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琳玮
(黄河科技学院,河南郑州450063)
民办高校学术权力的审视与回归
王琳玮
(黄河科技学院,河南郑州450063)
大学是一个特殊的学术组织,学术权力是大学组织的重要力量,是保障学术自由的有效途径。目前,民办高校对学术权力重视程度不足,存在着行政权力泛化造成的学术权力边缘化、薄弱化和行政化等问题。彰显学术权力,是民办高校完善内部治理的重要路径。
民办高等教育;民办高校;学术权力
学术性是大学与生俱来的根本属性,影响着大学其他活动的开展。虽然在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大学的定位、结构与功能等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大学因学术而生,通过人才培养将各类学术活动有机联系起来的组织特性没有改变。因此,保障学术自由、明确学术权力是现代大学治理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我国一直很重视大学的学术性建设,《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完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以及“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等,这些规定对于探讨学术立校、重塑大学推动学术发展的核心使命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民办高等教育是促进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民办高校彰显学术权力是其完善内部治理的重要路径。
学术权力是高等教育研究领域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国内外学者对这一概念的理解不尽相同。约翰·范德格拉夫(1989)将学术权力界定为“从高等教育系统中最高层的国家到最基层的教师等各个层次的管理机构和人员所共同享有的管理权力。”①约翰·范德格拉夫:《学术权力——七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比较》,王承绪等译,浙江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174页。伯顿·克拉克(1994)将学术权力界定为“从高等教育管理的最上层到最基层等各个层次的管理机构和人员所享有的高等教育管理权力。”②伯顿·克拉克:《高等教育系统——学术组织的跨国研究》,王承绪等译,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24页。国内学者对学术权力的理解主要分为三类:一是认为学术权力是大学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所拥有、控制并能够执行的权力,这种界定也是目前理解范围最广的界定;二是认为大学学术权力的本质在于专业和学术能力的影响力,学术权力职能应该仅限于个人对自己所熟知领域的学术事务的管理,这是对学术权力的一种狭义理解;三是认为学术权力是管理学术事务的权力,这是一种更广义的理解。与前两种解释相比,第三种观点认为学术主体不再限定于专门的学术人员或组织,也可以是行政人员或组织。借鉴国内外学者的观点,笔者将民办高校的学术权力定义为:民办高校的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所拥有的对学术事务进行管理并且能够对他人产生影响或进行支配的一种力量。
大学在本质上是一种学术性组织,其活动也是一种学术活动,离开了学术性,大学也就缺少了发展的根基和价值。随着大学的发展,其功能也不断多元化,但不管如何变化,大学的传统和精神得到延续,作为世界大学通例的“三A原则”(即学术自由、学术自治、学术中立)也得以维护,学术性始终是大学其他活动产生的根本,也应该是大学的本质属性。不过,这种学术自由权利的发挥需要学术权力作为保障,只有当学术权力以制度的形式得以明确,达到管理的目的时才能称为学术权力。现代大学要保障大学学术本位,必须坚持以学术权力为根本。大学学术权力涉及学术自由、学术公正、学术民主,涉及真理在学校的实际地位等重大问题,这是学术生命得以生存与发展的空气、土壤和阳光。①张楚廷:《品味大学品位》,《高等教育研究》2001年第4期,第10-15页。
近年来,大学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问题一直是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重点问题。学术结构与行政结构是大学的两维,大学的良性运行需要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当前,民办高校存在着行政权力泛化现象,造成学术权力边缘化、薄弱化和行政化等问题。
(一)学术权力的边缘化
与公办高校相比,民办高校起步晚、起点低,在办学初期需要强有力的行政力量来支撑学校的运转,行政权力在学校管理中一直处于强势地位,凌驾于学术权力之上。行政权力的越位与泛化,使学术权力得不到发挥。很多民办高校章程对于董事会、校长办公会等行政机构都有较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学术委员会的规定往往照搬公办高校,并在实施过程中往往重形式、轻落实。
具体来说,一方面,民办高校重大事务的决策权掌握在行政人员手中,这是民办高校学术权力被边缘化最直接、最明显的体现。民办高校一般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重大事务的决策权依旧掌握在董事会和校长手中。“大学在管理上主要沿袭行政管理体制。校长领导院(处)长,院(处)长领导系主任,系主任领导教研室主任,教研室主任指挥教师;套用政府机关行政级别,实行长官负责制,一级管一级,隶属关系清晰,建构了一个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②董云川:《论大学行政权力的泛化》,《高等教育研究》2000年第2期,第60-64页。另一方面,学术组织在学校事务中只能起着咨询、建议的作用。对于一些纯粹的学术事务,如学校人才引进、科研项目分配等,这些本应该由学术权力决定的事务,如今也常常掌握在行政人员手中,使得学术权力得不到充分发挥。
(二)学术权力的薄弱化
与公办高校相比,民办高校学术队伍建设与学术组织机构尚不健全。教师作为学术人员,本应广泛参与学术事务的管理,但目前民办高校的师资队伍还无法满足这一需求。民办高校大多以教学型为主,学校将重点放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上,对科研的关注度不高,且师资队伍中有一部分为兼职教师,他们归属感不强,对学校的学术建设和学术事务管理缺乏参与意愿。民办高校师资队伍中具有学术权威的高职称人数较少,已有的高职称学术人员多为退休后返聘,受精力所限较少参与学术事务;中青年教师又因教学经验不足、学术影响有限,学术事务管理能力较弱。民办高校教师学术权力的弱化,导致他们在学校管理中缺少话语权。
尽管很多民办高校设置了如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等由学术人员组成的学术组织,并具有一定的学校管理权,但实质上,这些学术组织的权力依旧薄弱,并没有学术事务决策的权力,只能执行董事会或校长办公会的命令。这些学术机构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活动时间不定期,议事规则也缺乏规范性,无法正常发挥功能,学术权力基本处于从属地位。
(三)学术权力的行政化
学术管理不同于行政管理,基层学术人员对于学术事务的感受性更强,也更有发言权,不能按照行政方式简单地采取自上而下的组建方式。但是,目前民办高校学术机构的组建方式与行政机构相似,采用自上而下的制度化行政手段,使得学术组织成为上层权力的标志,导致学术权力的行政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处理学术事务上带有明显的行政化色彩。处理学术问题本应是自由、平等的,通过广泛协商,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但是在具体的实行过程中,民主往往流于形式,更多的是运用行政力量贯彻落实,学术资源的分配也往往受到掣肘,使得较为稀缺的科研资源未达到最优配置。二是学术人员由于自身学术影响力不同而出现等级差异。在学术事务的管理上,往往是高职称的人员拥有更多的学术权力,一些大学的学术资源甚至被少数学术人员所掌握,形成学术霸权。三是行政官员被授予学术头衔,进一步加剧了学术权力的行政化。不少民办高校人员既担任行政职务又兼具学术头衔,这种双重身份在其参与学术事务时将不可避免地把行政管理的经验嫁接到学术管理中,造成行政权威直接替代了学术权威。
长期以来,民办高校的行政权力处于中心地位,学术权力被边缘化,必须从制度上对民办高校的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进行规范,以保证其学术权力的彰显与复归,使得学术权力、行政权力形成相互联系与制约的关系,从而保证民办高校学术权力公正、高效和有序地运行。
(一)正确认识学术权力,尊重学术规律
大学活动的基本价值取向在于追求学术、文化和知识的进步,在于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大学的功能也不断完善,但学术功能依然是大学的核心功能。民办高校也不例外,担负着教育、研究与开发等学术功能,这些功能的充分发挥离不开学术权力的正确行使。因此,要扭转民办高校学术权力弱化的局面,就要从观念上正确认识学术权力的规律,尊重学术权力在大学中的地位。
1.对于民办高校的管理者来说,要增强服务意识。传播知识、培养人才是民办高校的根本任务,但这些活动的实现必须通过教学、科研等途径加以实现,这就需要依靠学术人员与学术机构的力量。管理者应改变以往行政权力独大的思想,认识到行政权力的行使是为了保障学术权力的更好发挥,为学术活动的开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2.对于学术人员来说,要不断提升学术水平。学术人员的学术修养与影响力对学术权力的发挥起着重要作用。学术人员应改变以往为追求利益而积极参与行政事务、忽视学术事务的观念,不断提升专业修养和学术水平,扩大学术影响力。同时,应积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争取学术权力,确保学术权力能在学校管理事务中发挥作用。
(二)完善大学章程,明确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分工与协作
在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方面,大学章程起着基本制度的作用,它明确了学校内部各治理组织之间的权力与职责,成为现代大学内部权力制度构建的重要保障。面对民办高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混乱的状况,可以通过完善大学章程,进一步明确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之间的关系,明确两者的权责,在各自领域发挥最大功用。
1.明确划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职能,合理分配各自的权力。要明确校院两级各自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上的职责范围,制定权限明细,既要防止管理重叠,也要避免管理盲区。从行政角度来说,上至董事会、校长,下至学院院长等各级行政人员的职责,应该有明确的规定,在民主管理的基础上,大学的行政权力必须严守行政边界,不得越权干涉学术事务。从学术的角度来说,要通过章程的完善进一步建立各学术管理机构和学术组织,充分发挥学术权力应有的作用。
2.在完善章程的过程中,避免行政权力过大而学术权力被边缘化的现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共同致力于大学建设,有必要进行沟通与合作,以充分发挥两者的作用并相互制衡。同时,教职工和学生有权参与学校的具体事务,以提高学校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因此,民办高校在完善章程的过程中,应该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组织等相关学术的权力、职能范围和参与资格等有明确的规定,从而保证师生学术权力的正常行使。
(三)下移学术权力重心,加强基层组织权力
学术权力重心下移是基层学术发言权的重要保障。在美国,系是大学最基本的单位,掌握最基本的学术权力,可以自行设置课程、决定教师聘期、颁发学位以及开展学术活动等,从而使基层学术组织拥有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力。就我国民办高校而言,虽然政府不断下放办学自主权,高校有望获得更多自主权,但还远远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大下放力度,充分释放民办高校的办学活力。另外,学术权力的下移在民办高校内部层面主要体现在将权力进一步下放到基层院系,使基层学术组织拥有更多的话语权,真正实现大学自治。
1.要将学术权力下放至二级学院。通过进一步规范学校、院系之间的管理,减少管理过程中的障碍,实现决策和管理的科学性、民主性。实行校院二级管理,有助于高校的去行政化,是高校回归本质的需要,有利于高校以学校行政为重心转移到以学院学术为重心。①熊艳、贺永平、郭平:《从内部治理结构视角看大学校院二级管理改革》,《中国成人教育》2012年第3期,第33-35页。在具体的学术事务中,院系应该在学科与专业设置、教师聘任、科研经费申请、科研资源配置以及教学改革与评估等方面,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进行决策与管理。
2.要建立相对应的学术权力机构。只有建立与规范学术组织的运行机制,才能保证学术权力的正常运行。一般情况下,作为学校重要的学术管理机构,学术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强系统建设,真正发挥其学术决策权力,在委员人选上确保基层人员的参与度,从而保证学术管理的民主性、科学性。明确规定教职工、学生等基层人员的权力与职责,使得各利益相关者能够切实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
(四)倡导健康学术文化,营造宽松学术环境
要真正彰显与复归学术权力,必须鼓励学术创新、尊重学术创造,形成健康、良好的学术文化环境。与公办高校相比,民办高校学术研究的基础比较薄弱,学术文化建设相对滞后,学术氛围不太浓厚。因此,有必要加强学术文化建设,这对于加强教师科研水平、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增强高校竞争力以及建设高水平民办高校等具有重要作用。
1.要加强大学文化建设。通过大学文化建设,使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和民主管理等理念深入人心。民办高校多为应用型大学,其办学理念与公办高校相比具有独特性,学术活动也应倾向于应用型研究,这就要求民办高校在营造学术文化氛围时须重视应用理念的推广,有必要突出“应用型学术”的特点,使行政人员和学术人员认清学校的发展目标,积极开展应用型研究,培养应用型人才,进而实现民办高校“文化育人,精神立校,特色强校”的目标。
2.要充分尊重学术人员,营造宽松、自由的学术氛围。只有充分尊重学术人员,让他们拥有宽松、自由的研究环境,他们才能潜心研究学问、实现个人价值。如,通过为学术人员提供实验室、科研资源以及政策支持等方式,鼓励学术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激发他们的创造性,扩大其学术影响力,获得更多的学术话语权。同时,宽松、自由的学术环境也能激发学术人员的积极性,催生新思想,进而促进民办高校学术水平的不断提升。
(责任编辑 毛红霞)
Exam ination and Regression of Academ ic Power in Non-governmental Institutions of Higher Learning
WANG Linwei
(Huanghe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Zhengzhou,Henan,450063,China)
University is a special academic organization,and academic power is an important force in university organization and an effectively way to guarantee academic freedom.At present,non-governmental institutions ofhigher learning pay insufficientattention to academic power and there existproblems of academic power beingmarginalized,weakened and administrated due to the proliferation of administrative power.Highlighting academic power is an important path to improve internalmanagement for nongovernmental institutions of higher learning.
non-governmental higher education;non-governmental institutions of higher learning;academic power
10.3969/j.issn.1671-2714.2016.04.003
2016-03-24
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2015〕-JKGHZD-0026);郑州市社会科学调研课题(ZSLX2016569);黄河科技学院转型发展专项研究项目(ZXFZ2015001)
王琳玮,男,河南新乡人,助理研究员,教育学硕士,研究方向为民办高校发展战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