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流云
试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平等理念
郑流云
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对何谓“平等”,以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何种“平等”有各种各样的解读。面对当前理论界的种种解读,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平等价值观的科学研究和培育建设。其中,最基础性的工作是要科学阐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什么要倡导平等、倡导什么样的平等和如何实现平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平等;经济平等;社会平等
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对何谓“平等”,以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何种“平等”有各种各样的解读。面对当前理论界的种种解读,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平等价值观的科学研究和培育建设。其中,最基础性的工作是要科学阐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什么要倡导平等、倡导什么样的平等和如何实现平等。本文拟对此问题做一些探索性的尝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所以要倡导 “平等”,是因为平等作为人类社会共同的价值观,不仅成为马克思主义的终极价值诉求,而且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体现。
(一)平等是马克思主义的终极价值诉求
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创立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在分析、批判资产阶级平等观和对未来共产主义平等观的展望中提出来的,并把实现共产主义平等视为终极价值诉求。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产阶级的平等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资产阶级革命实践中提出来的,其内涵在于消灭封建特权和等级制度,平等仅仅是“法律面前的资产阶级的平等”[1](P206)。因此,这种平等只停留在表面上和形式上,其下掩盖的则是有产者和无产者在财富、地位、生活前景等方面广泛而巨大的不平等。1865年,马克思在《工资、价格和利润》一文中指出:“在雇佣劳动制基础上要求平等的报酬或仅仅是公平的报酬,就犹如在奴隶制基础上要求自由一样。”[2](P146)在此,马克思指出导致资本主义社会不平等的根本原因,是不合理的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一文中也指出:“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3](P117)1894年,恩格斯在回答意大利人卡内帕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核心思想究竟是什么时,再一次引用《共产党宣言》的那句至理名言:“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4](P189)这句至理名言,可谓表达了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是迄今为止人类对自由平等问题探索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
(二)平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如上所述,平等是马克思主义的终极价值诉
求,理所当然,平等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为之确立的奋斗目标。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明确指出:“中国的经济,一定要走‘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的路,决不能是‘少数人所得而私’。”[5](P678-679)十一届三中全之后,邓小平也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6](P373)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虽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发展中公平与效率本末倒置等问题的出现,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因此,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胡锦涛指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7](P15)并且,把“公平”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加以确定。
(三)平等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体现
不言而喻,平等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的终极价值诉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而且在我国传统文化中也有重要的体现。在我国历史上曾产生过不少有关平等的思想观念。首先,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精髓的儒家,就对平等问题进行过深刻地探讨。如孔子曾把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看作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其次,法家提出的“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思想,也对当前我们党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思想具有很大的借鉴价值。如春秋时期齐国政治家管子提出的:“明君知民之必以上为心也,故置法以自治,立仪以自正也。故上不行,则民不从彼;民不服法死制,则国必乱矣。是以有道之君,先民服也”。梁启超曾称赞说:“就此点论,可谓与近代所谓君主立宪政体者精神一致。”[8](P160)最后,近代以来,伟大的资产阶级革命家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也对社会平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索。总之,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平等思想,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有其鲜明的民族特色,都有其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平等”,是对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继承和发展。它与资本主义社会所宣扬的平等观具有本质上的区别,反映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在政治上处于平等的地位,经济上有各尽所能的平等义务和按劳取酬的平等权利以及在社会保障方面的真正平等。
(一)政治平等是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政治保障
政治平等是现代国家所要实现的一种政治目标,是现代政府对社会成员所做的一种政治承诺。美国学者罗伯特·达尔曾为政治平等作过这样的解释:它是一种相信所有社会组织成员都具有足够素质与其他人一起平等地参与治理该组织,没有个别或少数成员具有绝对治理素质的优势,因此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不被允许成为当然的统治者的观念。由此可见,政治平等就是指人们在政治交往关系中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和政治地位,也就是指每一个人在表决和修订法律、参政和议政、选举和被选举时都享有同等的地位。政治平等在近代西方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为新兴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重要口号。法国学者卢梭曾指出:“人人生而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治权利人人平等。”法国《人权宣言》也指出:“人生来就是而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方面一律平等。”不难看出,西方资产阶级的平等,仅仅只是体现在宪法和法律框架之内公民基本权利的平等,但这些平等观念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平等观的构建无疑具有重大的启示作用。
我国作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平等不仅应体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公民基本权利的平等,同时还应体现在公民社会生活各领域的更为广泛的平等。恩格斯曾指出:“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9](P143)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尤其是在党的十八大精神中把“平等”看作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既反映了党在政治生活实践上的拓展与推进,又表达了党的理论凝练与创新,体现了政治平等对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社会地位的重要作用。由此可见,政治平等已成为中国共产党维护公民基本政治权利的重要体现和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政治保障。
(二)经济平等是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物质保障
经济平等是人类经济生活中最古老的经济伦
理观念和原则,是人们在经济生活中具有相同的地位和权利。早在原始社会,生产力的极度低下决定了人们必须共同劳动,平均分配产品,这就产生了原始的经济平等观。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进入到文明时代,经济平等就成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只是在不同时代、不同社会,经济平等的内容不尽相同。正如恩格斯所说:“平等的观念,无论以资产阶级的形式出现,还是以无产阶级的形式出现,本身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3](P117)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的经济平等观仅仅表现为商品交换过程中的平等,其实质是“不平等的”,“卖者作为卖者只表现为一个价格3先令的商品的所有者,所以双方完全平等,只是这3先令一次是以银的形式存在,另一次是以沙糖等等的形式存在”[10](P199)。因此,在流通领域确实体现了商品交换的平等。但是,“一离开这个简单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就会看到,原来的货币所有者成了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所有者成了他的工人,尾随于后”[11](P199)。
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赋予其社会成员平等地占有生产资料的权利,从而使整个社会“不承认任何阶级差别”[1](P22)。这样一来,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平等”原则就成了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最真实的平等。但是,马克思又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由于脱胎于资本主义社会,它还带有那个旧社会的痕迹,平等就在于以同一的尺度劳动来计量。由于“个人天赋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它可能引起很大的收入差别,进而导致机会的不均等,按照市场规则承认它既是公平的,又是有效率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平等的重要体现。在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中,人们已经从市场经济为资本主义社会特有或计划经济为社会主义特有的错误观念中摆脱出来,认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调控的手段,不是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的特有现象。从一定意义上说,经济平等就为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确立什么样的经济平等原则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障。
(三)社会平等是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保障
社会保障是社会平等的集中体现,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现代政党和政府的重要使命。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直接使用“社会保障”一词,但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处处充满着社会保障的思想。马克思认为,社会保障的宗旨是最大限度地满足无劳动能力者的需要,保护劳动者的健康,维持他们的工作能力。如建立学校、保健设施等,“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1](P20)。恩格斯指出,未来社会可以通过“消除旧的分工……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12](P308)。列宁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社会保障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最好的工人保险形式是工人的国家保险;它是根据下列原则建立的:(一)在工人丧失劳动力的一切情况下,或在他们因失业而失去工资的情况下,国家保险都应给工人以保障。”[13](P155)在此,列宁实际上已经把社会保障看做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
建国后,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保障思想。如1954年我国宪法规定,将逐步扩大“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邓小平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必须建立一种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他说:“我们只能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生活。”新时期,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社会的实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中国共产党在教育、就业、医疗、社保、住房等方面提出了要建立更加公平、公正、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这突出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保障的重视,也为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确立什么样的社会平等原则提供了制度保障。
基于以上分析,对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来说,应如何实现社会主义平等价值观,笔者认为应主要从以下三个层面进行。
(一)在政治层面应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健全平等价值观的政治基础
改革开放30年来,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下,通过什么样的形式和方法来实现社会主义平等价值观,这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社会主义平等价值观的实现离不开强有力的制度保证,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正是这种制度保证的体现。因此,针对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中存在的腐败和特权现象,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必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因此,当前要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公民在政治层面的平等:首先,必须大力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完善我国民主政治体制;其次,完善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后,加大监督力度,确保社会主义平等价值观得到有效地贯彻实施。
(二)在经济层面应加强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夯实平等价值观的物质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平等不是永恒的真理,而是历史的产物和一定的历史状况的特征”[3](P671),是由社会一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就会存在着什么样的平等价值观。“在最古老的自然形成的公社中,最多只谈得上公社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妇女、奴隶和外地人自然不在此列。”同样,在社会生产力不是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也无法实现真正的平等。只有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才能为促进和保障真正的平等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才能实现真正的平等。换句话说,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平等的实现程度,在很大程度上离不开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那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呢?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以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经济权利的平等。当然,我国目前由于社会生产力还不够发展,还不能实行单一的公有制,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我国还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因为非公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它们的存在和发展恰恰证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经济权利平等。
(三)在社会层面应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为平等价值观实现提供制度保障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取得了显著的提高,但是,由于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了区域差距、城乡差距、贫富分化的拉大,诸如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等问题层出不穷。那么,如何缩小差距,实现公民在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平等?笔者认为,除了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之外,还必须加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我们知道,平等不仅体现在政治和经济层面,同时还体现在社会层面,只有大力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才能逐步实现在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的有机统一。从2010年至2014年,在全国“两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选项中可以看出,“社会保障”已连续五年蝉联热度排行榜榜首,这突出反映了公众的深切期望,也说明了社会保障问题已成为当下导致我国社会矛盾尖锐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当前,如何健全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我们党进行了广泛地探索。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应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一句话,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措施,是实现社会层面公民平等权利的重要体现。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3.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5]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6]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7]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8]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13]列宁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
[责任编辑:索 原]
郑流云,吉首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湖南 吉首 416000
D0-02
A
1004-4434(2016)10-0044-04
2014年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14YBA323);2015年湖南省教育规划项目(XJK015BGD059);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吉首大学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