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敬云*
河南师范大学,河南 新乡453007
浅谈人情腐败及其治理措施
胡敬云*
河南师范大学,河南新乡453007
摘要:中国是个礼仪之邦,“人情”仿佛成了这个社会运转必不可少的代名词,人情往来,属人之常情,然而,就是这个曾经让我们引以为傲的文化标签却在如今的社会下异化为了某些官员腐败的温床。“以礼代贿”便在所谓的“人情”往来中应运而生。那些由百姓纳税养活的政府官员,本应按照其承诺尽心尽力的承担责任,为民服务。然而,在诱惑面前,他们也沦为了“人情”俘虏,走向了腐败,踏上了罪恶的深渊。
关键词:人情往来;腐败;法律法规
有人说,有国家就有政府,有政府就难免不会有官员腐败。那么当人类步入文明社会,国家政权开始运转伊始是不是就有了腐败呢?答案显然是肯定的。国家政权作为一种工具,在实现社会秩序有序运转的同时,也将官员的腐败现象带入了文明社会。直到今天腐败问题仍然是我国面临的一大难题。虽说政府官员的腐败是由多重因素造成的,但“人情”往来给腐败异化成的温床却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话题。[1]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人情往来”,重视礼节的国家,中国社会讲究人情世故,崇尚“礼尚往来”逢年过节探亲访友是很正常的,正所谓“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在中国人的固有思想意识中礼尚往来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褒义词,甚或可以提升为文明礼貌的重要表征,它的本质在于平等基础上的崇尚人情交往”。[2]因为受儒家文化的影响,所以中国人一向讲重礼节、尚人情,在生活中常常讲究人情往来,认为要有礼义和礼节才有人情味。
然而,在社会经济高速运转的今天,这个我们曾经崇尚的人情礼仪却异化成了滋生官员腐败的“温床”,某些官员们也在利益的驱使下,忘记了当初为民服务的誓言,沦为了“腐败”的俘虏。
当下,我想在所有老百姓的思想里,“找关系”,“走后门”,“送礼请客”恐怕成了办事成功的最佳途径。在这个重视礼节的国度,人情依然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重要筹码,由其产生的收送礼品及衍生的腐败现象也愈演愈烈,不管有“理”没“理”但绝对不能没“礼”,这种理念致使人们对官员收礼的行为见怪不怪、习以为常,反而认为没有这样行为的官员是个稀奇古怪的人,在这种人与人交往的理念影响下,吃喝收礼,拉关系、走后门等现象已然成风。一些领导干部在“人情往来”的谎言下,接受他人贿赂,利用手中的权利为自己谋取私利,“收礼”俨然成了官员的第二收入来源。节日是走亲访友、人情往来的高峰期,往往也是人情腐败的高发期,一些人企图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利用某些“免疫力”差的领导干部立场不坚定的心理,借机“以礼代贿”,往领导口袋里塞“礼品”,某些领导干部也以节假日走亲访友为掩饰,企图蒙混过关,漠视法规法纪,做出一些违背党规党纪的不法行为,在腐败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那些由百姓纳税养活的政府官员,本应按照其承诺尽心尽力的承担责任,为民服务。然而,在诱惑面前,他们也沦为了“人情”俘虏,走向了腐败,踏上了罪恶的深渊。
人情往来下带来的官员腐败就像一颗毒瘤一样时刻威胁着国家和人民的合法利益,阻碍着政治文明的发展建设,“综观一些党员干部走向犯罪的轨迹,都有一个思想蜕变的过程,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很多人原本并非坏人一个,他们也是从收取一瓶酒,一条烟而开始,进而堕入权钱交易的泥淖”。[3]以“拉关系”、“走后门”为目的人情往来,严重影响了政府的权威,官员的不自守也让越来越多的人有机可乘,堕落的领导们在腐败的魔爪下无法自拔。“腐败文化”逐渐地侵蚀人们的思想以及价值观。在此情况下,严控政府官员的“人情往来”行为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因此治理由人情带来的官员腐败,在严厉惩处的同时,必须要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打造一系列治理人情腐败的强化措施和预防人情腐败的防火墙。
其一、加强相应的法律法规建设及违法惩治力度。当前我国对于官员收受礼品的行为虽说有一些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但由于震慑能力后劲不足,以至于以“人情往来”为幌子的行贿和受贿现象仍旧层出不穷,腐败是一种双向行为,我们在严格限制官员行为的同时,也要规范公民的社会行为,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所以,我国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官员及民众的遵法守法意识,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法律普及力度,“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4]另外,对逢年过节收取礼品,婚丧嫁娶收取礼金等属于非法行为部分做出严格规定,对违反法律法规,执意假借“人情往来”的名义进行钱权交易的官员加大处罚力度。
其二、健全和完善防止人情腐败的监督机制。监控不力也是人情腐败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在监督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侥幸心理”成了滋生人情腐败的土壤。而健全的监督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将人情腐败行为扼杀在萌芽之中。因此,在人情腐败愈演愈烈的情况下,必须构造全方位的监督机构体系,增强社会、机关、民众等方面的监控合力,建立统一、独立的监督机构,专门负责公职人员在工作、生活、社交等领域违规收礼与人情腐败行为的监督工作,同时,还要积极动员网民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曝光官员和进行所谓的“人情往来”的不法分子不法行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其三、提高官员的的政治素质,增强“免疫力”。“人情往来”是由双方共同形成的,如果官员在诱惑面前能够坚守本心、坚定立场,那么腐败自然不会冲破土壤在他们的心中变得一发不可收拾。为此,要遏止人情腐败不仅要完善法律体系,健全监督机制而且也要加强对官员的政治素养的要求,加大官员的社会责任教育,敦促官员时刻谨记为民服务的责任,正确对待“人情往来”的交际方式,在诱惑面前时刻保持清醒的认知。
我国是个重视人情的国度,在当前的情况下,“人情往来”是客观存在的,在加紧人与人联系的同时,也应该清楚的认知它的本质作用。官员们也要明白国民把自己的信任交托给自己是希望自己能够为他们谋取利益,而不是与人民背道而驰。纵观当前局势,我国的反腐败工作仍旧任重而道远,作为公民,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明白自己的社会责任,懂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杜绝腐败献出自己的一份责任。
[参考文献]
[1]许春华.防止人情异化为腐败温床[J].观察与思考,2013(36).
[2]蔡宝刚.竖立人情与腐败之间的法律界碑——以官员“礼上往来”的法律规制为例[J].求是学刊,2011(04).
[3]王延高.都是“人情”惹的祸[J].党的生活,2005.3.
[4][美]伯尔曼,梁治平译.法律与宗教[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14.
*作者简介:胡敬云(1993-),女,河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3级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在读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049-(2016)05-01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