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 地
北京:为建设工程质量立法 七类人须履行终身责任 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标志着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正式进入北京地方立法。今后,北京建设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以及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材料供应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都应按照规定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履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通过设置永久性标识,对五方责任主体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公告公示,一旦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这意味着今后“楼倒倒”“楼脆脆”等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将终身难逃其咎。条例强化个人质量责任追究,除了上述主体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终身责任承诺书,还规定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线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等规定履行职责,承担岗位质量责任。针对民众关心的住宅工程质量保修问题,《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承担保修第一责任。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所有权人只需向建设单位反映,由建设单位全面负责质量保修的组织协调与处理工作,所有权人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因保修而出现的推诿、扯皮现象将得到根本改善。
四川:用好地方立法权 破除酒类生产企业改革制度“屏障” 四川作为全国产酒大省,是全国90%以上原酒的出产地,全省有6000多家小企业、小作坊。十年前国家不再对白酒小作坊颁发生产经营许可证,可小作坊又客观存在,导致管理困难。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的《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在第九条中明确规定省内有一定规模的酒类生产企业可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新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除了对“小作坊”松绑,该条例还对年份酒的规范化经营作出了规定,为年份酒生产企业设立了准入门槛,对排查在年份酒生产上缺乏基本标准的酒企、规范年份酒生产销售方面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四川在国家行业标准缺位的情况下,在年份酒运营的规范化道路上迈出了一小步,成为四川用好地方立法权破解改革屏障的一个生动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