘男婴。丁钩儿见“那男孩盘腿坐在镀金的大盘里,周身金黄,流着香喷喷的油,脸上挂着傻乎乎的笑容,憨态可掬”[6](P75)。于是,机警的侦查员立马举起了手枪,准备逮捕“食婴者”金刚钻一伙。但就在这时,金刚钻们为自己进行了一番辩解。他们坚称眼前的“男婴”只是一道佳肴而并非真正的人类,同时还加重了劝说的筹码:“老丁同志,您太固执了。我们都是高举着拳头在党旗前宣过誓的人,为人民谋幸福是您的任务也是我的任务,不要以为天下只有你是好人,吃过我们酒国婴儿宴的人,有德高望重的领导人,也有世界五大洲的尊贵朋友,还有国外大名鼎鼎的艺术家、社会名流。”[6](P78)经过这么一说,盘中的婴儿似乎也不是真的了。可丁钩儿并不完全相信他们的说辞,他一枪射向了男婴的头颅,接下来作者的叙述是这样的:“他的头没被打碎的部分跌在餐桌二层的边缘上,像西瓜皮一样的脑壳或者像脑壳一样的西瓜皮架在一盘扒海参和一盆红烧虾之间,汁液滴滴答答,流着血一样的西瓜汁或者是西瓜汁一样的血。”[6](P80)在这里,作者没有说明究竟是“西瓜皮一样的脑壳”还是“脑壳一样的西瓜皮”,男婴的真假、虚实全凭读者去揣度。这样的处理方式获得海外学者的称赞。

当代学者杨小滨旅美期间曾在Positions杂志上发表过一篇名为The Republic of Wine: An Extravaganza of Decline的论文(杨小滨虽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美国读者,但这篇论文却是发表在纯粹的美国杂志上的,在很大程度上也可代表美国读者的主流观点)。他谈道:“《酒国》中最令人疑惑的可能是金刚钻酒宴上的婴儿一直没有确定是真是假……必须明确的是,莫言在这里恰恰触及了写作的深度:表现的绝对困境或无能。当莫言不展现给我们一个肯定的、真实的婴儿宴的时候,对罪恶的简单表现便转移为对罪恶的不可表现性的表达,转移为对掩盖罪恶的话语的罪恶性的暗示。这是一种有意的脱漏,避免了现实主义对辩证法的粗陋挪用:没有什么可以通过简单的揭示、否定或清除而达到一个无暇的更高境界。相反,这种相信罪恶能够被轻易展示而全面规避的倾向恰恰是我们永恒的危险。”[11](P20-21)也即是说,真实的罪恶通常会被话语掩盖(如金刚钻劝说丁钩儿的说辞),从而变为历史上一个悬而未决的疑点,由于作者无力揭示它的真假,所以只好采取模糊的态度来描述。作者这样的处理方式恰恰表现了历史的绝对困境。

无独有偶,另一个美国学者Thomas M.Inge也称赞了《酒国》的叙述方式,他说:“(在小说的结尾处)莫言依旧以一种逃避的手法,继续混淆现实和小说的界限,让读者无法斩钉截铁地确信小说中的一切……(而这种叙事方式)或许只有劳伦斯·斯特恩的《项狄传》才能与之相提并论,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与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的小说媲美。”[12](P24-25)

可见,“虚实结合”的写作手法为《酒国》在美国读者心中赢得了一定的赞誉。

(二)“戏仿”的写作方式

“戏仿”原是古希腊文学中的概念,最早出现在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当中。从广义上说,“戏仿”是指一个文本对另一个文本戏谑性地模仿。在《酒国》里,莫言多次采用了戏仿的写作手法。

美国汉学家金介甫在其论文Modernity and Apocalypse in Chinese Novels from the End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 中大篇幅论述了《酒国》的叙事技巧,其中便谈到了《酒国》中戏仿手法的使用。他说:“(小说人物)李一斗所写的故事似乎是对中国当代文学和作者风格的戏谑和模仿。比如第二个故事《肉孩》是对鲁迅小说《药》的戏仿,而第三个故事《神童》则是对莫言小说的戏仿,它是‘噩梦般的现实主义’。在第四个故事《驴街》里,满身鳞片的怪物像骑士一样露面,又将故事变成了一个自1985年以来在中国十分流行的武侠小说的形式。”[13](P29)对于戏仿的手法,金介甫是较为赞赏的。通览整篇论文我们不难看出,金介甫认为,“戏仿”的手法是《酒国》整体叙述技巧的有机组成部分,而《酒国》的叙事技巧正是该小说最大的特色,也是该小说引人赞美的重要原因。在一次采访中,金介甫曾毫不犹豫地告诉过记者,他喜欢莫言的小说,最佩服《酒国》[14]。

此外,《酒国》中的一些情节也对“侦探小说”进行了戏仿。关于这一点,美国读者其实早有注意。杨小滨在The Republic of Wine: An Extravaganza of Decline一文中谈到了丁钩儿的侦探模式是对《智取威虎山》中杨子荣模式的戏仿[11](P15),而张旭东也在论文Demonic Realism and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Language Game, Natural History, and Social Allegory in Mo Yan’s “The Republic of Wine”中谈到了丁钩儿与女司机既斗智斗勇,又相互调情的片段是对侦探文体的戏仿[15](P69-70)。对于《酒国》的“侦探戏仿”手法,美国读者给出了较高的评价。《纽约时报》的书评栏目称赞道:“《酒国》是从功夫小说、侦探小说、中国神话、美国西部小说和魔幻现实主义小说中借鉴多种叙述元素而形成的一个迷人的后现代的大杂烩。”[16]可见,“侦探文体”在推动《酒国》的传播中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由以上论述可知,“戏仿”的写作手法同样增加了美国读者对《酒国》的好感。

三、美国读者对小说主题的“异样”关注

毋庸置疑,思想内容与主题含义是一部小说的灵魂之所在,而美国读者亦对《酒国》的思想主题十分关注,并且做出了一定的解读。Yu Wong发表在《华尔街日报》上的书评写道:“莫言的《酒国》讽刺现代中国政治上的残暴和过分放纵的堕落,在充满自我指涉的旁白中讽刺文学假装有更高的道德牌坊。”[17]而Thomas M.Inge则说:“它(《酒国》)不只探讨了中国的国民性格,而且也涉及了更加深远的主题,比如我们如何界定真理、现实、想象以及创造力。”[12](P26)可以说,上述这样的评价是比较客观且符合文本实际的。

然而,与此同时不容忽视的是,仍然有一些美国读者对《酒国》的主题做出了“异样”的阐释。当代学者刘江凯曾说:“海外研究并不全然是从文艺性的角度来研究(中国当代文学),他们对‘异类’文学往往抱有强烈的兴趣。”[1](P144-145)葛浩文也表示:“美国读者希望有更多的中国的作品被翻译过来,他们认为能通过文学来看看中国的现实。”[18]通过《酒国》,美国读者看到了许多中国现实,然而在对其进行理解时却发生了一定的偏差,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对“吃人”的过度阐释

2000年,葛浩文在World Literature Today 上发表了一篇题为Forbidden Food:“The Saturnicon” of Mo Yan的文章。该文从西方文学谈到中国文学,再历数中国传统小说、五四小说以及中国当代小说里对“吃人”事件的描写,最后以探讨《酒国》如何处理“吃人”描写进行终结。诚然,这篇文章观点新颖,不乏可圈可点之处。但是,它对“吃人”主题的过度阐释也着实让中国读者感到隔膜。在文中,葛浩文不仅赞同“历史的长河中,中国人渐渐形成了吃人嗜好”[19](P4)这一荒谬的论断,同时还曲解鲁迅作品的思想,夸大鲁迅小说里“吃人”描写的意涵。他从鲁迅的《药》中解读出了这样的含义:“如果中国人无法全然弃绝吃人的过去,将会危机中国人的未来。”[19](P5)更有甚者,葛浩文竟然十分肯定地指出:“60年代初期及文革期间有无数吃人的实例。”[19](P5)结合该文的标题与上述的材料,不知不觉间便会给人造成这样一种感觉,即中国是一个“吃人”的国度,从古到今都在“吃人”。而《酒国》恰好是中国人“吃人”的佐证。

无独有偶,1999年,美国杜克大学亦出版了一本Gang Yue所写的专著The Mouth That Begs: Hunger, Cannibalism, and the Politics of Eating in Modern China(《吃:现代中国的饥饿、同类相食与饮食政治》)。该书讨论了许多中国本土作家如沈从文、莫言等以及美籍华人作家谭恩美等作品里的“吃人”现象,对“吃”进行了比较全面的个人化和政治性的解读,其中便谈到了《酒国》。书中收录了一篇题为From Cannibalism To Carnivorism: Mo Yan’s Liquorland(《从同类相残到食肉主义:莫言的酒国》)的论文,详细地对“吃人”主题进行了分析。从积极的一面来看,这些论著推动了美国对中国小说以及莫言作品的研究与关注,但从消极的一面来看,这些论著也未尝不是对中国“吃人性”的一种夸大。

萨义德曾在其著作《东方学》中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观点,即东方文化一直以来就是处在西方文化的管辖和支配下的话语压迫和重构[20]。长期以来,中国也一直处在西方的话语霸权下被不断地“想象”与“建构”。在一些西方人的眼里,中国就是一个专制、愚昧、落后的国度。而“吃人”这一现象的展示恰好符合了部分美国人对中国的“构想”,因而《酒国》中“吃人”的话题满足了他们对中国的“凝视”欲望,引起了他们这种带有偏见性的认同。

(二)对中国政治的异样关注

《酒国》是一部讽刺贪污、腐败,针砭时弊的作品。这一层含义,想必中美读者都能读出。然而,在针砭时弊以外,一些美国读者却刻意地解读出了小说中对共产党的微词。杨小滨在The Republic of Wine: An Extravaganza of Decline一文中提到,“丁钩儿”和“杨子荣”同为党的侦查员,但“杨子荣”代表了党的大救星, “丁钩儿”却深陷罪恶的泥淖,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观的反动[11](P14-15)。笔者认为,正如前文所述,即使“丁钩儿”这一角色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戏仿了“杨子荣”,但这两个不同年代的人物的不同结局是多种因素造成的,至少不能由他们相异的结局推导出莫言“对马克思主义”的反动,杨小滨这一结论是不合理的。无独有偶,我们同样可以从印在《酒国》英文版封底的一段话中窥见出端倪:Wild, bawdy, politically explosive, and subversive, The Republic of Wine is both mesmerizing and exhilarating, proving that no repressive regime can stifle true creative imagination.这句话翻译成中文为:狂热的、下流的,如爆炸般对政治的颠覆描写,《酒国》是充满魅力且令人振奋的,它证明了没有专制政权可以扼杀真正的具有创造性的想象力。这段英文再次佐证了部分美国读者对中国政治的歪曲与偏见。

在对《酒国》政治内涵的异样阐释中,一些美国读者找到了他们思维定式中那个“专制”“落后”的中国形象,这符合了他们的阅读习惯,从而引起了他们的同感(虽然这种“同感”并不符合真实的情况)。

四、结语

《酒国》作为一部国内关注较少但在国外颇受重视的作品,其被海外接受的原因一定包含重要的学术价值。笔者认为,在《酒国》的传播过程中,翻译首先起到了桥梁的作用,葛浩文的功劳是不可忽略的。而除却翻译的价值,《酒国》本身的艺术特色以及思想内容也是其获得欢迎的必要因素。但是,我们同时也应看到,一些美国读者对《酒国》的思想主题也产生了一定的“误读”。在他们“西方中心主义”思想的驱使下,中国的“专制”“愚昧”“野蛮”“落后”被放大了。那么,对于这一错位的文化现象我们该怎么理解呢?李永东曾说:“如果冷静地分析‘他者’何以对我们的文学抱有‘成见’,便可以发现被遮蔽的许多很有价值的问题,譬如:‘他者’眼中的‘我’到底是什么样子?与真正的‘我’有什么不同?‘他’为何以这样的眼光看‘我’?‘我’为消除误解应该怎么做?”[22](P80)《酒国》在美国的传播历程似乎已触及李永东这一连串设问的根本。然而,回答这一系列问题的时间是漫长的,过程也是艰辛的,本文只是抛砖,以期更多发微探幽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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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葳]

[收稿日期]2016-01-10

[作者简介]叶珣,西南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康莲萍,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英美文学及英语教学。

[中图分类号]G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0292(2016)02-01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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