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素心”说到“三长”论:晋唐间史家修养论的形成

2016-02-27 22:25
学习与探索 2016年10期
关键词:史传史官素心

汪 高 鑫

(北京师范大学 a.历史学院;b.史学理论与史学史研究中心,北京 100875)



从“素心”说到“三长”论:晋唐间史家修养论的形成

汪高鑫a,b

(北京师范大学 a.历史学院;b.史学理论与史学史研究中心,北京 100875)

史家作为史籍撰述的主体,其素质修养如何,直接决定着史籍的价值。中国古代史学重视史家修养,由此形成了丰富的史家修养理论。纵观中国古代史家修养论的形成过程,先秦秦汉为滥觞时期,其直书不隐的“良史”观、论载历史的使命感,为此后史家修养理论的初步总结留下了思想财富。南朝刘勰《文心雕龙·史传》作为中国古代史学理论第一个专篇,提出了“素心”以“析理居正”的史家修养思想,对中国古代史家修养理论做出了初步总结。唐初以三篇帝王诏令、《隋书·经籍志》和《晋书》为代表,对史家修养与史官选择问题进行了深入论述,推进了南朝以来史家修养理论的发展。唐代史学理论家刘知幾在讨论“自古以来文士多史才少”问题时,提出了史家需具才、学、识“三长”的理论,所撰中国古代第一部史学理论专著《史通》对此作了系统阐述,标志着中国古代史家修养理论的形成。

史家修养论; “素心”说; “三长”论; 晋唐时期

史学活动的过程是“史学寓乎史籍,史籍撰自史家。语其发生之序,则史家最先,史籍次之,史学居末。”[1]作为史籍撰述的主体,史家的素质也就理所当然地直接决定着史籍的价值。正因此,中国古代史学普遍重视史家的修养,并由此逐渐形成了一套系统的史家修养理论。纵观中国古代的史家修养理论,滥觞在先秦,形成于晋唐,发展于宋元,总结于明清。从晋唐间史家修养理论的形成过程来看,其中南朝刘勰的“素心”说对这一理论做出了初步总结,而唐代刘知幾的“三长”论则是这一理论形成的标志。

一、南朝以前史家修养理论的演进过程

在南朝刘勰提出“素心”说,对中国古代史家修养理论做出初步总结之前,史家修养理论已经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从先秦时期的滥觞,中经汉晋时期的发展,之后才有了南朝时期刘勰的初步总结。从史学理论发展的本身来看,刘勰“素心”说的提出,是对先秦以来有关史家修养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并最终形成的一种系统的理论论述。关注史家修养的意识,追根溯源,是伴随着古代史官制度的建立而开始萌生的。在先秦史学中,最能体现史家素质的典型事例,莫过于“董狐笔”和“太史简”。根据《左传》记载,两件事情分别发生于宣公二年的晋国和襄公二十五年的齐国。前者说的是晋灵公被赵穿所杀,晋国大史董狐以赵盾身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从而以负有道义责任为由,书“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后者说的是齐国权臣崔杼弑君,齐太史为书写下“崔杼弑其君”的真实历史,兄弟数人前赴后继、献身史职的故事。对于董狐的书法,孔子的评价是:“董狐,古之良史,书法不隐。”[2](宣公二年)而齐太史自然也是被人们视作良史的典范。如果说董狐和齐太史的写史实践体现了古代良史的素养,那么孔子则是第一次在史家修养理论上提出了“良史”这个概念和标准,孔子的“良史”说无疑是对忠于职守、不畏权贵之史官精神的一种认可。

其实孔子本人的史学实践也彰显了一种良史精神。按照《孟子·离娄下》的说法,孔子作《春秋》,“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这既是在谈《春秋》的制作情况,也是在评史家修养问题。在孟子看来,史学包含了史事、史文和史义三个要素,从史家素质要求来说,史事要求史家如实直书,史文反映史家表述能力,史义体现史家历史见识。其中的《春秋》之义,《孟子·滕文公下》有进一步评说,孟子认为,孔子作《春秋》,是要通过书乱世之史以使“乱臣贼子惧”,进而达到整肃政治、挽救世风之目的,这便是《春秋》所蕴含的“史义”。司马迁也说孔子作《春秋》,是“以为天子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3](卷130《太史公自序》)。因此,孔子因史事、史文而求得史义,是彰显了史家的一种历史自觉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汉代司马迁著《史记》,提出要成史家“一家言”。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当然会对史家素质提出要求。首先,史家必须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在《太史公自序》中,司马迁通过回答壶遂为何作《史记》的原因时,具体论述了他的作史缘由:

余闻之先人曰:“伏羲至纯厚,作《易·八卦》。尧舜之盛,《尚书》载之,礼乐作焉。汤武之隆,诗人歌之。《春秋》采善贬恶,推三代之德,褒周室,非独刺讥而已也。”汉兴以来,至明天子,获符瑞,封禅,改正朔,易服色,受命于穆清,泽流罔极,海外殊俗,重译款塞,请来献见者,不可胜道。臣下百官力诵圣德,犹不能宣尽其意。且士贤能而不用,有国者之耻。主上明圣而德不布闻,有司之过也。且余尝掌其官,废明圣盛德不载,灭功臣世家贤大夫之业不述,堕先人所言,罪莫大焉[3](卷130《太史公自序》)。

这段话不但依据史实论述了论载历史、留存史文的重要性,而且明确了他写作《史记》的必要性:于公,记述汉兴以来明君贤臣事迹乃太史令职责所在;于私,写作汉史是父亲司马谈的遗愿,不能“堕先人所言”。由此来看,撰述历史不但是作为太史令的司马迁父子的共同愿望,而且也反映了他们对此所具有的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其次,史家必须具有全面的素养。司马迁要“成一家之言”,历史撰述当然不只是要载录明君贤臣事迹,《史记》的撰述旨趣是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稽其成败兴坏之理”。这样一种撰述旨趣,对于史家个人修养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体现了史家的一种理论自觉。诚如学者所言:“虽然他没有明确提出史家才、学、识、德的概念,但这些都体现在他的认识和实践之中。”[4]

史家班彪、班固父子在论述司马迁史学时,提出了他们关于“良史”的标准和要求。班彪的“良史”论,主要是从历史编纂角度而言的,他肯定司马迁“善述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野,文质相称,盖良史之才也”[5](卷40《班彪列传》)。班固对于司马迁史学的评论更为全面和具体。首先,班固称赞司马迁治学勤奋、学识渊博。班固认为,《史记》之所以能陶铸上下数千年历史于一炉,是与司马迁治学勤奋、学识渊博分不开的。他说司马迁“涉猎者广博,贯穿经传,驰骋古今,上下数千载间,斯以勤矣”[6](卷62《司马迁传》)。其次,班固对《史记》的史料价值给予充分肯定。由于司马迁“博物恰闻”,故而《史记》的撰述网罗宏富。《汉书》本传说:“司马迁据《左氏》《国语》,采《世本》《战国策》,述《楚汉春秋》,接其后事,讫于〔天〕汉。”这就是说,司马迁之前的重要典籍,都成为司马迁撰写《史记》的重要参考资料。最后,班固明确称赞《史记》为“实录”之作。班固说:“然自刘向、扬雄博极群书,皆称迁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6](卷62《司马迁传》)如果按照刘知幾才、学、识“三长”的史家修养标准来看,这里所谓“涉猎者广博”和“博极群书”,指的是史学;“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指的是史才;“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精神,则如同刘知幾“据事直书”的史识论,也包含了史德思想。班固虽然没有提出才、学、识概念,然而他对司马迁史学的评价,显然已经涵盖了这些史家修养标准。

魏晋南北朝时期,史学理论伴随着史学的多途性发展而不断发展,史家修养理论也在不断得到丰富。据《晋书》本传载,晋人张辅曾著《班马优劣论》,对司马迁和班固史学作了对比评述,其曰:

迁之著述,辞约而事举,叙三千年事唯五十万言;班固叙二百年事乃八十万言,烦省不同,不如迁一也。良史述事,善足以奖劝,恶足以监诫,人道之常。中流小事,亦无取焉,而班皆书之,不如二也。毁贬晁错,伤忠臣之道,不如三也。迁既造创,固又因循,难易益不同矣。又迁为苏秦、张仪、范睢、蔡泽作传,逞辞流离,亦足以明其大才。故述辩士则辞藻华靡,叙实录则隐核名检,此所以迁称良史也。

这段评论曾经引起过后世关于班马优劣的大讨论。如果从史家修养理而言,它涉及“良史”的标准问题。在张辅的眼中,所谓良史,应该具备的素质:一是辞约事举,二是言足劝诫,三是造创体裁,四是逞辞流离,五是隐核名检。这些素质涉及史家的叙事能力、表述能力、编纂能力、求道精神与实录精神等诸多方面。晋史家干宝对史学也多有批评,刘知幾《史通·烦省》说干宝著《史义》:“历诋诸家,而独归美《左传》,云:‘丘明能以三十卷之约,括囊二百四十年之事,靡有孓遗。斯盖立言之高标准,著作之良模也。’”在此,干宝主要从言简意赅的角度对史家史文叙述作了要求,涉及的是史才问题。

南朝史家范晔著《后汉书》,该书中华书局标点本后附具有自序性质的《狱中与诸甥侄书》一文,集中反映了范晔关于史家修养的一些重要思想。在该文中,范晔首先对之前历史撰述进行了评论:“详观古今著作及评论,殆少可意者。班氏最有高名,既任情无例,不可甲乙辨。后赞,于理近,无所得,唯志可推耳。”在此,范晔对班固《汉书》的撰述表示不满,对其史例、论赞提出批评,这其实也就是从史才与史识上予以了否定。随后,他对自己《后汉书》撰成的各篇序、论、赞表示非常满意:“吾杂传论皆有精意深旨,既有裁味,故得其词句。至于《循吏》以下及六夷诸序论,笔势纵放,实天下之奇作。其中合者,往往不减《过秦篇》。尝共比方班氏所作,非但不愧之而已。……赞自是吾文之杰思,殆无一字空设,奇变不穷,同含异体。”这里我们姑且不论范晔的自我评价是否完全中肯,但起码说明范晔对于史家的史识是高度重视的,他要通过这些序、论、赞,来阐发自己的“精意深旨”,发表自己对于历史的看法。同时范晔也重视历史事实的叙述,并从历史叙事角度对于班固《汉书》作了肯定:“若固之序事,不激诡,不抑抗,赡而不秽,详而有体,使读之者亹亹而不猒,信哉其能成名也。”[5](卷40《班彪列传》)认为自己的《后汉书》与班固的《汉书》相比,“博赡可不及之,整理未必愧也”。范晔所谓班固《汉书》的“博赡”,自己《后汉书》的“整理”,其实都是史家的一种素养。此外,范晔《后汉书》对于义例多有发明创新,体现了其高超的史才。范晔说:“纪传例为举其大略耳,诸细意甚多。”范晔的“纪传例”已不存在,但从《后汉书》的体例运用,还是可以管窥一二的。如《后汉书》的《本纪》部分开创了《皇后纪》和附记的义例,其中附记义例适用于那些无事迹可记的幼帝,而皇后纪则如实反映了东汉一朝诸多母后专权的历史事实。《后汉书》的主干部分是《列传》,而《列传》最为显著的编写特色是注重以类相从。从众多类传的设立来看,《后汉书》的类传总共有10个,而其中的《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共7个类传,都是其独创的。《狱中与诸甥侄书》虽然文字不长,却充分体现了范晔作为史家的一种自觉的修养意识。

二、刘勰“素心”说:古代史家修养理论的初步总结

中国古代史学批评的不断发展,终于在南朝梁时诞生了第一个史学评论专篇——刘勰的《文心雕龙·史传》。刘勰,字彦和,祖籍东莞郡莒县(今山东莒县),世居京口(今江苏镇江),大约生活于宋明帝泰始初年到梁武帝大通四年前后,一生经历了宋、齐、梁三朝,《梁书》和《南史》皆有其传。所撰《文心雕龙》50篇,虽“未为时流所称”,却“自重其文”,并且得到了当时文坛领袖沈约的认可,认为该书“深得文理,常陈诸几案。”[7](卷50《刘勰列传》)《文心雕龙》其实是一部文论著作,世有“论文则《文心雕龙》,评史则《史通》”[8](王惟俭《序》)之说。然而其中的《史传》篇,则是评史专篇,论及近20位史家的著作,对此前中国史学发展史第一次做出了系统评论。《文心雕龙》的其他篇章虽为文论,却又是溶史论于文论之中的,也有史学评论的内容,而且文论的基本理论一样也适用于史论。

史家修养作为史学评论的重要问题,自然也引起了刘勰的高度重视。《史传》篇关于史家修养理论有个经典表述,即是“析理居正,唯素心*关于“素心”一词,历代注本有取“素心”与“素臣”两种不同的说法,其中持“素心”说者以范文澜《文心雕龙注》、周振甫《文心雕龙注释》和杨明照《文心雕龙校注拾遗补正》等为代表;持“素臣”说者以金毓黻《〈文心雕龙·史传〉篇疏证》、陆侃如《文心雕龙译注》和赵仲邑《文心雕龙注》为代表。彭忠德先生曾撰《刘勰的“素心”与“素臣”说辨析》(《史学史研究》2006年第3期)一文,从版本、时代用语和上下文意三个方面对此进行考证,得出“素心”真、“素臣”非的结论,有说服力。本文取“素心”之说。乎!”何谓“素心”?范文澜的解释是:“素心,犹言公心耳。”[9]周振甫也说:“犹公心,言心无偏私。”[10]刘忠德则认为,“素心”乃指“本心”“没有先入之见”[11]。解释不尽相同,前两者强调公心,道德色彩较浓;后者则更强调客观性,具有理性色彩。不过这种强调客观的理性态度,与清代章学诚所谓“尽其天而不益以人”的“史德”说已经比较接近。应该说这两种对于“素心”的不同理解都有道理,也都大致符合刘勰“素心”说的原意。如此理解,我们认为“素心”即是从史德上对史家修养所提出的要求,即要求史家在著史时,要本着一种客观、公正、无私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析理居正”。而所谓“析理居正”,金毓黻先生则引用《史传》篇的原话作了解释:所谓“析理”,指的是“贯乎百氏,被之千载,表征盛衰,殷鉴兴废”;所谓“居正”,则是指“使一代之制,共日月而长存;王霸之迹,并天地而久大”。由此综合刘勰的“析理居正”,应该包含依“理”修史和据“事”直书两层含义,即要求史家在道德修养的基础上,对于历史撰述需要做到理性分析与文直事核。

纵观《史传》篇及《文心雕龙》其他相关篇章的叙述,刘勰所谓的“素心”以“析理居正”的思想,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宗经征圣。宗经征圣是刘勰文论的核心理论,也是刘勰史家修养理论的立论基础。《文心雕龙》开篇三文《原道》《征圣》《宗经》,实为全书开篇明义,为其文论、史论奠定基调。其中的《原道》篇肯定“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明确了道、圣、文之间的关系。《征圣》篇的核心思想是强调文需以圣人为师,所谓“征之周、孔,则文有师矣”。并且具体阐述了圣人为文的基本原则、基本方法以及“征圣立言”的重要性。《宗经》篇则强调“论文必征于圣,窥圣必宗于经”。肯定明了圣人之意,需要以经为宗。而所谓“经”,从经文而言,是指《易》《书》《诗》《礼》《春秋》之“五经”;从经义而言,则是指“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也”。文能宗经、仿经,才能体现出“六义”:情深而不诡,风清而不杂,事信而不诞,义贞而不回,体约而不芜,文丽而不淫。《文心雕龙》开篇三文,其实是讲了道、圣、经三者的关系,认为文以道为准,道为经所载,经由圣人述。三文集中表述的思想,即是宗经征圣。宗经征圣不仅是《文心雕龙》开篇三文的主旨思想,也是贯穿全书的主旨思想。《史传》作为史学评论专篇,同样也以宗经征圣为指导思想,所谓“立义选言,宜依经以树则;劝诫予夺,必附圣以居宗”。这就是说,确定史书的宗旨,选用史书的言辞,都应该按照经典的规范树立原则;史书的劝勉鉴戒,必须以圣人的思想为主宰。刘勰的宗经征圣论,其实就是对史家修养所提出的思想要求。

《史传》篇依照宗经征圣的思想,对历代史学与史学思想做出评论,从中也可以看出其对史家素养所做出的要求。其一,《史传》肯定“六经”乃史学之源。《史传》篇认为,《尚书》与《春秋》分别属于“言经”和“事经”,尧舜时代的历史靠《尚书》中的“典谟”流传下来,夏商时代的历史则记载于《尚书》的“诰誓”之中;《春秋》因鲁史而修成,通过褒贬予夺,“征存亡以标劝诫”;由于《春秋》具有“睿旨幽隐,经文婉约”之特点,只有同时代的左丘明能理解其微言大义,通过推究史实过程而成“传体”史书《左传》,其“转受经旨,以受于后,实圣文之羽翮,记籍之冠冕也”。毫无疑问,唐代刘知幾的史籍流派六家划分说,将《尚书》《春秋》《左传》三部经传作为前三家,应该是受到了刘勰经史观念的影响的。

其二,《史传》从宗经征圣角度对历代史家、史著作了批评。从史学角度而言,刘勰对马班汉史多有肯定,对东汉以后的史书则少有称道,其中可称者,东汉史有“司马彪之详实,华峤之准当”,三国史“唯陈寿《三国志》”,晋史“干宝述《纪》,以审正得序;孙盛《阳秋》,以约举为能”。然而,按照宗经征圣的标准,刘勰对司马迁、班固史书做出了不同评价,他批评司马迁《史记》有“爱奇反经之尤”,而肯定班固《汉书》为“宗经矩圣之典”。同时,对于马、班以及东汉张衡等人所立“本纪”,则认为普遍违背了宗经征圣的原则,刘勰批评说:

及孝惠委机,吕后摄政,班、史立纪,违经失实,何则?庖牺以来,未闻女帝者也。……岂为政事难假,亦名号宜慎矣。张衡司史,而惑同迁、固,元帝王后,欲为立纪,谬亦甚矣。

既然宗经征圣是史家进行历史撰述必须做出的要求,自然也就成为史家素质的必备要素。史家进行历史撰述,必须自觉地以宗经征圣为基本原则,在宗经征圣的思想指导下去认识历史、撰述历史。

其次是直书其事。史学认识是一种三级思维,需要认识主体通过借助于史料而达到对于客体的认识。刘勰对于历史学的认识特点是心领神会的,所以《史传》说:“居今识古,其载籍乎!”既然历史认识需要依靠前人留下的历史记载,那么要想让后人对过往的历史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首先需要作史者能够给后人留下信史,也就是要求史家作史应该直书其事。因此,直书其事既是历史记述的基本要求,也是史家应有的作史态度和必备素质。

纵观刘勰的直书观,明显具有两重性特点。一方面,强调作史需要直书其事。刘勰肯定历史书写直书其事的重要性,《史传》说:“原夫载籍之作,必贯乎百氏,被之千载,表征盛衰,殷鉴兴废。使一代之制,共日月而长久;王霸之迹,并天地而久大。”既然历史书籍的写作是为了“殷鉴兴废”,为了留存“一代之制”和“王霸之迹”,因此,史家必须留下真实的信史,才能实现这一作史目的。所以《史传》说:“文非泛论,按实而书。”刘勰对一些史书的直书其事做法给予肯定,如他肯定“直归南、董”,赞扬“董狐笔”与“太史简”的直书精神;称赞司马迁《史记》的“实录无隐之旨”。同时也对汉晋一些史书直书不足提出批评,如虽然肯定司马迁《史记》的直书做法,却也指出其有“爱奇反经之尤”;袁山松《后汉书》和张莹《后汉南记》“偏驳不伦”;薛莹《后汉记》、谢承《后汉书》“疏谬少信”;孙盛《魏氏阳秋》、鱼豢《魏略》以及虞溥《江表传》、张勃《吴录》之类,“或激抗难征,或疏阔寡要”。刘勰对历代史家难以做到直书其事的原因作了分析,认为无外乎主客观两种因素。从客观上讲,一是书古代历史综合诠配史料工作不易。《史传》说:“岁远则同异难密,事积则起迄易疏,斯固总会之为难也。或有同归一事,而数人分功,两记则失于重复,偏举则病于不周,此又诠配之未易也。”二是书当代历史难免又会受到权势利害等因素的影响。《史传》说:“至于记编同时,时同多诡,虽定、哀微辞,而世情利害。勋荣之家,虽庸夫而尽饰;迍败之士,虽令德而常嗤埋。”从主观因素来讲,则与史家素质和偏好有关。通常情况下,史书反映的史事往往“代远多伪”。是何原因?刘勰说:“俗皆爱奇,莫顾理实。传闻而欲伟其事,录远而欲详其迹。于是弃同即异,穿凿傍说,旧史所无,我书则博,此讹滥之本源,而述远之巨蠹也。”

如何才能做到直书其事呢?刘勰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方法。其一,要博采、多闻,精审史料。在刘勰看来,“综学在博,取事贵约,校练务精,捃理须核”[12](《事类》)。这里所谓“博”,当然是对史学知识的一种要求,而后三句是关于史料的处理能力问题,刘勰主张选取史事要简要、核选材料要精当、摘取事理需核实。刘勰对汉代史官职掌史料的做法予以肯定:“在汉之初,史职为盛。郡国文计,先集太史之府,欲其详悉于体国也。必阅石室,启金匮,抽裂帛,检残竹,欲其博练于稽古也。”这里所谓“博练稽古”,即是要全面而精炼地考察古代历史。其二,“善恶偕书”,不徇私情。《史传》说:“世历斯编,善恶偕书”“文非泛论,按实而书”。认为历史编纂必须做到将善与恶一同记述到史书中去。对于奸恶之事,史家应该用于直书,明确指出“奸慝惩戒,实良史之直笔,农夫见莠,其必锄也。若斯之科,亦万代一准焉”。视“奸慝惩戒”为良史直笔的体现和万世遵守的法则。由于“史之为任,乃弥纶一代,负海内之责,而嬴是非之尤”。不但责任重大,而且还会受到各种是非责难,所以史家的工作“莫此之劳”,最为辛苦。也正因此,史家更应该要直书其事,才能使其历史记载真实而有价值,才能够肩负起历史的责任,否则的话,“若任情失正,文其殆哉!”其三,是具有处理史料与史实的能力。史家能否做到直书其事,在一定程度上也与其史才、史识有关。《史传》说:“寻繁领杂之术,务信弃奇之要,明白头讫之序,品酌事例之条,晓其大纲,则众理可贯。”这就是说,寻绎史料、事件头绪,务求信实而抛弃奇文异说,梳理清楚首尾头绪,品评斟酌事件得失,这些都是史家应该具备的能力。

另一方面,刘勰又在宗经征圣思想指导下,提倡“尊贤隐讳”论。“尊贤隐讳”是孔子《春秋》大力提倡的一种书法形式,也就是所谓的《春秋》笔法,它为历史书写赋予了一种道德要求。刘勰《文心雕龙》通篇贯彻的中心思想就是宗经征圣,自然信奉孔子的《春秋》笔法。在刘勰看来,历史撰述的重要目的是为了“彰善瘅恶,树之风声”[12](《史传》)。因此,它需要通过对历史史实的褒贬予夺,来达到彰善瘅恶的目的。《史传》说:“若乃尊贤隐讳,固尼父之圣旨,盖纤瑕不能玷瑾瑜也。”在刘勰看来,贤者是人中楷模,他们所犯的一些小的过失瑕不掩瑜,史家应该自觉地去维护贤者的形象,为他们的小瑕疵进行隐讳。反之,如果是大恶之人,那就应该拿起史笔,直书他们的奸慝之行,刘勰称赞这样的书法乃“实良史之直笔”。如何理解刘勰在主张直书其事的同时,又提倡“尊贤隐讳”这种现象,吴怀祺先生对此作了很好地说明:“一方面要直笔,做到书法不隐;另一方面又提倡为圣人贤者讳,圣贤者有缺点也要为之隐。但这表明所谓的直笔,总是有一定的界限。直笔和为圣贤‘讳’,统一在‘宗经’这个前提之下。”[13]其实刘勰这样一种直笔论,也是传统史家的一种普遍的直书观,或者说是传统史学一种普遍的史家素质修养论。

综上所述,刘勰的“素心”说,包含了宗经征圣和直书其事两个方面。史家只有具备这样的修养,作史才能真正做到“析理居正”。如果说宗经征圣以及在此思想指导下所提出的“尊贤隐讳”论是刘勰关于史家思想修养的基本要求的话,那么直书其事所体现的刘勰的直书观,实际上已经包含了后来刘知幾所说的才、学、识史家修养三要素,其中所谓“综学在博”,即是史学修养;所谓“博练稽古”,则包含史学与史才;所谓“取事贵约,校练务精,捃理须核”,乃处理史料的具体能力;所谓“按实而书”“善恶偕总”,则是一种史识修养。毫无疑问,刘勰的“素心说”对刘知幾“三长”论的提出是有直接影响的,它“不愧为中国史家思想修养的先声”[11]。

三、初唐古代史家修养理论的继续发展

从南朝梁人刘勰“素心”说的提出,到唐朝刘知幾“三长”论的问世,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古代史家修养理论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其中最为典型的理论论述,则以唐初三篇帝王诏令、《隋书·经籍志》和《晋书》为代表。

初唐高祖、太宗和高宗三朝帝王,都先后下达过修史或选择史官诏书,其中就蕴含了关于史家修养的理论。唐武德四年(621),起居舍人令狐德棻就向唐高祖提出撰写梁、陈、北齐、北周及隋等前代史的建议,并明确指出“如文史不存,何以贻鉴今古?”[14](卷《令狐德棻传》)唐高祖采纳了令狐德棻的建议,于次年正式下达《命萧瑀等修六代史诏》。在这篇诏书中,唐高祖首先提出了历史撰述的目的:“经典序言,史官纪事,考论得失,究尽变通,所以裁成义类,惩恶劝善,多识前古,贻鉴将来。”这里“惩恶劝善”和“贻鉴将来”,是要求史家撰史要发挥扶植纲常和历史借鉴的功用,因而是从道德和社会责任角度对史家素质做出的要求;“多识前古”,则是从历史知识素养角度对史家所提出的要求。接着诏书在叙述历代史书撰述情况,并对“六代史”撰述进行分工之后,对“六代史”的纂修提出了要求:“务加详核,博采旧闻,义在不刊,书法无隐。”[15](卷81《命萧瑀等修六代史诏》)这里的“务加详核”,主要体现的是史才素养;“博采旧闻”,体现的是史学知识素养;“书法无隐”,则是反映史学的求真,也就是刘知幾所谓的史识素养。

贞观二十年(646),唐太宗下达《修晋书诏》。这篇诏书一方面指出了历史编纂的目的和对史书编纂本身的要求:“彰善瘅恶,激一代之清芬;褒吉惩凶,备百王之令典。”而要达到此目的与要求,必须首先是史家自身素养的一种要求。另一方面,诏书对为何要重修《晋书》作了说明:过往晋史撰述“但十有八家,虽存记注,而才非良史,事亏实录”[15](卷81《修晋书诏》)。在唐太宗看来,过去十八家《晋书》仅仅只是保存历史资料的“记注”而已,修史者不具有良史的史才和史德,致使所修之史“烦而寡要”“事亏实录”。太宗从史才与史德两方面对过去的晋史撰述者表示不满,反过来也就是对唐朝重修《晋书》之史官素质的要求。

总章三年(670年),唐高宗有感于史官滥竽充数者居多,特颁布《简择史官诏》,这是一个专门关于史官选拔的诏书。诏书的内容主要反映了唐高宗对于国史修撰人员选拔的高度重视,和对所选史官素质的严格要求。该诏书明确指出:

修撰国史,义在典实,自非操履贞白,业量该通,谠正有闻,方堪此任。所以承前纵居史官,必就中简择,灼然为众所推者,方令著述。如闻近日以来,但居此职,即知修撰,非唯编辑疏舛,亦恐泄漏史事。自今以后,宜遣史司于史官内,简择堪任修史人,录名进内。自余虽居史职,不得辄令闻见所修史籍及未行用国史等事[15](卷81《简择史官诏》)。

该诏书内涵丰富,基本思想包括:其一,提出对国史修撰的要求——典雅而真实;其二,基于此,对修撰国史的史官素质提出要求——“操履贞白,业量该通,谠正有闻”;其三,选择的史官必须是德才兼备、“堪任修史”之人;其四,如果不是按照这样的标准重新选拔出来的史官,即使依然担任史职,却不能参与国史修撰工作,也不能接触尚未刊行的国史书籍。唐高宗下达的诏书,既是对史官选拔和国史修撰所做出的规定,也是对史官的素质从才、学、识、德上所提出的全面要求,为史官的择取立定了标准。

《隋书》是唐修“五代史”之一,其中《经籍志二》的史部后序,对史家修养问题作了论述:

夫史官者,必求博闻强识,疏通知远之士,……是故前言往行,无不识也;天文地理,无不察也;人事之纪,无不达也。……书美以彰善,记恶以垂戒,范围神化,昭明令德,穷圣人之至赜,详一代之亹亹。

这里所谓“博闻强识”和“疏通知远”,语出《礼记》的《曲礼》和《经解》二文,《隋书》的作者将此作为对史家修养的总体要求。其中“博闻强识”,是要求史家具有丰富的史学知识修养;“疏通知远”,则是要求史家具有通古今之变和鉴往知来的能力与见识。所谓“识”前言往行,“察”天文地理,“达”人事之纪,则是这两方面要求的具体体现。而“书美”与“记恶”等语,则是对史家历史撰述的具体要求。在《隋志》后序所提出的史家修养论中,突出了史家的“疏通知远”能力,这是对以往史家修养理论的发展。正是由于史家素质要求很高,而高素质的史家又不常有,所以《隋志》才说司马迁之后的史学“多鄙浅,不足相继”;《隋志》后序也说:“魏、晋已来,其道逾替。南、董之位,以禄贵游,政、骏之司,罕因才授。”其结果则是“一代之记,至数十家,传说不同,闻见舛驳,理失中庸,辞乖体要”。由此可见,史家素养对于史学的发展影响巨大。其实《隋志》这里所述魏晋以来至唐初史官才非所任、素质低下现象,也就是上述唐高宗颁布《简择史官诏》,重视诏选出德才兼备的史官之时代背景。

《晋书》是唐太宗时期下诏修纂而成。该书第八十二卷为当代主要史家陈寿、虞溥、司马彪、王隐、虞预、孙盛、干宝、邓粲、谢沈、习凿齿、徐广等人的类传,作者分别对他们的史学作了评述,如称赞陈寿“时人称其善叙事,有良史之才”;司马彪“博览群籍”,所作《续汉书》“通综上下,旁贯庶事”;虞预的《晋书》乃“借隐(王隐)所著书窃写之”;孙盛“笃学不倦”,所作《晋阳秋》“词直而理正,咸称良史焉”;干宝著《晋纪》,“其书简略,直而能婉,咸称良史”;习凿齿著《汉晋春秋》,倡正统之义,“明天心不可以势力强也”,如此等等。该卷的结尾“史臣曰”,则对当代史家、史著作了系统评论:

丘明既没,班马迭兴,奋鸿笔于西京,骋直词于东观。自斯已降,分明竞爽,可以继明先典者,陈寿得之乎!江汉英灵,信有之矣。允源(虞溥)将率之子,笃志典坟;绍统(司马彪)戚藩之胤,研机载籍:咸能综辑遗文,垂诸不朽,岂必克传门业,方擅箕裘者哉!处叔(王隐)区区,励精著述,混淆芜舛,良不足观。叔宁(虞预)寡闻,穿窬王氏,虽勒成一家,未足多尚。令升(干宝)、安国(孙盛)有良史之才,而所著之书惜非正典。悠悠晋室,斯文将坠。邓粲、谢沈祖述前史,葺宇重轩之下,施床连榻之上,奇词异义,罕见称焉。习氏(习凿齿)、徐公(徐广)俱云笔削,彰善瘅恶,以为惩劝。

从这段关于晋代史家的评论可知,《晋书》的作者最推崇陈寿,肯定其最能“继明先典”;对其他史家的评论褒贬不一。这些评论,大体符合实际。值得注意的是,结合类传,《晋书》的评论对象虽然是史家与史著,却蕴含了关于史家素质的论述,如陈寿之所以最受推崇,是因为其具有“善叙事”的史才;司马彪《续汉书》之所以“能综辑遗文”,在于其“博览群书”,史学知识渊博;干宝、孙盛具有“良史之才”,所以他们的史著能“直而能婉”“词直而理正”;习凿齿、徐广重视史著的教化作用,体现了史家的社会责任感与重道德倾向。总之,《晋书》的史学评论,其实也是从才、学、识等角度进行的。正是通过这些评论,体现了《晋书》作者对于史家修养的全面要求。

四、“三长”论:古代史家修养理论的形成

唐代史学理论家刘知幾提出才、学、识“三长”史家修养论,标志着中国古代史家修养理论的形成。从理论渊源来讲,先秦以来特别是刘勰《史传》篇、初唐帝王诏令与《隋志》中蕴含的史家修养思想,给予了刘知幾史家“三长”论的形成以直接的影响。

如前所述,刘勰《史传》篇中提出的“素心”说,为史家修养理论作了初步总结。而《史传》作为史学理论专篇,对于刘知幾《史通》这部史学理论专著的问世是有着直接影响的。《史通》从谋篇布局、具体叙述到史学思想,都深受《史传》的影响,对此,以往的学者已经作过充分论述。*如金毓黻《〈文心雕龙·史传〉篇疏证》指出:《史通》的谋篇布局完全按照《史传》“寻繁领杂之术,务信弃奇之要,明白头讫之序,品酌事例之条”思想而来,其中“《采撰》《探赜》《补注》诸篇,皆以论‘寻繁领杂之术’”;“《浮词》《直书》《曲笔》《摸拟》诸篇,皆以论‘务信弃奇之要’”;“《断限》《编次》《叙事》《序传》《烦省》诸篇,皆以论‘明白头讫之序’”;“《六家》《二体》《本纪》《世家》《列传》《表历》《书志》《论赞》《序例》诸篇,皆以论‘品酌事例之条’。”(载《中国学报》1934年第1卷第3期)蒋祖诒《刘知几〈史通〉与刘勰〈文心雕龙〉》则说:“《史通》中论‘史’的观点,基本上本于《文心雕龙·史传篇》。”(蒋祖诒:《文心雕龙论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268页)刘勰《史传》篇关于史家修养的“素心”说,其实已经蕴含了才、学、识、德等史家修养思想,它为刘知幾的史家“三长”论奠定了理论基础。唐高宗颁布《简择史官诏》与刘知幾开始以著作郎兼修国史(702)前后相差32年,诏书以及之前《隋志》所反映的魏晋以来至唐初的史官任用情况,刘知幾作为东观史臣是有切身体会的,《史通》一书中对此多有批评。也正因此,自然会加深刘知幾对《简择史官诏》与《隋志》关于史官修养问题的认识和重视。《史通·史官建置》全文收入了《简择史官诏》,只是文字有所出入,就足以说明刘知幾对于这篇诏书的高度重视和认可。

刘知幾论述才、学、识“三长”的具体文字不见于《史通》,而载于新旧《唐书》本传和《唐会要》,尤以《旧唐书》本传的记载最详,但是史家“三长”修养思想却是被贯彻到《史通》对于史家、史书、史事等的各种评述当中的。因此,要想了解刘知幾的史家“三长”思想,必须结合《史通》的相关论述,才能得到全面的认识。

《旧唐书·刘子玄传》载:

礼部尚书郑惟忠尝问子玄曰:“自古以来,文士多而史才少,何也?”对曰:“史才需有三长,世无其人,故史才少也。三长谓才也、学也、识也。夫有学而无才,亦犹有良田百顷,黄金满籝而使愚者营生,终不能至于货殖者矣。如有才而无学,亦犹思兼匠石、巧若公输,而家无楩柟斧斤,终不果成其宫室者矣。犹须好是正直,善恶必书,使骄主贼臣所以知惧。此则为虎傅翼,善无可加,所向无敌者矣。脱苟非其才,不可叨居史任。自古以来,能应斯目者,罕见其人。”时人以为知言。

这段话从郑惟忠与刘知幾的问答开始,他们讨论的是“自古以来文士多而史才少”的问题,由此引出刘知幾的史家需兼备才、学、识“三长”论。魏晋以来,出现文士普遍担当史职的情况,对此现象刘知幾颇不以为然。他认为文与史之间是存在着区别的,“昔尼父有言:‘文胜质则史’。盖史者当时之文也,然朴散淳销,时移世异,文之与史,较然异辙。”然而,世人并不知晓这个道理,以至近世以来史官“凡所拜授,必推文士。遂使握管怀铅,多无铨综之识;连章累牍,罕逢微婉之言”。“所撰者,盖不过偏记、杂说、小卷、短书而已,犹且乖滥踳驳,一至于斯”。如果“刊勒一家,弥纶一代,使其始末圆备,表里无咎,盖亦难矣。”[8](卷9《核才》)正因此,刘知幾认为文士是不能担当史职的,治史需具有专门才能,这个“史才”便是他所提出的才、学、识“三长”。而所谓史才,是指驾御文献资料以及史书编纂与文字表述等的能力;所谓史学,是指各种文献知识与编纂知识等。而对“犹须好是正直,善恶必书,使骄主贼臣所以知惧”这句话的意旨学者颇有争议,或认为其仅是对“才”和“学”的补充,或认为指的就是“史识”。实际上所谓“好是正直,善恶必书”,主要是直书,体现的是史家品德问题,刘知幾在此显然是将之等同于史识了。文中还对三者之间的关系作了论述。

从《史通》的具体论述可知,刘知幾的史家“三长”论思想内涵非常丰富。先说史识。刘知幾所谓史识,按照与郑惟忠问答的说法,即是“好是正直,善恶必书”。其一,刘知幾对史家为何要“善恶必书”作了论述。《直书》篇说:“盖史之为用,记功司过,彰善瘅恶,得失一朝,荣辱千载。苟违斯法,岂曰能官!”在刘知幾看来,历史撰述是一项担负着“彰善瘅恶”使命的神圣的事业,由于它具有“得失一朝,荣辱千载”的巨大影响,直接关系到历史人物的命运和历史事件的评价,作为史家当然需要秉笔直书,这是史家应尽的历史职责。其二,刘知幾对史书存在直书与曲笔之分的原因作了分析。认为既有社会人性因素,《直书》篇说“夫人禀五常,士兼百行,邪正有别,曲直不同”;也有社会政环境因素,政治压力、人情世故等等,都会影响史家的直书;还有史家个人品行因素,有些史家看重名节,“宁为兰摧玉折,不畏瓦砾长存”[8](卷7《直书》)。有些史家则为了阿时媚主,或“假人之美,藉为私惠”,或“诬人之恶,持报己仇”[8](卷7《曲笔》)。其三,刘知幾主张直书,反对曲笔。《惑经》说:“良史以实录直书为贵”“善恶必书,斯为实录”。认为只有“善恶必书”才是实录,而只有实录才称得上是良史。《曲笔》篇则将肆意曲笔者视为“记言之奸贼,载笔之凶人”。不过刘知幾对出于维护纲常名教的需要而做出的隐讳不但不认为是曲笔,反而加以提倡。《曲笔》篇明确认为:“盖‘子为父隐,直在其中’,《论语》之顺也;略外别内,掩恶扬善,《春秋》之义也。”

值得注意的是,刘知幾所谓史识,除去“善恶必书”,突出史家的史德之外,还应该指史家关于客观历史的主体认识力,以及史家对于历史资料、历史编纂的见识力等等。如《鉴识》篇就提到了主体认识与客观历史之间的关系问题,其曰:

夫人识有通塞,神有晦明,毁誉以之不同,爱憎由其各异。盖三王之受谤也,值鲁连而获申;五霸之擅名也,逢孔宣而见诋。斯则物有恒准,而鉴无定识,欲求铨核得中,其唯千载一遇乎?况史传为文,渊浩广博,学者苟不能探赜索隐,致远钩深,乌足以辨其利害,明其善恶。

这段话集中说明一点,那就是客观事物虽然有一定的准则,但是“识有通塞”而“鉴无定识”,从而使人们对事物的看法会各自不同,由此要想对客观事物或历史“辨其利害,明其善恶”,以“铨核得中”,那只能是“千载一遇”,实际上是很难做到的。这里谈的就是对客观事物与历史的主体认识问题。至于采择史料与历史编纂,主要属于史才问题,却也能体现史家的史识于其中。

次说史学。《杂述》篇明确主张,史家应该要“博闻旧事,多识其物”。如何“博闻旧事”,刘知幾一方面主张史家应该多读杂史,多取异说。刘知幾认为,史家应在编年、纪传正史之外,多读百家诸子、私存撰录以及偏纪、小录、逸事、琐言、郡书、家史、别传、杂书、地理书、都邑簿等别录杂史。如果“不窥别录,不讨异书,专治周、孔之章句,直守迁、固之纪传”[8](卷10《杂述》),肯定是不能做到博闻多识的。这些偏记小录史料价值虽不能和正史相提并论,但也有“当代雅言,事无邪僻”[8](卷5《采撰》)和“记即日当时之事,求诸国史,最为实录”[8](卷10《杂述》)等诸多可信资料,可以和正史相互参证,以补其不足。同时主张史料搜集要多取异说。刘知幾认为,史料搜集是“盖珍裘以众腋成温,广厦以群材合构”的工作,“自古探穴藏山之士,怀铅握椠之客,何尝不征求异说,采摭群言,然后能成一家,传诸不朽。观夫丘明受《经》立《传》,广包诸国,盖当时有《周志》《晋乘》《楚杌》等篇,遂乃聚而编之,混成一录。向使专凭鲁策,独询孔氏,何以能殚见洽闻,若斯之博也?马迁《史记》,采《世本》《国语》《战国策》《楚汉春秋》。至班固《汉书》,则全同太史。自太初已后,又杂引刘氏《新序》《说苑》《七略》之辞”[8](卷5《采撰》)。在刘知幾看来,左丘明、司马迁和班固正是通过广博见闻,多方搜求史料,才得以“擅名千载”的。

另一方面,所谓的“博闻旧事”也并不是“务多为美,聚博为功”[8](卷5《采撰》),而应该对搜集的史料有所鉴别,择善而用。在《采撰》篇中,刘知幾对历代正史博采不当多有批评。如认为范晔《后汉书》有博采不当之误,该书选取《风俗通》《抱朴子》之异说,实乃“朱紫不别,秽莫大焉”;认为沈约作史,“好诬先代,于晋则故造奇说,在宋则多出谤言”;魏收的《魏书》则“党附北朝,尤苦南国,承其诡妄,重以加诸”;唐初新撰《晋史》更是“所载或恢谐小辩,或神鬼怪物。其事非圣,扬雄所不观;其言乱神,宣尼所不语”,乃“干(宝)、邓(粲)之所粪除,王(隐)、虞(预)之所糠秕”的杂书材料。至于其他杂史记述,这种情况则更加严重。它们或者“讹言难信,传闻多失”,或者“后来穿凿,喜出异同”,或者“道听途说之违理,街谈巷议之损实”,不一而足。正因此,刘知幾无不感慨地说:“学者博闻,盖在择之而已。”[8](卷10《杂述》)

再说史才。上述刘知幾所论史料“择善”问题,其实也是个史才问题。虽然能否做到择善与史家的博学与见识力都有关,也与史家的才能分不开。除此之外,刘知幾所论史才,还包括史书编纂和文字表述等能力。

如何编纂史书,当然是史家史才的体现。《史通》涉及史书编纂的篇章最多,内容分量最重,足见其对史书编纂问题的重视。其一,对史籍源流与史书体裁、体例的评述。刘知幾认为,历来史籍源流,不出《尚书》《春秋》《左传》《国语》《史记》《汉书》“六家”范围。从体裁而论,则唯有编年、纪传“二体”而已,“后来作者,不出二途”[8](卷2《二体》)。与史体相比,刘知幾对史例尤为重视。《序例》篇说:“夫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国无法,则上下靡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刘知幾对唐代以前史家撰史常常为例不纯提出批评。《本纪》篇批评司马迁《史记》本纪体例“区域既定,而疆理不分”;陈寿《三国志》“假权汉年,编作《魏纪》,亦犹《两汉书》首列秦、莽之正朔也”;陆机作《晋书》,“列纪三祖,直序其事,竟不编年”;《魏》《齐》二史,“于诸帝篇,或杂载臣下,或兼言他事,巨细毕书,洪纤备录,全为传体”。其二,重视史书编纂的变通之义。刘知幾说:“盖闻三王各异礼,五帝不同乐,故《传》称因俗,《易》贵随时。”[8](卷5《因习》)对于史家来说,随着时代的变化,史书的编纂要随时而变,“前史之所未安,后史之所宜革”[8](卷2《载言》)。他虽然以“六家”“二体”冠盖历代史籍源流与体裁,却也承认史书流别的发展变化,《杂述》篇说:“爰及近古,斯道渐烦,史氏流别,殊途并骛,榷而为论,其流有十焉。”这“十流”也就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涌现出的大量“杂史”类别。对于史书体例的发展变化,他也能够变通地加以看待。如肯定《左传》“不尊古法,言之与事,同在传中。然而言、事相兼,烦省合理”[8](卷2《载言》);班固《汉书》取消世家体例是“厘革前非”[8](卷2《世家》);《晋书》“始以十六国主持,载记表名,可谓择善而行,巧于师古者矣”[8](卷4《题目》)。赞赏班固以来对于书志的改进与补充:“《五行》《艺文》,班(固)补子长(司马迁)之阙;《百官》《舆服》,谢(承)拾孟坚(班固)之遗。王隐后来,加以《瑞异》;魏收晚进,弘以《释老》。”认为这些突破都是“出乎胸臆,求诸历代,不过一二者焉。”[8](卷3《书志》)

文字表述也是史家才能的重要体现。《史通》标立《叙事》《言语》《浮词》《烦省》等篇,对此进行了系统评述。刘知幾的基本观点:一是主张简要、用晦。历史记录从本质而言就是叙事,所以《叙事》篇说:“夫史之称美者,以叙事为先。”如何叙事?刘知幾明确指出:“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简要的标准是“文约而事丰”。《书事》篇也说:“简而且赅,疏而不漏。”同时,简要还需“用晦”,“晦也者,省字约文,事溢于句外”。“夫能略小存大,举重明轻,一言而巨细咸该,片语而洪纤靡漏,此皆用晦之道也。”[8](卷6《叙事》)其二,强调烦省得当。刘知幾强调“叙事以简要为工”,但又认为简与烦不是绝对的,“论史之烦省者,但当求其事有妄载,言有缺书,斯则可矣。必量世事之厚薄,限篇第以多少,理则不然”[8](卷9《烦省》)。这就是说,妄载史事之烦应该剔出,而“言有缺书”也需要避免。史文的烦与省,取决于“世事之厚薄”,该“厚”的就需要烦写,切忌“限事量篇”的做法。当然,那些“至于本事之外,时寄抑扬”[8](《浮词》)的浮词是必须要去除的。把握烦省的另一个原则,则是“远略近详”[8](《烦省》),这也是司马迁以来作通史者之传统。

刘知幾的“史才三长”论,虽然其中的每项内容前人都有所论及,但是刘知幾却是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才、学、识“三长”的概念,将其作为史家素养的一种全面要求,并对才、学、识“三长”的具体内涵以及之间的相互关系作了详细论述。刘知幾以才、学、识去衡量史家是否具有史才,立定史家修养的标准,这就把中国古代史家修养理论提到了一个更高、更自觉的境界,标志着中国古代史家修养理论的形成。同时,“三长”论的提出与系统阐释,对于中国古代历史学的发展和历史批评的深入,也都具有重要的影响。

[1]金毓黻.中国史学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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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那晓波]

2016-04-28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中国古代史学思想特征研究”(SKZZY2014031)

汪高鑫(1961—),男,教授,博士生导师,历史学博士,从事中国史学史、史学思想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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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462X(2016)10-0150-10

中国古代史家修养论研究(专题讨论)

编者按:史家修养如何,直接决定着史籍价值的高低,由此也影响到对于客观历史的认识。正因此,中国古代史学重视史家修养,并在长期的史学实践过程中形成了丰富的史家修养理论。纵观中国古代史家修养理论的发展过程,先秦秦汉为滥觞时期,其所提出的“良史”论与论载历史的使命感,为此后史家修养理论奠定了基础;晋唐为形成时期,其中刘勰的“素心”说为中国古代史家修养论做出了初步总结,刘知幾提出的才、学、识“三长”论标志着中国古代史家修养理论的形成;宋元为发展时期,在深化刘知幾“三长”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心术”论,直接开启了后世史家重视道德内省的传统;明清为总结时期,从胡应麟的“公心”“直笔”之“二善”说,到章学诚“尽其天而不益以人”“明辨心术”的“史德”论,中国古代史家修养理论得到了全面总结。本期刊发的三篇专题文章,对中国古代史家修养论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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