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礼华
明代财政:贴门神都记在案
翁礼华
中国正史重政治而轻财经,因此,在正史里很难找到有详细记录的财政资料。而在一些杂记里,我们不但能发现一些具体资料,而且随意而成的杂记所记录的内容往往会比正史真实,其中明代北京宛平知县沈榜所著的《宛署杂记》就是其中范例。
沈榜是个有心人,在万历十八年(1590)任宛平知县期间留心政务,利用县衙中的第一手资料,编纂了一本《宛署杂记》,里面详细记录了该县的政治、经济、历史、人文等资料。尤其是第十四、十五两卷,题为“经费”上、下,把宛平县每年的例行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记录下来,成为详细而透明的财政“流水账”。
明代北京地区称为顺天府,辖区多达20多个州县,其中宛平、大兴两县为附郭(我国行政区划用语,指县政府治所与州、府、省等上级政府机构治所设置于同一城池内的特殊形态)县,又称为京县,以北京城的中轴线为界,城西部及郊区属宛平,城东部及郊区属大兴。由于是附郭县,每年京城各坛庙及皇陵的祭祀费用、中央各衙门的办公用品,还有在北京举行的各级科举考试的组织经费等,都要由宛平、大兴两县共同承担。所以,《宛署杂记》“经费”下的“子项目”有:“坛祭、宗庙、陵园、行幸、宫禁、内府、各衙门、乡试、会试、殿试、乡会试武举……”
支出的项目有大有小,小项目只需十几两银子。如天坛的“冬至祭”,宛平县只需预备50束“苇把”,200斤“烧香木炭”、15两灯油以及100斤木炭,连同运送的“脚钱”,总共才十七两四分五厘银子。
而大宗开支则要几百两、上千两。如宛平每年都要与大兴县分担宗庙的祭祀开支,12个月的费用加起来,宛平的支出是白银450两。
至于三年一届的“会试”,宛平要担负将近1000两银子的费用!为中央各衙门提供办公费用,负担就更沉重。服务对象包括翰林院、六部、都察院……总共30多个衙门。
当年宛平县财政列支十分细致,连大年初一需要贴多少门神、对联都写得清清楚楚。《宛署杂记》记载:“太仆寺正堂、大门、二门、东西角门、土地祠、后宅门,大小门神、桃符各二十副,共价一两四钱三分二厘。”由此可见,明代财政的精细化管理十分严格,增一项用度、撤一项开支,都是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要想巧立名目、借机敛财,并非易事。
沈榜刚上任的时候,宛平县财政只有50余两存银,而年财政支出却需要6000多两。经过沈榜任职三年开源节流的努力,宛平县的财政收入不仅能够满足开支之需,而且还有1000多两银子的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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