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凌霄 贺 瑾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河北 张家口 075000
从美学视角浅析《一朵红红的玫瑰》
高凌霄*贺瑾*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河北张家口075000
摘要:《一朵红红的玫瑰》是由苏格兰民族诗人罗伯特·彭斯根据民歌改编而成,是其歌咏爱情的一首不朽之作,本歌最为突出的艺术特色就是诗歌所呈现出的“美”。本文从意蕴,音韵及修辞三个方面探究了这首诗歌所呈现的审美价值。
关键词:音韵;意蕴;修辞;审美价值
《一朵红红的玫瑰》是由十八世纪浪漫主义诗歌先驱苏格兰民族歌手抒情诗人罗伯特·彭斯(1759-1796)根据民歌改编而成。
彭斯,1759年1月25日诞生在英格兰西南部艾尔郡阿洛韦镇的一间茅屋里,父亲是贫苦佃农,家境贫寒。彭斯受母亲和姑母影响很大,母亲讲民歌故事,姑母唱民歌歌曲,这一切激发了幼年彭斯对民歌的热情,民歌成为彭斯诗歌创作的素材及灵感源泉。彭斯用了近十年的时间收集民歌,并在民歌的基础上加工或创作,于1786年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诗集《苏格兰方言诗歌》(Poems,Chiefly in the Scottish Dialect),他的诗作朴素自然,充满浓郁的乡土气息;热情奔放,以真实的生活为蓝本,毫不矫揉造作,独树一帜,充满韵味,使整个苏格兰乃至世界文坛为之震惊。
彭斯一生感情奔放,充满激情,热爱劳动,热爱家乡,崇尚自由与平等,宣扬爱国与民主。他对劳动人民,对一切美好的事物,爱情、友谊、家庭幸福美满等都充满赞美和崇敬。《一朵红红的玫瑰》就是彭斯歌咏爱情的一首不朽之作,这首作品最为突出的艺术特色就是诗歌所呈现出的“美”。
一、意蕴美
《一朵红红的玫瑰》是诗人对劳动人民忠贞爱情的歌咏。开篇“呵,我的爱人像朵红红的玫瑰,六月里迎风初开”,诗人展开想象的翅膀,选取娇美艳丽,芳香四溢的红玫瑰比喻美人的容颜,将抽象的爱情化身为具体的可感知的艺术形象。在古希腊神话中,玫瑰集爱与美于一身,既是美神的化身又溶进了爱神的血液。玫瑰这一爱情之花已成为世界范围内人们表达美好爱情的通用语言。玫瑰代表爱情,然不同颜色的玫瑰却诉说着不一样的爱情。在这里,诗人妙用了红玫瑰,一个“红”字,让我们体会到爱情的热烈,以及如火一般的激情;一个“红”字,绘出了美人娇美灵秀的容颜;一个“红”字,透出了诗人对美好爱情的追求,对生活的热爱,使全诗活了起来。红色含情,它是激情的象征,是美丽的标志,是活力的展现。“红”给人呈现出一种动态的色彩美,将读者带入到灵动的美的意境中。
开篇青年将自己的爱人比喻成热情奔放千娇百媚的红玫瑰,使读者被美人的外表所吸引陶醉。接着,作者又用“呵,我的爱人像支甜甜的曲子,奏得合拍又和谐”作比,来展示其爱人的心灵美,温婉、柔和、体贴。古语曾有云“上善若水”,水的关键品质便是柔静、温和、谦恭、不争、涵养、就低位,而这些品质也一直是东方文化所倡导的女性魅力。第一诗节这声与色诗意般的交织,构成了少女整体美的艺术形象,即表现了青年对姑娘真挚的爱情,又寄托了诗人的审美理想,这位姑娘是位内外兼休的美人,既拥有迷人的外表,又拥有一颗美丽的心灵,平和宁静,不为外物所轻易动摇。在这里,形体美与心灵美达到完美的统一,这也需成为青年男女择偶的标准,因为只有当外在美和内在美完美地融为一体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美。柏拉图曾说过“为着品德去眷恋一个情人,总是一件很美的事”。内在美会让人具有经久不衰的魅力,也会让这份爱情历久弥坚。
二、音韵美
彭斯,这位伟大的苏格兰农民诗人,对家乡的民谣有着独特的情感。他的诗歌具有鲜明的苏格兰民族特色,语言朴实欢快,朗朗上口,犹如一首首明快的乐曲,萦绕在读者耳边。
《一朵红红的玫瑰》是彭斯爱情诗的杰作,表现了普通劳动人民对于爱情的坚贞不渝。Luve(古体)爱情这一歌咏对象在诗中被反复吟咏,在全诗短短的四个诗节中出现了多达七次,使得Luve像一个不断跳动的音符,时刻叩击着读者的心灵。Luve的反复吟咏引起了读者的强烈共鸣,使读者个人心中那些曾经燃烧、正在燃烧或者渴望燃烧的温情、热情、激情和爱情汹涌澎湃,奏鸣出一首旋律强劲,热情奔放的爱情乐曲。
彭斯对民谣情有独钟。《一朵红红的玫瑰》即为民谣体,且诗歌采用了交叉韵的韵脚格式。诗歌前两个诗节为abcb的韵式,即每个诗节一、三句不押韵,二、四句押韵。后两个诗节为abab的韵式,即每个诗节一、三句为同一个韵脚,二、四句为同一个韵脚,读起来朗朗上口,音韵和谐,且用词简单易懂,便于传唱。同时,该诗每一诗节的一、三句为四音步句,二、四句为三音步句,且格律为抑扬格,表达出一种缠绵悠长的情感,如作者无意中轻声哼唱一般,轻松自然,娓娓道来。
本诗音韵美的又一体现便是诗人对音韵的精妙选择及巧妙安排。在诗中,诗人尽量避免选择词尾是爆破音的词语,且诗人选用了大量双元音词语(rose,fair,dry,while,mile…)。美好的爱情是坚强的,也是脆弱的,需要我们呵护、经营和维系。爱情,既需要山洪暴发般的激情,更需要清泉般的含情脉脉,温言软语,这样的爱情方可长久,正所谓细水长流。显然,爆破音不适合这样唯美、浪漫、温馨的场景。元音是所有音中最为饱满、圆润和明亮的音,元音尤其是双元音的大量使用,不仅体现出作者饱含深情,对爱情的坚贞不渝,同时,达到了音与意的高度和谐统一,增强了诗歌的节奏感及音乐感,使其读起来清晰有力,更加朗朗上口。
三、修辞美
彭斯是一位语言大家。他驾驭语言的技巧,尤其是对各种修辞的妙用,已达到巧夺天工的境界。
从艺术角度看,《一朵红红的玫瑰》一开篇,便以两个生动美妙的比喻先声夺人,启迪读者的思维,给读者以想象的空间,将一位内外兼修的美人呈现在读者眼前。首先,诗人把爱人比作一朵红红的玫瑰,使读者产生一种视觉美;接着,诗人又把爱人比作一支优美的乐曲,由此产生一种听觉美,而这支乐曲又被甜蜜地演奏着,再次给读者以味觉方面的享
受。三种不同的感官相互沟通交错,彼此挪移转换,所以第一诗节同时运用了比喻和通感两种修辞手法。第二、三诗节,作者运用了象征的表现手法,用具体可感的海枯石烂及万古不变的沙漏象征坚贞不移的爱情,“大海干枯水流尽”“太阳把岩石烧作灰尘”“只要我一吸犹存”,不仅强化了誓言的力度,而且让我们体会到了爱情的神奇力量。这三处象征手法的运用,将诗人对爱情的忠贞表露无遗,揭示了爱情的本质。
彭斯在本诗还运用了反复的修辞手法,以加强语言的表现力。从形式看,反复分为“连续反复”和“间隔反复”两种。“连续反复”指相同的语句连续出现,中间没有其它任何语言障碍。“间隔反复”是指反复的单位被其它的单位分割开了的反复。本诗中,“直到大海干枯水流尽”一句在第二诗节的结尾和第三诗节的开头连续两次反复出现,属“连续反复”,突出并强化了青年对爱情的忠贞,将永不背叛自己的誓言,永远爱着自己的好姑娘。紧接着,作者又用一句“太阳把岩石烧作灰尘”再次表明青年对爱情的立场,又一次叩击着读者的心灵,我的心将永不动摇,并用一句“我将永远爱你,亲爱的”直抒胸臆。“我将永远爱你,亲爱的”一句,共出现了两次,分别为第二诗节的第三句和第三诗节的第三句,属间隔反复。内容上,一再诉说,深化了主题,反复强调了青年对爱人的毫不动摇,他爱得诚挚、爱得专一、爱得痴情;形式上,它起到前后呼应的联系作用,使本诗层次分明;表达上,此间隔反复和“大海干枯水流尽”之一连续反复一环套一环,层层递进,一气呵成,增强了语言的气势和节奏感,使全诗的艺术表现达到高度完美。最后一诗节,“珍重吧,我唯一的爱人!”“珍重吧,让我们暂时别离!”“珍重吧”这一间隔反复,将青年对爱人的关心表露无遗,体现出了双方即将别离的哀伤及思念,一种难舍难分的画面跃然纸上。但读者并不担心,最后一句“我准定回来,哪怕跋涉千里万里!”让我们看到了一颗坚定的心。多种修辞方式在本诗中的巧秒运用,为本诗朴素的语言平添了神奇的色彩,是一种美的熏陶。
艾青曾说过,一首诗的胜利不仅是它所表现的思想的胜利,同时也是它的美学的胜利。彭斯的这首爱情诗,把读者引向了美丽的思想境界,拓展了读者的想象空间,有着极高的审美价值。本诗看上去似乎是妙手天成,随意拈来,实则是作者匠心独运,是作者十年磨一剑的历练,是作者善良农民质朴性格的哺育,是作者家乡苏格兰美丽风光的陶冶,是作者倾情于苏格兰优美民歌的积淀。彭斯把诗与美相结合,歌颂劳动,歌颂自然,歌颂劳动人民的真挚爱情,不愧是劳动人民自己的诗人。
[参考文献]
[1]凌继尧.《美学十五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8.
[2]彭斯.《爱是朵红红的玫瑰》.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3.7.
[3]杜春荣.意境美·构思美·语言美——浅谈彭斯爱情诗的艺术特色.齐齐哈尔师范学院学报,1994.1.
** 作者简介:高凌霄(1985-),女,汉族,河北张家口人,硕士,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师,助教,研究方向:英国文学;贺瑾(1990-),女,汉族,河北张家口人,本科,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师,助教,研究方向:英语教育。
中图分类号:I561.0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049-(2016)10-01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