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南*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410116
高职学院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以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周南*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长沙410116
摘要:高职学院与行业、企业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校企合作,深化高职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充分发挥高职学院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基于建立预备员工制度、进一步提升高职学院学生的就业品质,提高学生就业率,是高职学院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研究课题。
关键词:校企合作;人才培养;预备员工制
(一)共同教学
合作企业结合对技能人才的实际需求,选派专业技术人员与高技能人员参与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课程设置与实践教学。各系、专业将教学过程与企业的生产环节相结合,培养目标与用人标准相结合,实践教学内容与岗位技能标准相结合,与合作企业共同建立理论教学、实训车间和实习企业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
(二)共同管理
纳入预备员工制度培养规划的学生,实行合同管理,确保企业、学校、学生三方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合作企业每年至少选派1名管理人员到职业院校挂职并参与预备员工培养管理。
(三)共同评价
设立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部门组成的考核委员会,按照“德育为先、文化过关、理论够用、技能为重”的原则,负责组织对毕业生进行考核。
(四)共同育人
学校与企业作为育人主体,共同对学生承担责任,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紧密型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力求达到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教育效果,增强学院的办学活力,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一)学生的宣传发动由我院系部负责,顶岗实习和就业管理由就业实习处牵头负责,培养环节由各系部和相关教学处室负责。学生预备员工的确认、培养、顶岗实习、就业管理全程均实行校企共同管理、共同育人原则。
(二)学生预备员工的确认
1.用人单位条件。招收学生预备制员工的用人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企业是三证齐全的合法企业。优先考虑我院校企合作签约企业、长沙地区企业。②为学生预备员工配备专门的指导技师(师傅)和日常联系管理人员各一名以上。③提供给学生预备员工的预备岗位具有合法性。④向学生预备员工提供至少一次到企业见习机会或协助参与企业活动机会。⑤企业接受学生预备员工的,承诺给顶岗实习期间学生不低于当地城市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待遇。
2.设立“冠名班”或企业联合设立“冠名班”的条件。除符合吸收学生预备制员工的用人单位的条件外,设立“冠名班”的企业还应符合下列条件:①对我院一次招收的学生预备员工人数不低于30人。②为“冠名班”学生设立奖学金。年度奖学金总额不低于生均300元,奖学金使用办法符合我院教育教学目的。③承诺在连续三年有“冠名班”毕业生到企业就业且就业人数达到90人以上时,企业以实训设施设备或其他形式对我院投资,以开展长期、深度合作育人。④派遣代表定期来我院参与教育教学建设工作,安排技术人员来校讲课、讲座,每年时间不少于8课时,讲课(座)内容由企业与各系(院)共同商定。为“冠名班”学生预备员工在毕业前安排顶岗实习。⑤承诺为学院派出教师进企业调研、考察、锻炼提供至少一次机会。
3.企业与学生签订预备制员工合同。我院每年组织一次或两次面向在校学生的预备员工招聘会,为符合招收学生预备制员工的用人单位和学生提供相互了解和签约的条件。企业需要时,我院将如实提供学生学习成绩、思想道德表现等我院院内评价信息。企业与学生签订预备员工协议后(协议一式三份),即完成学生预备员工身份的确认。
4.我院倡导全体学生在校期间基本明确与企业的预备员工协议关系,力争预备员工身份在学生中的覆盖比例达到60%以上。对二年级学生中未取得企业预备员工身份的学生,由系部和就业处共同加强后续跟踪服务和就业教育。
(三)学生预备员工的培养和顶岗实习
1.招收学生预备员工的企业,可向我院提出人才培养要求。设立“冠名班”的企业可参与我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计划的制定过程。我院相关系部、专业应尽量满足企业的合理要求。
2.学生预备员工在校期间,按我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培养。招收学生预备员工的企业可来我院为相关学生开设企业文化宣讲、组织赴企业参观考察等见习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临时顶岗等活动,但不得与我院教学计划相违背。
3.鼓励招收学生预备员工的企业定期或不定期来校考察学生、了解学生思想、学习动态或鉴定学生素质,组织学生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竞赛活动、评比和发放奖学金。
4.鼓励企业适时安排学生预备员工顶岗实习。设立“冠名班”的企业原则上必须接受或安排学生顶岗实习,接受学生学生顶岗实习管理事务,由双方共同配合进行,确保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顺利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任务和企业生产任务。
5.设立“冠名班”的企业可通过在我院设立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与我院共同开发岗位标准、课程、教材等方式,促进学生实际工作能力增长。
6.我院将学生是否预备员工身份、签约企业对学生的评价、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作为“素质学分”的一项重点进行量化考核,以完善对高职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条件的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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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周南(1982-),男,湖南长沙人,硕士,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系教师,讲师,研究方向:经济管理,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TU-4; 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049-(2016)04-02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