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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发布通知规范全国性出版推荐活动
1月19日,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宣传部门和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对本地区开展的出版推荐活动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全国性出版推荐活动。
通知明确了全国性出版推荐活动的主体。全国性出版推荐活动是指在全国(及行业)范围内开展的冠以“全国”“中国”“国家”“中华”或类似名称的出版物推荐、出版物排行榜以及出版人物、机构推荐或排名等形式的活动;全国性出版推荐活动须由具有相应条件和资格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或协会组织举办。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以及中国出版协会等全国性出版行业协会可举办全国性出版推荐活动。其他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可在本行业系统内开展全国性出版推荐活动。新闻媒体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可以本单位名义开展出版推荐活动,但不得冠以全国性名称。
1月12日,记者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中央宣传部、中央综治办、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教育部、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的指导意见》。
意见按照党的十八大“开展‘扫黄打非’,抵制低俗现象”的要求,深入推进“扫黄打非”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景点。夯实“扫黄打非”的工作基础,使“扫黄打非”工作扎根基层,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有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精神文明建设,抵御有害思想和文化的侵袭,占领基层宣传思想阵地,营造健康向上、规范有序的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