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跃平 吴卓仪
大额授信客户风险管理浅析
□龚跃平吴卓仪
在结构调整、利率市场化倒逼和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多重影响下,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因经济下行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出现“双升”。本文分析了大额授信客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防范和化解大额授信客户风险的建议。
(一)风险防控意识不强。一是贷前营销过多关注同业对大客户的竞争力度和支持政策,激发了争夺市场份额的内在冲动,为了吸引大客户往往不由自主地降低准入门槛。二是在大客户某种光环的笼罩下,一味迎合客户的信贷需求,而忽略了信贷资金规模增长与企业实际经营需求之间的匹配程度,盲目增加授信额度和扩大授信范围,形成风险隐患。三是对大客户的经营潜在风险认识不足,过分信任企业外在规模、表面繁荣,把大客户等同于优良客户,为了增加存款、营销产品一味迎合企业,忽略了对其潜在的行业发展风险、政策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的深入分析,贷后管理形同虚设。
(二)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大客户往往跨区域运作,经营范围涉及面广,集团或关联公司关系复杂、关联交易频繁、信息透明度低,银行难以全面了解和掌握其整体情况。银行之间对大客户的激烈争夺增强了企业的优越感,银企之间信息沟通不顺畅。另外各家金融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单家机构很难全面掌握大额客户的整体授信情况及关联企业相互之间的担保关系,很难掌握和判断其经营与财务信息的真实状况。多种因素导致银行因信息把握不准而对企业无法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管控措施。
(三)占用信贷资金投资过度。相当一部分大客户在经营中存在非理性的过度投资,信贷资金某种程度上承担了企业投资失误的风险。一些大额授信客户利用自身的融资优势从银行获得大量授信,在已经满足自身经营的情况下并不及时归还贷款,而是借此资金不断扩张企业规模,甚至跨行业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占用流动资金贷款、长期投资占用短期融资、承贷主体与实际用贷主体分离的现象屡见不鲜。这类企业一旦出现销售下滑、投资产出不达预期、银行抽贷压贷的情况,企业资金链就会断裂,从而直接威胁到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
(四)用信关联担保过多。有些大客户在规模扩张、新建企业时,除了征得的一块地,往往难以提供符合其融资规模的有效资产抵押担保。而银行为了吸引这些客户的准入,往往降低了担保条件,由集团公司、关联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实上,保证担保并不是一种稳定可靠的第二还款来源,当企业处于事业巅峰时,其担保能力不成问题。但集团公司、关联公司一旦自身已经存在大量的银行用信,其担保能力直接削弱,如果一根担保链条上某个企业出现问题,所有关联方将会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一损俱损,使整个集团陷入困境。可见,银行信贷资金并不会从集团公司、关联公司的连带保证担保中获得保障。
(五)信贷资金监管难度大。大额授信客户由于规模大的特点,内部自成一套财务管理制度。在银行信贷资金的使用管理方面,习惯性地根据自身需要在集团内、关联人之间随意串用信贷资金。由于企业关联公司多,可根据银行要求任意提供交易合同和发票,从而达到调用信贷资金的目的,银行很难监测到信贷资金的真实流向。
(一)加强贷前尽职调查,严格客户准入门槛。
信贷业务贷前调查作为风险防控的第一道关口,是信贷业务准确决策、安全投放的基础,事关信贷资产质量的优劣。加强贷前调查,也是信贷业务从业人员切实保护自已、规避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的根本保证。对大额信贷客户的准入,不能受外部舆论的夸大宣传或表面“光环”所左右,从而放宽政策条件和信贷管理要求。要充分利用内外部各类信息渠道,核实其实际经营信息,合理确定其信贷需求。信贷调查不得简单以借款人的口述为依据,“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调查要实地调查与外部走访相结合,从企业的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情况、所在行业发展前景、货款回笼情况、存货价值变动情况、他行融资和对外担保情况、是否涉及民间融资以及法定代表人、股东等个人行为方面进行详细调查,以真正掌握企业的真实发展情况,认真做好资金需求测算和贷款发放可行性分析。同时在调查过程中要切实提高识假防假的能力,防止企业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以粉饰企业的真实情况,防止企业利用关联公司虚构交易套取信用。对关联企业较多且结构复杂的,要利用多种渠道对整个集团、关联方进行综合调查,在核实集团或关联公司授用信总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单个企业用信额度。
(二)加强信贷资金监管,防止贷款资金挪用。
要切实加强大客户的资金监管,充分利用现金管理系统归集企业资金,对存在集团且必须归集到总部的资金,要定期与企业核实归集资金量,敦促承贷主体确保信贷资金用于自身经营,严防总部随意调用资金,或将资金挪至其他关联方使用。要加强信贷资金专款专用的合同约定,将挪用信贷资金的行为作为违约行为在合同中体现,并约定违约责任,确保在发现风险的情况下能够第一时间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提前收回贷款,及早防范风险。
(三)优化贷款担保方式,强化第二还款来源。
对大额授信客户要坚持企业核心资产抵押的原则,尽最大可能控制由关联企业保证担保。担保物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甚至在建工程在内的一切有效资产,且设定权利价值要超出实际用信金额,能够有效覆盖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等。接受资产抵押时,需进行合理评估,房地产应充分考虑在本地的公允价格,土地使用权要考虑企业购置价格、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变现可能需要交纳的税费等,切忌因为企业一时的兴旺而人为抬高价值。如果企业暂时确实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抵押,可接受具备担保能力的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对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必须认真核实其担保能力,不能简单要求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防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实际控制人在发生风险后,名下无有效资产,无法承担保证责任。故对保证人保证能力的核定要剔除其现有的负债,包括或有负债,并在贷后管理过程中,实时关注其负债的变化,一旦保证人因增加负债导致担保能力降低,必须要求借款人及时补充担保。
(四)密切关注行业变化,及时调整信贷结构。
在信贷业务经营中,仅仅关注企业现时的经营状况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分析企业所在行业的发展趋势。行业的兴衰决定了涉及该行业的企业生存条件和发展前景,在全行业亏损的趋势下,即使行业巨头也难有利润空间,也难以改变其亏损的事实。因此要把行业分析作为信贷客户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密切关注客户所属行业政策变化,关注所属行业以及其上下游产业链的现状和发展情况,了解行业产品市场的供需情况,以及影响客户经营的各种因素和风险情况。通过客观判断行业和企业未来发展趋势,正确把握信贷风险,对于行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企业,及时调整信贷结构,压缩授用信金额。
(五)加强贷后管理力度,实时把控信用风险。
要定期对大额授信客户开展贷后检查,做细做实贷后管理工作。要通过现场检查,及时了解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生产经营、销售、库存、利润等方面有无变化。如发生重大变化,要认真加以分析研判,做好风险信号预警。要通过贷后的各项信息验证贸易背景真实性,确认贸易项下的货物是否真实存在。要通过客户账户资金变动和货物销售进度进行比对,关注资金流入频率和销售进度是否匹配、回笼金额与货物市场价值是否匹配。要加强企业还贷资金来源的核查,对企业通过民间融资、小贷公司借款或其他融资方式筹措资金归还贷款的,要予以密切关注,及时了解企业资金链情况,防止企业出现资金紧张导致信用风险发生。
(作者单位:农业银行靖江市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