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鼎家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岗培部,北京 100048)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会视角∗
杨鼎家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岗培部,北京 100048)
在维权、维稳、创新中有序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工会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所凸显的社会价值,也是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指导下中国工会工作创新的核心内容。其中包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共同体宗旨、工会维权寻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会维稳夯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会创新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通过工会创新驱动,团结和凝聚广大职工群众,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工会价值;工会定位;工会创新;和谐劳动关系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党中央“四个全面”精神指导下,工会组织在维权、维稳、创新中团结和凝聚职工,坚定不移跟党走,引导广大职工群众有序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深化改革中工会社会价值的重要体现,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客观要求,也是中央党的群团工作精神指导下中国工会所具有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集中反映。对于工会而言,政治性是其灵魂,先进性是其本质,群众性则是工会工作的基石。在维权、维稳、创新三者关系中,工会维权是维护稳定的基础,维护稳定是实现创新的重要保障,而工会创新则是维护的深化。总之,维权和维稳既是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保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政治、科技、文化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这是工会作为巩固国家政权重要社会支柱作用的体现,也是工会社会价值的重要体现。
为此,工会组织要积极履行四项社会职能,大力加强对职工群众的教育和引领,团结、动员和凝聚职工群众为推动社会进步而奋斗,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必须克服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的“四化”现象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四风”问题,有效解决脱离职工群众这一长期存在的问题,更加深入基层开展工作,用工会自身的创新作为来证明工会的社会价值。
劳动关系和谐共赢是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社会和谐的必要条件。笔者认为,所谓和谐劳动关系共同体,是指以利益协调为纽带相互连接的有机体,其本质是利益共同体。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共同体的宗旨是为了平衡劳动关系各方利益,推动经济社会的有序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工会组织在实践中,通过维权、维稳和创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而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工会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的目标,从中凸显工会的社会价值。
综观中外工运发展历程,在巩固和维护国家政权及遵守有关法律框架下,经过国家、资方、劳方等劳动关系协商三方的共同努力,劳方与资方之间的博弈结果,最终要走到集体协商或集体谈判,签定双方协商认可的集体合同,达成劳资双方相互妥协、权益平衡的共识,从而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进而维护社会有序发展,从中彰显工会组织在平衡社会关系利益中应当承担的维权、维稳、创新的社会责任。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中心定位于围绕构建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突出中国工会为促进社会整体发展作出应有贡献的神圣使命,这也是我们党对于工会组织的要求和期望。
工会作为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参与社会治理和服务的中坚社会力量之一,这是工会工作十分明确的基本定位。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格局中,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职工群众作为工会组织服务和维护对象,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群众组织起来、凝聚起来,引导职工努力地投入到经济社会建设中并且有序地参与社会治理,理应是工会组织必须承担的不可替代的社会责任。
(一)突出维护职能的引领作用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要以关注民生为基点,从推动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在关注政府工作重点、职工生活难点、社会聚焦热点问题上,充分发挥工会工作的职能作用,协调劳动关系中劳资双方的利益矛盾。《工会法》赋予工会的维护、参与、建设、教育的四项社会职能,是工会参与社会治理法定的核心依据,并且都与职工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其中维护职能是做好参与、建设、教育的三项社会职能的核心,是维护职工、企业、社会的共同体利益的主线。
(二)发挥民主协商的协调机制作用
1.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凡是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决定。职工代表要依法行使自己的职权,严格把关,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职工代表大会要积极支持企事业单位的改革与发展,教育职工以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3)职工代表大会要对行政领导是否正确行使职权、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是否廉洁自律,要依法进行监督。
(4)职工代表大会要发挥自我教育功能,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对职工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法规纪律教育、科学文化技术教育,全面提高职工素质。
2.平等协商制度
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以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权益。
(1)在利益共赢基础上的反复沟通、协调是实现平等协商成功的基石,资方(投资者)应摈弃榨取劳动者最大利润的陈旧经营理念,劳方(劳动者)应树立保持正常生产秩序的理性诉求观念,达到劳动者与资本的妥善结合,避免劳资双方互不相让、两败俱伤、损失惨重的最坏局面。
(2)在任何体制下劳动关系三方都想要有一个和谐合作的伙伴式的环境,资方生财得道、劳方取财多助、政府监管到位才是劳动关系三方利益搏弈的追求境界。工潮带来的企业某种程度上的破产或瘫痪,引发形成的职工失业、资本受损、政府被责等社会动荡,其实都不是劳动关系三方尤其是劳资双方希望看到的。
(3)为有效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实现企业和职工互利双赢,使职工和企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就要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目标和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把职工最为关切的工资问题当做突破口,有序地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全面提高维护职工利益的能力和水平。
信息网络社会的飞速发展,使人们的利益诉求表达方式呈现多样化趋势,协调不同利益群体关系时面临的情况更加复杂,工会组织应当规范建立起维护职工权益的有效措施,做到把劳动竞赛与职工素质建设紧密结合、把改善民生与帮扶困难群体紧密结合、把和谐创建与化解劳资矛盾紧密结合、把思想建设与职工文化活动紧密结合。
工会应当在联系职工、创新作为上多做实事,处理好工会与职工、工会与企业、工会与社会、职工与职工等之间的关系,调节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平衡,并善于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工人阶级及劳动群众队伍的紧密团结,推动形成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安定有序、各得其所的局面。工会要善于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依法依规地平衡调节,学会合法、合情、合理地化解冲突及对立,掌握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预防及应对方法。对于工会组织而言,平衡资方(投资者)与劳方(劳动者)的利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工会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宗旨。
(一)以加强企业及职工文化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工会要通过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利,调动职工参与企业文化建设的积极性;通过维护职工政治民主权利,依法保障职工对机关、企事业的事务进行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权利,发挥其建设企业文化的主体作用;通过维护职工的教育发展权利,提高职工的素质。只有职工队伍的素质提高了,企业的发展才能具有发展的源动力。这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根本目的之一;通过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维护职工的精神文化权利,提高企业凝聚力。
(二)深入基层一线发挥工会作用
1.努力推动职工源头参与民主管理
职工安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与职工的实际、职工的利益是否受到侵害、安置职工的费用是否能按期到位等,职工对此应当具有必要的知情权、参与权,以避免因安置职工方案不合理而造成侵犯职工利益的现象。
2.加强和完善工会帮扶体系
通过社区、街道等工会的调查与建档工作,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困难职工列入政府救济对象,切实发挥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利益“第一知情人,第一帮助人,第一报告人”的作用。
3.积极构建医疗互助制度
特别关注在职困难职工的生活状况,积极探索企业困难职工医疗互助制度,比如建立职工生活互助基金、职工医疗救助基金等,把握临时性出现的、涉及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快速做出反应和处理,为职工提供有效互助。
4.完善劳动争议协调机制
聘请工会协理员,建立劳动关系矛盾前置预防机制;工会法律援助部门要吸收律师作为志愿者,为职工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援助;聘请一批维稳信息员,随时掌握社情民意迅速化解矛盾;聘请劳动模范、心理咨询师,为来访职工进行心理疏导。
5.健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机制
将和谐企业创建考评与履行社会责任挂钩,激发企业和职工的创新活力,并制定和谐企业在资金奖励、税收返还、租赁减免等的激励措施,有效地提高企业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将劳动关系协商三方利益共同体集聚为“命运共同体”。
6.拓展促进就业运行渠道
一是把工会服务对象由集中帮扶困难职工,拓宽到为全体职工提供服务。
二是实行市县及其部门之间资源联动整合,实行帮扶与行政办公一体化。
三是做好帮扶维权工作拓展丰富服务内容,力求向职工提供更多公共服务。
(三)注重舆情信息动态分析研究
以动态形式呈现的表达快捷、信息多元、方式互动的舆情,主要来源于新闻评论、聚合新闻、博客、微博、微信等,工会应当积极借助社会媒体和新闻舆情的力量,完善工会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参与网络社会治理的水平,赢得更多正面舆论支持。
首先,要加强舆情信息员队伍建设,密切关注舆情,及时收集各种信息,做到热点焦点信息立即上报、归口信息定期上报、典型经验信息及时专报。
其次,舆情信息领导机构在处理舆情信息过程中,在做好梳理、归纳、提炼工作基础上,对舆情进行深入分析,探究原因,找出问题的症结,推动问题的全面解决。
再次,做好舆情信息处置工作,应当列为各级工会组织考核的指标之一。要明确落实责任,建立完善奖惩制度,采取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办法提升工会舆情工作处置水平。
最后,工会要坚持服务大局,加强对苗头性问题、重大政策(决策)出台前的舆情调查,使舆情调查的内容涉及社会生活各方面,通过舆情工作的超前预测,为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依据。
工会工作应当扎根在基层,真实掌握与反馈职工诉求及思想,及时发现基层存在的问题并帮助解决,扩大工会工作的协理员、法律援助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集体协商指导员、企业改制指导员、劳动保护监督员等组建。
中国工会就是要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党对工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团结和凝聚职工力量,使之在经济建设中充分发挥其主力军作用,在协调劳动各方利益中,实现社会稳定。
工会组织的重要使命就是调整劳动关系,在动态协调劳动关系中,正确地维护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兼顾国家、企业、职工的利益。工会应当与政府、企业之间建立起求同存异、合作共赢的伙伴关系,尤其是作为协商或谈判主体的劳资双方,都应做到开诚布公,为了企业发展和员工受益这个共同体目标,互谅互让。工会与雇主之间应当成为帮手的关系,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企业的生存与安危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工会组织的存在,有利于矛盾的及时解决。
工会工作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积极推动创新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中国梦第一个百年目标,其收入倍增计划“从2010年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翻一番”,这是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量化指标,客观上要求以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创业驱动来大力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从而创造出更大的经济发展成果,以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这是国富民强、藏富于民,打造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命运共同体的具体创新实践。工会推动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价值,就在于积极促进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工会组织切实履行四项社会职能,具体而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要求工会深入践行“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要求;在推动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举措”过程中,要求工会组织在维护好职工切身经济权益的同时,组织和动员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依照法律法规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能力。
工会作为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既是群众组织也是社会组织,是维护及参与社会管理的组织资源和重要力量之一,理应积极推动建立与政府互联、互补、互动的社会协同管理体系,代表最广大职工广泛参与现实社会和网络社会的管理。工会组织在社会经济、劳动关系、社会帮扶等权益平衡中,要依法履行工会所承担的任务与责任,务实地协调、维护和构建国家、企业、职工的协商三方之间的常态和谐关系,在推动我国发展经济、社会进步过程中发挥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随着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的迅速发展,拉近了工会组织与职工群众信息交流的距离,让工会会员感受到工会就在身边。工会应当利用好“互联网+工会工作”提供的新平台,打造“中国工会意见领袖”,从源头上直接快速参与社会治理中各项政策的制定,切实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充分维护职工群众对社会政策制定的参与权、话语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创新精神提高工会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
此外,面对当前工会组织的应急手段不够、执行力有待加强、危机信息分析不敏锐等不足,工会要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础理论、工会干部职业化、企业尤其是非公企业工会组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班组经济技术创新、工会小组维权诉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等,与时俱进地加强自身建设与改革,强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注重有关职工心理疏导特别是农民工公共诉求等动向分析与研究,做好舆情预警、反映、处理等,加强工会组织的动态预测力、分析力、应对力、协调力、执行力,提高工会干部的沟通技巧、服务意识、维权力度的素养建设以及应急管理及危机处置的能力,在劳动关系利益共赢与平衡的基础上,协调和巩固社会关系的和谐。
党中央反复强调,应当融合社会各界组织的力量,尤其是发挥群团工作优势,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新拓展社会管理,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对此,作为党的群团组织,工会应当深入职工实际,在去“四化”的实践中,密切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要依法依章程大胆履职,做好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帮扶保障、经济创新等工作,真正把工会建设成“职工之家”。
[1]欧阳骏.论维护[M].北京:地震出版社,2000.
[2]王连祥.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思考[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7.
[3]本书课题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实践新维度—“四个全面”党员干部学习读本[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5.
[4]杨鼎家.基层工会如何做好突发性事件预防与应对工作[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15.
[5]杨鼎家.新形势下基层工会工作创新实用手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精神工会干部辅导教材[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16.
[6]杨鼎家,戴世强,戚雪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会干部培训辅导教材[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16.
[责任编辑:简 洁]
Building Harmonious Labor Relation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Trade Union
YANG Dingjia
(China Institute of Industrial Relations,Beijing 100048,China)
Orderly construction of harmonious labor relations in safeguarding rights,maintaining stability and innovation not only highlights the social value of trade unions in the comprehensive deepening reform,but also is the core content of the innovation of Chinese trade union work.And the content includes building up community purpose of harmonious labor relations,trade union rights seeking to build harmonious labor relations,trade union’s maintenance work consolida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harmonious labor relations and the trade union innovation advancing the construction of harmonious labor relations.Driven by innovation,trade unions unite the masses of workers to complete the building of a well-off society and realize the Chinese dream of great national renewal.
trade unions’values;position of trade unions;trade union innovation;harmonious labor relations
D412.6
A
1673-2375(2016)06-0072-05
2016-05-25
杨鼎家(1968—),男,辽宁庄河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研究员,劳动关系高级协调师,从事经济创新、企业改革、群团精神、劳动法制、民主协商、素养教育、财务经审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