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音乐教师的教学与科研矛盾

2016-02-03 02:59邹蕴璐邹宓乐山师范学院四川乐山64004南阳理工学院河南南阳473004
黄河之声 2016年5期
关键词:科研高校教师音乐

邹蕴璐邹宓(.乐山师范学院,四川 乐山 64004;.南阳理工学院,河南 南阳 473004)



论高校音乐教师的教学与科研矛盾

邹蕴璐1邹宓2
(1.乐山师范学院,四川 乐山 614004;2.南阳理工学院,河南 南阳 473004)

摘 要:自《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条例》1986年颁布以来,高校教师教学与科研的矛盾也越发的凸显出来。目前有关此方面研究的文献数量相当,然而国内对于艺术类高校教师教学与科研的研究却还是空白,尤其是音乐类教师。本文就从这两者关系进行阐述和研究,希望各高校在制定音乐教师职称评审时能够考虑教师专业的多样性与特殊性。

关键词:高校教师;音乐;科研

高校教师是我国教师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显示我国综合国力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对本科、硕士乃至博士生的培养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对毕业生的就业起到了良好的辅助作用。而随着教师队伍的壮大,我国在1986年实施了《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条例》,这次条例的颁布既是对高校教师工作的一个肯定,同时也是对高校教师行业的一个促进,对高校教师的科研能力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本论文的研究就主要是针对音乐类教师的教学与科研矛盾而展开的,而类似的研究目前在国内还没有开展,希望在此方面能够起到填补空白的作用。

目前国内对于高校音乐教师的职称评定办法没有作具体的要求,各省高校则根据自身情况出台相应的职称评审办法,这样直接导致了全国各地评审办法要求不统一,有的地方高校甚至比专业音乐院校和985高校对音乐类学科的要求还要高。这样的举措难免会影响地方高校教师的教学和科研积极性。

高校教师很大一部分都是由理工类,文史类专业教师所组成,艺术类的教师占据了很小的一部分,而音乐类的教师更是少之又少。然而艺术类教师与理工类、文史类教师最大不同是更加侧重于实践,特别是音乐表演类的教师。正因如此,大部分教师的理论研究水平还比较薄弱。

由于职称评定对科研能力的要求,高校音乐类老师也一改只重实践不搞科研的风气,他们的科研能力也随着职务评审的要求而进一步提高。但是如果一味的重理论而轻实践,那么我们的音乐人才靠什么定论,是考发表的论文还是获得的奖励?论文发表分核心与一般,一般期刊对于写作人的要求较低,核心期刊则对作者的背景专业研究能力,文章质量有更高的要求,而且音乐类的核心期刊数目有限,如果对核心期刊予以重点要求,这无疑是加大了职称评审的难度。对音乐教师行业来说,更加需要教学与科研矛盾的良好解决。高校教师职称评聘制度作为一个时代的产物,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而发展,也将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浪潮而变革。

作为一名高校教师,深深地感受到科研能力的重要性,特别是在职称评审中所占据的至关重要的地位。然而作为毕业于专业音乐院校的表演类研究生,本身所研究的专业就是侧重于实践演出,科研能力几乎为零,对这类科研能力起步较晚的高校教师,如何在搞好科研的情况下,同时使自己的专长不被荒废呢?科研需要研究,可是专业同样需要教学和练习,这是同理工、文史类专业的高校教师最大的不同之处。

古语说:“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之。”那么我们在侧重于科研提升的同时必定会对专业能力的训练有一定的影响。如何才能在这两者之中寻求一种平衡,一方面高校音乐教师必须加强理论方面的学习,而另一方面在职称评定所要求的科研能力方面是否应该考察更加均衡一些?因为国家并没有对艺术类,特别是音乐类教师的职称评定作统一要求,所以可以看到各大高校对此要求就显得高低不一。

目前笔者搜集到了我国1986年颁布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条例》,以及几大高校颁布的教师职务评审条例,通过研究比较,发现各地区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办法不尽相同,甚至地方二本院校比专业艺术院校和985院校的要求还要高出许多。此外,专业音乐院校和重点大学对教师的评审显得更加客观和符合实际,比如:他们把教师的职称评审划分为三类:1.教学型;2.科研型;3.双师型。

教学型是指教师以讲授课程为主,学校对课时量有一定要求,对科研工作量要求较低;科研型是指以理论研究为主,对教学课时要求较低;双师型是指教师在教学同时担任一定的科研工作量。这样区分开来对艺术与理论专业的学科似乎更加公平。因为有的教师擅长教学,而有的教师则擅长科研,如果用一刀切的方式,难免偏颇。

通过对几大高校出台的教师职称评审条例进行比较,发现专业音乐院校的教师职称评审更加灵活,地方音乐院校对职称的评审要求甚严。相对来说,地方院校的音乐老师科研压力较重,专业要求也相对过高,这也不符合地方院校的局限性。

希望通过这样的研究和比较能够对高校音乐教师的教学和科研要求变得更加灵活,让音乐教师的科研压力适当的减轻一点,提高音乐教师的教学和专业学习的积极性,不要因为科研压力大而偏废了专业的精益求精。本论文就是基于此点,试图论证良好的解决高校音乐教师教学与科研的矛盾,这对音乐表演类学科是极大地激励和促进作用。

音乐教师的职责是音乐教育,笔者希望通过本次研究能促使各地高校在考察教师科研能力的同时,也多加考察教师的教学和专业能力,良好的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办法才能有效提高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促使我国音乐教育事业的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小岗.对高校音乐教师如何平衡教学与科研关系的思考.黄河之声,2012,11.

[2] 刘春华,王泽善,郝大伟.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聘制度研究.中国轻工教育,2012,04.

[3] 刘目前.文化体制改革背景下高校学报的应对策略.农业图书情报学刊,2012,07.

[4] 王秋雯,徐海宁.国际学生流动的历史与现状.黑龙江高教研究,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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