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互联网治理的思维方法探析

2016-02-10 17:22王海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网络空间融合思维

王海

(河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习近平互联网治理的思维方法探析

王海

(河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保定071002)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互联网治理工作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纵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互联网治理的相关思想,不仅精准扼要地揭示了互联网治理的内在规律和本质特征,而且蕴含着尊重网络主权、依法治网、融合发展、开放合作、勇于担当、网络生态、创新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等系列思维方法。从思维方法的视角深入研究习近平互联网治理思想,对于提升国家互联网治理工作水平,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习近平;互联网;思维方法;主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通过对我国基本国情的正确认识,通过对世界和我国互联网发展基本规律和特点的深刻把握,在一些重要场合多次就互联网治理问题提出了系列重要观点和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互联网治理的重要讲话,不仅系统阐述了中国互联网发展承载的历史使命,而且精准扼要地回答了互联网发展的根本要求、内在规律和本质特征,蕴含着系统的互联网思维方法。从思维方法的视角深入研究习近平互联网治理思想,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互联网治理的精神实质,对于加快我国由互联网大国向强国的转变,提升国家互联网治理体系的构建能力和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一、尊重网络主权的思维方法

《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尊重各国主权平等的原则。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尊重主权平等的原则和精神,不仅适用于国与国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而且也延伸到网络空间。

(一)国家的网络空间主权不容侵犯

随着科技革命的兴起,互联网的发展成为一把双刃剑。第一,互联网极大地推动了社会各个领域和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进程。第二,互联网对世界各国的每一个发展领域,包括意识形态领域在内,都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在互联网发展进程中,由于一些国家掌控互联网的核心技术,他们打着“互联网空间自由”的幌子,企图侵犯他国的网络主权和合法权益,肆意干涉其他国家的主权和内政。面对这些新的挑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和尊重网络主权与安全。习近平指出:“虽然互联网具有高度全球化的特征,但每一个国家在信息领域的主权权益都不应受到侵犯,互联网技术再发展也不能侵犯他国的利益主权。”[1]

(二)积极构建和平、公正、互利共赢的互联网

尊重网络空间的主权,第一,要求我们坚决反对和避免借口各国国情、历史文化、互联网的发展水平等不同,而制定和采取双重标准对互联网空间进行治理。因为各个国家加强和治理网络空间的愿望是一致的。第二,必须坚决反对在互联网领域搞霸权主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国都有权维护自己的信息安全,不能一个国家安全而其他国家不安全,一部分国家安全而另一部分国家不安全,更不能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所谓绝对安全。”[2]一个拥有互联网治理主权国家的重要标志,就是能够自主选择网络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其他国家不能利用本国的互联网优势,肆意干涉和妨碍他国的主权。第三,要发挥好互联网在国家发展中的作用,就必须在尊重互联网主权思维方法的基础上,坚持《联合国宪章》主权平等的原则,尊重世界各国在互联网领域的平等发展权力。

二、依法治网的思维方法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互联网领域,通过法治思维,依法治网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着力点和重要一环。习近平指出:“互联网作为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把世界变成了‘地球村’,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有力推动着社会发展,具有高度全球化的特性。但是,这块‘新疆域’不是‘法外之地’,同样要讲法治。”[3]习近平的论述深刻阐明:网络空间不是无序社会,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更需要我们用法治思维来对待,更需要法治的重塑和遵守。很明显,在互联网治理进程中,法治必将成为构建互联网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抓手。

(一)确立依法治网的发展理念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和快速发展,世界各国正在形成一种新的互联网体系和网络秩序。如何应对复杂多变的互联网治理环境,需要我们树立多种思维意识,多角度开展互联网治理工作。而坚持法治思维方式是促进互联网发展的根本手段,是有效治理互联网的基础和保障。为此,习近平强调,互联网治理“既要有自由,也要有秩序。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4]互联网治理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迫切需要我们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确保互联网发展在法制轨道上健康运行。如果法治理念缺失,必然导致不能厘清互联网治理的相关利益主体责任,势必会导致互联网难以健康发展,甚至会潜伏更多的社会危机。“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理念的提出,为我们实现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确定了正确的发展方向和依据。

(二)运用法治思维和理念,建立长效机制,净化网络空间

互联网作为一个传播工具和平台,应该积极传播正能量,积极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为此,建立互联网治理长效机制,就显得格外重要。第一,要善用法治思维,建立健全互联网发展的相关法律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治理体系。“习近平深刻认识到,要加快互联网的发展,建设网络强国,必须找准存在的根本性问题,既要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制度的保障,又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5]第二,要树立互联网法治思维,强化互联网法治意识,积极弘扬网络治理法治精神,培育网络法治文化,建设互联网法治文化的“精神阵地”,依法推进互联网治理体系建设。实践证明,推进互联网治理工作持续发展,要求我们必须在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有效地长效发展机制,通过立法和司法等多种手段,实现互联网治理工作的程序化,这是推进互联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第三,要在互联网治理实践中运用法治思维方法,能够提高广大网民的认识和觉悟,确保网民做到依法上网,做网络文明的维护者,为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持续发展的网络环境发挥重要作用。

三、融合发展的思维方法

“互联网+”的本质不是“+互联网”,而是实现互联网的跨界发展、融合发展。实现互联网的融合发展,已经成为互联网发展的一个新阶段。融合发展,推动了互联网发展的革命性变革,已经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和新引擎。因此,习近平多次强调要构建互联网治理融合发展的思维方式,多角度、多领域实现互联网的融合发展。

(一)推动互联网虚与实的融合发展

从传统意义上来说,人们认为互联网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虚拟空间。但从本质上看: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互联网经济中的发展,以虚拟性为最基本特征的互联网技术,造就了网络空间虚拟性与现实性的统一。从现实看:无论是在发展规模上,还是在经济发展水平上,我国互联网已经形成了一个由虚拟空间转变为一个具有强大社会影响力的现实空间。习总书记指出:“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6]所以,第一,我们只有坚持融合发展思维,实现互联网虚与实的对立统一,才能真正保障互联网的虚拟空间和现实空间的相互推动,才能重构世界经济秩序。第二,正确认识互联网虚与实的融合发展,能有效避免借口互联网是虚拟空间,是法外之地,不受法律的束缚的错误观念。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在虚拟性和现实性相融合的网络空间,“大家都应该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7]

(二)推动互联网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习近平强调,推进互联网的发展,“要着力推动互联网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8]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互联网和实体经济各领域融合发展,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特别是在世界新旧经济秩序转换的阶段,迫切需要加快推进互联网与经济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只有坚持融合发展的思维,实现互联网和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才能有效地促进资源配置的优化,才能降低实体经济的生产和经营成本,才能有效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调整和转换。纵观世界发达国家的发展,各个国家都在积极推进互联网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采用融合发展思维方式,推动互联网向实体经济的消费、生产等各个环节拓展,实现了实体经济的发展理念、组织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变革。

(三)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新媒体方兴未艾,对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带来巨大冲击。面对互联网技术的突飞猛进,传统媒体要应对新媒体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只有坚持融合发展思维方式,才能适应新媒体的快速发展要求,实现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除此之外,别无他路可寻。实现媒体的融合发展,不仅是改变传统媒体生存发展的途径,也是增强媒体舆论引导力的必然选择,更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为此,习近平指出:“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要“强化互联网思维,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一体发展,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9]综上所述,坚持融合发展思维,实现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发展,需要我们在现实中结合新媒体的特点,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以互联网等新技术引领两大媒体的融合发展。

四、开放合作的思维方法

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世界各国在合作共赢中相互促进、相互发展。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互联网的发展,世界各国人民的交往彼此增进,国与国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在互联网治理领域,要实现互联网各个领域、地区国家的共同发展,就必须深化开放合作的思维,“坚持同舟共济、互信互利的理念,摈弃零和博弈、赢者通吃的旧观念。”[10]运用开放合作的思维方式进行互联网治理,是习近平对互联网运行内在规律的深刻把握,是对互联网治理基本态势的准确描述。

(一)坚持开放合作,尊重国家主权

在互联网治理中,既要尊重主权,又要坚持开放合作。从表面上看:尊重国家主权与实行开放合作二者似乎是矛盾的两个概念。但是,从本质上看: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二者是辩证统一的。第一,各个国家互相尊重主权是实行开放合作的基础,实现互联网的合作共赢,有赖于真正实现尊重网络主权。第二,实行开放合作是尊重国家主权的重要成果。开放合作的互联网治理,有利于更好地保障网络主权。也就是说,相互尊重主权是实行开放合作的基础,开放合作是实现尊重主权的手段和成果。习近平指出:“各国应该推进互联网领域开放合作,丰富开放内涵,提高开放水平。”[11]习近平的论述是对开放合作理念的具体运用和发展。古人云:“通则进,进而和。”在互联网治理中,我们积极提倡以超越国界的开放合作理念为指导,为世界各国的互联网发展交融提供思想支撑和行动引领。

(二)坚持开放合作的思维方式,凝聚共识,加快构建人类互联网空间的命运共同体

在互联网治理上,习近平提出要努力实现我国由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目标的转变,实施全球互联网治理的开放合作原则。在坚持开放合作的基础上,创造更多的合作增长点,实现双方的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建立一个真正的具有透明化与合理化的网络治理新体系。习近平明确指出:“各国应该推进互联网领域开放合作,丰富开放内涵,提高开放水平,搭建更多沟通合作平台,创造更多利益契合点、合作增长点、共赢新亮点,推动彼此在网络空间优势互补、共同发展。”[12]总之,贯彻开放合作的思维意识,必将有利于凝聚共识,加快建构人类网络空间的共同体。如果我们不能构建一个开放合作的互联网新秩序,互联网领域也必将沦落为一个不平衡的世界,互联网必将不能发挥造福人类的巨大作用。

五、勇于担当的思维方法

勇于担当是一个国家重要责任。中国作为一个世界大国,不仅在现实的国际舞台上要勇于做一个敢负责任、敢于担当的国家,而且在互联网领域也要坚持勇于担当的意识,积极推动和平、安全、开放、合作以及多边、透明的互联网治理体系,积极承担责任,贡献中国智慧,为互联网领域新秩序的建构做出贡献。习近平指出:“保障网络安全,促进有序发展,推动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和平安全;构建互联网治理体系,促进公平正义,应该坚持多边参与、多方参与,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13]习近平以勇于担当的思维方法提出互联网发展的新规则和新秩序,展现了中国在互联网治理方面的勇气和担当。

(一)正确认识互联网世界局势,提出中国方案

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引起了社会发展的深刻变革。互联网技术在社会发展领域起到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不仅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空间,而且重塑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格局。但是,由于互联网是新兴科技革命的产物,每一个国家面临的环境不同,各个国家的互联网领域存在着不同的问题。例如,存在着互联网发展水平的不平衡、互联网规则制定的不健全、互联网发展秩序的不合理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习近平站在人类社会交融发展的高度,以大国责任的担当,在对互联网治理的特点和规律进行深刻剖析的基础上,提出建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和互联网命运共同体的“五点主张”。即:一是加快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三是推动网络经济创新发展。四是保障网络安全。五是构建互联网治理体系。“五点主张”的提出,正是发扬勇于担当意识,正确认识互联网世界局势而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互联网发展方案。

(二)发扬勇于担当的意识,为构建世界网络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

在构建世界互联网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需要我们提倡担当意识,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之精髓,推动各国共同参与互联网治理。作为发展中大国的中国,第一,要积极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厚德载物精神,尊重互联网的发展规律,完善各国互联网治理相互对话协商机制,制定各国互联网平衡发展的规则,以此推动世界互联网治理的民主化、制度化,构建公正、合理的世界互联网治理体系。第二,贡献中国智慧。要积极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包容开放的精神,相互尊重互联网领域的主权,互信互利,兼容并包,推动各个国家在互联网领域的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总之,构建互联网命运共同体,需要我们坚持勇于担当的意识,实现互联网治理与中国智慧相融合,通过二者相互转换,为建构互联网命运共同体做出贡献。

六、网络生态的思维方法

加强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五位一体”总布局的重要一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互联网治理领域出现了危及社会和人类自身的“异化”现象。因此,打造和谐网络生态环境,用网络生态的思维方法建设网络强国,也就成为当前重要的课题。为此,习近平强调:“要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发挥道德教化引导作用,用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滋养网络空间、修复网络生态。”[14]

(一)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

习近平指出:“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15]这为我们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治理,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互联网是一个无形的网络空间,在网络信息传播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低俗文化,致使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但是,互联网也是一个现实空间,是一个虚拟性和现实性相结合的新平台。一些负面信息的存在,往往会对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目标和言行举止产生诸多不良影响。所以,我们要坚持网络生态思维方法,培育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把互联网的传播优势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相结合,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构建风清气正的互联网治理体系。

(二)构建良好的互联网舆论氛围

随着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发展,互联网在新闻舆论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并且形成了特定的互联网舆论氛围。习近平指出:“要建设网络良好生态,发挥网络引导舆论、反映民意的作用。”[16]所谓良好的互联网舆论氛围,并不是只允许一种声音存在。相反,对于网络中出现的善意的批评和监督,不论是和风细雨还是忠言逆耳,都要认真吸取。习近平明确指出,坚持网络生态思维,形成良好的互联网舆论氛围,是要反对那些颠倒黑白、搬弄是非、超越法律法规的舆论和话语。所以,做好互联网治理的舆论工作,需要我们坚持网络生态思维,运用好网络传播规律,把握好网络舆论引导的时、度、效,构建一个天朗气清、网络生态环境良好互联网治理体系。

七、创新发展的思维方法

创新作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首位,是因为,创新是一个国家发展和民族兴旺的源泉和动力。作为20世纪最伟大发明之一的互联网技术的出现,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这种深刻变化,都是互联网自身和其他领域创新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如何进一步充分释放互联网的创新要素,成为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坚持创新发展的思维方法,推动互联网治理安全、科学有序发展,成为一个重要途径。为此,习近平指出,要强化创新思维,“要充分发挥式新?、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进行创业探索。鼓励企业更好服务社会,服务人民。要用好互联网带来的重大机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17]

(一)善于创新发展,形成具有国际核心竞争力的创新成果

习近平强调:“建设网络强国,要有自己的技术,有过硬的技术。”[18]科技创新是一个国家发展壮大的硬实力,是提高国家综合实力、走向强国的关键。互联网领域的科技创新,更是确保国家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的依托。邓小平指出:“中国必须发展自己的高科技,在世界高科技领域占有一席之地。”[19]总之,建设互联网强国,必须坚持创新发展的思维方法,加强网络技术自主创新,始终把技术创新牢牢放在心上,使其成为网络强国的根本动力和强大活力。

(二)加快创新型人才队伍的建设,实现互联网技术的创新发展

要实现互联网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关键在人才。互联网作为一个新兴技术产业,区别于传统产业大量人财物的投入,其发展的关键是人才投入。因此,建设网络强国,需要我们转变传统发展观念,打破制约人才的各种机制和条条框框,加大创新型人才的资金投入,培养和造就世界水平网络科技领军人才,为实现由互联网大国向强国的转变创造条件。就此,习近平特别强调:“建设网络强国,要把人才资源汇聚起来。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强大队伍。”[20]

(三)强化创新发展思维,推动网络经济创新发展,促进共同繁荣

强化创新发展思维,实现传统经济和网络经济融合发展,对于解决经济发展面临的下行压力,具有重要作用。网络经济本身就是创新型经济的产物,同时,发展创新型经济也要明确创新主体,激发创新活力,采取各种手段支持互联网对生产和生活的各类创新,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习近平强调:“要制定全面的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研究发展战略,下大气力解决科研成果转化问题。要出台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让他们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成为信息产业发展主体。”[21]

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维方法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它体现在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习近平明确指出:“推进网络强国建设,推动我国网信事业发展,让互联网更好造福国家和人民。”[22]作为社会治理重要组成部分的互联网治理,要积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观点和理念,这是习近平立足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新时代,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原则的切实体现,是针对我国互联网治理问题提出的根本要求。

(一)让人民群众在互联网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一个互联网大国,如何构建良好的网络生态发展趋势,更好地实现互联网的发展和繁荣,是我们亟须解决的一个问题。针对这一命题,习近平明确要求:“网信事业要发展,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适应人民期待和需求。”“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23]贯彻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在互联网发展中取得更多获得感,需要我们制定有利于人民的互联网政策,让互联网成为人民群众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务,让大多数人在互联网发展中得益。

(二)正确处理网络安全与网络发展的关系

在信息时代,维护互联网安全,促进互联网的发展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互联网不仅要发展好,也要利用好,更重要的是要确保其安全发展。坚持以人民为重的互联网思维方式,需要我们正确认识互联网安全和发展之间的关系。互联网的发展和安全是相辅相成、相互统一的,没有互联网的安全,就谈不上互联网的发展;没有互联网的发展,也难以保障互联网的安全。习近平指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必须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24]因此,树立正确的互联网安全观,保障每一个公民在互联网领域的地位,成为互联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弘扬传统友好共谱合作新篇——在巴西国会的演讲[N].人民日报,2014-07-18.

[2][8][15][16][18][22][23]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上先行一步让互联网更好造福国家和人民[N].人民日报,2016-04-20.

[3]坚持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正确方向促进亚太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发展[N].人民日报,2015-09-22.

[4][6][7][10][11][12][13][14][17]习近平出席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N].人民日报,2015-12-17.

[5]吴韬.习近平的网络观及其现实意义[J].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15(08).

[9]共同为改革想招一起为改革发力群策群力把各项改革工作抓到位[N].人民日报,2014-08-19.

[19]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79-280.

[20][21][24]总体布局统筹各方创新发展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N].人民日报,2014-02-28.

责任编辑:马树勋

G206

A

1671-2994(2016)04-0028-05

2016-05-30

王海(1978-),男,河北成安人,河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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