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峰 王文英 邵锦霞 兰 萍
(遵义医学院<珠海校区>,广东 珠海 519041)
新媒体视角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获取与传播
何俊峰 王文英 邵锦霞 兰 萍
(遵义医学院<珠海校区>,广东 珠海 51904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可对社会造成严重伤害,在新媒体时代,社会公众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获取与传播,面临的风险信息、谣言信息越来越多。避免风险信息过度传播和谣言的扩散,是当今面临的重要问题。应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新媒体、社会公众良好的传播机制,提升新媒体的专业性与社会公众的认知,促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和谐传播。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媒体;风险信息;谣言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事件一旦发生,可能会危及所有的社会公众,极易引起公众心理恐慌,造成社会混乱。传统媒体受时间、空间等因素的制约,无法及时有效地传播信息。新媒体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传播格局,并具有传统传播技术所不能比拟的优势,改变了传统的传播方式,并带动技术的改变,提高了传播效率,在传播过程中显得十分重要。有学者认为,新媒体的即时性、交互性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有契合性,在突发事件中可以有效传播信息,引导社会舆论,进行协调等。[1]本文结合新媒体传播技术的特点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播的特点,探讨新媒体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播中的作用及对策。
在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模式发生了改变,人们的阅读习惯和信息获取方式也随之发生变化,传统媒体已不能适应新媒体时效性的需求。新媒体不仅具有时效性,还具有互动性,新媒体的迅速发展改变了社会公众传统信息获取的途径,已成为公众信息获取的主流。根据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6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6.56亿,手机获取新闻信息的渠道方面,68.3%的通过新闻客户端获取新闻信息,57.8%通过浏览器访问网站,48.3%通过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45%)获取新闻信息,35.3%通过微博获取信息;用通话、短信交流占2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突发性和意外性、群体性和社区危害性、综合性和系统性、严重危害性等特征,对社会公众影响巨大,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信息的获取与自身健康和安全密切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对于公众来说是被动的。风险信息具有潜在危害性与普遍性,可引起公众忧虑心理及相应情绪和行为的变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信息传播过程中,媒体信息的传播、政府行为、医疗水平、社会团体组织的支持、自身知识和事件预期,使公众对风险的认识起着重要的作用。由于社会公众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处于被动地位,所以信息的获取在公众对风险的认识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社会公众获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主要途径包括传统媒体(电视、报纸、广播消息)、网络媒体、新媒体(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及公众间的口头相传。在各种信息传播过程中,主要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医疗卫生机构消息、社会群体的态度、媒体的新闻和网民的行为。
新媒体环境下,随着公众在信息传播活动中参与范围的扩大以及程度的加深,公众既是信息的接收者也可以是信息的发布者,“人人可发声”的特点给虚假信息甚至谣言提供了较大的生存空间。
《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6》中对于谣言的传播研究发现,对于十分重要却真伪难辨的信息,70.3%的受访者都表示“宁可信其有”,此态度正是谣言传播的土壤。人们在面对控制感缺失的情境时,倾向于建立虚幻的控制感,谣言正好提供了此种控制感幻觉。并且谣言所述的危害常是疾病死亡等极端可怕的事情,在这种风险信息之下,除非对判断谣言很有信心的人才会选择不相信,否则人们就算有所怀疑,也不敢完全不信。
在甲型H1N1流感的蔓延“谈网络视界中关于突发事件传言的应对策略”研究中,[2]作者指出,当重大突发事件来临,而主流媒体出于种种利益的考量会出现集体缺位,导致信息发布的延迟。此时,各类传言无疑会乘机占领舆论,成为一定时间内缓解大众知情需要的伪事实,即网络传言。网络传言是颠倒是非、愚弄公众视听的流毒。因此,无论是社会公众还是各种媒体,在面对重大突发事件时均会遇到“真假”信息,并且信息性因素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早期对社会公众的影响巨大。
新媒体之所以成为谣言的重要传播渠道,与其具备即时性传播特点密切相关。主要存在以下原因:缺少审核与把关,缺乏专业平台和专业人才,公众的科学素养有待提高。
大量的研究表明,风险信息对公众的影响取决于个体经历和群体的内在交流。社会公众在信息中的暴露程度、选择相信的信息、社会和学习经历、利益团体的活动机制和事件发生的背景等因素,都会深刻地影响个人对风险信息的获取和判断。对于自己无法判断的信息,人们主要求助于网络,搜索查找相关资料,但“百度魏则西事件”表明,即使高学历的大学生对于网络海量信息的甄别能力也有限。
刘君荣[3]在《社会化媒体环境下受众应对信息风险的路径》中认为,新媒体中信息发布者匿名身份和网络的开放性加剧了信息风险等级。公众在表达自我的同时,由于缺乏辨别信息真伪的能力,往往盲目地充当风险信息的二次生产者。风险信息一旦进入以“圈层形态”为主的人际传播环境中,则极易引发葡萄藤效应,进而诱发社会群体性事件。
信息的可信度、时效性、接近性、轰动性、娱乐性和公信力等,均可影响个人对危险信息的判断。个人在感知风险信息时的第一反应是向周围群体传播信息,以维护群体利益。盲目传播的行为,导致失真信息的多次传播,可导致涟漪效应,易引发社会公众的不安情绪。
关于立法机制,目前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传播中,大量文献均提及强化和完善立法机制,促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公开透明地传播信息;还有学者认为统筹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资源,提升网络舆论引导能力;政府和事业机构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等途径建立良好的信息传播机制。
笔者认为,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传播方面,应增强网络传播媒介的专业性,提升网络媒介的专业化视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其他突发事件的区别,在于其与医疗卫生领域相关,而目前网络媒体从业人员大多无相关专业背景,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如果非医疗卫生领域人员传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难免会出现“管中窥豹”、只取其表、以偏概全等问题。以专业视角传播和解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卫生管理部门、医院等专业机构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传播的职责所在,能及时、有效、透明地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息。政府、卫生管理部门、医院等专业机构,在突发事件之中应及时设立新媒体信息中心,通过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联合权威媒体、新媒体进行客观信息与基本知识的传播。针对突发事件的新媒体谣言,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权威性的辟谣,促进突发事件信息的有序生成与传播,消除由于信息不均等所造成的谣言滋生与传播。
新媒体环境下,公众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传播过程中拥有主体和受体的双重身份,个体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信息的获取、筛选和分享行为,受个人文化程度、专业知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并以个人需求为导向。新媒体提供了互动对话的平台,公众可以根据个人的偏好主动发表个人意见,自主寻找和分享风险信息。公众个体在信息传递的过程中注重个人知识的积累,提高自身分辨真假信息的能力,结合自身的知识积累和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再学习,去伪存真,将真实、可靠、有用的信息分享并传播,形成良好的互动信息;提高个体品质素养,不盲从并散布虚假信息,不诋毁权威信息。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传播上,建立良好的社会公众—媒体—政府(专业)机构良性互动机制,提高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认知,增加信息透明度,完整准确地解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带来的风险信息,让虚假消息无处藏身,让谣言见不到光,形成和谐的传播氛围,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息传播得更及时、准确、权威。
[1] 梁燕萍.新媒体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J].青年记者,2011(24):102-103.
[2] 苟德培,李叶硕.网络传言:一扇需要擦亮的窗口[J].今传媒,2009(07):14-16.
[3] 刘君荣,信莉丽.社会化媒体环境下受众应对信息风险的路径[J].现代传播,2015(03):58-62.
G206
A
1674-8883(2016)19-0028-02
课题项目:本论文为珠海市哲学社科“十二五”规划课题,立项编号:2015YB116
何俊峰(1985—),男,硕士研究生,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