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会芳,梁俊凤,李俊兰
(1 西安交通大学启德书院,陕西 西安 710061,shf62@mail.xjtu.edu.cn;2 西安交通大学宗濂书院,陕西 西安 710061;3 西安交通大学学生处,陕西 西安 710061)
医科大学生医德教育现状的实证调查与对策分析
师会芳1,梁俊凤2,李俊兰3
(1 西安交通大学启德书院,陕西西安710061,shf62@mail.xjtu.edu.cn;2 西安交通大学宗濂书院,陕西西安710061;3 西安交通大学学生处,陕西西安710061)
目的为了解医科大学生的医德情况进而为医科高等院校提供医德教育对策。方法采用问卷调查法、文献法、访谈法对西安交通大学、新疆大学以及新疆医科大学大二年级及以上医学生进行调查,采用SPSS20.0建立数据库,运用频数分析法对数据进行处理。 结果一些医科大学生从医动机较单纯,职业道德认同正确,但对医德失范行为评判存在问题,对医德认识高度不够而对医生的医疗技术水平更重视,大部分医科大学生认为临床实践中教育和带教老师的榜样示范对他们医德教育有良好的教育作用。结论高等院校可以通过形式多样的课堂教育、老教授的参与带教、加强医疗法规学习、辅导员日常思想教育以及营造良好的校园精神文明氛围来制定自己的医德教育模式。
医科大学生;医德教育;实证调查
医德是调整医务人员与病人、医务人员之间以及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它是一种职业道德,是一般社会道德在医疗卫生领域中的特殊表现。而当下的医德状况对医德教育提出了迫切要求。高尚医德情操的培养对于医科大学生不仅有利于智力开发,专业学习,它还可以促进大学生在医疗实践中更好的处理医患关系, 以患者为中心,更好地为患者服务。基于此背景,笔者进行了调查研究。
1.1调查对象
本研究以西安交通大学、新疆大学以及新疆医科大学二年级及以上医科大学生为研究对象。
1.2调查内容
本调查对医科大学生医德教育现状采用自编的调查问卷,问卷从医学生学医动机、医学生对医德失范的认识、医学生的职业道德认同以及影响医德教育的因素四个方面考察医科大学生医德现状,分析目前医科大学生医德教育的现状,有针对性地提出医科大学医德教育策略。
1.3调查方法
对调查获取的数据用SPSS20.0建立数据库,运用频数分析法对数据进行处理。所使用的方法有问卷调查法、文献法、访谈法等,通过线上和线下随机发放问卷500份,实际收回451份,有效回收率90.2%。
2.1基本情况
在被调查的医科大学生中男性204人,占45.23%,女性247人,占54.77%;其中维吾尔族305人,占调查人群总数的67.62%,汉族111人,占调查人群总数的24.61%,其他民族占7.76%;临床医学专业占总人数的58.31%,其他医药类专业占41.69%。
2.2医科大学生的医德现状
2.2.1医科大学生从医动机总体较单纯,职业道德认同正确。
医科大学生的学医动机体现了医生的医德方向。在调查中发现在从医动机中,有超过50%的人都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或人生理想选择了医学专业,超过60%的人都认为医务工作是关乎生命的,救死扶伤的神圣职业,可见大部分医学生的从医目的比较单纯,对自己的职业道德认识比较正确,这除了医科大学生自我修养水平较高之外,也是医科大学医德教育的结果。有30%的人是因为父母的愿望选择医学专业,有近20%的人就酬劳方面,工作的稳定性方面对医学专业产生了兴趣,说明医生这个职业对他们有一定的吸引力,但同时也说明医科大学生医德教育、医德宣传依旧有待加强。
2.2.2医科大学生对医德失范行为的评判存在问题。
调查中有67.26%的人坚决反对医生收受“红包”和“回扣”,其认为这是违背医德的行为,有11.28%的人认为是医生劳动价值的体现,有13.27%的人觉得收红包可以理解。由此可见,医科大学生对医生失德行为的评判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当下社会上各种利益关系交错,某些不正确观念也在不知不觉中侵蚀医科大学生的思想。因此我们教师需要用科学的理论知识和正确的思想认识去观察、分析、思考、辨析和评判身边的人和事,来引导他们树立起正确、科学的价值观念。
2.2.3医科大学生医德认识高度不够。
在调查中71.62%的人坚决认可医务人员的责任是“治病救人”,有18.85%的人认为在一些情况下应当优先考虑自己的利益。对于医生应当具备的能力调查中,扎实的理论基础(32.37%)与优秀的医德医风(32.15%)占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所占比例相近。
医生的医术水平是重要的,但是医德人文素养应为作为医生的首要条件。由上述材料可发现,医科大学生对医德认识水平有待提高,对自身所肩负的责任和义务认识不到位,对医生职业认识不到位。因此需要在医德教育过程中,教育学生应当保持着对生命的一种敬畏、尊重生命,恪守自己的职业道德。
2.2.4医科大学生对优秀医生所具备的品格的认识还不全面。
有77.16%的人认为优秀医生必须具备对待专业课勤奋努力,对专业知识精益求精,注重专业技能的掌握能力;52.99%的人认为优秀医生必须具备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献爱心活动。与社会公益活动相比,医学生更加看重对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医德教育应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的优势,如红十字会、志愿者协会、绿色协会等,组织医科大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关注度不是很高,在实践中加强医德教育,促进医学生优秀医德的形成。
2.3影响医德教育的因素
在调查中有32.3%的人认为影响医德形成的主要因素是教学手段单一,有29.27%的人认为影响医德形成的主要因素是师生缺乏互动,有19.07%的人认为影响医德形成的主要因素是陈旧的教学内容,有55.65%的人认为通过临床实践,可加强医学生医德教育,有47.45%的学生认为实习时带教老师的言行对自身医德影响最大,有61.5%的学生认为医学教育手段单一和缺乏足够的互动是医德教育中的主要影响因素。大部分医学生希望通过用国外医德教育和传统医德相结合的方法在实践中升华自己的医德修养,同时通过模范引领作用提高医学生医德水平。
3.1通过形式多样的课堂教育加强医科大学生的医德认同
医德认同是大学生医德教育的起点,而课堂教育是医科大学生学习医学理论课的主要方式。无论是医学理论课程还是临床医学实践课,医德教育都应贯穿到医科大学生的整个课堂中。从医科大学生入学的专业思想教育、专业前沿知识讲授到学习中的导师指导科研实践以及在临床医院实习中都应贯穿医德教育[1]。课程的授课教师发挥敬业精神和教书育人精神,在传道授业解惑的同时根据授课内容联系当前涉及医德的案例及对事件的看法和观点,让学生各抒己见,对学生正确的观点加以表扬和肯定,对错误观点进行引导和纠正,生动地讲授了基础知识又大大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在不知不觉中融入了医德教育。
3.2德高望重的老教授率先垂范,引导医科大学生批判医德失范行为
每所医学院都有大批经验丰富且德高望重的退休老教授,医院可聘请他们担任医德教育老师,他们从医几十年中积累了很多医德教育的素材,他们有着更为精湛的医术和对医学职业精神的感悟,更难能可贵的是通过他们的率先垂范教育医科大学生向医德失范行为说“不”,通过他们的言传身教让医学生更能深刻体会医者仁心的道理,理解“医德为先,医术为重”的医生职业精神,引导大学生正确区分医德失范行为。同时老教授精湛的专业技术知识能更好地帮助学生提高临床医疗水平进而能更好地为患者服务,减少医疗领域中的非技术原因造成的医疗纠纷,减少医患冲突,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2]。
3.3医生自身加强医德、医疗法规的学习,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以德服人
从医德、医疗法规的角度上讲,医科大学生应该加强医德规范、医疗法规的学习,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就医疗来说,医患双方都是希望能和平共处、共同解决病患问题的,所以身为医者,应该恪尽职守,不断提高自身医疗水平。为防止护理纠纷的发生,提高医疗和护理质量以及患者满意度,只有有效地加强医德规范及医疗法规学习并落实执行才能切实地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3.4辅导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医科大学生的医德教育
医科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应以医德教育为主,辅导员的日常教育应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指引下以医德教育为主线,教育学生宽厚待人、严于律己,以病者为师,以医人为天职。医学生是未来的医务工作者,他们肩负着推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历史使命,社会对他们有着极高的要求和极大的期望[3]。医德作为特殊职业道德,事关生命的诞生、延续和死亡,事关家庭、个人的幸福和社会的安全稳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提出加强当代医德教育,二者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
3.5以学生社团实践带动医德教育,避免医德教学手段单一化和师生互动性差
我国医德教育概念性、理论性的传授过多,主要以课堂教学为主,教育中灌输为主,学生亲身经历较少。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的作用,以周边的养老院、福利院为活动载体,组织医科大学生参加义工、无偿陪护活动[4]。并将其纳入医科大学生的教学实践大纲中,作为必修课要求完成固定学分方可毕业或者参加论文答辩。
3.6营造良好的校园精神文明氛围,减弱社会大环境对医科大学生的医德提升的负面影响
对医科大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需要良好的校园精神文明,校园精神文明能缓冲社会环境中不良风气对医科大学生医德的负面冲击。可将中国传统医德的“仁”“精”“诚”作为医科大学生校园文化教育的重要内容,教师按照中国传统医德的精髓教授学生,言传身教感染学生,潜移默化激发医学生医德情感形成[5]。学校可在校园道路两边设立名医雕像、宣传栏张贴古代名医名言、学校教室悬挂名医大家画像等,形成浓郁的医学文化氛围,更能加深医科大学生对古代名医的敬仰和崇拜,体会中国古代名医悬壶济世、济世救人的伟大情怀。现代医德教育也应该做到精湛医术与高尚医德的统一,教育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将生命至上牢记于心!
[1]田润平,傅骞,周嫱,等. 以医德教育为核心的医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模式的建立[J].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4(2):31-34.
[2]张民轩,张京平. 德育美学观视域下的高等医学院校医德教育探析[J]. 中国医学伦理学,2014,27(3):405-407.
[3]杨海静. 医学生医德教育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3.
[4]左振. 高等医学院校学生医德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曲阜:曲阜师范大学,2014.
[5]李倩. 和谐医患关系视域下的医德教育研究[D].郑州:河南中医学院,2014.
〔修回日期2016-08-03〕
〔编辑李丹霞〕
Empirical Investigation and Countermeasure Analysis of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Medical Students′ Medical Ethics Education
SHIHuifang1,LIANGJunfeng2,LIJunlan3
(1QideAcademyofXi′anJiaotongUniversity,Xi′an710061,China,E-mail:shf62@mail.xjtu.edu.cn;2ZonglianAcademyofXi′anJiaotongUniversity,Xi′an710061,China; 3StudentAffairOfficeofXi′anJiaotongUniversity,Xi′an710061,China)
Objective:To investigate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medical students′ medical ethics education and further to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for medical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Method: With the methods of questionnaire, literature and interview, medical students of the second grade and above in Xi′an Jiaotong University, Xinjiang University and Xinjiang Medical University were investigated. SPSS 20.0 was used to establish a database and frequency analysis method was used to analyze data. Results: It is suggested that some medical students′ motivation to be a doctor is pure and the professional ethical identity is correct. There exist problems in the evaluation of ethics anomie behaviors. The students lack of cognition of medical ethics but pay more attention to medical technology. Most of the medical students think that clinical practice education and the model demonstration of teachers are conducive to medical ethics education. Conclusion: Universities can develop their own medical ethics education mode through various forms of classroom education, the involvement of old professors in teaching, strengthening learning of medical laws, daily ideological education by counselors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campus spiritual civilization.
Medical Students; Medical Ethics Education; Empirical Investigation
10.12026/j.issn.1001-8565.2016.05.19
R192
A
1001-8565(2016)05-0798-03
2016-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