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莉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小微企业发展更加困难,但在国民经济结构中占重要地位的小微企业仍然具有广泛的发展潜力与空间,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有待解决。本文就浙浙江地区小微企业融资能力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浙江地区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对策建议,为小微企业更好的发展打下基础。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能力;影响因素
一、引言
国家非常重视小微企业的发展,在我国,小微企业的地位越来越高。根据我国已有的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3.8万家小微企业被统计局选中作为抽样调查的样本进行统计研究,发现其中能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小微企业比例只占15.5%。小微企业整体经营趋势下降,订单水平总体呈下滑趋势,企业利润下滑。据2012年数据统计显示,26.9%的企业较上一年利润保存相对持平,30.8%的企业利润呈下滑趋势。而小微企业的生产成本也明显提高,58.6%的企业较上一年同期相比成本增加,仅仅3.5%的小微企业生产成本较上一年同期有所减少。对于小微企业,很多金融机构都不愿意提供借款,导致部分小微企业不得不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融资,如明间借贷等。但一些小微企业因没能力获取贷款,结果,资金链崩断,企业也陷入危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以及成为小微企业能否稳健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小微企业融资能力的影响因素
1.小微企业缺乏抵押和担保能力
小微企业缺乏管理人才,专业知识以及健全的企业制度的支持,对于自身的各项费用的核算难免出现误差;再加上小微企业单纯注重经济利益的追逐,涉及自身利益的信息就不会完整或真实的告知,这在融资方面在债权债务方面就会出现双方不信任的局面。以银行对自己信贷安全方面分析,小微企业这些行为就会被评定为高风险,低信誉,抵押担保无法落实,资金难以收回,银行自然无法支持这种无抵押无担保的信贷行为,这就直接影响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效率。2013年的银行信贷覆盖率统计中,小微企业的信贷覆盖率不足6%。与大企业的100%相差甚远。很多小微企业由于没有自己的厂房专用地,据调查显示,只有17.5%的小微企业有自己的厂房,所以这间接导致小微企业无法用厂房进行抵押贷款,这也是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
2.自身信誉观念的缺乏
小微企业以为追求经济利益,对于企业内部的管理控制机构要求不高,缺少法律意识,往往是企业责任人一个掌权决策,一些企业责任人缺乏信用意识,一旦企业运营存在问题市,他们往往会选择逃避银行债务,致使企业信誉受损。由于我国未能建立良好的金融体系制度,银行都与小微企业放贷不还的状况分厂惧怕,这种放贷高风险迫使金融机构不考虑小微企业的运营状况而产生“惧贷”的现象。
3.小微企业融资所需的要求很高
当今银行盈利机制前提下,小微企业融资所需的要求很高。银行的本质就决定着其盈利的特质,企业规模越大,贷款项目就越大,因此企业贷款数额就较大,银行获取的利润就更大,这对于银行无疑是优先倾向的目标。而对于小微企业贷款数目少,数额少,获利少,同时小微企业信誉评定低,经营规模小,管理水平,战略落后,抗风险能力弱,相对于大型企业,银行从中业务的风险要高得多,至此银行也习惯性的把小微企业的贷款项目列为高危项。这一系列原因都导致了小微企业资金缺口较大,浙江地区今年以来有62.0%的小微企业存在资金紧张情况,资金宽裕的企业比例仅5.1%。
从2011年始,我国加大了宏观调控的程度,这对于浙江一些小微企业来说有着重要影响力,很多小微企业出现大幅度倒闭的现象,于此又大幅度的削弱了银行对于小微企业的风险评定等级,这就导致了企业与银行融资低效的恶性循环的不断进行。浙江地区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较其他地区相对较高,据2012年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数据显示,有60.6%的小微企业有融资需求,而需求在33万元以上的达21.2%。
4.小微企业贷款成本高
小微企业的整体信息不完整不透明这一缺陷的存在,银行在提供贷款之前,必须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调查相应企业的销售收入情况,在此基础上作出客观的判断,这就大大增加了银行的各项成本。目前的商业银行都把中心放置在大型企业贷款上,分精力去调查小微企业的利润情况势必会造成银行对小微企业经营和财政状况了解不完全的风险,因此,对于小微企业的贷款,银行非常谨慎。同时对于小微企业来说,想要获得银行的资金支持,更高的成本支出是必须付的,一般小微企业在贷款时实际利率往往是高于基准的利率。商业银行绝大多数是按照规范、成熟的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来设置的业务流程,但商业银行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用的是同一套评级系统和贷款申请流程。目前国有银行实行集约化管理体制,严格化了贷款审批和发放的责任需求,对于集中在农村县区的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时,基层银行需要逐级向上审批,造成了小微企业申请贷款审批时间长,程序复杂,容易被滞空。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用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政府部门收取的相应费用,如用于担保物抵押的登记费用和公证费等。二是抵押担保物的评估费、财务报告审计费、担保费以及中介费等。三是银行收取的费用,包括贷款基准利率利息,上浮利息、业务招待费、交通费、以及财务顾问费等。甚至一部分商业银行更是提前扣除利息,小微企业筹集的是短期资金,很难达到长期资金,还未能还,却继续借,使小微企业徘徊在资金断流的边缘和难以偿贷的恶性循环中,大大加重了小微企业的负担。
5.没有良好的政策支持
首先,政府部门普遍存在服务成本过高时间过长的缺陷,经过调查发现,参与房地产抵押办理为期10天的有效工作日,土地使用权类型变更土地局的承诺期为申请日期起计算的20个有效工作日或批准后延长10个工作日内,这中间的时间期限过长,导致了小微企业融资速度过慢,甚至因此失去机会。再者,财政贴息的政策要求很高,在众多小微企业中,只有一小部分的企业可以获得微型企业扶持政策的帮助,原来小微企业获得的就是很少的利润,企业在融资过程中还需要支付机构登记费、评估费、担保费、担保费公证、保险费等,这些费用高,融资就需要更高的成本,不利于长期发展小微型企业。所以我国政府并没有提供全面完善的专项对应小微企业服务的政策支持,目前所存在的政策也无法达到高质量高效率的支持,无法有效地满足小微企业需求。
三、对策
1.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抵押担保机制
(1)创新抵押方式
由于厂房设置特殊,固定资产少等众多因素影响,小微企业在贷款抵押上收到严重阻碍。所以,应放宽和改善抵押贷款条件,寻求抵押创新方式。目前为止,一些金融机根据小微企业的行业特点等情况开发了一些新的抵押品,如存货、应收账款、专利权、订单、仓单等。由于在现实情况下,信息存在较大的不对称性问题,为满足银行内部规定所需,抵押品的存在具有较大意义。所以我们可以从抵押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流动性三方面着手,发掘新型的抵押品、进行抵押方式创新。
①开发农村土地类抵押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在浙江部分地区已经得到开展,但是如何正确全面评估经营权价值以及对流转程序的同意仍存在欠缺。与此同时,我们还可以考虑在浙江开发农房住宅使用权的抵押,为小微企业需求更多的抵押品。
②开发林权抵押。根据目前法律制度和银行贷款管理制度,林权是一种非常符合规定的抵押品。但由于在现实生活中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往往是分离的,而企业在用分离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进行抵押时,会造成抵押资产处置困难,因此银行往往不愿意提供单一的林权抵押贷款。在浙江,森林资源丰富,并且小微企业数量众多,我们可以充分利用林权作为抵押品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开发特色的林权质押方式。在不能满足所有权和使用权共同质押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在单一林权抵押情况下,制定一定的贷款额度比例,仅提供原贷款总额的部分贷款,以减小抵押贷款风险。
(2)建立多层次的担保机构资金补偿机制
由于贷款信用担保是一项高风险的担保,所以一般担保机构都会承担远远高于担保金的担保压力,风险损失是否能够得到有效的充分的补偿是担保行业能否长远发展的重要原因,更是小微企业能否获得完善担保以达到融资目的的重要保证。所以我们应该建立完善的风险准备金制度,将风险准备金的比例适当提高,如果当担保机构提取的风险准备金不够弥补产生的损失时,由财政部门给以相应的补偿。
(3)建立独立的担保行业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的担保机构是由各个地方的政府进行监管,这会造成监管主体混乱,不能有效落实监管责任,从而影响整个担保行业的发展。因此,我们应该建立专门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法律,为小微企业担保提供稳定公平有保障的制度坏境,并且建立专门的担保行业监管机构,有效落实监管责任,帮助小微企业监管机构稳健的发展。
2.构建财政与金融有效对接的小微企业融资方式
在我国,已经达到小微企业所获资金的9%。但是,这里面还包含了很多其他的外源融资,如政策性的银行贷款以及国际金融组织援助开发的贷款等等,而得到财政扶持的资金仍低于中小微企业所有融资的1%。所以,我国在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扶持上,仍需进一步的提高。我们应该积极借鉴和学习国外好的一些经验做法,结合自身的国情,从专项扶持、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贷款援助等方面完善我国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体系。
(1)增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2014年4月8日,《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印发公布,通知指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享受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数量将明显增加,原先年应纳所得税地域6万元的企业才能享受减半征收优惠,而该通知规定将次范围扩大到年应纳所得税额在10万元以内的企业都可享受此项政策优惠。按正常税收政策规定企业所需缴纳税额税率为20%,而享受此政策优惠的企业仅需缴纳10%。
这一政策的调整,使浙江省受税收政策优惠的小微企业增加近20000户。2013年国税局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浙江地区小微企业数量为21万,而参与税收减免政策的小微企业有10.5万户。由所纳税款来看,浙江地区小微企业在2013年所减免的税款达5.75亿元,平均每家小微企业减免额为5476元。而这一部分小微企业在浙江省经济发展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仅从就业问题来看,它们就解决了650余万人的就业问题。所以在小微企业数量较多的浙江地区,采取进一步优惠的税收政策,扩大税收优惠范围或者增加减免比例,将大大提高小微企业发展转型速度,对浙江地区小微企业的发展起到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推动财政直接扶持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方面的力度,中央财政应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特别是在中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市场开拓、扩大就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应重点扶持。另外,在大学生自主创业、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和改造方面,政府应当设立一个专门的扶持基金,支持和引导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创新创业。
(3)加大政府贷款援助力度
积极学习国外良好的经验,通过贷款贴息、政府直接提供优惠贷款、提供担保等方式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短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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