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紫灵
(云南师范大学 党委组织部,云南 昆明 650500)
多民族社区和谐民族关系建设研究
——以云南为例
禹紫灵
(云南师范大学 党委组织部,云南 昆明 650500)
民族关系是指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相互交往、相互联系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关系是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败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战略问题。云南作为一个边疆多民族的省份,多民族社区和谐民族关系建设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构建云南多民族社区和谐的民族关系,是云南经济社会建设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
多民族社区;和谐民族关系;路径探索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就做好民族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和重要论述,提出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深刻阐明了这一道路的科学内涵,做出了“八个坚持”的精辟概括,明确了做好民族工作的政治方向、制度设计、工作主题、精神纽带和目标任务,集中回答了事关民族工作最核心、最根本的问题。
马克思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P60)“民族关系是民族生存和发展过程中相关民族之间的相互交往、联系以及作用、影响的关系。民族关系是双向的,也是动态的,是共时和历时的社会历史现象。民族关系本质上是相关民族之间的权益关系。”[2](P1)多民族社区就是居住在某一特定地域,以某个少数民族为主体,两个以上多个民族交错杂居,具有某种互动关系和共同的文化认同感而强有力地联系在一起的群体构成的区域。与一般只有两个少数民族的社区相比,多民族社区在语言使用、人口构成、居住格局、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民族关系也相对较为复杂。
云南作为全国世居少数民族数量最多的省份,除汉族以外,人口在6000人以上的世居少数民族有25个,其中白族、哈尼族、傣族、傈僳族、佤族、拉祜族、纳西族、景颇族、布朗族、普米族、怒族、德昂族、独龙族、阿昌族、基诺族等15个少数民族是云南特有的。2010年全省总人口为4596.6万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533.7万人,占总人口的33.37%,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数超过千万的3个省份(广西、云南、贵州)之一。其中人口在百万以上的少数民族有6个,为彝族、哈尼族、白族、傣族、壮族、苗族,形成了多民族交错杂居的生存格局,开创了多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多民族聚居的边疆省份云南,是中国多民族国家的一个缩影,也是建构中国‘多元一体’和谐民族关系的典型。”[3]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云南时指出:云南要努力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民族团结的核心内容是民族关系的和谐,民族关系的和谐是实现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维护边疆民族地区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条件。多民族社区和谐民族关系建设对推进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新中国成立后,消除了历史上各民族之间不平等的现象,各民族之间从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变为平等关系。云南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民族政策,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社会事业不断发展,注重民族文化交流,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各民族间的民族关系进一步融合,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云南多民族社区民族关系在总体和谐的情况下,随着新时期民族意识的不断增强,民族之间经济利益矛盾进一步加大,民族政治诉求不断增多等原因,存在引发各民族之间摩擦、纠纷、冲突的可能性,对云南和谐社会建设、边疆安全稳定和科学发展构成了一定的影响。
(一)发展不平衡带来民族心理不平衡问题
“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主体多元化,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在市场竞争与发展中的弱势日益凸现。”[3]各民族由于地理条件等限制导致的不平衡或山区与坝区之间的发展不平衡。发展差距拉大给少数民族干部群众造成较大的心理不平衡,使群众产生失落感、危机感,由此带来民族心理失衡。这种大众心理会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不仅会损害正常的民族关系,而且会对该地区社会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二)狭隘民族意识问题
各民族在不断交往中,逐渐认识到自身民族与其他民族之间存在的特殊性,通过对比相互之间的差异,有可能使其产生失落或者不平衡心理,也有可能产生强烈的民族优越感或失落感,使得狭隘民族意识日益增强,使其更加关注本民族的利益,维护本民族的形象。“民族意识的增强,虽然有利于本民族的发展进步,但若引导不当就会出现过分强调民族特点、民族利益而忽视或损伤全局利益的民族主义倾向,影响民族关系的正常发展。”[4]狭隘民族意识是当前处理多民族社区民族关系要认真关注的问题。
(三)文化摩擦问题
在改革开放和全球化背景下,少数民族地区在文化教育方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与汉族地区相比,还有明显差距。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理念、师资力量、教育设施、教学方法等都远远低于周边发达地区,导致民族地区的教育、卫生、农业、科技、管理等人才匮乏,与汉族地区形成鲜明的对照,进而使得其原本的民族传统、民族风俗、民族习惯、民族信仰等受到冲击,容易出现民族间的文化摩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族关系。
(一)居住格局对民族关系的影响
民族关系总是以特定的人文地理环境为基础的。一个特定区域内的民族构成(是单一民族还是多民族)、各民族人口比例及各民族居住空间的情况(是相对隔离居住还是明显交错居住),可以反映出该地区民族凝聚程度、民族间交流合作的空间条件和相应的发展动力。云南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演变和民族融合过程中形成了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居住格局,各民族总体上以民族划分为不同的居住区域,同时也形成了相互杂居的局面。混杂居住的格局为各民族拓宽了相互交往的空间,彼此之间的认同度较高。各少数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趋势越来越明显。各民族居住关系调查显示,希望与本民族为邻的比例为65%,希望与汉族为邻的比例为19%,希望与其他民族为邻的比例为8%。
(二)语言使用对民族关系的影响
语言是一个民族历史和文化的象征,是一个民族内部各成员相互认同的重要文化特征。在开展语言使用情况的调查中显示,除少数年龄较大的人员外,大部分少数民族都会讲汉语,汉语已经成为各少数民族间沟通的主要方式。调查显示,各少数民族中都有部分人员会讲其他少数民族语言,他们主要是经商者以及与少数民族居住比较近的汉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各民族间的交往日益密切,掌握多民族语言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掌握三种语言(本民族语言+汉语+其他少数民族语言),甚至四种语言(本民族语言+汉语+其他少数民族语言+英语)。这是社会发展、民族发展、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也影响着民族关系的发展。
(三)社会交往对民族关系的影响
社会交往是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的,社会交往的过程也是个体社会化的过程。各少数民族不可能孤立存在。在被调查的各民族中,95%以上的人都有1个或1个以上其他民族朋友,80%以上的人都会参加其他民族朋友家的红白大事。这说明各民族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民族间在经济等方面的联系越来越紧密、活跃。各民族间这种开放的、互动的民族关系使得原有相对封闭的关系被打破,相互间的民族界限越来越淡化。学校既教授各民族年轻人科学文化知识,又为他们认识其他民族朋友、熟悉其他民族风俗提供了便利。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乡镇企业不断兴起,各民族在同一企业中共同劳动,相互之间的认识、交往越来越密切,各民族交往的范围不断扩大,交往的程度不断深入,各少数民族之间关系由原来主要的族际关系转变为更加复杂的族际关系、业缘关系。
(四)族际通婚对民族关系的影响
族际通婚是最能反映民族间深层次交往的一个重要指标,其所涉及的不仅仅是异性个体间的关系,而且隐含着二人所代表的各自民族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一般影响婚姻的因素主要有家庭所属群体的基本特征和个人基本特征两个方面,前者主要受家庭在社会中的政治、经济地位、文化背景和地缘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后者则与宗教信仰、政治态度、教育程度、职位、收入和财产等紧密相连,所以大多数人对婚姻的选择以“门当户对”为条件,也就是美国学者W.古德所说的“同类联姻”。美国社会学家G.辛普森和J.英格尔在研究中把民族通婚率视为衡量美国各种族(民族)之间“社会距离”、群体的认同强度、人口异质性以及社会整合过程的指标。调查显示,汉族有15%的人不赞同各民族通婚,傣族为26%,回族为81%,苗族为37%,彝族为29%,哈尼族为31%,景颇族为32%,白族为35%。虽然族际婚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民族关系,但是它不是决定民族关系是否融洽的唯一因素,因为在社会生活中,各民族还有许多诸如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交往,对民族关系也产生需求的影响作用。
(五)民族意识对民族关系的影响
民族意识,也称“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是后天形成的,是社会交往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建构”。费孝通指出:“民族是一个具有共同生活方式的人们的共同体,和‘非我族类’的外人接触能发生民族认同,也就是民族意识。”[5]民族意识主要体现于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交往和沟通过程中。调查显示,对于各民族而言,由于长时间处于一种相互交往、融合的状态下,各民族之间是认同大于排斥,大部分人都认为各民族是平等的,民族之间差距不大,这就使得各少数民族之间是一种彼此信任、相互平等的民族关系。自治州或自治县的自治民族优越感相对别的民族要强一些。
(六)宗教信仰对民族关系的影响
宗教是人类社会演变发展的产物,是一个民族在历史上形成的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影响了各少数民族生活的各方面,对思想观念、意识形态、行为习惯及日常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宗教信仰的不同会对各民族之间的日常交往与认同产生一定的影响。各民族在宗教意识上相对淡薄,在宗教行为上,则表现出相对的灵活务实性。总体来看,当地的各民族交往呈良好状态,彼此间没有整体性的偏见与歧视,在宗教信仰上,互不冲突或至少能彼此容忍。在“是否愿意和有宗教信仰的其他民族做朋友”的调查中,汉族选择愿意的比例为62%,傣族为55%,回族为41%,苗族为44%,彝族为45%,哈尼族为47%,景颇族为46%,白族为45%。
(七)风俗习惯对民族关系的影响
风俗是民族文化的象征符号,是各民族历史演变的结果,是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形成后各少数民族成员为之遵守的行为习惯。在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调查中,傣族作为主要的少数民族,其他各民族在与之相互交往过程中,逐渐对傣族的风俗习惯了解,并乐于参与其中。在饮食习惯上,傣族主要以酸、辣、凉菜为主,年平均气温比较高,各民族都形成了喜欢傣族的酸、辣、凉菜的饮食习惯。在每年过年的时候,傣族都会亲自制作有傣家特色的粑粑(即用糯米制成,并用芭蕉叶包好),其他各民族都会到傣族人家购买这种粑粑作为年货。随着其他各民族对傣族粑粑的需求越来越多,已经有一些傣族人家专门生产这种傣族粑粑,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傣族食品。这不仅使傣族人民增加了经济收入,而且也对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各民族之间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起到了促进作用。各少数民族之间形成了相互尊重、共生共存的良好局面。
(一)加强多民族社区政治建设
1.深入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全国各族人民都要珍惜民族大团结的政治局面,都要坚决反对一切危害各民族大团结的言行,使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代代相传,筑牢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的铜墙铁壁。”[6]各民族自治地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坚持好、完善好和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法律、基本制度以及体制机制,要积极主动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共同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2.以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和谐民族关系构建
总的来看,云南绝大多数多民族社区的民族关系是和谐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多民族社区各民族交往更加密切,经济相互共存,和谐共处已经成为各族人民的共识。同时,民族关系也面临着一些新的影响因素,民族关系处理不好或处理不及时,就会影响多民族社区的稳定。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必须加强党的领导,要不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通过社区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把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传达到各族人民中,并把各族人民的愿望反映到上一级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在这个过程中起着承上启下的纽带作用。要把各族人民群众中的优秀分子吸纳到党组织中来,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3.普及提升多民族社区国家安全意识
将国家利益、整体的民族利益放在首位,是维护民族关系和谐、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国家安全才能凝聚人心,共谋发展,共同富裕。民族分裂只会人心散乱,社会动荡。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是各族群众的共同意志,是广大人民的共同选择。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错误思想观念,增强各族干部群众识别大是大非、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思想渗透的能力。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舆论工具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用历史传统、文化背景、共同利益引导日益增强的民族意识健康发展。要加大区域和国际合作力度,遏制“三股势力”的蔓延,消除民族分裂隐患。要倡导国际关系、民族关系民主化和发展模式多样化,反对霸权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宣传我国民族团结、睦邻友好的“和平崛起”外交战略,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二)推进多民族社区文化繁荣
1.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
文化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发展的内在动力,是一个民族的重要特征。多民族社区构建和谐民族关系必须坚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凝聚人心,营造各民族平等、珍惜文化多样性的社会氛围,不断加强文化建设,保护和弘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和谐的多民族关系必须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优秀的民族文化的继承和创新,努力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不断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构建各民族文化相互影响、相互补充、共存发展的良好局面。
2.营造各民族文化之间相互包容、相互理解、相互欣赏的良好氛围
多民族社区各民族之间的认同主要包含对本民族群体的自身认同和对其他民族的族群外认同。各民族在历史发展中形成了具有民族特色的风俗习惯、语言文字、社交礼仪、民族服饰以及宗教信仰,这些民族特征决定了他们对本民族“天生”具有一种归属感和认同感。同时,在多民族社区日常生活中,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社区文化活动、社区互助活动以及交往的进一步深入,促使各民族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支持、相互帮扶,有效缓解各民族之间由于民族文化差异而产生的隔阂甚至矛盾,有利于促进多民族社区和谐民族关系的建设。
3.加强多民族社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巩固和加强民族团结,是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重要前提。在多民族社区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能够使民族团结意识更加深入人心。要充分利用电影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媒介,开设各种宣传栏目,要从历史文化渊源入手,以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主旋律,在多民族社区持续不断地开展中华民族先进文化普及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弘扬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引导民族意识服从国家意识,使民族自豪感与爱国主义精神相结合。要积极搭建平台,让各民族充分展示自己的优秀民族文化,增进相互间的了解和认同。要发现和培育和谐民族关系的先进人物,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各民族热爱和谐、珍惜和谐,使和谐民族关系的理念深入各民族人民群众的内心,内化为实际的社会行动,自觉维护多民族社区民族关系和谐。要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城市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满足城市少数民族的民生需求,加强散杂居和城市民族工作。
4.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多民族社区宗教问题
当前,宗教问题呈现出政治化、民族化等特征。云南长期以来存在民族成分多样并存、宗教种类多元并立、信教群众普遍、宗教活动频繁、境外势力渗透等特点。在当前云南作为“一带一路”对外开放前沿的新形势下,要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开展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民族法律法规教育,增强各族干部群众抵御非法宗教活动和极端宗教活动侵蚀的能力。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完善民族宗教问题处理联动机制,进一步发挥各级民族、宗教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要注重培养民族干部,团结爱国宗教人士和团结进步宗教人士,突出正向引导和感化功能,及时妥善处理影响多民族社区和谐的宗教问题。
(三)支持多民族社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1.巩固多民族社区农业基础地位
多民族社区农业抗风险能力还比较弱,山坝之间的发展不平衡,山区贫困人口较多,交通不便。要增加对农业的投入,认真落实国家的各种良种补贴、农具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及各项惠农、惠民政策,加大对农业的资金投入力度,用于多民族社区贫困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科技适用技术项目的推广应用、劳动力转移培训等特殊需要,进一步提高农业对各种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2.实施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基础设施的落后是制约多民族社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基于云南多民族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现状,要重点解决路网、水网、通信网的问题,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既要打通对内联系的“大通道”,也要畅通与“大通道”联系的“静脉”“毛细血管”,还要加强同周边地区的互联互通。要加快路网建设,实现所有通行政村公路“通畅化”,贫困村小组公路“通达化”。要加强网络通信工程建设。要建设一批重大饮水调水工程、大型水库和骨干渠网。通过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因素,夯实农民增收致富的设施基础。
3.推进多民族社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多民族社区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推动政府主导产业的发展,加快农业发展方式,突出优势产业及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组织,改进发展模式。要对多民族社区经济结构进行调整,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在发展第一产业的同时,加大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力度,结合地理环境等因素,合理配置农牧业资源,大力发展第二产业中的加工制造业,促进乡镇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同时,加大服务业的发展力度,使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动力。
4.大力发展多民族社区特色优势产业
要加强多民族社区生态环境建设,大力发展多民族社区特色优势产业,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旅游业的发展不仅能促进各族人民增加经济收入,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各族人民之间在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方面的交流与融合。由于生存环境、历史演变的不同,多民族社区各少数民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族风情,这既是一笔重要的民族文化遗产,也是价值极高的旅游资源。保持传统文化与民族特色才能使旅游业得到可持续发展。要支持民族特色产业,在土地使用、金融服务、资本市场建设等方面给予差别化支持。要依托自然生态和民族文化资源优势,按照科学规划、优势互补的原则,在打造特色文化旅游品牌上下功夫,充分彰显民族、生态、建筑、饮食、服饰、歌舞、宗教等文化。
5.扎实推进边疆民族地区精准扶贫工作
“和谐民族关系源自各民族利益上的一致性与发展上的平等性。”[3]边疆民族地区是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主战场。云南民族地区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扶贫内生动力不足。要创新思路和机制,把整体推进与精准到户结合起来,加快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提高扶贫效能。要加强城镇化建设,推进农业现代化,主动与地区经济支撑带、重要交通干线规划建设紧密结合。要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教育扶贫、医疗扶贫,促进社会公平。要改变传统观念,提升职业技能,完善劳务派遣制度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发挥多民族社区人力资源优势,提升各族人民的就业率。
(四)加快多民族社区社会事业发展
1.加大对民族社区的政策倾斜
民生关乎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党和政府要针对民族地区实施政策倾斜,发挥公共权力和资源保障弱势群体的功能,加强多民族社区社会事业发展,积极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体系。要帮助民族地区增强地方经济活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制定更多鼓励和保障政策,有序推进少数民族群众农业人口市民化,引导少数民族群众适应城镇现代生活,引导民族地区群众在当地就业创业,形成现代文明观念,增强市场经济竞争力。
2.优先发展民族社区教育事业
要优先发展教育,增加多民族社区教育投入,提升财政对民族地区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加强校舍改造,优化中小学布局,深化教师教育制度改革,加强基层教师培训基地的建设,拓宽教师来源,保障和提高教师待遇,切实加快基础教育发展步伐,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
3.因地制宜探索民族社区社会保障模式
要发挥民族地区基层社会保障机构和社会组织的社会保障作用,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政府补助标准,及时化解民族地区社会保障难题,因地制宜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社会保障模式。
4.构建民族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要多渠道加大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改善多民族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条件,提升基层卫生机构运行效率和赴村巡回医疗水平,建立院前急救网络体系,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完善疾病预防和控制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机制,构建多民族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五)大力推进多民族社区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多民族社区民族关系建设,人才是关键,要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和监督。少数民族干部土生土长,通晓本民族的语言、文字、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善于理解本民族群众的意愿、要求,同本民族人民有着血肉联系和“天然”感情。大力推进多民族社区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队伍建设,有利于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利于协调民族关系。民族地区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制定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加大培养和提升基层党务政务工作者和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工作人员的素质与技能。要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强化国际国内形势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球意识,树立战略眼光。要落实多民族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动态调整机制。要大力宣传表彰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典型。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金炳镐.民族关系理论通论[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
[3]王延中,管彦波.云南建设民族团结示范区与和谐民族关系的基本经验及启示[J].民族研究,2014,(3).
[4]岳天明,魏冰.现代化进程中调适我国民族关系的几个基本问题[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0,(3).
[5]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J].北京大学学报,1989,(4).
[6]习近平强调全国各族人民都要珍惜民族大团结的政治局面[EB/OL].新华网,2014-03-04.
〔责任编辑:左安嵩〕
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of Harmonious Ethnic Relations in Multi-Ethnic Communities——Taking Yunnan as an Example
YU Zi-ling
(Party Committee Organization Departmen, Yunnan Normal University, Kunming, 650500, Yunnan, China)
Ethnic relation is the relationships of mutual contact and connection in aspects of the politics, economy and culture among the various ethnic groups in a multi-ethnic country. To correctly understand and handl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nationalities is a major strategic issue concerning the success or failure of the socialist modernization construction and the future and destiny of the country. Yunnan is a frontier multi-ethnic province, thus it is of particular significance for Yunnan to build a harmonious ethnic relationship in the multi-ethnic communities, as it concerns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national unity demonstration zone. In addition, it is a practical problem that cannot be ignored in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of Yunnan.
multi ethnic community; harmonious ethnic relations; path exploration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QN2015037)
禹紫灵(1983— ),男,云南临沧人,云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讲师,主要从事民族社会学研究。
C912.8
A
1006-723X(2016)10-007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