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汉潮
·教育史·
辛亥革命至新中国建立前女子初等教育价值取向初探*
李汉潮6
辛亥革命至新中国建立前是我国政权更替较为频繁的特殊时期,这段时期内各个阶段的教育价值取向、教育诉求均有所不同。这一时期女子初等教育价值取向大致经历三个阶段:辛亥革命时期的“贤妻良母”,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母性主义”,中央苏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的“服从战争的需要”。探索辛亥革命至新中国建立前女子初等教育价值取向,寄望对当今小学语文教材的编写研究有所裨益。
女子初等教育;价值取向;贤妻良母;母性主义
女子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历史更迭、文化变迁的晴雨表。但是,由于受到“女子无才便是德”“男尊女卑”“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等传统历史观念的影响,“历代以来,帝王圣贤创制兴学,独不为妇女立教育之科”,“使数千载聪明灵秀之才,无学无教无权”[1]。特别是以知识为载体、以文化传承为媒体、根据一定教学目的组织而成的女子教科书在我国教育史上可谓凤毛麟角,以致有关女子初等教育价值取向的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辛亥革命至新中国建立前是我国新旧政权更替较为频繁的特殊时期,是我国从传统教育向近现代教育过渡的转折时期,其各个阶段的价值取向、教育诉求有所不同。探索、研究辛亥革命至新中国建立前女子初等教育价值取向对当今小学语文教材的编写研究有所裨益。
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建立南京临时政府。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针对历来中国女子教育的落后状况,主张发展女子教育:每百户人家设置女子蒙学馆一所,以教育女蒙童。诚如他所言:“谨慎小心,养成国民之模范,即教育乃可振兴。教育即兴,然后男女可望平权。男女平权,然后可成此共和民国。”[2]女子教育的发展与国家强盛、衰败息息相关。“女学最盛者,其国最强,不战而屈人之兵,美是也;女学次盛者,其国次强,英德法日是也;女学衰,母教失,无业众,智民少,国之所存者幸矣,印度、波斯、土耳其是也。”[3]
当时,以“贤妻良母”作为女子初等教育价值取向得到开明人士的鼎力支持。中华民国成立后,教育部于1912年9月颁布《小学校令》,明确规定小学分为初等和高等两级——“初等小学校修业期限为四年,高等小学校修业期限为三年”[4]。民国初年颁布的“壬子癸丑学制”虽然明确规定“初小男女可以同校”,但是,其他规章制度仍然蕴含着“贤妻良母”的味道。如1912年12月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订定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规定,“对于女生尤须注意于贞淑之德,并使知自立之道”、“女子所用读本,宜加入家事要项”。[5]可见,此时女子初等教育充斥着“贤妻良母”的价值取向,带着浓厚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胎记。为进一步禁锢女子的思想,限制其人身自由,培养女子“贤妻良母”的素养,北京政府教育部于1914年12月制定的《整理教育方案草案》指出:“普通教育之中,女子教育亦重要。我国女学幼稚,数年以来各省渐知行办女学,而无一定陶成之方针,影响所施,流弊滋大。今且勿鹜高远之谈,标示育成良妻贤母主义,以挽其猥琐龌龊或放任不羁之陋习。”[6]16该方案就女子教育应当注意的问题即“保护严肃之风纪”提出明确规定:女子教育必须本着“贤妻良母主义”施行教化,“要旨在发挥其特性,俾能以致密之理想、耐劳之习惯指导儿童,积渐诱进,以尽教育家之天职……所谓职业者,以家政为重,兼及手工、图画、刺绣、造花各科,养优美之本能,知劳动为神圣,一扫从前褊隘恬嬉之弊,庶家庭社会两受其益”[6]16(梁华兰《女子教育》,载《新青年》一九一七年三月一日)。梁华兰也认为女子教育的要旨在于培养“贤妻良母”,养成整理家务、教育子女的素养,并把相夫教子作为终身事业。“女子者,人类之母也。相夫教子,持家处事,其所以贡献于国家者既尔,吾国女子以数千年之压制,服从既成为第二天性,然正利用其服从性,奉之以良好教育,终成世界第一女子。”
民国初年,为切实推行“贤妻良母”教学要旨,许多女子学校以“注意于贞淑之德,并使知自立之道”为最大训育目标。如北京女子高等师范附属小学的训育规定:本校教职员以身作则;以诚敬勤朴为校训,有朝令训话,讲室训话,力谋全校之统一,以养成善良之校风;随时观察记载个人所长所短,于课外施行特别训练法;始业毕业及各种纪念日皆举行仪式,俾儿童得实地练习仪式;夏季用浅月色竹布,春秋季用银光爱国布,高等科毛蓝布裙,一切装饰不许佩戴;各级级长及公买部经理,每学期选举一次,其余各项勤务生,均按日轮替;每日始业前有定时修习,休息时及终日后有分部运动,以自由动作、无待教师之指挥监督为原则;每日上学放学或途遇师长时,均须致敬礼;同学中亦彼此互致敬礼,表示恭谦,以立接人处世之基础;儿童学习优良者,酌与褒奖,言行恶劣者,酌与惩戒。[7]无锡私立竞志女学校的校训“勤肃朴洁”,其意即:“力行不怠之谓勤,律己惟严之谓肃,屏绝纷华之谓朴,荡涤旧染之谓洁。”
女子小学课程的设置体现“贤妻良母”的内涵。1912年教育部公布的《小学校令》规定,女子初等小学科目为修身、国文、算术、手工、图画、唱歌、体操、缝纫等八种(男校无缝纫);女子高等小学校科目为修身、国文、算术、本国历史、地理、理科、手工、图画、唱歌、体操、缝纫十一种(男校无缝纫、以农业或商业替代并可授英语)。1912年11月教育部颁布《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有关于女生的规定如下[8]:
第二条 修身要旨在涵养儿童之德性,导以实践。……对于女生尤须注意贞淑之德,并使知自立之道。
第三条 国文要旨,在使儿童学习普通语言文字,养成发表思想之能力,兼以后发其智德。……女子所用读本宜加入家事要项。
第十二条 缝纫要旨,在使儿童习熟通常衣服之缝法、裁法,兼养成节俭利用之习惯。
初等小学校首宜授运针法,继授简易之缝法、补缀法。
高等小学校首宜依前项教授,继渐及通常衣服之缝法、裁法、补缀法。
视地方情形得兼授西式裁法、缝法及洗濯法。缝纫材料,宜取常用之物,在教授时宜说明工具之用法、材料之品质及衣服之保存法、洗濯法。[8]
无锡私立竞志女学校初等小学一、二年级开设修身、国文、算术、图画、手工等课程;初等小学三、四年级外加乡土史地;高等小学加授理科、家政、裁缝等科目。为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女子熟练的动手能力,早日适应未来“贤妻良母”之角色,有的课程建立了实习制度。如家政实习规定:“女子对于家政上应行实习之端,在校中可以渐渐养成勤劳之习惯。如寝室中洒扫整理,一也;日曜日之洗涤,二也;教科中裁缝实习,三也;教科中之薄记学、园艺学,设贩卖部及学校园均为实习薄记及园艺,四也。至于烹饪一科,已调查东西各国之烹饪方法及南北饮食不同之炉灶并烹饪方法,拟在一二年内必设备完全之烹饪教室,以教授之也。”[8]
国民政府成立后非常重视教育,把小学教育作为发展的重点,认为“一般国民,倘不受最低限度的教育,则无论从政治建设、物质建设、或教育本身而言,均有极大不利。从政治建设而言,则凡党义之宣传、自治之训练、国家观念之养成、民族意识之培植均将有不可克服之障碍,于兹内忧外患交迫之时,此种障碍至可忧虑。就物质建设而言,则一切科学常识,乃至最简单之卫生常识,均无法使一般国民了解;一切建设亦无法望其协作。”[9]女子教育问题,特别是女子初等教育价值取向的问题也不例外。1928年2月2至7日,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在南京召开,会议发表“宣言”指出“对于女子教育,尤须确认培养博大慈祥之健全的母性,实为救国保民之要图,优生强种之基础”[10]。在此背景下,以“母性主义”为教育宗旨的女子初等教育价值取向诞生。
所谓“母性主义”,是与辛亥革命时期的“贤妻良母”比较接近的一种女子教育思想。但是,两者之间又有一定的区别。“母性主义”以民族前途为中心,具有社会性的观念;而“贤妻良母”以家庭前途为中心,没有社会性的观念。以“母性主义”为教育宗旨的女子初等教育在国民政府定都南京之后开始实施。1929年8月25日,国民党第三次全国大会在南京召开,大会确立“教育实施方针”为“女子教育并须注重陶冶健全之德性,保持母性之特质,并建设良好之家庭生活及社会生活。”[11]为培养女子的特别素质即“母性主义”,1928年5月,中华民国大学院再次阐述女子教育要旨的理由:女子教育须确认培养博大慈祥之健全的母性,为保国救民之要图,优生强种之基础。教育之意义,实为创设整个人类文化。
幼儿之保育,儿童之教养,为民族生存之基本,若女子于此无适当之知识、能力及道德的习练,绝不能完成此伟大而切要之任务。
社会生活之基础,在于良好的家庭生活之建设,而良好的家庭之建设,实为女子最主要的任务之一,此更有赖于特别之教育为之养成者也。[12]
1931年11月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对《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进行修改并公布,但是,对女子教育的相关条款没有作任何修改,仍然以“女子教育并须注重陶冶健全之德性,保持母性之特质,并建设良好之家庭生活及社会生活”为实施方针。如1933年上海中华书局出版朱文叔等编写的《小学国语读本》第三册第23课的《木兰诗》、第四册第22、23课的《开辟荒山的两夫妇》。1935年国民党机关报《中央日报》发表《三八社论》明确指出:“中国社会之单位,实为家庭。家庭之组织是否健全以及子女之教育是否良善,关系社会者至巨。在现在中国之经济阶段,男子因须外出谋食,在家之时甚少,故一切责任,均被于妇女之双肩,……俾巩固社会基础,稳固国家重心,断不可不注意。”[13]同年,国民党五大宣言提出“发展女子教育,培养仁慈博爱体力知识两俱健全的母性,以挽种族衰亡之危机,奠国家社会坚实之基础。”
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使女子能服务于抗战,增强抗战力量,教育部根据1938年3月30日国民党全国临时代表大会通过的“战时各级教育实施方案纲要”制定各级教育目标、教育实施方案:“家庭教育为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基础教育,实施的领域应由社会而及于家庭的母亲,再由母亲改造家庭教育。故各地中、小学应特别重视女子教育,俾为改进家政的基础。”“女子教育为家庭教育的基础,在中、小学中,对于女子除一般正常教育外,应有特殊的训练与设施,如家事劳作等,以为将来改造家庭教育的预备。”[14]
中国共产党关于女子教育的方针、政策、内容与根据地的形成、发展息息相关。根据地为推动教育工作的发展,从特定历史时期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相应的女子教育方针、政策,使其价值取向深深地打上时代的烙印。《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明确提出“废除一切束缚女子的法律,女子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教育上一律享受平等权利”的教育纲领。
(一)中央苏区时期:“苏区政治”
中央苏区时期教科书以“政治文化”为模式,在选材上强调“儿童的课程都是实际的材料”。[15]所谓“实际的材料”是指反映当时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等方面的内容,即“政治文化”,女子教育也不例外。如《共产儿童读本》第二册第三十一课“做工的工人”。1931年7月,闽西苏维埃政府常委会批准《闽西各县区文委联席会议决议案》,明确提出“教材要与当前斗争、群众实际生活、地方实际情况联系起来”[16]。1932年秋,闽浙赣省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的《文化工作决议案》指出:“今后文化教育工作的总方针,应该是加紧群众阶级的政治教育,提高群众对革命战争的热情及战争胜利的信心和决心,发展识字运动,扫除文盲,着重青年儿童的文化教育,发展新的社会力量,反对把文化与斗争隔离,与工农群众实际生活隔离,以及把劳动与知识割裂开来,实行政治化的、社会化的、劳动化的文化教育。”[17]
1933年7月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教育人民委员部发出第四号《训令》。《训令》指出:“在目前一切给予战争,一切服从斗争利益这一国内战争环境中,苏区文化教育不应是和平的建设事业,恰恰相反,文化教育应成为战争动员一个不可少的力量。提高广大群众的政治文化水平,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加一切战争动员工作,这是目前文化教育建设的战斗任务。”[18]
为了革命事业的胜利,为了苏维埃政权的巩固和发展,为了充分调动人民积极参与革命,1934年1月,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明确指出:“苏维埃文化教育的总方针在什么地方呢?在于以共产主义的精神来教育广大劳苦民众,在于使文化教育为革命战争与阶级斗争服务,在于使教育与劳动联系起来,在于使广大中国民众都成为享受文明幸福的人。”[19]该报告是长期的革命斗争和文化教育经验的总结,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有力推动革命斗争向前发展。
(二)抗日根据地时期:“抗日政治”
抗战时期,抗日救国为一切工作的中心,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强调国共合作抗日,即“抗日政治”,女子教育也打上“抗日政治”的烙印。“七七卢沟桥事变”爆发之后,毛泽东针对国民党消极抗战的态度向全国人民宣告反对妥协抗战的方针,提出《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确立教育为战争服务的重要原则。中国共产党随着抗日战争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教育方针和政策,充分地调动广大群众抗日的积极性与自觉性,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坚实的基础。
1937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在洛川召开会议并公布《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提出抗日时期的教育方针政策为“改变教育的旧制度、旧课程,实行以抗日救国为目标的新制度、新课程……实施普及的、义务的、免费的教育方案,提高人民民族觉悟的程度……实行全国学生的武装训练”。[20]根据教育为抗日战争服务的精神,各革命根据地规定了具体的教育措施、办法。陕甘宁边区1938年8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小学教学法》第1条明确规定:“边区小学校依照国防教育方针及实施方法以发展儿童的身心,培养他们的民族意识及抗战建国所需要的基本知识技能。”[21]因此,抗战时期的教科书内容与抗战密切联系。如1942年陕甘宁《初级新课本》第四册第一课为“放哨”。诚如陕甘宁边区教科书编著者董纯才所言:“1938年8月陕甘宁边区的初级小学《国语》第二册,共编有34课,其中有20课,约有六成是以抗日为主题,其余则是鼓励生产劳动和宣传政府工作各半。”[22]
随着抗日战争形势的发展,1938年10月,中共召开六届六中全会,毛泽东发表政治报告《论新阶段》指出:“在一切为着战争的原则下,一切文化教育事业均应使之适合战争的需要,因此全民族的第十个任务,在于实行如下各项的文化教育政策。第一,改订学制,废除不急需与不必要的课程,改变管理制度,以教授战争必需之课程及发扬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为原则……伟大的抗战必须有伟大的抗战教育运动与之相配合,二者间的不配合现象急应免除。”[23]
为推动革命根据地的改革,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水平,争取一切可以争取的力量为抗日服务,根据地政府努力创造种种有利条件,推动教育改革。1940年12月25日,毛泽东发表《论政策》,明确指出“关于文化教育政策,应以提高和普及人民大众的抗日知识技能和民族自尊心为中心”[24]。
(三)解放战争时期:“内战政治”
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的教育目的在于争取土地改革运动以及自卫战争的胜利,女子教育也以此为目的。中共中央根据当时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提出新的教育方针、政策。1945年4月,毛泽东发表《论联合政府》,就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文化教育的发展方向作出指示:在文化教育领域中,要区分革命的与反革命的,进步的与反进步的。“一切奴化的、封建主义的和法西斯主义的文化与教育,应当采取适当的坚决的步骤,加以扫除。”[25]6毛泽东认为只有认真贯彻这些教育方针,才有可能“建立自己的、民族的、科学的、人民大众的新文化和新教育”[25]1083。上述教育指示精神成为解放区文化教育工作的指南、出发点。
1946年12月10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发布的《战时教育方案》指出:“各级学校及一切社教组织亦应立即动员起来,发挥教育上的有生力量,直接或间接地为自卫战争服务。一切教育工作者都应成为保卫边区的宣传员和组织者。目前教育工作的中心任务是配合军事、政治、经济、群运等工作,争取人民自卫战争的胜利。”[26]33
1947年2月,陕甘宁边区政府教育厅发布的《关于教育工作配合土地改革运动的指示》指出土地改革是今年一切工作的中心,教育工作应与这一工作密切配合起来,并作出如下规定:(1)各级学校应配合这一运动,向学生进行深入的思想教育。要向学生讲授土改的材料,并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合。(2)教育工作配合土地改革运动的目的在于使学生在土地改革运动中了解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3)各学校及社教组织,应配合这一运动,进行广泛深入的社会宣传。[26]32-33
综上所述,辛亥革命至新中国建立前女子初等教育价值取向的嬗变轨迹是复杂且艰辛的历程,历史时代的发展、社会政治经济的变化以及辛亥革命至新中国建立前开明人士的倡议等等有力地推动了女子教育价值取向的转变。回顾辛亥革命至新中国建立前女子教育价值取向的发展历程,有利于反观当今女子教育价值取向。当前,女子能够取得与男子一样平等的教育权,确实是来之不易。然而,“女子读书无用论”“读得好不如嫁得好”等思想仍然存在。今天,以“和谐”为主题的社会,女子初等教育价值取向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共同思考、共同探索,更需要女子自身的关注、思考、探索。
鲁迅先生在《我们怎样教育儿童的?》一文中意味深长地说:“倘有人作一部历史,将中国历史教育儿童的方法、用书,作一个明确的记录,给人明白我们的古人以至我们,是怎样的被熏陶下来的,则其功德,当不在禹下。”[27]民国初年女子初等教育蕴含的价值取向是当时社会价值取向的缩影。俗话说:“观今宜鉴古,无古不成今。”当前,重新审视民国初年女子初等教育价值取向,弃其糟粕,汲其精华,对当前小学语文教材的编写均有借鉴和启迪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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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Preliminary Study on the Value Orientation of Women’s Primary Education During the Period Between the 1911 Rovolution and the Founding of Republic of China
LI Hanchao
The period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is a special time during which leadership transition was frequent, the educational value and the educational demands were different at different stages. In the period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he value orientation of female primary education has undergone three stages approximately: “being good wife and good mother” during the time of the Revolution of 1911 (Xinhai Revolution),“Maternalism” during the time of the reig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and “being subjected to the needs of the war” during the time of Central Soviet Area, Anti-Japanese War and Liberation War. The research and study on demands of value orientation of female primary education in the period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is very helpful to the compilation of the current Chinese text.
female primary education; value orientation; an understanding wife and loving mother;maternalism
G423
A
2095-6762(2016)04-0021-06
(责任编辑 权玛利)
2016-05-10
李汉潮,揭阳学院师范教育系副教授(广东揭阳,522000)
* 本文系揭阳市哲学社会科学2015年度课题“民国时期语文教材研究”(项目编号:JY15KL03)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