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制作的创新与导向意识

2016-02-15 17:02张敬果
中国地市报人 2016年9期
关键词:新闻标题教师节衡水

□张敬果

(衡水日报社,河北 衡水 053000)

标题制作的创新与导向意识

□张敬果

(衡水日报社,河北衡水053000)

无论是传统媒体或新媒体,新闻标题作为看点和卖点,一直受到高度重视。特别是随着新兴媒体标题制作自由度的加大,也激发了主流媒体标题制作的创新,更多生动活泼、令读者耳目一新的标题出现在主流媒体上。但受网络媒体片面强调吸引眼球、追求点击率和轰动效应的影响,主流媒体新闻标题的制作中也出现了观点模糊、立场不客观,甚至导向不积极的问题,影响了主流媒体在社会舆论引导中主体作用的发挥。

标题要体现正确的舆论导向

随着网络媒体,特别是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普及,人人都是自媒体,个个都有麦克风。当一个新闻事件发生的时候,舆论也更加多样化,作为主流媒体,必须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不畏浮云遮望眼,在标题制作时拨云见日,明辨是非,坚定地站在社会公众的一边。

厦门公交纵火案发生后,社会上各种评论纷乱复杂,有很多对纵火者陈水总给予同情的声音,炒作陈水总生活的窘迫,处境的艰难,从而得出因社会对陈水总不公才导致纵火案发生的结论。此时,如果主流媒体迎合这种声音,无疑是纵容和诱导类似的心态偏戾人员的报复心理,酿成更多的社会灾难。主流媒体都旗帜鲜明在抨击和声讨了这种仇视社会、报复社会的行为。特别是《新京报》的社评,标题更是一针见血:《任何理由都不是戕害无辜的理由》,文章针对网络上的种种议论,明确提出了不管有什么样的意见,不管纵火者是谁,不管他身上贴着怎样的身份标签,不管他自认为有什么样的“冤屈”,首要的事实是,他是一个杀人者。在四十多人的死亡面前,公共讨论不应该模糊善恶,充分体现了媒体的正义感和责任感。

厦门市国安区城管执法局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村民邵某父子泼洒硫酸,受伤城管多达19人。事件发生后,不少网民为邵某父子辩护,甚至有人说“泼得好”。《环球时报》评论的标题是《朝城管泼硫酸是犯罪,无正义可言》,文中指出,城管的社会形象差,社会上不少人对这个群体有情绪可以理解,但城管执法时被伤害,邵某父子就涉嫌妨害公务罪和伤害罪,如果小贩的过激行为触犯了法律却还在道德上被认为无罪,那就是扭曲的道德观对法治的冲击。文章的标题直接揭示了事件的本质性质,纠正了社会上的偏激看法,澄清了模糊认识。

标题要客观公正全面

当前,对于国内突发事件,各地方媒体一般都会采用新华社或综合权威网站信息。当事件发生的过程、原因及责任尚不清晰明朗的时候,对事件的报道,尤其是新闻标题的制作往往会带有编辑的立场和观点,无形中影响着读者的情绪。

2013年河南兰考火灾事故后,社会上有着各种说法和猜测,收养弃婴的袁厉害和兰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此时,各媒体信息来源虽然相同,在标题制作时如不客观全面,就会产生倾向性。比如《衡水晚报》两篇报道的标题分别为:

兰考失火收养所事主皆未发现靠收养弃婴牟利(主题)

事主已被警方控制 副县长承认监管不力(副题)

“如果我真是卖小孩,逮住了把我枪毙”(主题)

——对话河南兰考起火民办收养所事主袁厉害(副题)

而某都市报的标题分别为:

“河南兰考孤儿收养所大火7孩童遇难”追踪(引题)

“爱心妈妈”恐被追责(主题)

“兰考县没有儿童福利院,民政局经常帮助我”(引题)

对话袁厉害(主题)

不难看出,《衡水晚报》一直是同情和支持袁厉害的立场,而某都市报则侧重兰考县政府部门的态度。在这种情况下,媒体如果把双方的观点并列处理制成标题,让读者自己去综合分析,并等待事件的最终调查结果,才能更好地体现客观公正的立场。

再比如2013年9月衡水市发生了一起盗窃汽车牌照讹诈钱财的案件,《衡水晚报》的报道标题为:

八个小区一夜被盗车牌40余副(主题)

四个90后嫌犯藉此讹钱次日便被抓获(副题)

而另一家晚报报道的标题则为:

一夜之间40余车牌被绑架蒸发(主题)

事发衡水市区8个小区 想取回车牌得花200元赎金(副题)

前一个标题不仅报道了这则社会新闻,提醒市民注意预防,还告诉了人们结果——案发第二天就破获,让市民放心;而后一标题则没有提嫌犯被抓之事,留下悬念,片面渲染车牌被盗事件,不全面客观,给人以不安全感。

标题要积极向上向善

媒体对新闻事件的报道,必须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充分考虑社会效果,要引导社会风气积极向上向善。在新闻实践中,标题制作非常关键,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曾有一家晚报报道一起抢劫案,引题是“不到两岁的儿子被樱桃核呛入气管成了脑瘫,老婆出走和儿子医疗费无着,让他铤而走险”,主题是《一粒樱桃核引发的抢劫案》。此标题套用模仿了网络上曾流行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确实很抢眼,但仔细分析这个标题,好像是生活的困境导致了“他”抢劫,我们不禁要问没钱给孩子治病就要去抢劫吗?文中也提到后来经媒体呼吁,社会向这个家庭捐助的善款超过了百万元,充分说明如果“他”及时向社会和有关部门求助,得到大家的支持,完全能够解决家庭的困境,这种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此,如果标题制作时侧重表现此事带来的教训、抢劫者对一时冲动的悔恨和忏悔,可能更准确,社会效果更好。

再看《衡水晚报》曾转发的一则新闻标题:《80后小夫妻看完〈致青春〉要离婚》。文中介绍,南京一对80后小夫妻看完赵薇导演的处女作电影《致我们将要逝去的青春》后,竟然决定鼓起勇气结束两人已经没有激情的婚姻,两人表示看过电影后都有了面对生活、重新选择的勇气。是《致青春》的内容有鼓励离婚的倾向?还是这对小夫妻早就想离婚而借题发挥?这样的标题,让人感到摸不着头脑,容易误导读者。

标题对社会风气的影响也不可小视。有一年,《新京报》对教师节的报道标题是:《近六成受访家长教师节准备送礼》。文中介绍,记者调查了97位学生家长,结果有六成受访家长表示教师节准备送礼。这种报道似曾相识,已不是第一次,2012年4月7日《武汉晨报》的报道标题《教师节将至 调查显示6成家长想给老师送礼》。文中介绍记者采访了150位3~12岁孩子的家长,结果显示,六成家长想给老师“意思一下”。2010年9月6日《扬子晚报》报道的标题“调查称6成家长曾在教师节送礼纠结于怎么送礼”。看了这样的标题,你若作为学生家长会有何感想?原来没想到或没准备给老师送礼的是否会更纠结?是否会马上行动加入其中?这样的调查分析无益于社会风气的好转,这样的标题制作更是误导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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