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钟月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河北 沧州 061000
关于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权益的法律保障研究
胡钟月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河北 沧州 061000
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的学生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必须要经历的一个过程,而顶岗实习一般安排的时间是在寒暑假或者是毕业之前,顶岗时间的不确定就使得学生的合法权益容易被忽视,而且学生在实习的过程中一般也不会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法律也无法提供保障。当前很多高职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权益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重视这个问题。
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法律保障
顶岗实习之所以会受到很多高职院校的欢迎,是因为它是一种新型的培养人才的途径,通过顶岗实习可以为企业提供比较对口的人才,但是当前高职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基于此应该正确的认识高职学生在顶岗期间的法律身份,还需要为高职学生在顶岗期间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提供法律保障。
在高职院校进行改革之后,工学结合变得更加重要,而顶岗实习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所产生的。顶岗实习可以有效的提高学生们的工作能力[1]。这些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虽然还属于学生的身份,但是从事的却是和生产相关的工作,他们的一些行为同时也会受到企业的约束。当然这些对于学生以后都是有帮助的。学生顶岗实习的过程中他们和正常工人一样参加生产活动,因此他们应该享受和正常工人一样的待遇,但是当前所具备的顶岗实习制度还不够完善,学生的合法权益还不能得到根本的保障,再加之学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很多人根本不清楚自己到底有怎样的权益。而造成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权益受损的原因有很多,具体如下:
第一,学生本来参加顶岗实习的机会就很少,所以学校在和一些实习单位谈合作的时候,往往就会忽略掉学生的一部分权益,所以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权益在一开始就是不完整的,他们最初就是一个弱势群体。所造成的结果就是最后学生都尽到了自己的义务却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顶岗实习学生的身份界定是比较模糊的,这也是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原因。如果把高职院校的顶岗实习生身份界定为劳动者,那么它们在参加有关的劳动时,就应该受到相关的法律保护的,而且应该和其他的劳动者一样获得应有的劳动报酬。但如果只是把顶岗实习当作是学校课堂教学的一种延伸,那实习学生就只是学生而已,他们的合法权益自然得不到法律保障。
第三,学生自我维权意识薄弱,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从法律制度的角度来说,在对高职学生顶岗实习的薪资待遇和时间管理方面还缺乏必要的制度管理,因此不能够给学生提供法律方面的保障。而且学生自身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都是比较薄弱的,就算是他们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也不知道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高职院校也进行了新课程的改革,当前大力倡导工学结合,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主要是通过顶岗实习、订单培养等模式来实现教学的,这样会使教学的整个过程变得更加的具有开放性和职业性。顶岗实习的流行是学校和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顶岗实习实际上就是我们所熟知的“2+1模式”,即学生有两年在学校学习的时间,一年时间则是要根据教师的指导和组织到实习单位参加实习活动[2]。顶岗实习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首先顶岗就是要和企业的其他工作者一样,需要履行所在岗位的具体职责;实习则是学生把在学校学习到的专业知识实际应用的过程。所以我们可以发现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其实身份是比较复杂的,他们不仅仅是学生,也承担了企业员工的责任,正因为这矛盾的关系,使得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我国当前并没有针对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权益保护的法律文件,更没有一些具体的处理措施。而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权益维护,是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关键,当然也是学校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针对我国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权益维护中出现的问题,需要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来作为保障,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落实:
(一)制定专门的制度条例,明确各主体之间的关系
高校想要培养出合格的人才,顶岗实习是一个必要的过程,因为它可以很好的实现学校和市场之间的结合,帮助高职院校的学生尽快的成长为社会所需要的优秀人才。当然这些并不是学校或者是企业单独的责任,而是需要学校、政府和企业三者之间共同来努力的。对于高职院校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就需要制定专门的制度条例,来对学校、政府和企业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的界定,只有每个主体都切实做好了自己范围内的事情,才能够实现最终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目的。在制定专门条例的时候,需要同时考虑到企业和学生双方的利益,建议把实习生和企业中的其他员工无差别的劳动行为列入劳动法的规范行为内。对于一些无法和其他员工并论的顶岗实习行为明确为劳动法规不适用的行为。
(二)修改相关的立法
根据我国当前顶岗实习发展的现状,要是把实习学生简单的全部列入到劳动者的范围内,还是有些不妥的,因为他们毕竟还是有学生这个身份,所以对于学生的一些和企业其他员工没有差别的劳动行为,需要肯定其劳动的属性,不能因为学生的身份而被忽略。公平公正是法律最显著的特征,当学生和其他的员工一样付出了劳动的时候,他们也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所以法律应该对这些无差别的劳动行为提供同样的保护。很多的高职院校学生的顶岗实习时间比较短,一些企业为了节省用工的成本,只会对学生进行简单的培训,就让他们上岗工作。因此需要修改相关的立法来把这些和其他员工没有本质区别的劳动行为纳入到劳动法调整范围之内。
(三)推广完善实习责任险的相关制度
顶岗实习生正是因为其身份的复杂性,所以不可能对他们的全部行为都纳入到法律的调整范围之内的,因为还要考虑到企业的利益。所以说对于实习学生那些没有被列入到劳动法调整范围内的行为,可以推行学生实习责任险制度。那些所谓的不能纳入劳动法调节范围内的行为主要是指没有单独承担工作岗位
的职责,而只是作为了企业的员工和助手,这种劳动行为和其他员工的劳动行为有很大的差别,这种行为是无法得到劳动法的保护的。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建立专门的商业险。对于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意外伤害,就可以通过购买商业险的方式来进行解决。
(四)建立完善的企业评价机制
顶岗实习工作的发展是离不开企业的支持的,但是如果我们把实习生的一部分利益纳入到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内,企业在接受顶岗实习生方面的成本和风险都会不断的提高。所以针对这个问题,应该使企业的利益也得到平衡。政府和社会就可以对接受顶岗实习学生的单位进行支持和评价机制。另外也可以设置支持学生顶岗实习的专项资金,对于在顶岗实习活动中表现优秀的企业可以进行表扬和公示,政府可以对这些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一些优惠的措施[3]。通过一系列的优惠措施让更多的企业愿意和高职院校合作为学生的顶岗实习提供场地,也从根本上增强企业对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视度。
顶岗实习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也是高职院校学生实习的重要方式,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由于顶岗实习学生身份的特殊性以及学生自身法律知识薄弱,他们在实习的过程中合法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想要推进顶岗实习工作取得更好的发展,就必须要建立完善的制度来从法律方面提供保障。
[1]郑莹,徐懿.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权益保护途径和方法的研究[J].中国市场,2014,43:163-164.
[2]胡新建.高职生顶岗实习劳动权益保障研究[J].职教论坛,2015,29:83-87.
[3]张岩.浅谈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权益保护[J].才智,2014,1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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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钟月(1983-),女,满族,本科,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