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晓帆
(首都师范大学 文学院,北京 100048)
浅析网络出版
齐晓帆
(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北京100048)
摘要: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深刻地改变了公众的阅读习惯和信息获取方式,从另一方面来讲,也深刻影响并改变着传统出版业。网络出版,或者说蓬勃发展的互联网出版,也逐渐受到广大公众的喜爱。
关键词:网络;出版;编辑;媒体
对于网络出版概念的界定,学界有各种说法:网络信息传播就是网络出版,网络出版不等同于网络信息传播,网络出版不是“出版”等。根据最新发布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网络出版服务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网络出版物,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2002年制定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指出,互联网出版,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按照《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依据以上规定和条例及相关资料,网络出版的类型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出版商为个人的自行出版、网络公司为主体寻求代理权出版电子图书、出版商自行出版发行电子图书、POD模式和电子书籍。
2014年,习近平在十八大会议中提出要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遇此机遇,国家开始鼓励网络出版服务,以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但是相对于网络出版的蓬勃发展来说,针对网络出版的法律法规却不多,尚在逐渐摸索发展过程中。2015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过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于2016年2月4日公布,自2016年3月10日起施行。这个规定以《出版管理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为根基,是针对网络出版服务的专门法规,也表现出国家对于网络出版的管理日趋成熟。法律法规的演进也代表了网络出版发展的一个过程。2000年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内容、备案审核等作出规定;2001年发布的《出版管理条例》中,规定了从事互联网等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需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2002年发布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对互联网出版的定义、内容、监督管理作出规定,其中关于互联网出版的定义是对出版物划分的一大界定;2016年公布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进一步对网络出版服务和网络出版物作出界定,对从事网络出版服务的资质作出限定,要求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这四部规定、条例和办法,对网络出版的界定和规定逐渐明确具体,更加具有专门性和针对性。
相对于传统出版,网络出版依托于互联网,技术进步日新月异,因此更加新颖、活跃、现代化。
(一)产品数字化
网络出版的产品依托的介质是网络、计算机和移动设备,这也是网络信息及其传播的一大特征。网络出版产品脱离纸张等物质资料,以数字形式传播。
(二)出版主体多元
相比传统出版对于出版主体的限定,网络出版主体更加多元。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的个人、组织、团体或机构等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网络出版。
(三)出版过程简化,并且资源节约及高效利用
出版过程的简化主要体现在产品载体上。由于网络出版的产品呈现电子化特征,因此,传统出版需要的印刷纸张选择、加工以及运输等程序不再成为负担。并且网络出版节约了纸张等物质载体,同时减少了印刷、运输等环节,对于物质资料的消耗大大降低。
(四)信息多向交流
在传统出版中,信息往往是单向流通,由出版方传递给受众,有些出版方会接收来信、电话等信息反馈,但实效性差、互动性低。而网络出版则可以与受众直接交流,接收受众的即时反馈,可以实现信息的多向交流。
网络出版首先改变了传统出版对于纸的依赖,实现了无纸化出版。对于社会来说,大大节约了物质资源消耗,是一种绿色出版方式;对于出版方来说,网络出版对于物质资源、人力成本等节约意义重大,这极大地降低了出版成本,也因此促使价格降低,销量增加,没有传统出版需要面临的库存问题,为出版方带来了更大的利益。
网络出版刺激信息多向交流,使得沟通更加便捷,信息流通更加活跃,对于文化的传播和繁荣具有促进意义。
在纸媒逐渐唱衰的时代,网络出版为很多组织、机构、团体提供了另一条出路。
网络出版面临的困境,首先是来自传统阅读的竞争。网络出版物对应的是新的电子化阅读方式,与传统阅读差异较大。因此,网络出版首先面临的就是传统阅读对受众的分割。
其次是政策方面的困境。事关网络出版的政策法规按照时间顺序为《出版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和《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但是,在这些条例、办法和规定中,对网络出版的要求和约束居多,而关于网络出版方权益受到侵害应当如何维护则不成体系。
另外是版权和著作权问题。网络出版要征用内容信息,这一部分有明确的作者,同时网络出版也要应用到网络技术,在这一方面,信息技术的版权和著作权问题划分并不清晰,也影响到后期的利益分成问题。
网络出版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历程,深刻改变着受众的阅读习惯,形成了绿色出版方式,对物质资源节约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其所面临的来自传统阅读的竞争和版权著作权问题,也应得到重视。网络出版产业自身应审时度势,应对竞争,寻求拓展之道;国家也应该在政策方面加强对网络出版的保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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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30.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16)11-0268-01
作者简介:齐晓帆(1991—),女,北京人,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在读,研究方向:传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