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云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 杭州 310025)
本刊特稿
论列宁晚期的社会主义观及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借鉴意义
——读《列宁专题文集·论社会主义》
雷云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 杭州 310025)
列宁晚期提出了社会主义革命后的根本任务是提高劳动生产率、方式愈多社会主义的胜利就愈加可靠和迅速、过渡到社会主义要经过许多阶段和实践探索、只有利用资本主义才能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是消灭阶级但这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任务等一系列重要论断,构成了他的社会主义观,反映了他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深邃思考和开拓创新,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的光辉,对于我们今天进一步总结历史经验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极大的指导或借鉴意义。
列宁;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指导或借鉴意义
《列宁专题文集》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重点项目,经中央批准,由中央编译局组织实施,人民出版社2009年出版。它是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的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的重要读本。这部文集共五卷,《论社会主义》是其中之一。它收入了列宁关于社会主义的最具代表性的著作35篇,相关重要论述51条。其内容博大精深,但最引人注目的是列宁回答了俄国从民主革命阶段向社会主义革命过渡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论述了新经济政策的实质和意义,总结了苏维埃政权建立初期寻找社会主义道路的经验和教训,体现了他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通观全书,可以看出列宁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在十月革命前和十月革命后、新经济政策前和新经济政策后、前期和后期,有很大的不同,反映了这种认识的不断深化和与时俱进。列宁不幸英年早逝,只活了五十四岁。“晚期”主要是指十月革命后特别是实行新经济政策后四年的那个时期。此时列宁关于社会主义的思想更务实、更完善、更科学,对经济落后国家的社会主义实践更具指导意义和借鉴价值。另外,列宁写于1917年8~9月的《国家与革命》,虽然已把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的两个阶段加以区分,称其第一阶段为社会主义,高级阶段为共产主义,但晚期著作的有些地方又往往把两者混用。在这种情况下,他所说的“共产主义”实际上是指“社会主义”。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也就是“两个必然”,根本原因在于这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造成的总趋势,所以未来社会的首要特征是建立在比资本主义社会更高更发达的生产力水平上。它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的一个最重要观点。
列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这一观点,对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根本任务、苏维埃政权的工作重心等重大问题作了深入思考和精辟论述。
1918年4月,列宁的《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就指出:“在任何社会主义革命中,当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任务解决以后,随着剥夺剥夺者及镇压他们反抗的任务大体上和基本上解决,必然要把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的社会结构的根本任务提到首要地位,这个根本任务就是:提高劳动生产率”[1](p96),并说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第一前提是需要保证大工业的物质基础,另一种条件是提高居民群众的文化教育水平,提高劳动者的纪律、工作技能、效率、劳动强度,改善劳动组织。同年9月《论我们报纸的性质》一文,严肃批评报刊上老是发一些书生的议论,对成绩作虚假的报导,而对如何发展经济,如何克服工厂在国有化以后仍然存在的混乱、散漫、肮脏、捣乱、懒惰等典型默不作声,鲜明地提出“少谈些政治,多谈些经济”的口号。[1](pp135~136)在1919年6月《伟大的创举》中,列宁指出无产阶级专政不只是对剥削者使用的暴力,甚至主要的不是暴力,而是实现比资本主义更高类型的社会劳动组织,并再次强调:“劳动生产率,归根到底是使新社会制度取得胜利的最重要最主要的东西。资本主义创造了在农奴制度下所没有过的劳动生产率。资本主义可以被最终战胜,而且一定会被最终战胜,因为社会主义能创造新的高得多的劳动生产率。”[1](p151)他在1920年12月的一次报告中,还说“今后最好的政治就是少谈政治”[1](p179),提出了“共产主义就是苏维埃政权加全国电气化”的著名论断[1](p181)。在1921年6月《关于俄共策略的报告提纲》中又加以发挥:“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只能是同时也能改造农业的大机器工业。……适应最新技术水平并能改造农业的大工业就是全国电气化。”[1](pp238~239)
十月革命后最初几年,外部帝国主义和国内反革命势力相互勾结疯狂卷起企图扼杀新生苏维埃政权的战争,但在列宁领导下全俄军民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它以失败而告终。1920年11月,形势已发生根本变化,列宁在一个讲话中说:“一旦战争使我们有可能不把重心放在同资产阶级、弗兰格尔、白卫分子的斗争上,我们就将转向经济方面的政治。”[1](p177)他还说:共产主义现在已经不再只是我们的纲领、理论和课题,它已经是我们今天的实际建设事业了,共产主义宣传归根到底要落实到实际指导国家建设。[1](p177)1921 年10月,他在《新经济政策和政治教育委员会的任务》中对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作了深刻反思:“在经济战线上,由于我们企图过渡到共产主义,到1921年春天我们就遭到了严重的失败,……这次失败表现在:我们上层制定的经济政策同下层脱节,它没有促成生产力的提高,而提高生产力本是我们党纲规定的紧迫的基本任务。”[1](p253)1923 年1月的《论合作社》一文,更是斩钉截铁地写道:“……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这种根本的改变表现在:从前我们是把重心放在而且也应该放在政治斗争、革命、夺取政权等等方面,而现在重心改变了,转到和平的‘文化’组织工作上去了。”[1](p354)苏俄从1921年起实行新经济政策,其目的归根到底就是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建设特别是经济建设上来,为社会主义创立坚实强大的物质基础。
列宁这些论述的中心思想和基本精神,归结到一点,就是强调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发展生产力。明确并坚持这一点,才会有党的正确的政治路线,才能聚精会神地搞社会主义建设首先是经济建设。
回顾历史,我国1949年建立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尤其是50年代中期经过三大改造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以后,究竟以什么为中心,是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还是以阶级斗争为中心,是党的政治路线的根本问题。1956年八大鉴于此时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已基本解决,宣布党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八大的论断和政治路线是正确的。但时隔一年,在“左”的干扰下却被否定了,改变了,把开展群众性思想批判和阶级斗争运动提到首位,到了“文化大革命”年代,更是一切以“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为中心,强调“阶级斗争是纲,其余都是目”,以致在整整二十年里未能实现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给社会主义事业造成极为严重的损失。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就是以列宁的上述论断为指导,端正思想路线,决定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发展生产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实现了政治路线的拨乱反正。邓小平在全会前后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依据,以我国的历史经验教训为鉴戒,以当代世界发展潮流和我国的现实状况为着眼点,就发展生产力问题作了大量论证。他针对长期以来对阶级斗争的迷信和狂热,一再明确指出:生产力发展的速度,这是最大的政治,这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谁战胜谁的问题;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怎么比较?是比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义优越于资本主义,是最大的阶级斗争;毛泽东同志有一个重大的缺点,就是忽视了发展生产力;多少年来我们吃了一个大亏,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了,还是“以阶级斗争为纲”,忽视发展生产力。集中和概括起来,他作出三个带根本性的论断:马克思主义归根到底是要发展生产力;马克思主义最注重发展生产力;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发展生产力。他排除各种“左”和右的干扰,一再强调大大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最根本任务”、“首要任务”、“主要任务”、“第一个任务”、“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指出“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生产力,这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2](pp254~255)。他在1980年1月《目前的形势和任务》讲话中说,除了爆发大规模的战争外,就要始终“顽固”地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否则就有丧失物质基础的危险;在1992年春的南方谈话中,又提出“发展才是硬道理”的著名论断。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正是据此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历届党中央始终认定解决中国的一切问题靠自己的发展。十八大以来的党中央继续坚持以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再次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三十多年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把一个经济贫困的中国变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以铁的事实雄辩地证明了列宁关于社会主义革命后的根本任务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论断的正确性。
社会主义建设怎么搞?列宁在1917年12月即十月革命刚刚胜利之后所写的《怎样组织竞赛?》一文,就给出了一个重要回答:“方式愈多愈好,方式愈多,共同的经验就愈加丰富,社会主义的胜利就愈加可靠、愈加迅速,而实践也就愈容易创造出——因为只有实践才能创造出——最好的斗争方式和手段。”[1](p61)他还说,“……现在一切都在于实践,现在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历史关头:理论在变为实践,理论由实践赋予活力,由实践来修正,由实践来检验;马克思说的‘一步实际运动比一打纲领更重要’这句话,显得尤其正确了”[1](p59~60)。1918年7月他在一个报告中重申:“对俄国来说,根据书本争论社会主义纲领的时代也已经过去了,……今天只能根据经验来谈论社会主义。”[1](p399)同年11月他在一个报告中又说:“在到达完全的共产主义以前,任何形式都不是最终的。我们不敢说我们准确地知道道路怎样走。但是我们必然会确定不移地走向共产主义。”[1](p400)
列宁的这些论述,突出了在社会主义大方向大目标下,应当大胆采用多种多样的方式即具体做法,对其是否正确,不要按书本上的条条搞抽象争论,而只能以实践经验来检验,用客观事实来说话。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的一系列有关论述尤其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精神。例如1921年3月他在俄共十大上说,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首先和主要是个本质在于工人阶级如何对待农民的问题,是对农民的一种妥协,而“妥协,这是个很广泛的概念,它包含着一系列的措施和过渡办法”[1](p202)。又如同年4月他在《论粮食税》中指出,根据俄国的社会经济结构和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能实行从小生产向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所以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为此,应当利用国家资本主义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所谓国家资本主义,“就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范围的资本主义”[1](p324)。而从中“苏维埃政权获得的利益,就是发展生产力,就是立刻或在最短期间增加产品数量”[1](p220)。他还详细评述了国家资本主义的四种主要形式,即租让制、合作制、代购代销制和租赁制。其中租让制的承租人就是外国资本家,这是给世界资本主义一定的“贡献”,在某些方面向他们“赎买”,“从而立刻在某种程度上使苏维埃政权的地位得到加强,使我们经营的条件得到改善”[1](p221)。
列宁晚期还有一个重要思想,是认为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具有多样性。他早在十月革命前的1916年就说过:“一切民族都将走向社会主义,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切民族的走法却不会完全一样,在民主的这种或那种形式上,在无产阶级专政的这种或那种形态上,在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上,每个民族都会有自己的特点。”[1](p398)1923年1月的《论我国革命》,还提出这样的预见:“……在东方那些人口无比众多、社会情况无比复杂的国家里,今后的革命无疑会比俄国革命带有更多的特殊性。”[1](pp359~360)这里讲的实际上是矛盾的共性与个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要求在把握矛盾的共性和普遍性的同时,把握矛盾的个性和特殊性;既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大方向,又必须承认各民族应从自己的特点出发搞社会主义。否定社会主义的一般,或者否认社会主义有不同的具体道路,都是不正确的。
我国以前在社会主义建设上的一个严重弊端,就是机械地教条式地固守社会主义的一般,片面追求“一大二公三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而忽视方式即具体做法的灵活性和多样性。强调走俄国十月革命的道路没有错,但在概括这条道路的内容时却完全只着眼于社会主义的一般原则,不讲中国应有自己独特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结果是使本来应当生机盎然的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活力。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总结历史经验教训,重新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当代中国基本国情,怎样从中国实际出发建设社会主义,作出实行全面改革开放的重大战略决策。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历史决议,就此概括了十个“主要点”,为在中国如何搞社会主义勾勒了一个基本轮廓。1982年邓小平在十二大上正式提出“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科学命题,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确定了总方向、总目标、总思路。但道路并不平坦,对改革开放中的一系列新政的“姓氏”的质疑之声不绝于耳。邓小平据此提出“不争论”的要求,后来又提出以“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改革开放是非得失的主要标准,破除了“姓资姓社”的抽象争论。从此,我们党排除各种干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始终高扬的伟大旗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提是社会主义。这是我们的总道路,根本道路。四项基本原则的第一项,就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但这条道路是有中国特色的,是从当代中国的最大实际出发的。因此在方式上,具体做法上,必然多种多样,异彩纷呈。比如在所有制方面,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其中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非公经济中的“三资”经济其实就是列宁所说的“国家资本主义”。在分配方面,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按劳、按要素、按贡献等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民主政治方面,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结合,选举民主中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协商民主中提案、会议、座谈、听证、公示、评估、咨询、民意调查相结合。在意识形态方面,则有马克思主义统领下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既坚持指导思想的一元化,又容许思想样式的多样化。如此等等。总之,如列宁所说,“方式愈多愈好”,而这些众多的方式,都是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
这么一来,中国的社会主义就搞活了,充满朝气和勃勃生机了。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全部历史证明,中国道路或中国模式之所以创造出令世人瞩目惊叹的“中国奇迹”,归根到底,就是党中央一再指出的我们“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或者说,也就是我们遵循了列宁提出的“方式愈多,社会主义的胜利就愈加可靠、愈加迅速”的重要思想。
关于社会主义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列宁是非常明确和坚定的。1918年3月,他在俄共七大上所作关于修改党纲和更改党的名称的报告指出:“我们开始社会主义改造的时候,应该给自己清楚地提出这些改造归根到底所要达到的目的,即建立共产主义社会。”也惟其如此,他认为“共产党这个名称在科学上是唯一正确的”[1](p64)。大会接受他的提议,把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改称为俄国共产党。
但是,列宁对社会主义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究竟要经历哪些阶段,认识上有一个逐渐深化发展的过程。在1918年3月的上述报告中,他说“目前我们俄国还只是处在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第一阶段”[1](p67);“在完全摆脱资本主义并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上,我们刚刚迈出了最初的几步。我们不知道,而且也不可能知道,过渡到社会主义还要经过多少阶段。”[1](p68)“把对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的论述当做陈旧的废物抛弃,这不是从当前发生的事件的历史性质出发,因为我们还没有超出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最初几个阶段,俄国的特点使这一过渡更加复杂,这些特点在大多数文明国家内是没有的。”[1](p69)他批评布哈林希望在党纲中论述一下“充分发展了的社会主义社会,即共产主义”,是不确切的,因为这些还是遥远的事。“要论述一下社会主义,我们还办不到;达到完备形式的社会主义会是个什么样子,——这我们不知道,也无法说。”[1](p77)同年5月,他在《论“左派”幼稚性和小资产阶级性》中说:“那么过渡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它用在经济上是不是说,在这个制度内既有资本主义的也有社会主义的成分、部分和因素呢?”他列举了当时俄国的五种经济成分,指出:“俄国幅员如此辽阔,情况如此复杂,社会经济结构中的所有这些不同的类型都互相错综地交织在一起。特点就在这里。”[1](p119)他认为社会主义的导师们之所以说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要有一整个过渡时期并不是没有原因的,他们强调新社会诞生时的那种“长久的阵痛”也不是没有缘故的,“并且这新社会还是一种抽象的东西,它只有经过一系列建立这个或那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各种各样的、不尽完善的具体尝试才会成为现实”[1](p124)。1919年6月,他的《伟大的创举》一文,回应机会主义者们讥笑星期六义务劳动、嘲笑共产党人的希望是“小花盆里种大树”时说:“如果从实质上来观察问题,难道历史上有一种新生产方式是不经过许许多多的失败、错误和反复而一下子就确立起来的吗?”[1](p149)同年12月,他在莫斯科的一个报告会上说:“如果我们问一下自己,共产主义同社会主义的区别是什么,那么我们应当说,社会主义是直接从资本主义生长出来的社会,是新社会的初级形式。共产主义则是更高的社会形式,只有在社会主义完全巩固的时候才能得到发展。”[1](p382)1921年10月,他在一个报告中还提出了要从资本主义社会走上接近共产主义社会的任何一条通道,都需要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渡、“资本主义社会愈不发达,所需要的过渡时间就愈长”的论断。[1](p252)
在1921年3月的俄共十大上,他还联系农民的特点说明社会主义的长期性,指出“如果某个共产党人,竟然想在三年内可以把小农业的经济基础和经济根系改造过来,那他当然是一个幻想家”,“因为改造小农,改造他们的整个心理和习惯,这件事需要花几代人的时间。”[1](pp203~204)1923年1月,他在《日记摘录》中写道:“说了‘共产主义’这几个字,我要赶快声明一下,以免引起误会或过于机械的理解。决不能把这话理解为我们应当马上把纯粹的和狭义的共产主义思想带到农村去。……不能这样做。应当从建立城乡间的交往开始,决不给自己提出向农村推行共产主义这种事先定下的目标。这种目标现在是达不到的。这种目标是不合时宜的。提出这种目标不但无益,反而有害。”[1](p346)
列宁这些论述的基本思想观点,可以归结为:第一,社会主义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是有严格区别的,不能把两者混同起来。第二,社会主义社会的蓝图不能凭主观臆想来设计和描绘,而要经过实践和探索才能渐趋清晰。第三,从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将必然经历复杂、反复的斗争乃至某种严重曲折和失败。
斯大林当权后,未能记取列宁的警示,于1936年就宣布苏联已基本上建成社会主义,1939年联共(布)十八大明确提出向共产主义前进问题。1961年,苏共二十二大宣告“这一代苏联人将在共产主义制度下生活”,赫鲁晓夫还制定了为期二十年的时间表。后来勃列日涅夫宣称苏联已“建成发达社会主义”,安德罗波夫改口说苏联处于“发达社会主义的起点”,戈尔巴乔夫则肯定苏联“已进入发达社会主义阶段”。虽然调门渐底,总体上还是对现实社会主义估计过高。东欧各社会主义国家都有各自不同的说法,但也存在过于乐观的通病。调门高了,势必脱离实际,陷入空想主义。
在我国,上世纪50年代中期基本完成三大改造后,“左”的急躁情绪迅速滋长蔓延。毛泽东在思想上对于社会主义的建立、社会主义的建设、社会主义的建成三者是有所区分的,但在实践上却往往头脑发热,搞急于求成、急于求纯的一套做法。1958年轻率发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希图在两三年内钢产量赶上英国,在三五年内农村也向全民所有制过渡,北戴河会议宣称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于是在全国大刮共产风,有些地方还提出“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口号,所作所为与列宁当年的教导相去甚远。
在“左”倾思潮严重泛滥,全党上下、党内党外精神亢奋、头脑膨胀的情况下,邓小平相对保持比较清醒和稳妥的态度,开始思考关于我国社会发展所处阶段的问题。1961年1月他在会见外宾时说:“如果认为我们现在的公社是共产主义的,那就要犯错误了。”“有些同志想搞共产主义,超阶段,这样做的地方都犯了错误”[3](p75)。这是首次提出“超阶段”的概念。1963年5月同金日成会谈时更是明确指出:“对社会主义这个历史时期,赫鲁晓夫看得很短,我们认为应该是很长的。”“按照马列主义的原则,最终要消灭三个差别:工业和农业的差别,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差别,城市和乡村的差别。这些差别没有消灭,怎么能进入共产主义?”[3](p154)后来经过十年“文革”的极左,社会发展阶段问题更加凸现出来。1980年4月,邓小平在会见外宾时说:“现在我们正在总结建国三十年的经验。总起来说,第一,不要离开现实和超越阶段采取一些‘左’的办法,这样是搞不成社会主义的。我们过去就是吃‘左’的亏。第二,不管你搞什么,一定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4](p312)这是对他在1961年提出的“超阶段”的进一步发挥。根据这一思路,1981年历史决议首次提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5](p838)的论点。1982年十二大报告和1986年十二届六中全会关于精神文明的决议,重申了这一论点。1987年3月,中央在酝酿十三大主题时设想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立论依据,邓小平认为这个设计好。他在同年8月大会召开前夕会见意共领导人时说:“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定规划。”[2](p252)经过同年10月十三大的系统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一个论点上升为一个理论,成为邓小平理论的第一块基石。1988年6月邓小平会见外宾的谈话,再次把1957年开始的二十年“左”倾错误,归结为“制定的政策超越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2](p269)。1997年十五大报告,针对当时存在的深层矛盾,为了澄清种种疑惑,突出强调要解决好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问题。2012年十八大报告,又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
邓小平在1992年春的南方谈话中说:“我们搞社会主义才几十年,还处在初级阶段。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决不能掉以轻心。”[2](pp379~380)他针对相当一部分人因苏东剧变而产生迷惘困惑和悲观失望情绪,强调指出:“社会主义经历一个长过程发展后必然代替资本主义。这是社会历史发展不可逆转的总趋势,但道路是曲折的。资本主义代替封建主义的几百年间,发生过多少次王朝复辟?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某种暂时复辟也是难以完全避免的规律性现象。”[2](pp382~383)那时以来,历届党的领导人的重要讲话,总是在肯定形势主流的同时,指出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其原因和应对之策,特别是强调我们要增强忧患意识,始终居安思危,保持清醒头脑,充分估计前进道路上种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困难和风险,面临的诸多矛盾叠加、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进一步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
邓小平和我们党的这些思想观点,与当年列宁关于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基本精神完全吻合,一脉相承。
列宁晚期社会主义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是阐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系,无产阶级的党和国家应当怎样对待资本主义,核心是为什么要和怎样利用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
列宁摒弃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水火不容的两极对立思维,要求借鉴和利用资本主义创造的先进文明成果。
1917年9月即十月革命前夕,列宁在《布尔什维克能保持国家政权吗?》一文中就提出:“我们并不臆造什么工作组织形式,而是从资本主义那里把银行、辛迪加、最好的工厂、试验站、科学院等这些现成的组织形式拿过来;我们只能借鉴先进国家最好的经验。”[1](p49)1918年4月的《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充分肯定资本主义采用的泰罗制这一生产管理和工资制度,同资本主义其他一切进步的东西一样,既是剥削的最巧妙的残酷手段,又包含一系列最丰富的科学成就,“苏维埃共和国无论如何都要采用这方面一切有价值的科学技术成果。”并提出一个著名观点:“社会主义能否实现,就取决于我们把苏维埃政权和苏维埃管理组织同资本主义最新的进步的东西结合得好坏。”[1](p98)他在该文的提纲中还列出了一个公式:“苏维埃政权+普鲁士的铁路秩序+美国的技术和托拉斯组织+美国的国民教育等等等等++=总和=社会主义。”总之,是“乐于吸取外国的好东西”。[1](pp381~382)同年5月,即十月革命后不久,他就提出搞国家资本主义的问题,认为“在苏维埃政权下,国家资本主义就是社会主义的前阶,是社会主义取得可靠的胜利的条件”[1](p134)。1919年1月,他在一个讲话中强调:“只有利用资本主义为反对我们而创造的材料,才能建立社会主义;我们应当利用这一切来建立社会主义,巩固社会主义。”[1](p392)在新经济政策时期,他再次强调需要经过国家资本主义等那些“中间的途径、方法、手段和辅助办法”,“才能使资本主义以前的各种关系过渡到社会主义。关键就在这里”[1](p224)。他还指出,“资本主义是祸害,社会主义是幸福”的议论是不正确的。“同社会主义比较,资本主义是祸害。但同中世纪制度、同小生产、同小生产者涣散性引起的官僚主义比较,资本主义则是幸福。既然我们还不能实现从小生产到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所以我们应该利用资本主义(特别是要把它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1](p225)他还提出要使“私人资本主义能成为社会主义的帮手”[1](p229)。
与此相联系,列宁提出要尊重知识,尊重资产阶级专家,充分发挥这些专家们的作用,使之为社会主义服务。还在十月革命前夕的1917年9月,他就说过“赶走”资本家是不够的,还应当“要他们重新为国家服务。无论是对资本家,或者是对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某些上层人物以及某些高级职员等等,都应当如此”[1](p48)。1921年12月,他在一个提纲草案中指出:“我们一切领导机关,……如果不能做到像爱护眼珠那样爱护一切勤恳工作、精通和热爱本行业务的专家(尽管他们在思想上同共产主义完全格格不入),那么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就不可能取得任何重大的成就。”[1](p306)
与此相联系,列宁号召共产党员向资产阶级专家学习,学会做生意。1918年5月他在《论“左派”幼稚性和小资产阶级性》中说:“只有那些懂得不向托拉斯的组织者学习就不能建立或实施社会主义的人,才配称为共产主义者。”“我们无产阶级政党,如果不去向资本主义的第一流专家学习组织……大生产的本领,那便无从获得这种本领。”[1](p133)实行新经济政策时,发展商业成为整个链条中的主要环节。1921年10月,他在《十月革命四周年》一文中写道:“无产阶级国家必须成为一个谨慎、勤勉、能干的‘业主’,成为一个精明的批发商,否则,就不能使这个小农国家在经济上站稳脚跟。”[1](p247)1922年3月在《俄共(布)中央委员会政治报告》中,他指出在经济方面,我们现在必须做的事情是在同普通店员、资本家和商人的竞赛中取胜。“问题在于负责的共产党员虽然优秀,……可是他不会做生意,因为他不是生意人,没有学过也不愿学这一行,他不懂得应当从头学起。”“如果全体共产党员、负责工作人员都清楚地认识到,我们不会经营,让我们从头学起,那我们就会把事情办好——依我看,这就是主要的根本的结论。”[1](pp320~322)
列论的这些论述可谓非常“大胆”、新颖和精辟,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系说透彻了。
在我国,毛泽东于1956年改变了他以前说过的要在十五年内使资本主义和小生产“绝种”的观点,三大改造完成后提出“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把这称之为“新经济政策”[6](p170)。惜他不到两年,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又自我否定,称赞一大二公,把自留地、自养牲口等当作资本主义残余而取消。“文革”年代,又支持所谓“大批资本主义,大干社会主义”。在学习外国问题上,他虽然在50年代曾充分肯定“向外国学习”的口号,还特别说过抵制外国资产阶级的一切腐败制度和思想作风,并不妨碍我们去学习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企业管理方法中合乎科学的方面,1960年3月同尼泊尔首相谈话时甚至提出“东方人要向西方学习”的口号[7](p159),但并没有付诸实践,“文革”时还默认“四人帮”大批所谓“崇洋媚外”。关于知识分子的作用,他虽然讲过许多正确的话,但在“左”的年代阶级斗争思维主导下,把大批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教授划入“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范畴,不断予以过火的思想政治批判,“文革”中这些知识精英又被戴上“反动学术权威”帽子横受批斗,不能用其专长为国家服务。至于党员干部学习经营、做生意将被看成是蜕化变质、走“白专”道路,“文革”年代更是谁主张抓经济工作谁就是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执行修正主义路线。这一切,在经济和科技突飞猛进的世界大潮中,使我国落后了,同先进国家的差距达二三十年乃至五十年。从理论上说,一个重要根源就是把列宁关于利用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的光辉思想丢掉了。
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改革开放战略决策的根据之一,就是在这些问题上深刻反思“文革”及其以前“左”倾错误的严重教训,在对社会主义再认识的同时对资本主义也进行再认识。突出的是,1980年8月邓小平在回答意大利记者法拉奇“你是否认为资本主义并不是都是坏的?”这一提问时指出:“要弄清什么是资本主义。资本主义要比封建主义优越。有些东西并不能说是资本主义的。比如说,技术问题是科学,生产管理是科学,在任何社会,对任何国家都是有用的。我们学习先进的技术、先进的科学、先进的管理来为社会主义服务,而这些东西本身并没有阶级性。”[4](p351)1992年春的南方谈话又指出:“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2](p373)谈到改革开放“姓资姓社”问题时,他说“多搞点‘三资’企业,不要怕”。“有的人认为,多一分外资,就多一分资本主义,‘三资’企业多了,就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就是发展了资本主义。这些人连基本常识都没有。……‘三资’企业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2](pp372~373)另外,他在70年代提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口号,反对不尊重知识分子的错误思想,并对长期来争论不休的所谓“红”与“白”的问题重新作了科学诠释;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是一场深刻的伟大的革命,我们是在不断地解决新的矛盾中前进的,因此全党同志一定要善于重新学习,当前除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外,还要着重抓紧经济学、科学技术、管理学三个方面的学习。
改革开放以来,历届党中央就是按照这些思路制定大政方针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四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定,五中全会关于“十三五”规划的建议,继续体现并丰富发展了这些思路。而所有这些,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
总之,三十多年来的理论和实践,表明我们已经回到列宁只有利用资本主义才能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这一重大论断的轨道上来了。
“社会主义就是消灭阶级”,这是列宁晚期社会主义思想中一个十分重大的命题。他围绕这一命题作了许多深刻阐述。
1918年4月《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指出资产阶级在俄国已被击败,可是还没有根除、消灭甚至彻底摧毁,因此同它的斗争的新的更高形式便提到日程上来了,即“要由继续剥夺资本家这个极简单的任务转到一个更复杂和更困难得多的任务,就是要造成使资产阶级既不能存在也不能再产生的条件。很明显,这个任务是重大无比的,这个任务不完成,那就还没有社会主义”[1](p85)。1919 年5月《向匈牙利工人致敬》一文中说:“无产阶级的目的是建成社会主义,消灭社会的阶级划分,使社会全体成员成为劳动者,消灭一切人剥削人现象的基础。这个目的不是一下子可以实现的,这需要一个相当长的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所以马克思说,无产阶级专政的整个时期是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他还说,“消灭阶级要经过长期的、艰难的、顽强的阶级斗争”,“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以后,阶级斗争并不是消失……,而只是改变它的形式,在许多方面变得更加残酷。”[1](pp139~140)“要消灭阶级,就需要一个阶级的专政时期,一个被压迫阶级的专政时期”,这个阶级不仅能推翻剥削者,“而且能在思想上与全部资产阶级民主观念,与关于自由平等的一切市侩空谈决裂”[1](p141)。
那么什么是阶级呢?列宁在1919年6月《伟大的创举》一文中给出了定义:“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同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取得归自己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接着他解释了什么叫“消灭阶级”:“显然,为了完全消灭阶级,不仅要推翻剥削者即地主和资本家,不仅要废除他们的所有制,而且要废除任何生产资料私有制,要消灭城乡之间、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之间的差别。这是很长时期才能实现的事业。要完成这一事业,必须大大发展生产力,必须克服无数小生产残余的反抗……,必须克服与这些残余相联系的巨大的习惯势力和保守势力。”他并且把这些认定为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1](pp145~146)
同年10月的《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列宁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就是消灭阶级”的重大命题。并指出:“为了消灭阶级,首先要推翻地主和资本家。……为了消灭阶级,其次就要消灭工农之间的差别,使所有的人都成为工作者。这不是一下子能够办到的。这是一个无比困难的任务,而且必然是一个长期的任务。”[1](pp158~159)1921年12月,列宁在一个提纲草案中讲了与阶级相联系的阶级斗争问题,指出:“只要阶级存在,阶级斗争就不可避免。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必然存在着阶级。”[1](p299)
从列宁的论述中,似需把握这样几点:
其一,关于阶级定义的几个“不同”中,最根本的或者说基本标志是与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由于这个“不同”,一个集团才能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而这种占有是无偿的,实质就是剥削。
其二,既有阶级的存在,就必然有阶级斗争。否认阶级的存在,必然导致否认阶级斗争。而否认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上就离开了马克思主义,实践上就会陷入使社会主义成为幻想的泥潭。
其三,“阶级”是一个经济的和历史的范畴,“社会主义就是消灭阶级”,是就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最终目的而言的,并非社会主义一开始就成为现实任务和行动纲领。消灭阶级是一个非常长期和艰巨的历史过程,需要做包括改造所有制和意识形态、消灭三大差别在内的许多方面的事情,但归根结底是靠生产力的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说,“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8](p547)。恩格斯也说过,“阶级的划分……是以生产的不足为基础的”,“社会阶级的消灭是以生产高度发展的阶段为前提的”[9](p756)。
其四,对“过渡时期”的理解大体有两种,一种是认为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即刚刚踏上门槛但尚未登堂入室。按这种理解,它是一个“转瞬即逝”的时期,比如苏俄不过约四、五年,我国也只有七年。而从马克思和列宁的话来看,则是从夺取政权到整个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社会主义的完全胜利和巩固即最后全面建成,那就是一个非常漫长的时期了。这便是所谓“小过渡”和“大过渡”的问题。如果是“小过渡”,阶级和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就会很快消失;如果是“大过渡”,它们将长期存在,但其总趋势是日渐式微,最后走向阶级的消灭和国家的消亡。列宁在1921年3月俄共十大上的报告的第十部分(未收入本卷)曾说过,“马克思和恩格斯一向毫不客气地讥笑那些以为在共产主义以前阶级就会消失的思想、言论和假设,并且指出,只有共产主义才是消灭阶级。”[10](p478)
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上,“左”的政治错误不在于年年讲月月讲阶级斗争,而在于把阶级斗争无限夸大,上升到“为纲”的地位。在理论上,毛泽东断言“马克思的学说,就是阶级斗争的学说”[11](p533),把“具有丰富多彩的思想内容”、“非常深刻和多方面的学说”(列宁语)的马克思主义仅仅归结为阶级斗争,这是一种可怕的曲解。1962年9月经毛泽东修改的八届十中全会公报,强调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斗争在社会主义建成以前的整个过渡时期始终是我国内部的主要矛盾,提出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两条道路斗争,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三个“始终存在”。后来这个论断被称作党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文革”中又被确定为“我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按这一“始终”论,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的发展不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渐进过程,而是一个突如其来的变故:今天还是三个存在的社会主义,明天忽然不存在而进入共产主义了。在实践上,就是把阶级斗争严重扩大化和绝对化,如“反右派”,以至人为地制造阶级斗争,如“反右倾”,后来便是否定一切、打倒一切、全面内战的“文化大革命”。
“文革”结束后,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如何总结历史教训、正确认识我国社会主义下的阶级斗争,成为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1979年3月邓小平发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重要讲话,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仍然有反革命分子、敌特分子、各种刑事犯罪分子和其他坏分子,以及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新剥削分子,并且这种现象在长时期内不可能完全消灭。同他们的斗争不同于过去历史上的阶级对阶级的斗争(他们不可能形成一个公开的完整的阶级),但仍然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或者说是历史上的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特殊形式的遗留。他还说:“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斗争是一个客观存在,不应该缩小,也不应该夸大。实践证明,无论缩小或者夸大,两者都要犯严重的错误。至于整个社会主义社会历史时期是否始终存在某种阶级斗争,这里包括许多理论上和实践上复杂和困难的问题,不是只靠引证前人的书本所能够解决的,大家可以继续研究。”[4](p182)1980年12月,他在《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讲话中,列举当时各种闹事、违法乱纪行为以及叫嚷搞“第二次文化大革命”等等现象并分析其原因,指出“按性质来说,一种是敌我矛盾,一种是阶级斗争在人民内部的不同程度上的反映。这说明,阶级斗争虽然已经不是我们社会中的主要矛盾,但是它确实仍然存在,不可小看”;同时指出:“进行这种斗争,不能采取过去搞政治运动的办法,而要遵循社会主义法制的原则。”[4](pp370~371)1981年的历史决议,按这一精神写了一段论述社会主义下阶级斗争的经典性文字,总的精神是既反对阶级斗争扩大化,又反对阶级斗争熄灭论。这一精神,直到现在仍应为我们所认可和坚持。
既有阶级斗争,那就必须有人民民主专政(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但这是就国家政权的专政职能来讲的。1986年12月,邓小平针对学生闹事,坏人猖狂,自由化泛滥,强调“四项基本原则必须讲,人民民主专政必须讲”,这“没有什么输理的”[2](p195)。1990年12月他同中央几位领导同志谈话时说:“在四个坚持中,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这一条不低于其他三条。”[2](p365)1992年春的南方谈话,又指出“依靠无产阶级专政保卫社会主义制度,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巩固人民的政权,是正义的事情,没有什么输理的地方。”[2](p379)这些话与上文列宁的论述,基本精神是一致的。
问题在于中国不是从资本主义社会而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有不同于当年苏俄的特殊国情。比如中国原来的生产力极其落后,苦于资本主义的不发展,物质基础非常脆弱,最终建成社会主义需要经历几代、十几代、甚至几十代人的时间,其中光是初级阶段就至少要有一百年;利用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的原则虽然同样适用,然而中国的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特别是现阶段的非公经济及其所有者,与当年苏俄的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在性质和作用上大不相同,更能成为社会主义的“帮手”。所以对于列宁的有关论述,要借鉴,但不能照搬。这正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文献和领导人讲话中逐渐淡出“阶级”、“专政”等概念,并慎用以至不用“剥削”、“剥削者”等词的一个重要原因。
以上五个方面列举的列宁关于社会主义的思想,归结起来,可以概称为列宁晚期的社会主义观。这个“观”充分体现了列宁直面经济落后的起点和错综复杂的形势解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睿智,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的光辉。它的基本观点和基本精神,对于我们今天进一步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无疑具有极大的指导或借鉴意义。
[1]列宁专题文集·论社会主义[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邓小平文集(1949~1974年):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4]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5]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6]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7]毛泽东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0]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1]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5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
责任编辑:钱亚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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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4479(2016)01-0001-11
2015-11-10
雷云,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名誉主席,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