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方锐(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局长)
教育改造科学化的探索与实践
——以浙江监狱为例
胡方锐(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局长)
把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是监狱的法定职责,其中教育改造最具我国特色与传统优势。2003年,司法部提出了监狱工作“科学化、法制化、社会化”意见,监狱工作科学化重点在于教育改造科学化。去年的全国监狱工作会议,孟建柱书记提出了教育管理科学化,这是对改造罪犯法定职责的坚守与重视,也是刑事法律政策调整、押犯构成变化、关押方式转变等现实背景下,为实现改造罪犯任务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浙江省监狱系统坚持教育改造中心地位,坚持教育改造科学化方向,不断推进教育改造科学化探索与实践,取得了一些成效,为新时期深化监狱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化提供了有益借鉴。
(一)彰显中心工作成效是教育改造科学化的本质追求。改造罪犯是监狱的中心工作。改造罪犯手段与方法多样,其中教育改造又占据着中心地位,因为教育改造需要充分调动民警、罪犯以及社会等多方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其改造效能远远大于其他改造手段,是保安全、促稳定的攻心治本之策,是有效降低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的根本之策。
(二)解决改造现实问题是教育改造科学化的创新基础。随着国家刑事政策的深入调整,监狱押犯构成发生重大变化,超短刑犯、病犯、限减犯、涉毒犯、涉恐犯、重刑犯、多进宫犯等不断增多。据统计,目前浙江监狱超短刑犯超万人、病犯超万人、涉毒犯超万人,给监狱管理带来新的困难和挑战,尤其是涉恐犯、涉毒犯、重刑犯、多进宫犯等重点罪犯,是威胁监狱安全稳定的重点对象。面对当前罪犯难管理、难改造的现实问题,如何有效解决?这是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造科学化的创新基础。
(三)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是教育改造科学化的基本要求。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监狱工作科学化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尤其是监狱信息化建设的扎实推进,给监狱教育改造科学化发展带来了精准推进。社会高度普及的电化教育、多媒体教育、现代网络教育等技术手段,对教育改造科学化提出了发展方向;社会核心价值观、和谐社会、法治社会理念的提出,对教育改造科学化提出了根本要求。教育改造科学化的提出,是社会科学发展潮流的必然。时代发展潮流为我们提供了推动教育改造科学化的土壤和条件,也要求我们必须更加重视教育改造科学化。推进教育改造科学化,必须顺势而为,摈弃粗放、感性与经验主义,融精准、理性、文明、科学于一体。
(一)要坚持以人为本。教育改造以人为本的哲学史观,充分注重人的生理特征与内心需求。罪犯各种需求虽因自由限制而受到压制或剥夺,但仍然存在。坚持以人为本,要尊重罪犯人格,维护罪犯权利,管教善待罪犯,尽量承认并满足罪犯的正当合理需求。罪犯需求包括群体化和个性化需求、自身需求和社会需求、实质性需求和形式性需求。罪犯教育改造的内容、方式、方法,唯有建立在满足罪犯合理需求的基础上,才能化强制被动为自觉主动,才能有效推进教育改造科学化。
(二)要坚持因人施教。罪犯教育是强调改造目的的特殊教育活动。所有增进罪犯知识、技能,影响罪犯思想、品德与行为的教育活动,都必须适应社会发展与身心发展的规律。每一次罪犯教育活动都要设定科学合理的教育目的,采用适当的教育内容和手段,创设必要的教育环境。但罪犯作为受教育者,是教育对象、学习主体,必须尊重受教育者系“独立的个体,具有自己的主动性、选择性、需要性和意志性”的教育规律,在教育活动策划、内容安排、方式方法上,既充分考虑其作为受教育者的普遍特性,又充分考虑个体因素,切实施行分类施教、因人施教。
(三)要坚持循序渐进。罪犯改造处于特定时空环境,改造本身有规律性,教育必须循序渐进、因时而变。罪犯自入监服刑以后,经历入监、中期与出监的三个阶段教育。改造初期是教育罪犯确立改造意识、端正改造态度、规范改造行为的关键期;改造中期是基于罪犯合理需要,开展“三课教育”、健康教育等活动,激发罪犯持续改造动力的阶段;改造后期则以有效提升罪犯回归社会、做守法公民的能力与信心为重点。教育改造工作要承认罪犯是改造的主体,唯有罪犯自觉、自愿改造才是真正有效的改造。因此,应当避免“我说你做”“我布置你执行”的管理式做法,而是要围绕教育内容、教育目标、教育客体,坚持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
(四)要坚持因势利导。教育改造不能因循守旧,要因时而动、因时而变。近几年来,随着刑事政策的调整,押犯结构有了重大变化,管理模式有了重大调整,改造时空进一步压缩,信息化监管不断加强,监狱工作社会化不断深化。科学推进教育改造,必须立足当前罪犯新情况、新特点,刑事政策调整引起的新变化、新影响,监管方式改变所致的新问题、新变化,融入社会教育的新形式、新载体,趁势而为、因势利导。
(五)要坚持创新发展。人的动态发展要求教育改造必须创新,创新是教育的灵魂。创新教育改造前提在于摈弃强制服从教育,弱化经验主义教育;关键在于立足社会形势发展背景,运用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行为学、社会学等科学理论,依托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社会资源;核心在于围绕教育改造理念创新、体制完善、机制健全、手段科学、载体先进、保障有力等内容,进行有效的创新推进。循证矫治工作中实证统计分析方法的运用,教育改造网络技术的运用,都是科学创新手段在教育改造中的运用。
(一)形成了科学化的教育改造理念。经过多年的研究、探索与实践,我省监狱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逐渐形成了这样的共识:
一是科学认识罪犯是推进教育改造科学化的基础。罪犯是犯了罪的人,因法律、道德、文化素质低下而犯罪,但其人心未必泯灭。教育改造科学化的意义在于唤醒良知、提高素质。教育改造科学化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善待罪犯,尊重罪犯,在建立平等关系的基础上进行教育。我省女子监狱提出的“学分制”教育理念,南湖监狱创新建立的“微心愿”教育理念,都是基于对罪犯的科学认识而提出的。
二是明确“主体和主导”是教育改造科学化的前提。在教育改造罪犯过程中,罪犯不是被动的受教育者,他们有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有自己的选择权和个性需求权,处于主体地位。而民警在承认和尽量满足罪犯教育的合理需求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因此,教育改造科学化要坚持分类教育、因人施教。
三是降低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是教育改造科学化的追求。教育改造工作的根本任务和使命,在于提升罪犯的文化、道德、法律等综合素质,改善其犯罪劣根性,使其刑满释放后能够做对社会有用的守法公民。为此,在教育改造罪犯过程中,我们更加注重教育改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手段、教育保障等方面落实科学化,切实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努力降低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
另外,在这些科学化理念支撑下,我们坚持对“如何在现实框架下,合理满足罪犯个体需求”“如何在严管常态下,有效拓展罪犯改造时空”“如何在继承传统前提下,创新发展升级教育改造”等问题进行了持续的研究与实践。
(二)完善了科学化的教育改造内容。教育改造内容的科学化,是在符合教育改造罪犯目的的前提下,选择能够激发罪犯学习兴趣与热情、提升学习效果与改造效能的教育内容。在近几年的教育改造工作中,我们坚持教育内容选择的需求导向、文化导向和差异化导向,更富成效地深化罪犯教育。
一是构建“三期九段”教育改造新体系。我们以罪犯“入监、中期、出监”三期教育为基础,积极探索构建“三期九段”教育改造工作新模式。在中期教育科学化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行“四统一要求”:统一罪犯中期教育基本内容,特别是思想教育内容;统一罪犯改造评估体系,包括改造难易度评估、危险性评估;统一教育改造基础建设,包括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罪犯改造中心、罪犯传媒教育中心;统一罪犯教育日工作规范。积极推进文化技术教育社会化,在抓好罪犯劳动技能培训的基础上,创新开展了初中班和高中班“双证制”教育,借助社会优质资源提高罪犯学习兴趣、学习效果。同时,我们也积极探索不同犯群、不同改造时期教育内容的选择问题,如省第五监狱创新提出“四站八项”重刑犯中期教育改造模式:即改造过程分为四站,每站重点开展两项教育,采用学分制。这种模式实现了改造内容差异化、方案明细化、过程晋级化。
二是开展以人文主义教育为主的新教育。大力开展以文化传承经典、哲学知识、社会文明、伦理道德与社会法治、科学知识与艺术体验、自然生态与发展为主要内容的通识教育。实践中,我们组织开展认罪悔罪、法治道德、基础文化、心理健康、职业技能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教育,组织编写具有监狱特色的道德教育、法律教育、核心价值观教育、说理教育、国学经典教育等教材,组织全省优秀民警教师开展集中上课,录制视频片。紧密结合地域优势和罪犯需求,邀请当地传统文化专家进监开设特色教育班,如我省十里丰监狱借助南孔文化,大力开展“一句、一诗、一书”为要求的传统文化教育,省第六监狱借助中国棋院开设围棋班,成效都不错。
三是创新性开展以健康改造为内容的新教育。健康是促进人全面发展的必然阶段。浙江监狱积极研究探索“健康+”教育改造模式,基本内容包括思想保健、养成保健、情感保健、心理保健、身体保健五大块。在探索与实践中,我们坚持把健康教育贯彻改造全过程、全方位,促使罪犯以健康的思想引领改造,以健康的行为投入改造,以健康的身体接受改造,以健康的心态对待改造。坚持把《公民健康素养66条》作为罪犯教育日的重要内容来抓,通过营造监狱良好健康环境。通过系列专题讲座,健康知识宣传手册,提高罪犯健康素养,提高罪犯自我保健能力,促进罪犯健康改造。同时,我们加强对民警和罪犯两个层面关于“黄金施救”、健康管理等方面的业务技能培训。近年来,浙江监狱狱内疾病控制持续加强,罪犯狱内死亡率连续三年居全国最低。
(三)深化了科学化的教育改造方法。方法是教育活动的手段。教育改造方法科学化,应当以问题为导向,立足罪犯改造实际,坚持教育改造原则,秉持传统有效方法,在实践中探寻更多有效方法。
一是科学深化罪犯个别教育。个别教育一向被视为教育转化顽危犯的利器,但现在随着押犯构成的变化,民警值勤模式的变更,传统个别教育弱化趋向明显。对此,我们积极正视并着力深化,首先是深化工作制度,建立专职谈话员、民警包干责任、教育谈话录音和“三走进”(走进罪犯小组、走进罪犯心里、走进困难罪犯家庭)等制度。其次是以循证方法深化个别教育,建立不同类型罪犯个别教育案例库,组织编写针对不同类型罪犯的个别教育指导材料,提高个别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如我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于2013年启动“循证矫治实验研究”,潜心研发针对性强的矫正项目,以教育实验方式进行实证研究,成效明显,今年5月以《技术建构价值--循证矫正实验研究》专著形式发表。再次是探索行之有效的创新性方法,提出“个别教育+”概念,融合心理矫治、监区文化、亲情帮教等元素深化个别教育。
二是科学深化罪犯改造评估。开展罪犯改造质量科学评估,利于我们科学认识罪犯的现状与问题,以采取针对性的教育方法,重点在中期评估。在科学评估罪犯改造中,不仅从测量样卷的指标数据上进行静态分析,还对罪犯改造的现实表现,包括思想改造、恶习矫正、劳动改造、家庭关系等进行动态分析。同时,在现有中期评估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评估的方法和手段,充分发挥全省监管改造系统大数据平台,将罪犯认罪情况、悔罪程度、坦白检举、服从管教、接受教育、遵守监规、参加劳动、生活卫生、文明礼貌、心理健康等项目进行整合,进行科学动态评估,建立风险等级预警,及时把评估与个别谈话教育、顽危犯确立挂钩起来,为顽危犯的管控和转化建立科学基础。
三是科学深化罪犯心理矫治。注重从思想、心理和行为三个矫治层面来组织和分类。罪犯心理矫治已是非常成熟而富有成效的教育手段,已经成为罪犯教育改造的重要手段。今年6月底,我们下发了《浙江监狱罪犯心理矫治2016~2019发展规划》,着力推进阵地建设和制度建设,着力提升罪犯心理教育普及面、顽危罪犯转化面和危机罪犯干预面,着力推进监狱心理训练房、心理文化和矫治模式品牌化建设。目前,浙江省监狱已具有一支稳定的全国级专家队伍和心理咨询师队伍,这为深化罪犯心理矫治提供了强大人才保障,如省第一监狱、第四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女子监狱、杭州市西郊监狱等多个监狱建立了专家工作室;省十里坪监狱建立了每周一沙龙、每月一督导机制,有力推进了罪犯心理矫治工作,7月初,该监狱还创新开展了《心结心解》栏目。心理学中的沙盘治疗、曼陀罗、房树人技术,是社会普遍推崇的心理治疗模式,这些技术也已初步形成了我省罪犯心理矫治的主要特色。
四是科学深化罪犯职业技能教育。在“十二五”期间,浙江省监狱大力推进罪犯职业技术教育,罪犯获职业技术证书189591本,为顺利回归社会提供了有力保障。在实践中,我们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灵活的技能培训方式,着力使罪犯职业技能培训更加高效。主要方式有:以监狱内部自行主导的培训模式,具有极大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适用于罪犯培训需求较大的初级水平项目和部分中高级项目培训;以监狱为主社会为辅的培训模式,监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技能教育规划,设定培训项目和教学计划,借助社会专业力量开设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借助社会力量外包式的培训模式,监狱与专业机构合作,进行培训考证“打包式”服务。近些年来,在地方业务部门支持下,我省有20个监狱在成年罪犯中创新开设了文化技术教育二合一的“双证制”教育班。 2014年3月,刘延东、孟建柱两位中央领导同志对我省监狱“双证制教育模式”作出重要批示,司法部调研之后在全国监狱进行推广。
(四)拓展了科学化的教育改造载体。以提升教育改造效能为导向,我们积极探究符合罪犯需求、易被接受、易出成效的教育方式,努力跟上社会形势发展的变革要求。
一是搭建顺应“互联网+”潮流的教育新载体。面对“互联网+”时代,社会教育的教学课程与教学模式已发生革命性的改变,未来知识获取的方式,将得益于教与学的网络化传播、云计算存储、个人需求订制、线上线下混合式教育等信息技术主导的教育方式。“十二五”期间,我省监狱对教育改造设施建设投入近2亿元,全面建设视频点播系统、教育专网系统、电化教育系统、演播中心,充分利用推进浙江智能化监狱建设的契机,与之及时互动,充分挖掘与利用信息化建设中形成的大数据资源,加快教育改造信息化、智能化方式的变革。
二是搭建融入时代元素的教育新载体。在当今信息技术高速发展时代,“QQ”、博客、微信等已经成为人们日常交流的必备工具。对此,我们借用这些方式加以推进教育改造科学化建设。目前,在民警层面,浙江省已组建教育管理和心理矫治两大群的微信交流平台,大大提高了省局和各监狱之间的沟通交流、工作部署成效,提高了各监狱之间的活动展示、学习交流成效。在罪犯层面,各监狱积极探索,借助教育专网、视频点播等载体,推出改造博客、改造周记、亲情在线、视频会见、视频帮教以及鲁姐有约、魏老师QQ热线等新载体。这些情境化互动式教育方式广泛应用,有效弥补了传统单向式教育的不足,激发了罪犯主动参与改造的主体意识。
三是搭建具有艺术人文情怀的教育新载体。在从严监管、安全稳定为首要任务的前提下,如何科学化推进监区文化建设意义重大。实践中,我们坚持“小型、分散、多样、有效”原则,按照“普及化、过程化、教育化”要求,把监区文化活动与文化艺术、体育趣味、心理矫治、社会帮教、狱务公开等元素紧密结合起来,开展丰富多彩的音乐、舞蹈、绘画、书法、工艺、体育等活动。积极开展服刑改造原创歌曲及微电影欣赏季、监区文化展演展示季等活动,每个监狱都有一定特色主题文化教育活动。监区文化品牌建设,已从盆景走向风景。其中我省第一监狱的动漫文化、第六监狱的菊文化、女子监狱的丝绸文化、金华监狱的新芽文化在全系统享有较高知名度,深受罪犯的喜爱。实践证明,这种立足于人文熏陶的艺术改造方式,是富有成效的。
(五)构建了科学化的教育改造机制。机制带有基础性和根本性。为探索科学化新机制,浙江省在2011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改造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教育改造在监狱工作中的地位,对领导组织、经费保障、基础建设、工作目标和考核奖惩等都作了规范要求,真正推进教育改造虚功实做、软功硬做、实功亮做。
一是建立高效运行的绩效考核机制。浙江省财政厅从2013年开始,将教育改造经费从人均280元提高到400元,2015年又提高到500元。同时,我们还针对性制定出台《浙江省监狱系统教育改造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将考核内容分为基础工作和专项工作两类,基础工作分为10项考核指标,实行百分量化考核;专项工作分文化技术教育、创新特色工作、年度重点工作等。进行常态化考核,明确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核拨教育改造经费,有效推动各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发展。
二是建立专业化发展的队伍保障机制。我省坚持以“名师工程”“导师工程”“心理咨询师工程”作为提升民警教育能力的有效抓手,选拔优秀民警担任思想教育教师,组建民警讲师团、女警讲师团,依托专业院校开展培训,有效构建专业化建设的新路径。为充分调动“40”“50”民警工作积极性,研究探索个别教育“专职谈话员”机制,深入推进青年民警传帮带“导师工程”。全面建立科级建制的心理矫治机构,促进心理矫治队伍正规化建设,目前浙江省有心理咨询师4183名,其中二级心理咨询师有322名。坚持组织开展个别教育、集体点评、微课比武等技能比武活动,开展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不断促进教育民警队伍成长成才。
三是建立常态化运行的课堂教育机制。自2011年以来,浙江省全面推进“5+1+1”教育改造模式,统一每周一为教育日,并配套建立调课报备制度,规范开展课堂教学工作。省局安排专职人员,不定期组织检查各监狱“5+1+1”课堂化教育日规范落实情况,通过省局指挥中心视频督查教学管理情况,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实行绩效考核一票否决考核制度。通过这常态检查机制的落实,确保了课堂化教育日要求全覆盖、落实无死角,确保了罪犯教育日“时间、场地、内容、人员”四到位。
社会发展进入了转型升级攻坚克难阶段,安全稳定经受着非同一般的考验,监狱工作也面临一场深刻的变革。教育改造科学化作为监管改造的重中之重,如何应对挑战,把握机遇,也将成为影响监狱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在新形势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创新,全面推进教育改造科学化建设,依然面临严峻的挑战。
(一)警务模式带来的队伍建设挑战。推进教育改造科学化,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民警队伍是保障,也是关键。虽然说,当前监狱警囚比例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在基层一线因为执勤警务模式的要求,警力依然比较紧张。除了正常执勤,还要参加不间断的监狱活动、培训教育、考核评比等活动,对教育改造警力安排冲击较大。此外,部分年轻民警怕做、不愿做教育改造工作的问题突出,很多基层教育改造工作分管民警轮换频繁,导致工作常常在低水平徘徊。
(二)押犯构成变化下的管理挑战。押犯结构变化是推进教育改造科学化首先要面对的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刑事政策的不断调整,监狱押犯结构日益变化。就浙江而言,在整体押犯减少的同时,涉毒罪犯、女犯、病犯、限减犯、超短刑犯等人数却大幅度上升,涉恐犯、危安犯、邪教类罪犯依然不少,家族犯罪、团伙犯罪现象不断增多。押犯结构的劣性变化,给我们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传统教育改造经验已不大适应,而当前有效方法、有效举措又存在着一定缺失。
教育改造科学化代表着监狱发展方向,是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经之路。破解科学化发展难题,必须从监狱宏观职能、法治视野下树立教育改造中心地位,必须从体制机制、职业化队伍建设进行保障,必须从内容改革、方法创新、理论突破上进行推进。
(责任编辑朱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