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 恺
(上海金融学院 社科部, 上海 201209)
《老子》的天下秩序论〔*〕
○徐恺
(上海金融学院社科部, 上海201209)
《老子》的“天下秩序”有两个层面:现实层面和理想层面。现实层面是“一种各个国家(既包括大国又包括小国)自我约束、兼顾各方利益且坚持和平主义的、具有等级制特征的秩序。”理想层面是“全天下由所有小国组成,以‘道’为准则,坚持和平、和谐、互不干涉、互不交往的秩序。”
《老子》;天下秩序;和平主义
在《老子》一书中,“天”字出现了92次,主要的含义有三个:一是表示地理意义上的“宇宙”,与“地”相对,“天地”合用,例如,“无名,天地之始”(第一章),“天地不仁”(第五章)等等。二是表示“自然”——一种客观性、规律性,而非物理意义上的“自然界”,例如,“攻遂身退,天之道也”(第九章),成玄英疏:“天者,自然之谓也。”三是表示“天下”。“天下”一词,在《老子》一书中出现的频率也很高,一共出现了62次之多,由此可见,“天下”是《老子》的重要概念。根据赵汀阳的分析,“天下”的基本意义是:“(1)地理学意义上的天底下所有土地,相当于中国式三元结构天、地、人中的‘地’;或者相当于人类可以居住的整个世界。(2)进而它还指所有土地上生活的所有人的心思,即‘民心’,比如当说到‘得天下’,……(3)最重要的是它的伦理学/政治学意义,它指向一种世界一家的理想或乌托邦(所谓四海一家)。”〔1〕
那么,《老子》的“天下”是什么含义呢?我们仔细梳理《老子》的“天下”概念,发现其所说的“天下”与我们平常所说的“世界”具有相似性。一方面是指地理意义上的“宇宙”;另一方面是指包括所有人的人类共同体,即《老子》的“天下”是最高的“共同体”。 其中,“天下”的地理意义无用赘言,《老子》的“天下”是最高的“共同体”,在《老子》第五十四章可以得到佐证:“修之于身……修之于家……修之于乡……修之于邦……修之于天下……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然哉?以此。”《老子》的“天下”是超越了“家”“乡”“邦”(国)的,这一架构与我们今天超越民族国家的“世界”是相似的,因此,《老子》的“天下”与“世界”具有同构性。 此外,美国著名汉学家本杰明·史华慈指出:《老子》“的确成功地反映了理路上极其统一的富有诗性色彩的世界观(poetic vision of the world)。”〔2〕西方的学者也把《老子》的“天下”看作是“世界”,所以,本文认为,把《老子》的“天下秩序”思想类比于“世界秩序”理论是妥当的。
《老子》的“天下秩序”与儒家的“天下秩序”有着重要的区别。第一,《老子》的“天下秩序”没有君臣等级的区别。儒家的“天下”概念是以天子的权威为基础的,即所谓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但《老子》的“天下秩序”中却没有这样的君臣等级结构。不过,《老子》还是主张国家与国家之间存在着等级结构,但含义与儒家不同。第二,儒家把天下分为中华—夷狄两个部分,存在着“华夷之别”。认为中华君临在上,而夷狄则臣于其下;中华居中央,而四夷作为边缘地带存在。而《老子》的“天下秩序”理念中,不存在儒家这种以文明优劣划分天下的标准。
《老子》第三章指出:“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即老子认为,不标榜贤明,就能使普通民众不起争斗之心。不珍惜难以获得的财富,就能使民众不起盗窃之心。不显耀引起贪心的东西,就能使民众不心生惑乱。虽然,对“尚贤”一词的理解有差异(一说是标榜贤明,一说是不尚财货),仔细揣摩,明代释德清《道德经解》的解释最为正确,他解释为“尚贤,好名也。名,争之端也”。“尚贤”就是争取名声。总之,追求稀有货物就会对行为造成妨碍,造成失序,即“难得之货,令人行妨。”(第二十四章)
又,第四十四章中提出了著名的“老子三问”:“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老子这里提出了三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名声和生命比起来,哪一样更亲切?生命与货物比起来,哪一样更加贵重?得到名利和丧失生命,哪一样更加有害?事实上,答案就已经蕴含在其中了,即常人多轻身而殉名利,贪得而不顾危亡。
以此我们可以看出,老子认为人具有功利性,人会去追求名声、财货和利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欲望,为了满足这些欲望还会存在争斗。“老子三问”的目的就是提醒世人:生命比名利重要,更加可贵,爱财藏财必将招致盗贼。唐代的学者王真对此进行了世界政治角度的引申〔3〕:
又争之徒众矣。今臣略举梗概,皆起于无思虑,无礼法,不畏惧,不容忍。故乱逆必争,刚强必争,暴慢必争,忿至必争,泰奢必争,矜伐必争,胜尚必争,违愎必争,进取必争,勇猛必争,爱恶必争,专恣必争,宠嬖必争。夫如是,王者有一于此则师兴海内,诸侯有一于此则兵交于其国,卿大夫有一于此则贼乱于其家,士庶人有一于此则害成于其身。
总之,老子认为,人性中只要有欲望,就会引发争端。关于解决之道,老子明确地给出了答案:只有“知足”和“知止”才能免除祸害。“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故知足之足,常足矣”。(第四十六章)引申之,无论是个人的人身修为,还是国际交往之间,都需要做到“知足”和“知止”。同时,老子还从反面进行了申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第四十六章)。
事实上,这种人性论与西方古典现实主义理论的人性观察相同。甚至,古典现实主义理论的人性论假设中,《老子》的思想可能就是其来源之一。例如,古典现实主义理论大师汉斯·摩根索在总结现实主义的六个原则时,第一个原则就提出了人性,他认为:“政治现实主义相信,总的讲来像社会一样,政治是由根植于人性的客观法则支配的……政治法则的根源在于人性,自从中国、印度和希腊古典哲学的努力发现了这些法则以来,人性就没有发生过变化。”〔4〕
《老子》一书在历史上又被称为“兵书”,如唐代的王真在《道德真经论兵要义述》中说:《老子》“五千之言……未尝有一章不属意于兵也”;苏辙说:“……此几于用智也,与管仲、孙武何异?”王夫之说:“言兵者师之”,“持机械变诈以徼幸之祖也”。近代学问家章太炎《訄书·儒道第四》中说:“老聃为柱下史,多识故事,约《金版》、《六韬》之旨,著五千言,以为后世阴谋法”。〔5〕在《老子》一书中,明确论述战争与和平问题的有第三十章、第三十一章、第六十八章、第六十九章、第七十六章。
关于战争与和平的问题,中国的兵家关于战争的具体战术思想上讨论很多,即如何打赢战争,《老子》也有讨论,如“以奇用兵”等,但《老子》的重点不在于此,而是讨论“天下秩序”如何能够维持“和平”的问题。
首先,《老子》是反对战争的。强调“不以兵强天下”: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善有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无矜,果而无伐,果而无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第三十章)
王弼《注》为:
“以道佐人主,尚不可以兵强于天下,况人主躬于道者乎?……言师凶害之物也。无由所济,必有所伤,贼害人民,残荒田亩,故曰‘荆棘生焉’……善用师者,趣以济难而已矣,不以兵力取强于天下也。吾不以师道为尚,不得已而用……言用兵趣以济难,然时不得已后用者,但当以除暴乱,不得遂用果以为强也。壮,武力暴兴,喻以兵强于天下者也。……故暴兴必不道,早已也。”
从《老子》与王弼《注》中可以得出:老子是从臣或者将军的角度出发进行讨论的。认为用道来辅助国君的人,不靠兵力来逞强天下,用兵这件事一定会得到还报的。军队所待的地方,就会长满荆棘。大战之后,就一定会变成荒年。善于用兵的只求达到救危济难,不用兵力来逞强。达到了目的却不自我矜夸,达到了目的却不自我夸耀,达到了目的却不骄傲,达到的目的是出于迫不得已,达到了目的不要逞强。因为,凡是气势壮盛的就会趋于衰败,这是不合于“道”的,而不合于“道”,就会更早的失败。
在这里,老子反对非正义战争,特别是争霸的战争,“不以兵强天下”。其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符合“道”。“道”是老子最为核心的概念,从政治的角度来理解,“道”的含义大致是“谦下”,按照老子的学说,“谦下”就会天下“无敌”,所以非正义的战争是道所不允许的。二是循环效应,“其事好还”。在争霸的战争过程中,这一次你打败了敌人,但是过不了多久,你又会被新的霸主所打败。这里似乎有西方国际政治学中“霸权更替论”的影子。三是战争会对国家造成重大的破坏。一方面是战场上“血海漂杵”“民生凋敝”的情形,出现“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另一方面是战争结束之后,对国家经济还造成巨大的破坏作用,即“大军之后,必有凶年”。王弼已经给出了很好的注解:“言师凶害之物也。无由所济,必有所伤,贼害人民,残荒田亩”。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老子的超前性:在对待战争的问题上,不是孤立地对待战争,而是把战争作为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现象来看待,特别是把战争与国家经济联系起来的观念更加值得我们借鉴,似有国际政治经济学的萌芽性质。此外,对强国或“王”如何护持自己〔6〕,老子也给出了答案:不要争强好胜,保持自己谦虚的态度。
其次,如果完全不能避免战争的情况下,老子主张“慎战”: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 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哀悲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第三十一章)
老子说,武器是不祥的东西,大家都憎恶它,所以有道之人是不会使用的。君子平时以左边为贵,但用兵时却是以右边为贵。武器,这种不祥的东西,不是君子所使用的。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使用它,也应该要淡然处之,胜利了不要志得意满,如果志得意满,那就属于喜欢杀人。而喜欢杀人的,就不能在天下获得成功。喜庆的事以左边为上,凶丧的事则以右边为上。偏将军在左边,上将军在右边,这就是说,出兵打仗要用丧礼的仪式来处理。打仗杀人众多,应该带着哀痛的心情去对待,打了胜仗也要用丧礼的仪式去处理。
本章还讨论了如何看待战争的问题。主要内容为“反战”“慎战”。老子在此章中两次说到了“武力是不祥的东西(兵者,不祥之器)”,反对把武力作为一种达到其目的的手段,因此,老子强烈希望建立起一个和平的、使天下人都反对战争的“天下秩序”。
慎战方面,第六十八章再一次提到:“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首先,这是“道”的要求,是指不能把战争作为一种获取利益或者权力的手段,这与“道”谦下的特征不符。其次,从世界政治的道德角度来看,主动发动战争去争取利益和权力会损害国家的形象,使得国际社会对这个国家在道德上没有了认同感,使得其他国家对这个国家的观念产生重构,从而定义为另外一种身份。所以,“兵者……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最后,即使正义战争胜利之后,也不能狂妄自大,而是应该“杀人之众,以哀悲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老子认为战争杀害太多人,对国家和民众是有很大损失的,如果不能在战争胜利之后适当收敛的话,就会造成“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第三十章),即会使自己覆灭。
《老子》有“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第三十一章)。正如王弼所补充的“吾不以师道为尚,不得已而用”。老子认为,武力不是“王者”所选择的手段。如果万不得已而使用它,最好淡然处之,胜利了也不要得意洋洋,如果得意洋洋,那就是喜欢杀人。而喜欢杀人的人是不能在天下取得成功的。即虽然我不崇尚军事和武力,但是在不得已时是可以使用的。因此,老子虽然反对侵略战争和兼并战争,但是并不反对正当的防御性战争。
老子不仅仅是强调小国的服从和大国的权威,而且还强调大国的谦让与随和,要让小国信服。其中以第六十一章最为明显:
大邦者下流,天下之牝,天下之交也。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故大邦以下小邦,则取小邦;小邦以下大邦,则取大邦。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
大邦不过欲兼畜人,小邦不过欲入事人。夫两者各得所欲,大者宜为下。
本章是指大国的统治者能像江海接纳河水一样甘居低下的地位,其他国家就会像百川归海一样自然归顺大国。自然界的那些雌性动物常常就是沉静地等待雄性来示爱的。以静取胜,静的一方总是表现出谦虚卑下的姿态去得到信任和帮助。事实上,大国无非是想让小国成为自己的附属国,小国无非是想找到大国作为靠山而求生存。如果两者都能做到谦虚卑下,那么各方的目的都能达到。在大国和小国交往过程中,大国更应处在谦虚卑下的地位,因为这样做会使得各方得其所欲。
刘笑敢先生对此章进行了总结,认为“在本章中,老子更关切的是大国、小国各得其欲的自然的、和平的关系和秩序,而不是强权压迫下的秩序。老子显然是反对大国恃武力之强来征服小国、统一天下的。……这里的论证并不是单从大国或单从小国的立场出发,而是从天下的立场出发,主张大小各得其所,和睦相处。”因此,老子追求的是“大国与小国之间、强国与弱国之间,一切国家、种族之间的自然的、和平的、和谐的世界秩序。”〔7〕
老子写下此章,应该说是一种历史的总结。在春秋时期,齐、晋、楚、秦等列强争霸,当这些大国一旦争得霸主地位,与其结盟的小国就只能唯盟主是从,成为大国的附庸。但是,当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小国根据列强势力的消长以及国际形势的变化可以随时脱离原来的联盟,而投靠另一霸主时,小国又成了作为谁为霸主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于是,一方面,小国根据时势奉一强国为霸主以寻求保护,另一方面,强国就必须争取小国入盟,以巩固霸主的地位。所以老子说:“大邦不过欲兼畜人,小邦不过欲入事人”。
老子认为,要想成为真正的“大邦”,需要具备两个条件:
第一是“无为”。如第五十七章: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技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老子认为,在上位者施行权谋(利器)、智巧,滥用权力,结果弄得天下不宁。要从根本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由统治者(圣人)本身着手,一个理想的统治者要先自己做到无为,即爱好清净,不搅扰百姓,彻底消除嗜欲,“自化”“自正”“自富”“自朴”,就是无为。这样,就会出现“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第三十七章)那么,引申到“天下秩序”层面上,就是要“无事”,就是要不搅扰民众,不搅扰百姓,不去干涉他国,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国。第四十八章又讲:“将欲取天下者,恒无事,及其有事也,又不足以取天下矣。”老子在这里给出一种具体的行为和操作方式。
第二是“不争”。如第六十六章: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圣人欲上人,以其言下之;欲先人,以其身后之。是以处上而人不重,处前而人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这里老子用江海作比喻,国际社会中国家要达到“王”(大邦或大国)的地位,需要具备“谦下”的态度,这种“谦下”不像“守弱为强”(第五十二章)所说的那样具有功利性,而是实实在在地具有这种品格,只有这样才能够成为真正的“大邦”,因为“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第四十三章)当然,“不争”的含义自然蕴含着反对把战争作为争取霸权的一个工具。即“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第六十八章)
仔细揣摩老子的思想,我们可以发现,在中国传统的“王霸之辩”之中,老子是反对“霸”,而主张“王”的。事实上,孟子的“王霸思想”都是此思想的发展:
孟子曰:“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诗》云:‘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此之谓也。”(《公孙丑上》)
老子理想的“天下秩序”是什么样呢?他在第八十一章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对于“天下秩序”,老子的理想就是:一是把国家分成众多的星罗棋布的小国。二是国家之间不要进行战争和征伐,不使用兵器(“什伯之器”),不用甲兵去列阵参战(“有甲兵,无所陈之”)。三是让国家边境分开,划出分界线来,各国之间不交往。
老子这样开列的“天下秩序”有太多上古社会的影子,如“使人复结绳而用之”,但并不是没有政府机构存在,“其政闷闷”并不是否定“政”,只是希望做到“无为”,即除了维持生存的基本需要之外,其他都不需要。老子的这一思想一直被认为是落后的、复古的思想,认为“小国寡民的理想与当时的历史任务是背道而驰的”。虽然“小国寡民”的设想是不现实的,但是理想的“天下秩序”一些理念还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第一,表达了“天下秩序”是一种“和平主义”的秩序。在老子理想的“天下秩序”中,在国家与国家之间,老子没有给战争以任何的位置,他让人们远离兵器,远离军队,远离杀戮。因此,老子反对战争的物质技术。
第二,表达了国家与国家之间和谐的相处模式。老子在现实层面上认为,大国与小国之间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关系,而且这种关系是自然的,而不是强迫的。大国应该对小国谦让,而小国也应该对大国尊重,这是由大国和小国的实力来决定的,但是老子并不认为这样的一种秩序是最好的秩序,其原因可能是由于大国有贪欲,春秋时代兼并战争太多,从而使得老子认为要使所有的国家都成为小国,这样可能就不会存在兼并战争,或者即使有战争,也不会有严重破坏的战争了。
第三,表达了一种“互不干涉”的模式。“小国寡民”的理想当然是封闭的,小国之间相距很近,“有鸡犬之声相闻”,却老死不相往来,是一种倒退的概念。但老子的出发点是主张“互不干涉,维持和平、和谐的天下秩序”,因为,如果干涉就会造成冲突、矛盾和摩擦,而互不往来,所有国家都安于现状,都不干涉其他国家的事务,这样的世界自然就是和平的了。
通观起来,老子的“天下秩序”包含两个层面——理想层面和现实层面:现实层面是“一种各个国家(既包括大国又包括小国)自我约束、兼顾各方利益且坚持和平主义的、具有等级制特征的秩序。”理想层面是“全天下由所有小国组成,以‘道’为准则,坚持和平、和谐、互不干涉、互不交往的秩序。”
“老子的整个哲学系统的发展,可以说是由宇宙论伸展到人生论,再由人生论延伸到政治论。然而,如果我们了解老子思想形成的真正动机,我们可以知道他的形上学只是为了应合人生与政治的要求而建立的。”“老子哲学的理论基础是由‘道’这个观念开展出来的,……‘道’所具有的种种特性和作用,都是老子所预设的。”〔8〕因此,我们只要理解老子“道”的特性,就自然会明白老子的“天下秩序”的特性。
第一,理想和平的“天下秩序”蕴含“贵柔”与“无为”哲学。“道”是老子哲学的悬设,是老子用来标示理想的“容器”,自然,“道”所包含的特征也就是老子“天下秩序”所包含的特征。
首先,《老子》一书中,“贵柔”哲学俯拾皆是。如“弱者,道之用”(第四十章);“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坚”(第四十三章);“守弱为强”(第五十二章);“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强大处下,柔弱处上。”(第七十六章)因此,《老子》的“天下秩序”反对“弱肉强食”的行为,主张一种“温和”“和缓”的方式来处理国家间政治问题。利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在解决国际问题时,应该反对使用武力,应该通过谈判和对话的方式来解决。
其次,要达到天下出现和平与和谐的状态,老子认为应该“无为”:主要体现在治理者自身的要求和治理者如何治理上。治理者本身需要“清净无事”。老子认为治理者要“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第十九章)。“清净为天下正”(第四十五章)。蒋锡昌《老子校诂》解释为:“正者,所以正人也,故含有模范之义。此言人君应以清净之道为天下人民之模范也。”另外,老子在第五十七章强调:“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王弼《注》为:“上之所欲,民从之速也。我之所欲唯无欲,而民亦自朴也。”在老子看来,君王自身的修为并不仅仅是个人的问题,而是直接与国家利益和人民福祉休戚相关的。所以,“清净无事”的治国方略需要一个有着崇尚“清净无事”的领导人或者“圣人”来实施,这是“清净无事”的治国方略得以执行和不断完善的保障和前提。老子提出的“清净无事”并不是真的主张统治者无所事事,而是以“清净无事”的原则来治理国家,这是“无为而无不为”的具体运用,即“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第二章)“以百姓心为心”。(第四十九章)老子认为,要达到天下和谐的状态,还需要领导人具有“无为”的精神以及领导人用“无为”的精神来治理其国内人民,使国民达到一种“无为”的状态。当然对其他国家来说,也是“无为”“谦和”来对待。总之,在国际交往中需要一种谦下的态度,即使自己很强,也要“知其雄,守其雌”。(第二十八章)
第二,现实层面的“天下秩序”需要自我克制的精神。老子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所谓“自然”就是自己如此,不去强求。因此,在《老子》中讲“自”的特别多,如“自化”、“自定”(第三十七章)、“自正”(第五十七章)、“自宾”、“自均”(第三十二章)、“自朴”等等。在第三十三章中有:“自知者明”,“自胜者强”。“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这里明显地可以看出,老子主张对人的意志和欲望进行约束。“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等都是强调对个人意识的一种约束。老子对此特别重视,又在第二十四章中再次进行警告:“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所以,刘笑敢先生认为:“国际社会则是由大大小小的国家作为存在个体构成的。无论是普通社会还是国际社会,如果其中某些存在个体‘自见’、‘自是’、‘自伐’、‘自矜’,其他存在个体就会不舒服,自然和谐的秩序就会受到损害。如果情况发展严重,则会起冲突,甚至发生战争。战争当然和实际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有密切关系,但是在爆发战争的复杂原因中,某些存在个体在意识上的自我膨胀常常是战争的导火线。”〔9〕
事实上,《老子》的“天下秩序”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张力,隐含着“世界秩序”理论的一个重要命题:“合法性”——一种秩序如何确保公平与权力之间的平衡。一种世界秩序要稳定、持久,必须满足公平的要求,还要体现权力分布的现状。如何确保其动态平衡又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注释:
〔1〕赵汀阳:《天下体系:世界制度哲学导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8页。
〔2〕〔美〕本杰明·史华慈:《古代中国的思想世界》,陈钢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52页。
〔3〕王真:《道德真经论兵要义述》,转引自熊铁基、马良怀、刘韶军:《中国老学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79页。
〔4〕Morgenthau,Hans J.,Politics among Nations:the Struggle for Power and Peace,McGraw-Hill Education,2005,6thedition,p.4.
〔5〕转引自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上)》,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82页。
〔6〕关于现代霸权国的护持,参见秦亚青:《霸权体系与国际冲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
〔7〕〔9〕刘笑敢:《老子古今:五种对勘与评析引论(修订版上)》,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613-614、377-378页。
〔8〕蒋锡昌:《老子校诂》,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157页。
〔责任编辑:钟和〕
刘克奇,岭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院副教授、新西兰坎特伯雷大学哲学博士,研究方向:伦理学与教育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