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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工商局创新监管方式,突出重点,率先启动市、区两级“双随机”抽查工作。一是创新监管模式,建立“二四一一”抽查模式,即“两级四库一标准+动态管理”。两级,即实行市局和区局两级管理、两级划分,抽查人员储备库和市场主体名录库也实行两级分别建立;四库,即市局、区局随机抽查骨干人员储备库,市级、区级市场主体名录库;一标准,就是实行统一抽查程序、统一抽查事项清单、统一检查标准、统一文书格式规范用语;动态管理,是对市场主体名录库、骨干人员储备库和随机抽查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实时调整人员储备数量,实行人员末位出库和增补入库,确保监管对象全面、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准确、监管程序合法。“二四一一”抽查模式转变了原有的监管理念,实现了市区两级职能既相融合又有区分。二是创新操作规程,实行毗邻区域双循环串联抽查。针对被抽查企业的不同情况,对市场主体实行初步核查和“双随机”匹配的两次递进式选配。对企业进行针对性筛选,问题比较多的重点企业,纳入市级市场主体名录库,按照毗邻区域双循环依次串联随机的方式,与市局检查组进行“双随机”匹配;问题较少的被抽查企业,纳入区级市场主体名录库,按照区局“双随机”抽查程序,由属地监管机关完成后续检查。执法检查人员采取由市局相关处室授权的方式,跨区查处违法行为,抽查人员所在单位直接跨区管辖案件,抽查人员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可依法立案调查,并进行处理。避免了所有抽查人员抽查本辖区企业或本人管辖企业,规避了地域偏远造成的高成本投入,异地发现案源无权办理的问题。三是创新人员配备,成立市区两级融合的执法队伍。在建立随机抽查骨干人员储备库时,市区两级分别推荐,打破区域,不分岗位、优中选优,推荐时以组为单位,每组按照检查能力强弱配备主、副检查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培训考核,最后由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入库。在“双随机”匹配时,检查组不可拆分,以组为单位进行“双随机”,有效解决了执法水平不均、执法人员配合默契程度低的问题。四是创新核查手段,引进高科技执法检查设备。研发了“公示信息智能检查”设备,并在“双随机”抽查中首次配备使用手提式企业公示信息智能检查设备。这款核查设备智能高效,通过采集电子账目或报表,运用信息比对、数据检索、财务运算、网络搜索等技术,对企业公示的信息等情况进行智能检测,自动生成具有专业会计师水准的《企业公示信息检测报告单》,让检查人员能快速、准确判断企业是否存在虚假信息及其他违法行为,改变了检查人员传统“望、闻、问、切”靠经验监管的方式,解决了执法检查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检查宽严不一的问题。同时,该设备具有全程自动留痕功能,责任可追溯,方便执法监督,有效避免任性监管、人情监管。五是创新保障方式,解决执法检查后顾之忧。沈阳市工商局制定了检查人员、被抽检企业、软件技师和会计师任务对接单,实行第三方会计师和软件技师全程跟踪,随时互联互通,解决问题;安排受检区域联络员,统一协调联络跨区检查时需要解决的工作问题;对跨区执法、遇到疑难问题等,市局给予执法授权和优先业务指导,利用“双随机”共享微信群实时交流工作;完善统一安排就餐、统一用车后勤保障制度,较好解决了跨地域检查对地域不熟悉、保障不到位等问题。
(沈阳市编办供稿)
近日,江苏省新沂市对17个镇(街道)和21家牵头单位的50项简政放权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巡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一是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简政放权过程中的收费、服务态度、提供审批材料(证明)、办事流程、中介服务等事项和环节是否规范进行调查了解,每季度跟踪测评一至二次,提出议案、提案及建议。二是选调20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五个巡查评估组,常年深入市政务服务大厅、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相关部门办事窗口明查暗访,了解相关部门在行政审批过程中执行政策规定情况,进行第三方巡查评估。三是组织20名老干部代表对相关单位简政放权有关情况不定期视察评议,进行跟踪测评。四是违规违纪处罚到位。对巡查评估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责令相关部门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巡查评估中发现的乱收费问题,责令收费部门立即退还当事人,并处以二倍罚款;对巡查评估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新沂市编办陈增刘供稿)
近日,湖南省张家界市出台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加强对行政权力清单的管理,将行政权力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办法明确了以下事项:(一)管理实施机关。包括市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二)相关部门职责。市人民政府审改办、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人民政府经济信息中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管理原则和方式。坚持依法合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便民高效的原则;具体事项实行目录管理。行政权力清单如有变动,及时更新公布。未纳入目录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实施。纳入目录的行政权力,由实施机关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规范行政行为。实施机关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或者更改行政权力要素和内容。(四)动态管理事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增加的行政权力事项以及国务院、湖南省政府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设定依据已经废止或者修改的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机关在有关依据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提出目录调整意见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审。下放、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公布后,实施机关需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下放、调整的交接手续。市编办对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定期清理,对多年未开展或没有具体实施对象的行政权力事项不纳入目录管理。(五)监管制度。建立行政权力清单考核评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等,将行政权力清单运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六)责任追究。实施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使行政权力有关规定的,由相关职能部门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违反纪律要求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家界市编办供稿)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出台《关于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联动协作、“双随机”抽查、信用监管、社会参与、执法监督、责任追究六大机制,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三大体系”。一是构建联动协作监管体系。考虑到监管对象复杂多样,监管与执法既紧密联系又相对分离的实际,《意见》明确各主管部门、执法机构在监管执法中的职责关系,建立健全主管部门间、主管部门与执法机构间横向协作,上级和下级部门间、镇及开发园区与主管部门间纵向协作机制,执法机构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调信息共享与新技术应用的有机融合,形成监管工作合力。二是构建社会多元共治体系。考虑到市场监管任务面广、量大、点多、线长的实际,《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对违法主体加大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综合运用信用评级、分类监管、联合惩戒等方式,明确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对不同主体强化信用监管,通过加快培育信用服务组织和信用服务市场,促使强化市场主体责任。鼓励行业组织制订自律规范,参与制订行业标准,支持行业组织开展自治自律,通过吸收社会公众参与、鼓励引入第三方参与等方式拓展多种社会主体参与监管渠道,健全社会参与监管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三是构建内外共同监督体系。考虑到市场监管要求严、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实际,《意见》明确对内通过执法主体信息公示公开,维护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阳光执法,通过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标准化执法、行政裁量基准、编制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建立执法人员名单库、开展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管理监督;对外发动专家、学者、人大、政协、社会组织、社会媒体等多种主体参与,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畅通多样化舆论渠道等方式加强外部共同监督。
(常州市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