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建设中党的领导方式与合法性资源的建构
赵明晨
(中共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委组织部,山东兖州272100)
摘要:转变党的领导方式,关乎党的领导能力、执政能力。在农村经济建设事务中,党的领导方式如何,不仅影响着农村经济建设的效果,而且直接关系到党在农村的威望、领导合法性。通过对农村地区的经济建设规律、农民组织的变化过程进行分析,可以看到在生产力、生产关系变化过程中,党对农村经济建设的认识和对农村组织的领导方式的变化。新时期,许多地区实现了党在农村基层建设中经济职能的剥离或者分开,但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社会资源和主体发展程度的不同,实行一刀切的职能转变可能引起党在农村领导合法性资源的流失,应当积极地培育合法性资源。当前,如何把握在农村中的领导规律和在基层的执政规律,建设好农村经济,对巩固党在农村的领导地位至为关键。
关键词:执政合法性;领导方式;认知;组织;合法性资源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党和政府工作的一号问题,不仅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主要的是以反对封建主义土地所有制为主要内容,而且,农业现代化也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标志。(1)建设现代化的农业、农村,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且对实现农民群体的人的现代化,具有根本意义,它既关乎到党在权威和执政合法性,也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和民众的政治社会化程度。而党在农村地区的领导方式是否合理、科学,一方面取决于农村地区社会发展水平,另一方面又影响着农村的社会发展。根据中国的国情变迁,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社会结构和党的领导方式的阶段性,是一个极其明显的特征。回顾历史,发现执政规律,探索党在变动中的农村经济结构中的领导方式的有效途径,是目前基层党建的重要任务。
合法性,是一个被充分讨论的概念,马克思·韦伯认为,若要统治的持久存在,必须唤起合法性的信仰。在这里,韦伯认为共同的信仰将造成合法性,从自然法的角度看,行动的合法性来源于多数人的共同意志和共同意愿,因而在理想上,这种观点非常合理。然而,我们也看到,多数的政权均是在共同信念的动员下建立起来的,然而多数的政权又被同样的群体所抛弃,例如,我们能看到社会主义苏联的建立和解体、东欧巨变,甚至社会主义阵营的形成和瓦解。因而,我们试着把韦伯的共同的信仰看作是一个塑造和维持合法性的必要但不充分的条件。罗伯特·达尔将合法性比喻为一个蓄水池:只要他能够保持一定的水平下,便能保持稳定。但如果它一旦低于这个水平,就将身处险境。而这个水平,在他看来,就是一个获得公众“认可”的标准。认可作为一个对某种信仰和行动的效果综合评定后的意识结果,它所塑造的执政合法性,往往比单纯的共同信仰更加稳固。我们看到莫尔的乌托邦和“凯文的平行四边形”(2)所描绘的理想世界,无论是道德上,还是纯粹的理性上,都如同“永动机”一样,极其完美的,甚至欧文还在新拉纳克郡开始了他的实验,但最终这种与实际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去甚远,耗费巨量资源的社会工程也因推行过程中合伙人的反对而搁浅。一种理想或者信念,由空想到科学,就是一个理论与实际结合的认识论过程,脱离实际、国情、区情的任何理想,虽然可能动员民众,但不足以维系新政权结构的稳定性。因而,我们由传统社会主义转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一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问题,恰好正是执政行为、执政结果和执政合法性的关系问题,而这个合法性的判断最终是在改革中的获得发展结果的人民身上。
在政党政治中,“合法性的本质就是民众对执政党掌握公共权力的政治认同,是一个核心资源”[1]20因而,我们看到,合法性根本上是一个认知的互动,是一个集合了实践基础上的经验和知识积累的理性的过程,既是一个自上而下的政治社会化的结果,又是一个自下而上的一种确认,而这个过程的形成依赖于政治实践。我们试图勾勒出一个合法性认知产生的框架,可以称之为合法性认知的“器形结构”,如下图:
上图中,P1,P1’表示那些在旧的社会结构和国家体制中,最早从新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中获得社会知识或者直接从外部环境获得理性思想的人,这些人往往被称为启蒙者、奠基人、导师。在管理者上层未能及时把握社会发展规律,仍然以既有利益和既有方式阻碍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的情况下,对旧结构的变革往往依赖于自下而上的革命行动。由于最下层的民众P2虽然具有最强的革命性,但科学的理论和知识又往往不来自最下层的利益受损的直接承受者,因而他们往往依赖于来自中层社会的最早觉悟的知识分子的引导。M即是引导线,这个引导,从单方向看是新政治方向的动员,如果放在整个国家体系中看,又是官方的政治社会化和新政治社会化的冲突过程,因而也就产生了思想碰撞的争鸣。在事实上,它会造成一个社会的分化和聚合,在区域、团体、阶层间造成分歧和对抗,影响着政治形态的塑造和执政者的合法性地位。P1阶层和P2阶层,往往以各自的方式存在着区域性和功能性的结社、联系,这种联系形成的组织方式O1、O2可能是血缘宗族式的,可能是生产和贸易协助式的,但是他们在政治上不通过动员M,就不能形成理想的认同或者共识B,也只有通过这样的脉络,才能拥有共同的身份I,组成命运共同体C,采取共同的行动A,达到基于共同理想B而来的目标,而目标T所能实现的程度,又以实际利益的形式反馈给P1阶层和P2阶层,并对他们一开始建立的这个理想和行动进行审视,产生理想和行动合法性的评定。
这种模式可以被视为社会变革过程中广泛存在的社会组织、行动合法性认知的一个模型,但也同样适用于执政党的建设上。由于党的领导方式事实上的出发点是为了加强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因为领导方式的科学性与否,直接关系到领导能力的强弱,关系到执政合法性建构的效力。我们看到党的众多文献上多次提到“以人为本”,就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应该在实现人的利益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就是党获得执政之基、力量之源的保障。马克思将社会主义社会看作是一个“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联合体[2]294。列宁引入国家机器作为一个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的组织者,在这个组织中“劳动平等、报酬平等”[3]202这些经典的马克思主义论述指导了中国共产党组织社会经济的方式和与之相伴随的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
(一)个体的解放与领导合法性的塑造
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对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动员了贫农、雇农,基于以实现“耕者有其田”为动员目标,扩大了党在农民阶级中的领导基础,团结了中农,中立富农。在组织形式上,以贫雇农为领导核心,吸收农民积极分子和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建立和健全农民协会,使之成为当地土地改革中有权决定和分配土地财产的合法执行组织。土改的胜利果实最终以人民政府颁发给农民的土地所有证,并承认一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经营、买卖及出租其土地的权利得以确定,党和政府获得了农村地区领导和执政合法性基础。通过土改,农民的个体劳动与私有土地财产的得以自由结合,解放了农业土地的生产力,农民政治社会化进程加快,对党和中央政府的认同提高,这都为之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大政方针提供了意识前提。
此阶段,在土地改革和农业建设上,农会成为土地财产分配和恢复经济建设的直接组织者,基层党组织成为农村新民主主义革命事业的领导者,两者皆提倡基于个体农户自由经营基础上的互助合作,帮助贫雇农解决生产资金、技术等困难。
在民主政治上,由于废除了土地的封建地主阶级所有制,消除了地主剥削的政治形态,新民主主义的联合政权随之建立。农村地区实行的阶级的划分,深化了农民群体对自身阶级身份的认同和对旧地主阶级的对立,巩固了党的群众基础,农民广泛的动员和参与便利了对封建主义残余的彻底根除,这是旧民主主义的所不能完成的。
此时,党的领导和执政合法性处于一个建立和塑造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个体从封建主义的解放是核心,它包括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农民占有、民主地位的获得成为党获得合法性的核心资源。由于长期的封建地主和贫下中农之间的矛盾的体制压制,个体解放和土地的重新分配是一个内在的自觉和急需,既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内在动力,也是建构执政合法性的根本资源,这一过程几乎出于革命领导者或者觉悟者与农民之间的自然的结合,如下图:
(二)高度集中计划与一体化领导
由于分散的农民个体对私有土地在经营方式以及允许土地的自由交易和变更,既使农村土地可能因个体经营不善、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家庭变故等面临土地的重新集中,从而损害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成果,也因为按照实现社会主义两步走的目标,分散的个体农业不适应社会主义实现工业化、生产社会化对农业经济基础的需要,向着集体经济方向的农业经济改造成为了新民主革命后既定的方针。(3)
1、过渡中的合法性危机与领导方式的挑战。
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后,农村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根本变化,阶级矛盾尖锐性开始消失。封建主义与民主主义之间的矛盾,逐步被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矛盾所代替,成为主要矛盾,意味着党的工作中心开始转向社会主义和平过渡,在农村地区,主要是完成国家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4]700-701但是,由于觉悟的差异性,农民私有观念和土地私有制成果的新落实,社会主义改造使刚刚建立在农村地区的党的领导和执政合法性面临着新的挑战。在极短的时间内,重新动员和塑造农民支持过渡时期总路线,完成社会主义革命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把四万万农民组织起来,在工业化帮助下,逐步走向集体化。这是党在农村的基本任务。这个问题很复杂,在某种意义上讲,比工业化更困难一些。”[5]2211953年11月《人民日报》连续发表《必须大张旗鼓地向农民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领导农民走大家富裕的道路》等多篇社论,采取通俗的语言、贴近生活等多种方式,将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农业合作化对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的好处与农民的个体利益具体统一起来,在农民中形成了新的总路线的认同,加强了社会主义事业集体统一的观念,为之后开展农业合作化打下了思想基础。在实施的过程中,通过说服、示范、国家援助的方法使农民自愿的联合起来,企图用简单的号召或强迫命令的办法是推行合作化,只能损害农民的积极性,危害到党的领导的合法性地位。事实上,一些地区存在的急躁冒进的做法,确实引起了农民思想的混乱,影响到了农业生产,好事变坏事。
然而工业化的急速发展,增大了对农业产品的需求,分散的农户和原来市场化采购的方法都无法保证工业所需要的基本材料,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和政务院《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出台,以“统购统销”的计划和命令方式割断了农民与市场的联系,由于损害了农民的自主权利,以及各地行政的简单粗暴,引起了许多紧张事件。这说明,一方面,在实行农业合作化和统购统销的过程中,过重的考虑到工业化的核心地位,过多地偏向于国家整体的利益,但却没有使得农民充分获得这个立场和路线的政治社会化的效果,一旦农民的利益受损,极容易造成党和国家领导农村事务领导的合法性危机。我们把这一阶段执政合法性在农村的弱化过程,可以简单的图示为:
S:合法性资源,在这一阶段就是保障农民的利益,保障农民自主的与土地相结合的权益,解放和发展农村的生产力;A:过快的合作化和生产资料的集中,农民对土地所有权和自主生产权可能再次丧失的危机感;B:农民失去产品和市场自由结合的权利。L:权威下降的风险;C:快速的路线实施与农民政治社会化程度的不足。
2、集体身份的强化与高度集中计划的领导方式。
在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之后,土地私有制被改造成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合作社的扩大,使得原本出于兴修水利需要的并社,开始突破原有规模,试图通过并社解决统一规划和集中劳动、物资、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比起农民合作社阶段,人民公社对农村的各种类型的土地、个体的生产工具、物资都更加集中,土地、生产工具与农民的完全剥离,使得劳动力完全依附于拥有集体土地分配权的公社组织。“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成为了“工、农、商、学、兵”高度集中的单位,成为了“农业和工业相结合的基层组织单位。”而对于河北园乡准备办大农场的汇报,毛泽东表示“不要搞农场,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和政府合一了,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便于领导。”[5]495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被认为是“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最好的组织形式”。但是,超越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过度超前的供给制度、工资制度、无偿征用等共产制度,严重损害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对农业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最终使高度集中计划的人民公社失去了存在的合法性,也危及到了党的威信和权力的合法性地位,造成了民众思想的混乱。
在集体化和公有化阶段,党的领导方式,始终坚持对农村经济发展的绝对领导、全面把握农村地区的生产、生活资料、资源,但以党代政,特别是在党内民主受到破坏的情况下,忽略了国情的发展阶段,无视区情的差别一刀切,直接干预农村经济事务,最终使上层建筑脱离了经济基础,使生产关系超越了生产力的发展的阶段性要求。在需要解放个体劳动者的积极性和生产效率以恢复和发展农村经济的阶段,由于围绕了工业化的核心,使农业服务于工业化,最终产业间的失衡,导致了农业的破坏。党的领导合法性的资源也发生了变化,为党内出现分歧和混乱埋下了伏笔。从第一阶段的实现“个体所有”到第二阶段“公有共产”,从政治社会化的方式上看,第一阶段是对长期封建土地制度压制的解放的自发性和自觉性,而第二阶段的社会形态由于超越了生产力所能支撑的解释能力,所以对第二阶段的“共有共产”的合法性资源的建构,需要付出更多的动员、号召和示范的努力。然而,它的结果证明了合理性和合法性的不足。
(三)合法性资源多元化和党的领导方式转变的动因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方面肯定土地的农村集体所有制形式,另一方面肯定了农民的按人口的使用权和货币化的承包权,它使农民个体再次自觉、自主的与土地、劳动工具和生产资料的结合,不仅恢复了农民个人所有的生产工具的水平,而且恢复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单位土地上的生产力得以恢复。与此相适应,党的在农村的经济建设的职能逐渐的由直接参与,转变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的间接参与,结合党在全国城市、国有企业等范围内的向全面领导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转变,农村事务由村民委员会自我管理,接受乡镇街道基层政权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由村委组织直接领导,理清了执政、领导和自我管理的关系。
这一阶段被称为转型时期,即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由发达国家几百年的积累而来的经验和模式,在中国结合本国的国情在几十年内迅速的爆发,在两代人的时间内剧烈转型,造成了中国的社会矛盾,特别是,当游戏规则的改变发生时,新规则的缺乏可信性会造成社会的无序[6]380,同时,利益结构变动造成的人格从属关系基础上的社会关系的解构和重建,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矛盾开始激化,不仅考验着农村社会的稳定,也向党的领导方式和领导能力提出的挑战。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针对长期形成的权力过分集中和以党代政的问题,1986年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坚持党的领导,问题是党善不善于领导,不能干预太多,应该从中央开始。这样提不会削弱党的领导。干预太多,搞不好倒会削弱党的领导”[7]162党的十五大指出“我们党是政治组织,其职能与国家政权的职能、生产组织的职能是不同的。它不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不应当直接行使国家政权机关的职能。”“党领导人民建立了国家政权、群众团体和各种经济文化组织,党必须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职能,必须充分尊重而不是包办群众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十六大党章也明确提出“党必须适应形势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完善领导体制,改进领导方式,增强执政能力。”
农民利益实现和农业发展始终离不开国家的大政策和城市经济发展的背景,资本的活跃和城市市场主体的培育和多样化,生产规模的扩大,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机遇,大量的农村人口开始向城市转移,与此同时,与过去伴随“大跃进式”的社会化大工业的单一性相比,城市服务业的发展,为人口转移提供了更多稳定的机会,缓解了农村人口庞大的就业的压力,这些都是党在农村建设中合法性的重要资源。但由于人的城市化成本过高,大多无技能劳动力在出卖完优先劳动力之后,仍然回到农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的负担又重新交给了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执政资源面临着机遇与挑战的双面问题。
与此同时,农村经济建设已经由增量,转向结构的调整。过去,因受传统的经济学认为的规模化、社会化可以造成成本的降低和利润提高的影响,伴随大跃进式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造成的严重产能落后和过剩,农村经济在公社时代也一度产生“共产风”“浮夸风”,工业和农业一度在“量”的积累上做文章,成为道路和方法合法性的重要来源。改革开放后,优先发展城市、城市反哺农村,优先实现工业现代化,工业反补农业的发展模式成为一种现实。农村经济发展在保障工业、服务业井喷式增长带来的农产品压力的同时,受制于城市发展稳定的宏观调控,农产品价格事实上一直与工业产品价格出于“双轨制”上。这种农业生产和投入的社会化,以及产品的价格调控,事实上使得农业增产不增收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加之,加之劳动价值实现途径的扩宽,“弃农”成为很多地方存在的。农民的农业生产积极性大幅度下降,受制于分散的土地使用和经营状况,工业化可以反哺农村的现代化的生产工具推进缓慢。老龄化更是在造成农村生产力减弱各环节中的重要的一环。
随着村民利益分化、阶层化,农村社会问题的凸显,伴随原来维持党领导农村事业的历史合法性逐渐弱化,合法性基础迅速转移到了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上。党在农村领导的合法性资源与过去相比产生了巨大的变化,因而,我们看到随着农村事务的多元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成为了一个趋势,由党组织集中负责,既不符合科学管理的规律,也不符合执政党建设和领导方式。社会化分工、专业化运行,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事务的发展,也可以避免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威信的下降。
新时期,围绕激活农村经济的活力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农村地区在房屋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确权”工作基础上,逐步推开“土地流转”,使土地作为农民的生产资料可以通过货币化的运作,参与到市场行为中,按照市场主导分配的原则,获得财产性收入,逐步打破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划分和限制造成的城乡的二元结构,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提高了土地作为生产性资料的利用效率,可以称之为建国后围绕土地第四次改革。
从理论上讲,以市场作为农村资源配置主导的土地流转方式,势必增强了资本在农村社区化、农业产业化、土地使用和生产方式变更的力量,农村村村民在生产上的人身从属关系随着生产资料的归属关系和生产方式的转变,从组织上,依次发生如下趋势:
我们可以把上图看作为农民组织化的历程,当前,农村面临着重新组织的趋势,党的领导方式需要首先从党的组织方式上首先适应这种分布变化,其次在关乎不同群体核心利益的问题上,更应该全局把握,以降低成本、突出效率的方式,积极引入社会主体参与,改善党组织在经济建设中的领导方式。
但是,根据中国各地的经济发展程度、资本活跃程度和社会主体的增长情况看,并非所有的地区都适合快速地调整党的领导方式,过早地将经济职能从党的建设和组织、领导上直接剥离。由于客观的地理、历史积累和经济发展方式的原因,很多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他们当前的最大任务依然是实现经济总量的发展和积累,仍然是增收,这就是在当地党的最大的政治任务,是党和当地政府开展工作的核心主线,离开这条主线,就失去最根本的领导和执政的合法性资源,就失去当地民众认可和支持这一执政基础。我们可以看一下,当前来自经济社会领域执政党的领导合法性的资源构成和建构如下: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们把GDP总量当作一个政绩标准,通过综合国力提高和整体繁荣来获得执政合法性,但是实践的经验,让民众看到单纯的GDP的数字可能还跟切身的利益实现有很大差距,经济总量的增长在有关经济、财政制度设计上和执行上,能让民众持续的获得多少好处仍然是一个值得商讨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将执政党的领导合法性建立于此,就会产生执政的信任危机,必须及时地培育新的合法性资源,在关乎国民福祉的其他领域充分增长,多条腿走路。在市场经济发展程度高,社会主体和资源丰富的地区,可以尝试党的农村组织逐步退出经济管理和行政领域,实现市场化和社会化运营,党组织通过在行业、居民社区的建设以及经济管理部门的领导为主要领导形式。在不发达地区,党组织发展经济、管理经济的职能应当相当地保存,以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和经济发展领导角色的缺位。
党的领导方式,关乎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而它的转变有其自身的基础、内因和动力,任何落后的领导方式和超前的领导方式都将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从而危及自身的领导权威和执政基础。通过总结历史上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的一般规律,以及党在农村的领导方式和转型,发现领导方式转变的基本规律,可以给目前和将来党在形势变动中的农村党建和领导方式改进提供借鉴。党的执政合法性的资源是党的领导方式转变的轴线,它的多寡关系到党的领导载体的丰富性,关系到党的领导能力的脆弱性如何,在探索转变农村党组织职能、改进领导方式的同时,不断丰富执政合法性的资源,为职能转变提供建筑基础,保持党在农村领导的稳定性和权威。
注释:
(1)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明确的提出要实现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和国防的四个现代化的任务;1963年全国人大二届四次会议提出了“奋发图强、自力更生,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的号召。”1964年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和1975年全国人大四届一次会议,周恩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和重申了四个现代化,就是在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现代化的内涵是动态的,是与时俱进的,它总是与当代的技术和社会结构变化为参照的,过去农业现代化,往往意味着规模化、机械化的大作业形式,而目前越来越多的赋予了市场化、信息化、自动化和集约化的内容。
(2)罗伯特·欧文在《致纳克郡报告》中阐述了自己的社会主义设想和村民公社的蓝图,每个村庄的居民人数被限制在300人到2000人之间。种植面积在600至1800英亩之间。村庄中心是个大正方形建筑,它分为若干个平行四边形的区域,分为成年人、儿童的寝室、公共宿舍,还有仓库、学校、食堂、厨房、教堂,所有人在公共食堂吃饭。公社按需生产、产品富足,根据库存物资的内在价值向个人发放劳动券,代表个人的劳动价值,用于公社内部的交换;公社之间则可以将剩余产品相互进行交换。人们统一服装、接受统一教育、可以自由调换职业,随意领域消费品。欧文的平行四边形社会设计,从某种程度上代表了17、18世纪因封建制衰落过程中早期资本积累的无序性带来的无产者、失业者的恐惧和道德上对商品经济和货币的抨击,取消货币和私有成为及机器大工业时代空想社会主义者的主要思想,其关于社会分工的想法,还反映了当时分工和技术不够专业化的基本情况。参照,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pp.7-8
(3)1947年12月毛泽东召开中央会议的报告中,阐述此为新中国的经济构成之一。
参考文献:
[1]胡小君.合法性资源与党的执政资源体系[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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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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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崔维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3CSH03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2014M550776);山东省软科学基金项目(2014RKB01407)。
收稿日期:2014-11-16
DOI:10.3969/J.ISSN.2095-7238.2015.01.007
文章编号:2095-7238(2015)01-0037-08
文献标志码:A
中图分类号:D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