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茗茗
(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济南 250358)
马克思主义工会理论对我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现实意蕴∗
李茗茗
(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济南 250358)
以及思考工会理论的逻辑起点。随后的马克思主义者又在各国实践的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工会理论。尤其重要的是,列宁在领导俄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对马克思主义工会理论进行了丰富和创新。
马克思曾明确指出,成立工会是工人们的自觉性愿望,初衷旨在通过协定降低竞争给其带来的冲击,为着自身解放、摆脱纯粹奴隶状态而做出的努力。[1]如此看来,工会产生的主要动因是工人所承受的生活压力,以及资本的剥削。简而言之,围绕着工资和劳动时间等基本问题,工人建立了自发性组织。随着社会的变迁,工会愈发成为解决工人阶级具体问题的中心化组织,成为阶级解放的重要依托。
继马克思之后,列宁在实践的科学社会主义中不断深化对无产阶级的历史地位和使命的认识,进一步界定和推动了工会理论。他认为,涵盖全体产业工人在内的工会组织是无产阶级专政的重要构成,工会组织的产生和发展具有历史必然性。进而,他还深刻分析了工会的组织性质:工会是体现工人作为国家主人的阶级组织,但它不是国家性组织,更不能将工会定义为具有强制力的组织,工会是体现工人先进的自觉教育组织,它具有强大的吸引力,能够吸收广大产业工人加入组织,进行经济、管理等知识的学习。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工会即是学校,是“共产主义的学校。”[2]
(一)工会角色:党联系千百万劳动群众的纽带
工会是工人群众的组织,是保护组织内部成员切身利益的、非共产党的、灵活的无产阶级机构。在列宁看来,工会恰恰是党与自己的阶级构成、与人民群众进行沟通和建立联系的媒介。也就是说,密切联系群众是工会开展一切工作最重要、最基本的方法和条件。按照组织行为学的原理,组织运转的关节点是组织机构和组织成员,工会组织也不例外。在列宁看来,工会组织要更好地发挥作用就应该重视在各级机关中培养可靠的同志。这些同志可以是党员,也可以是群众,然而不管其政治身份如何,他们都应该来自于工人之中,对工人的生产、生活熟悉了解;他们都应该能够较为真切地代表工人利益,准确地把握和判断工人的实际需求和内心想法;他们都应该可以将联系群众作为工作的基本方法,在实际中用“心与心”的沟通化解工人的某些偏见,用“实打实”的作风解决工人的合理诉求。如此,工会组织才能高效运转,才能够得到群众的认可。
在此基础上,列宁还进一步分析工会联系群众对于执政党的重要性。执政党在领导国家进行建设的过程中,面临的最大危险之一,是过分强调先进性而忽视与群众的联系。脱离了群众的所谓“先进性”是没有根基的,脱离了群众的所谓“先锋”是一种“掉队”。所以说,无产阶级要高度重视工会在联系群众中充分发挥的积极作用。列宁把社会比作工厂,把共产党比作工厂的发动机,工人比作是头等机器,工会则是传动装置。若是“传动装置”发生了故障,整个国家“工厂”将无法正常开工运转。工会要有效地进行工作,仅仅正确地了解工会任务、仅仅有正确的工会机构是不够的,还必须有特别的机智,懂得在实际操作中灵活地与群众沟通,在各种利益条件下坚定地维护群众所得,并促进群众全方位、多方面综合素质提高。[3]斯大林也曾高度重视工会的作用,“工会是党联系工人阶级的第一根主要引带,第一个主要传达机关。”[4]
(二)工会原则:民主是社会主义工会的生命线
伴随着无产阶级把国家政权掌握到自己手里,工会的活动也发生了一个最大的转折。工会成了参与建设新社会的主要组织。列宁曾提出,工会在建设中主要扮演主人翁和教育者的角色,旨在使劳动者在工会中成长,学会总结经验而规避失误,善于作出客观判断而摒弃偏见,最终成为有能力管理国家和推动企业生产的主力军。唯有如此,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才不至于后退。[5]那么,如何才能实现工会的职责,代表最广大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呢?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指出,必须建立工会内部最广泛的民主。工会内的民主,即群众性工人组织内部阶级自身的民主。既然是阶级自身的民主,就具备自觉性的特点。因此,具体工作中采取“说服的方法”就深刻地回应了广大工人群众的阶级内省和感同身受的主体性,民主的推行和落实也就有了现实性,而不再是一纸空谈。[6]工会内部的民主建设是必要的,但是并不意味着极端化的民主。列宁曾尖锐地指出:我们将在工会组织内扩大民主,但是决不把民主变成偶像;我们将极其注意同官僚主义作斗争的工作,对任何无用而有害的官僚主义极端行为,无论谁把它指出来,我们都会十分认真地加以纠正。[7]
(三)工会使命:组织工人自己解放自己
关于工会的使命,马克思有过系统的论述。他认为,以工人阶级为依托的工会,应该立足阶级的使命,即彻底地解放自己。这种解放是不依赖于所谓的外力,而是超越了工会组织早期设立的预想,扣问组织职能和组织活动本身,不懈寻求自己解放自己的路径。也就是说,工会的首要使命是作为工人解放自己的组织依托,应当支持工人解放自己而开展的任何社会运动和政治运动。在制度学派看来,组织总是有自己的属性,工会组织天然地具有着工人阶级的属性。若是忽略了这一点,就迷失了组织属性,也就意味着斩却了组织存在的根本。因而,工会“有义务把没有组织起来的工人吸引到自己的队伍中来”。尤其是对那些尚处在生产环境亟待优化、生活状态亟待改善、劳动付出与所得报酬不相符合的工人,工会更应该付诸实际行动进行关照。马克思曾指出,工会应该特别关怀农业工人,“他们由于不利的条件而处于完全孤立无援的境地”,“工会应该向全世界证明,它们绝不是为了狭隘的利己主义利益,而是为了千百万被压迫者的解放进行斗争”。[8]
工会的使命是与工会的性质密不可分的,诚如毛泽东在《所希望于劳工会的》一文中对工会性质、目的、组织、使命等问题所揭示和阐明的。他认为,劳工会、工会是劳工和工人的组织,这些组织的成立旨在维护组织者的福祉和权利。劳动人民和工人的联合除了进行阶级斗争以谋求自己应得利益外,还有一项重要使命就是唤起和养成阶级的自觉。[9]如此,整个劳工阶级就可以实现团结,实现从“自在”向“自为”的转化。归根到底,工会组织应该将最低目标和最高目标相结合,把“为着工人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而奋斗”做好,把“为着维护工人利益和实现工人阶级自身解放”结合起来。
当前,我国工会工作和建设等环节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亟待完善的方面,以及亟待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域。我们逐渐认识到,工会对劳资关系和谐,对生产力促进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认识到,充分肯定工会是为了促进工会发展,认清工会问题是为了清除工会发展障碍。
工会是社会经济矛盾尤其是劳动关系矛盾运动的产物。从国际共运史来看,要促进劳资关系协调、稳定地发展,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要组建工会。我国现阶段工会组织在职能定位、辐射范围、维权能力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工会工作存在脱离职工群众的情况,这些问题的存在对和谐劳资关系的构建提出了挑战。
(一)工会的职能定位亟待明晰
在我国,工会被赋予了“神圣使命”,但是,又存在职能定位不清等问题。究其根本,工会职能定位不清晰。工会往往被理解成为职业团体,或者是被理解成为“虚职”机构。这都与工会自身定位相去甚远。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工会要积极围绕福利职能、利益代表职能和政治职能等,做好维护工人经济权益、政治诉求和社会认同等实效性工作,发挥好资方和劳动者之间“缓冲剂”和“减震带”作用。在一些国营性质的企业中,工会工作还存在着过分关注政治职能,经济职能不受重视等问题。
(二)工会组织辐射范围亟待扩展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性组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深入,就业方式和企业用工制度的多样化,传统产业结构中的工会出现了“组建难、运行难”的现象。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中的从业人员不了解工会的性质。笔者在对长江三角洲进行调研考察中甚至发现,很多中小型企业中没有工会组织的设立,工人们也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工会。此外,企业自身对组建工会的积极性也不高。这主要是因为,与组建工会相对应的是企业所需承担的责任。这些原因使得当前工会组建难度加大。工会的覆盖范围仅仅单一的局限在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而在真正需要工会来保护工人阶级权益的非公有制企业中推进工会组织建立的难度加大,速度缓慢。
(三)工会维权能力不足,自主性建设亟待加强
一方面,在工会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着这样一种误区:在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中,大部分工会的内部建设和内部领导班子设置都由企业老板“圈定”。工会主席、副主席也都是由企业领导班子的重要成员兼任,在一定程度上,一些企业中工会的存在形同虚设。这使本来代表工人阶级利益的组织成为企业主的“代言”机构。工会应该履行的职责难以实现,工会对工人的维权能力得到了较大的削弱。现实中,有的工会已经失去了其最大的群众优势,个别地方已经出现了组建起来的工会是挂牌式的“空会”。另一方面,我国现阶段出现的另一个实践误区就是大部分工会工作开展,多以“福利”为原点,以工会“文娱活动”为主要载体。然而,和谐社会视角下的合作、和谐劳资关系的建立需要工会切实地关注和保护工人的权利,从制度安排上保障工会成员的政治民主参与权利和经济物质分享权利。
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关键时期,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工会理论的阐释,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应继续坚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建立工会的初衷,不断完善工会自身建设,加强工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中的调节作用。
(一)明晰工会职能定位,找准角色定位
笔者翻阅现行的《工会法》和《工会章程》,查看了工会组织被赋予的四项基本职能。其中,工会组织具有维护、建设、参与和教育等职能。就具体的职能展开而言,参与是工会组织有权利对其所在单位的事务进行参与管理和监督;维护是工会组织要致力于对所在单位职工基本诉求的维护;建设是强调工会引导工人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建设(笔者认为,此项职能从工会的主体角度来看应该定位为“引导”职能更为恰当);教育是工会组织发挥平台作用,对工人成长和发展进行思想和职业教育。也就是,工会在代表、维护工人阶级利益和发挥工人阶级作用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并帮助工人思想进步和提高科学文化素养。上述几种职能是工会为实现计划目标而进行的组织过程,符合为了实施计划而建立起来的较为全面的组织结构。除此之外,工会还有对应的内部设计以促进职能完善的组织过程。两者兼顾,是明晰工会职能定位,发挥其积极作用的明智选择。
如前文所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将工会比喻成党和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现阶段,应该继续扮演好工会的基本角色。因此,在工会内部进行完善机构设置、规范工会活动、加强组织建设等内向性规定,显得尤为重要。在具体的举措方面:其一,工会作为党和群众之间政策传达和解读的重要渠道,需要工会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新颖的形式组织工会成员学习和领会;其二,工会内部应该定期组织谈心和实际调研工作,了解工人会员各方面的诉求,维护工人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将工人普遍存在的问题通过一定渠道向组织进行汇报,形成政策性建议,以便政府作出有益于工人群众的政策性主张。
(二)实现工会内广泛的民主,探索有效协商机制
工会组织成立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指挥和协调其组织成员与企业主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实现组织的目标。复杂多变的劳资关系,要求工会在组建上必须做到广泛的民主。针对目前的实际情况,应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成立工会组织,尤其是在非公有制经济中,要组织建立工会组织,在内部领导层的选拔和干部的配备上,要打破传统的封闭模式,必须切实体现民主,通过民主提名、民主投票的方式,选拔一批具有服务职工精神并兼备业务能力的工会干部。同时要定期进行考核,取消那些权责不清的工会干部的头衔和身份,更好地实现“干部选举民主化”、“工会干部为工人”的选拔机制、服务宗旨和奉献理念。
组织化参与和表达的最佳选择就是协商民主的形式。这就要求工会在进行民主制度建设中,注重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鼓励和引导工人提高自我管理、参与企业管理的素养,训练其理性表达诉求的方式、方法;在民主程序设计上,厘清经济社会中复杂的利益关系,始终站在广大职工的立场,推动劳资双方平等协商;在操作机制方面,推动三方(政府、工会、业主)协商机制不断完善,搭建多方利益群体的沟通平台,以交流、团结、合作的姿态面对和解决劳动关系中的不顺畅。根据2015年召开的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工会具有三个基本性质即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由此,我们认为,工会民主还主要体现在其群众性的特点上。
(三)深入工人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建设新型工会
工会是领导阶级的群众性组织,工会的根本宗旨就是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工会要想真正发挥切实作用,就要走进群众中去了解职工群众的疾苦,走进群众中去学习职工群众的长处,走进群众中去办好职工群众托付的事情。这样,群众和工会才会逐步形成良性互动,二者之间的相互联系和沟通才能得以增强,互信、互利的机制基础才能得以建立,工会才能真正起到团结工人和意见表达的作用。
随着工人阶级面临的社会矛盾和历史任务的不同,工会在群众工作中的方法也应该不断变化。当代中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利益主体多元化大背景下,作为工人阶级群众性组织的工会,既承担突出维护广大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神圣职责,又肩负着中国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我们推动工会建设,就是要真正深入到工人群众的工作、生活中,做到既维护劳动者的经济利益,又实现参与民主管理的政治属性,把马克思主义工会理论与中国具体国情和中国道路结合起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工会,以促进劳资关系和谐发展。
[1]马克思.临时中央委员会就若干问题给代表的指示(1866年8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219-221.
[2]列宁.论工会、目前局势及托洛茨基的错误(1920年12月30日).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403.
[3]列宁.工会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作用和任务(1921年12月30日-1922年1月4日).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590.
[4]斯大林.俄共(布)第十二次代表大会(1923年4月).斯大林全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162-163.
[5]列宁.在全俄工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1919年1月22日).列宁全集(第2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406.
[6]斯大林.我们的意见分歧(1921年1月).斯大林全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8-9.
[7]列宁.再论工会、目前局势及托洛茨基和布哈林的错误(1921年1月25日).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463.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1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221.
[9]毛泽东.毛泽东文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6-7.
[责任编辑:郭 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