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琳
(广西财经学院 文化传播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3)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新闻报道框架探析——以《人民日报》为例
李 琳
(广西财经学院 文化传播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3)
本文从新闻框架理论出发,运用量化内容分析、探讨我国主流媒体《人民日报》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闻报道框架。研究表明,《人民日报》最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措施,对政府机构的报道比重最大,新闻报道在事实框架基础上常使用人情味框架和领导力框架。文章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新闻报道应当呈现多样化主题、关注多元化保护主体、使用多种叙事框架。
新闻框架;内容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我国正式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逾十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受到广泛关注和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维护文化多样性、保存民族文化记忆的重要举措,它关系到一个国家在全球化时代的文化认同,影响到一个民族自身的文化自觉,以及一个国家和民族能否以其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有效的文化创新。那么,我国主流媒体的新闻报道中呈现和建构出了怎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图景?本文从新闻框架理论出发,运用量化的内容分析,试图探讨我国主流媒体《人民日报》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闻报道框架,分析框架选择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媒体建构,并提出一些改进建议,以更好地发挥媒体在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作用。
《人民日报》是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综合性日报,代表了我国主流媒体的态度,反映出我国政府和社会的主流意见。作为国内最主要的媒体,《人民日报》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主张,记录我国社会的变化,报道我国正在发生的变革,对实际工作具有指导作用。本研究通过中国知网报纸库,选取《人民日报》为检索对象,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关键词进行全文检索。考虑到我国政府自2003年开始正式启动我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即后来转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本研究选取时段从2003年1月至2016年8月。从搜索到的文章总体中除去新闻评论,并除去那些只是提到关键词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议题无关的文章,结果总共得到相关新闻报道109篇。
本文主要运用新闻框架理论进行量化的框架分析。传播学者恩特曼(Entman)指出,框架包括了选择和凸显两个作用,通过框架,现实的某些方面被选择并在传播语境中被凸显,进而使事件的某种定义、某种道德评价或解决方案被推崇。[1]媒体通过突出某一方面、削弱其他方面来构架新闻和建构社会现实,人们就是借助这些框架和模式对社会现实进行连贯的把握。这种理解也成为“新闻是意义生产系统”的理论依据。对于特定的新闻事实,传播主体感知某些侧面并予以选择,使这些侧面在文本中得以显著地呈现,这就是新闻框架的核心要义。[2]
本文根据坦卡特(Tankard)的“框架列表”方法和具体研究问题设计框架清单,主要包括主题框架、保护主体框架以及叙事框架。新闻框架可以通过三个层次建构现实:高层次框架主要通过文章的标题、导语等方式,中层次框架则通过文章所选择的主要事件、前因与历史、结果与影响、归因等环节发挥作用,低层次框架涉及文章所用的词语和修辞。[3]本研究的主题框架是一组高层次的预定义框架,在所有报道中,笔者根据文章的标题和首段内容进行主题框架归类;保护主体框架和叙事框架都是中层次的预定义框架,笔者根据新闻报道的主要事件、结果与影响、归因等内容对框架进行预定义归类。
主题框架归类:第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措施:在该主题框架下,媒体集中报道政府部门制定完善保护政策,积极开展各项行政措施。包括召开非遗保护工作会议,全面开展普查工作,构建名录体系,评定、资助传承人,兴建生态保护区,等等。第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教育:该框架主要报道保护主体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社区等教育活动。第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在该框架下,主要报道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个体或群体开展的各项文化传承活动。第四,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该框架主要集中报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
保护主体框架归类:第一,政府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文化事业管理部门。第二,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个体或群体。第三,商业性机构: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的企业。第四,研究性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机构。第五,文化事业单位:博物馆、文物馆、档案馆等。
叙事框架归类:第一,事实框架:报道仅直接明了地呈现事实。第二,人情味框架:报道呈现了一个有关人的例子、一张脸、一段个人经历或一种情感角度。第三,责任框架:报道指出了特定的问题,报道表明某些人或组织对这些问题负责。第四,经济结果框架:报道提及一系列行动而产生的经济结果或者提到成本及涉及代价程度。第五,领导力框架:报道提到了涉及主题的任何领导或提到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领导观念,报道陈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领导活动、互动和效力。[4]
(一)主题凸显性
在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109篇新闻报道中,根据报道主题出现的频率,《人民日报》最关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政策措施,这个主题占新闻报道数量的49%。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政府及时制定一系列保护政策,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法制化和规范化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各级政府实施了一系列行政措施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比如全面开展普查工作,构建名录体系,评定、资助传承人,兴建生态保护区,等等。这个报道主题的凸显充分体现了《人民日报》积极宣传党和政府政策主张的立场,也呈现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态势。其他两个主题,即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也受到一定的关注,分别占新闻报道数量的21%和18%。较少出现的主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仅占新闻报道数量的12%。
(二)保护主体分布
在109篇新闻报道中,本文根据新闻事件的主要人物、主要情节、主要过程等内容划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体。如果新闻报道的主体单一,即将其确定为保护主体框架;如果报道中涉及不同主体,则将新闻事件中的关键主体纳入框架。新闻报道中出现的保护主体分别是政府机构、传承人、商业性机构、研究性机构和文化事业单位。在保护主体框架下,《人民日报》报道政府机构的比例最大,占61%,报道其他主体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的比例较小,分别是传承人14%、商业性机构13%、研究性机构8%、文化事业单位5%。
(三)新闻报道主导叙事
根据《人民日报》在框架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时使用每种叙事框架的频率统计,事实框架是新闻报道的主导叙事框架,事实框架的比例占45%。这符合常理,因为新闻报道注重事实。紧随事实框架之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新闻报道常常使用人情味框架和领导力框架,分别占24%和21%。进一步研究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题报道更倾向于使用人情味框架,框架涉及对传承人个体或群体的描述,呈现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情感角度。报道政府部门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时更倾向于使用领导力框架,通过领导力框架强调权威性和对非遗保护工作的指导。相比之下,经济结果框架和责任框架的比例相当低,分别仅占6%和4%。由此可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常常是被遮蔽的。
(一)新闻报道主题多样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内涵丰富,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闻报道应该注重主题多样化,多方位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在政策措施,这是国际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经验,也是我国推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做法。许多国家创造了不少有效的方法,值得我国学习借鉴的文化保护措施还很多。主流媒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措施的持续关注是合理的趋势。同时,媒体应该多方位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新闻报道应该提高对其他主题的关注度。比如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教育活动,能够增强人们的非遗保护意识和自觉行为。非遗传承人个体或群体的具体传承活动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则是非遗保护的重要思路,只有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才能为非遗在当下的传承提供条件和空间。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推进,媒体应该呈现更多样化的主题。
(二)关注保护主体多元化
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众多,其中政府处于主导地位。事实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主要条款,也都是围绕着行政保护而设定的。[5]但是仅有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中有必要充实社会力量的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指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明确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行多种主体参与的模式。[6]媒体应当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多元主体,以引导、鼓励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比如许多商业性机构在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也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性机构注重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和社会价值,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遭到破坏,其原生态能不能得到妥善保护;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承载者,传承人个体或群体的传承活动更应受到重视和关注;许多民间组织也积极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程中,“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协作保护机制正在形成,新闻报道应当关注和呈现多元化保护主体。
(三)使用多种叙事框架
在事实框架基础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新闻报道常常使用人情味框架和领导力框架。相比之下,责任框架和经济结果框架比例相当低。为了多角度呈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图景,媒体应当使用多种叙事框架。其中,针对非遗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新闻报道应当适度使用责任框架,指出特定的问题和责任单位。比如有些地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超负荷利用和破坏性开发,有些地方借继承创新之名随意篡改非遗内容,损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有些地方因为官方的过度干预使得非遗变了味,官方的过度干预更是直接影响了非遗良好、有序地发展和传承。我国非遗保护中甚至存在多重管理、经营权出让、经营单位保护不当带来“法人违法”问题。由于新闻报道责任框架的缺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常常是被遮蔽的。同时,媒体也应当适度使用经济结果框架,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效益问题。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保持高速增长,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了大量的经费,利用经济手段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本或涉及的代价程度以及保护效果也是值得关注的。比如人为因素造成对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象的扩大化和误判行为,这种行为就会增加非遗保护的成本。又比如通过各级政府的投入,一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行动是否取得了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媒体适度使用多种叙事框架,多角度呈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图景,有助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进程。
[1] Entman,R.M . Framing:Towards Clarification of a Fractured Paradigm[J] .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1993(4):52.
[2] 肖伟.新闻框架论:传播主体的架构与被架构[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54.
[3] 方博.新闻框架与社会图景建构[D].中国科技大学,2011:16-18.
[4] 周翔.传播学内容分析研究与应用[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4:376-378.
[5] 刘承华.守承文化之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特殊性研究[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5:49.
[6] 周耀林.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理论与实践[M].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8.
G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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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8883(2016)19-0052-02
李琳(1979—),女,硕士,广西财经学院文化传播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