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经营管理模式研究*——以河北省为例
李超
(河北体育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41)
摘要:为了提高大型公共体育场馆运作的管理效益和社会公共服务能力,解决大型公共体育场馆由于使用率较低而造成的运营经费不足的困难,借助信息经济学中“委托一代理”关系等基本理论,以河北省为例,指出河北省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经营的优势与意义及劣势与问题,分析其盈利模式,提出适合河北省大型公共体育场馆运营实际的对策,在丰富、拓展大型体育场馆市场化运营管理理论的同时,为提高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效益提供有价值的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大型体育场馆;委托经营;管理模式;河北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23X( 2015)03-0055-04
收稿日期:2015-01-12
作者简介:李超( 1982-),河北保定人,硕士,讲师
Abstract:In order to improv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of large public stadiums and their public service ability,and solve the problem of the shortage of operating funds caused by low usage rate,this article adopts some basic theories in information economics such as“consignor-agent relationship”theory,and takes the management conditions in Hebei as an example,and then points out the advantages and significance as well as its disadvantages and problems of consignation-based management of large public stadiums in Hebei.After analyzing its profiting mode,this article then proposes some practical measures which fit for the management of large public stadiums in Hebei.While contributing to the enrichment and expansion of the theories on marketized management mode of large public stadiums,this study also serves to provide valuable references for the improvement of the economic efficiency of the management of large stadiums.
研究方向:体育管理
*基金项目:2013年度河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河北省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经营管理模式的研究》的阶段成果,项目编号: 13455713
Research on Consignation-based Management Mode of Large Public Stadiums——A Case Study of Hebei Province
LI Chao
( Hebei Institute of Physical Education,Shijiazhuang 050041,China)
Key words: large stadiums; consignation-based operation; management mode; Hebei
2014年12月,《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正式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体育场地169.46万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46平方米。对比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截至2003年12月31日),全国体育场地数量增加84.45万个,人均场地面积增加0.43平方米。我国体育场地的数量有非常大的提升,有38.98%的场地在教育系统,目前大
型体育场馆数量已经超过了6000个。虽然体育场馆行业快速发展,但大型体育场馆多为承办赛事而建设,在地里位置和功能设计上存在一定缺陷,可以说是“先天不足”,为场馆赛后利用埋下隐患,而运营管理过程中理念的陈旧、机制的束缚、缺少市场化运作能力等问题便成为场馆运营的“后天不足”。因此,闲置率高、利用率低、社会效益低下,长期经营不善等问题长期困扰大型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者,为此2013年10月31日,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等8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创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意见》,就旨在集中各方力量,鼓励各大型体育场馆进行经营管理模式的改革,解决经济效益低下的问题。目前我国体育场馆的经营模式主要有:事业单位管理模式、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模式(即“事转企”)、委托管理模式、BOT模式、PPP模式、物业管理模式等。委托管理模式是目前大型体育场馆管理体制改革较为现实的选择方式,也是提升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
2.1大型公共体育场馆的公共产品属性
公共产品是由萨缪尔森在1954年发表的《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一文中提出的,指消费过程中具有消费和收益上的非竞争性和享有权利上的非排他性的产品。公共产品分为两种类型,同时具备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称为纯公共产品,而具备其中一个属性的产品称为准公共产品。现实中,大量的产品是准公共产品,并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外部效应的产品,如教育、卫生、科研等;另一类是数量、容量有限,消费过程中会变得供不应求,如桥梁、公园、公共体育设施等(大型体育场馆即属于此),可以采取如收费、申请等一些排斥性手段限制消费人数来解决此问题。
2.2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关系在经济学领域中是指市场交易中,因为信息的不对称,处于信息劣势的业主方与处于信息优势的运营方,相互利用自己的优势,达成利益均衡并用合同反映出来的关系。
目前体育市场中,大型体育场馆的委托代理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
( 1)委托方与代理方均为单一的组织(或个人)。
其中,vi,k和xi,k分别代表第i个粒子在第k次迭代时的速度和位置;pi,k代表第i个粒子自身在前k次迭代中适应度最高的粒子,也即是个体最优;pg,k代表所有粒子在前k次迭代中适应度最高的粒子,也即是全局最优;ω代表惯性权重,它是上一代粒子飞行速度惯性在当代粒子飞行速度中的体现,若需要粒子群具有较强的全局搜索能力则需要较大的惯性权重,当需要粒子群提高局部搜索能力时应选择较小的惯性权重;r1和r2是取值在0和1之间的独立随机数;a1和a2是加速因子,分别代表了粒子自我学习和向粒子群中优秀个体学习的能力。
( 2)委托方只有一个,代理方却不止一个,如大型场馆拥有方为委托人,若干场馆服务方为代理方。
( 3)委托方不止一个,但是代理方却只有一个。
( 4)委托方与代理方,均有多个,如大型综合性体育中心的不同项目场馆为委托方,多家场馆服务公司为代理方。
( 5)单个的或多个的复合委托方与代理方,其委托位置和代理位置可替换互为委托、代理的关系,如场馆拥有方与场馆服务方之间互为委托、代理的关系,也就是说场馆服务方受场馆拥有方委托对场馆进行经营管理,同时场馆服务方也可以委托场馆拥有方对其商品进行经营管理。
不管大型体育场馆的托管是何种形式,主要是代理方掌握委托方不了解的有用价值信息,包括行业的前沿动态、市场相关信息等等,双方在充分考虑自己所得利益的基础上达成彼此能接受的互利互惠的协议,并在协议制约下行动,展开对场馆的运营,达到双赢的状态。
2.3委托经营
委托经营表述的是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关系,双方按照预先规定的合同,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委托对象进行经营管理的行为。其核心是企业的委托经营。企业根据相关法律,在一定的期限内,所有者将其全部或部分的资产经营权以契约形式委托给满足一定条件的法人或自然人运作,实现双方契约规定的经营目标。委托经营管理过程是由委托方、受托方和受益方三方构成,以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赢利能力为目的,具有时间性、经济担保性、契约性,以及经营权的商品化、流通性等一系列的特点。企业委托经营必须遵守三个原则:预定契约原则、委托自主性原则、分开管理原则,才能顺利完成各阶段的委托经营管理任务。
2.4盈利模式
盈利模式是对企业所有资产及经营项目进行价值识别,找到能够盈利的要素、环节和机会,同时也是对企业收入结构、成本结构和目标利润的划分。按其特点,盈利模式可分为自发的和自觉的两种。顾名思义,前者是自发形成的,尤其是在行业发展和市场竞争初期,企业刚刚起步,运营模式不成熟,盈利模式并未显现,企业要摸索进行,不易被利用起来。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市场机制的成熟和竞争的加剧,部分企业因为重视自身赢利模式的研究,通过实践与经验的总结设计,形成了自觉的盈利模式,并不断的调整适应市场竞争的变化。相对于自发而言,更清晰明确,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实现盈利提升。
体育场馆委托经营管理,是在体育场馆产权关系明确的前提下,按照委托代理理论,产权拥有方将体育场馆委托给专业管理公司运营,专业公司在实现产权所有人所规定的运营目标后,努力实现体育场馆经济效益最大化的一种管理方式。相对于其他经营模式,委托经营的场馆其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较小,仅仅是更换了经营主体,不会改变大型场馆公共服务的性质,能够保证社会效益的实现。虽然所有者即政府不会直接参与经营管理,但选派的经营者把新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带进场馆的经营活动中,因为更专业、更有能力,所以既能发挥体育场馆的体育功能,又解决了运作费用不足的问题,达到管理
效率与使用效率、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都双管齐下的目的。
3.1河北省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经营管理的优势及意义
由于大型公共体育场馆托管这一方式能够在变更或暂变更原有产权归属的前提下,对企业资产进行规划整理,从而有效地回避了场馆在经营管理中一些敏感性问题和操作难点,是当前形势下推进场馆经营管理改革的有效模式之一。托管运营是近些年来我国市场经济中出现的一种崭新的经营管理模式,是一种新兴的资本运营形式。目前,河北省大型场馆管理体制改革滞后于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城市,委托经营管理是一种值得探索的资产重组的途径和方法。
河北省建设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并确保既能承担大型的综合型体育赛事同时还要在赛后保证其正常运转,是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河北省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在完成基础建设后,只是从硬件上具备了运营的内部条件,而没有良好的市场运营机制做保障,不具备正常运转的外部条件,是不可能维持场馆的可持续发展的。当前,河北绝大部分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建设都是由国家政府出资并由财政全额拨款运行的事业单位,这种以计划经济体制为基础的财政分配方式在市场经济体制中运行却凸显了很多矛盾。尤其是场馆的运行体制,融资方式,处理技术,运营模式等方面都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运营的弊端逐渐暴露出来,因此河北省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实行托管运营的模式就应运而生,并逐渐在运营模式中发挥主导作用。
在河北省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实施托管运营并在运营模式中成为主角,究其原因,主要优势如下:①河北省大型体育场馆托管运营模式可以促进市政工程、环境保护等走向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企业化,提升场馆的正常运行率,发挥大型场馆的投资效益。②作为代理方即被委托者,可以通过收取相关场馆运营费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委托责任,运营费用可以采用包干的形式,代理方的利益与运营费用关系明显,有利于调动调动代理方的工作积极性,能有效的降低场馆的运营成本,避免人、财、物的浪费。从长远发展来看,河北省大型公共体育场馆的托管模式有利于维持场馆的良性可持续发展,能够充分发挥出大型公共体育场馆的社会、经济效能。③河北省大型体育场馆托管运营模式有利于市场监督部门对场馆的运行状况的监督管理,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政府机构改革的顺利实施。
3.2河北省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经营管理的劣势及问题
大型公共体育场馆采用托管模式运营是近年来才执行的,其经验、人员、参与企业等或多或少的存在某些问题。河北省的大型公共体育场馆数量不多,实施委托经营管理模式笔者看出很多不足之处。
首先,场馆的委托方和代理方在管理层面上,管理范围界限不清,存在交叉重复内容,影响工作效率。虽然在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管理内容,但当大型场馆面临重大赛事任务或其他重大管理活动时,如场馆的年度检修、大型赛事的承办、相关的招投标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会有一定程度的重叠,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工作效率。
其次,场馆委托方与代理方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不对称。这主要表现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场馆委托方所得到的相关信息其来源主要是从代理方提交的各类报表、报告中获得的,存在一定滞后性,缺少对市场运营前沿动态的了解,对场馆的管理不利。
再次,委托方与代理方角色转变与观念转变的问题。委托经营管理由委托方和代理方两个独立的主体完成,委托方会觉得自己的权利被分解了而代理方的员工身份转变成了为委托方服务,看起来地位下降了。这些角色上的改变会使得双方员工在观念、思维和工作方式上都带来新的挑战。
最后,对场馆进行运营的公司专业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运营经验较欠缺,形成对河北省大型公共体育场馆良好运行的阻碍。
从行业整体来看,大型公共体育场馆的盈利模式较清晰、明确,是经过长期发展、研究和设计形成的,应属于自觉盈利模式。场馆的盈利主要来自于其主要的利益相关者:政府、体育组织、媒体、赞助商、体育俱乐部、观众、演艺经纪公司等群体,通过赛时和赛后两种经营方式实现的。
由于我国体育场馆行业起步晚,时间短,各个地区的经济水平和体育消费很不均衡,加之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体育产业发展并未成熟,体育场馆行业处于改革阶段,市场体制没有全面形成,大部分场馆还在摸索适宜的经营模式。一系列因素使得我国部分地区的大型公共体育场馆的盈利模式还不够清晰、明确,处于自发盈利阶段。
在河北省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经营模式中,笔者发现场馆的盈利形式依据场馆的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水平等各有侧重点。由于河北省地形丰富,气候条件适宜,夏季项目与冬季项目的大型场馆都有修建。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河北省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在委托经营过程中,场馆的经营活动坚持以体为主、多种经营、增加收入、以体养体、以副助体的原则,响应政府提出的“实行管办分离,政府职能转移,把不应该由政府行使的职能转移给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的工作意见。在委托经营管理过程中,不断地开发场馆资源,增加收入,提升运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中,竞赛表演、运动休闲、体育培训、广告赞助、体育旅游、俱乐部经营是大型公共体育场馆的主营体育业务内容,以演唱会为主的演艺活动、以场租为主要形式的衍生服务,以及满足日常经营所需要的配套服务,都是在保证为体育运动服务的前提下开展的多种经营(表1)。
表1 体育场馆的经营业务
5.1完善河北省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经营管理模式的宏观策略
5.1.1完善河北省体育市场机制
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经营管理在现代产权理论中是产权交易中的一个层次,涉及到场馆的原始产权交易、场馆法人财产权交易和财产的具体经营管理权。在交易的过程势必受到市场机制的影响。河北省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实行委托经营管理模式是否能够推动场馆的可持续发展,是以市场为依托,逐步完善市场机制才能实现。
5.1.2河北省大型公共体育场馆的委托经营管理需严格遵循“托管”原则
在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经营管理过程中,委托方和代理方要严格遵守资格审查原则、意思自治原则、两权分离原则、权责一致、风险共担原则。
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实行托管经营模式其主要目的就是确保资产保值和增值,因此对委托方的资格审查和范围有一定限制,同时代理方在资金、技术、人力等资源必须具备雄厚实力。意思自治原则是场馆委托方和代理方必须通过法律合同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两权分离原则是指场馆委托和代理方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保证场馆的经营管理者享有经营自主权,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提高场馆的经济效益。权责一致、风险共担原则在经营的过程中,明确场馆所有者(即委托方)、代理方、经营者的责、权、利关系,提高企业对场馆的经营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强化资产价值意识,提高经营价值、提升企业效益。
5.2完善河北省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经营管理模式的微观手段
5.2.1在委托方和代理方不违反协议的前提下,对双方的工作职责与权限进行明确划分,提高管理效率和职工工作效率。一些涉及双方都需参与的项目内容,则要求委托方和代理方提前沟通交流,避免产生矛盾。
5.2.2转变经营观念,避免各部门间人员的重复设置。场馆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以及人员设置的规模,取决于场馆所有方的管理思路和代理方的人力资源实力。因此,河北省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委托运营不仅可以将场馆运行和维护等具体工作委托给代理方,也可以将场馆运行和维护的管理责任委托给代理方,避免不必要的重复,使双方工作关系比较顺畅。
5.2.3作为大型场馆委托经营管理模式中的代理方,必须根据业务需要,建立和完善一支专业运营队伍,通过强化人才流动机制、加强员工业务培训,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等方法和手段,提升代理方的管理水平。
大型公共体育场馆作为举办大、中型体育赛事,满足大众体育消费的重要载体,在我国体育产业发展中的地位是不言而喻的。河北省近年来兴建的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在采用委托经营管理模式过程中摸索形成了适应市场需求的盈利模式,本文力求通过完善河北省大型体育场馆委托经营管理模式的分析,对大型体育场馆的委托运营提出理论建议和实践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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