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金昌
集团化办学是新形势下教育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国内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等均在探索实施集团化办学。在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能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发挥优秀中小学校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对于缓解“大班额”“择校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我区不少地方已在探索实施集团化办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目前的关注点来看,业界的目光更多地投在了集团内部的办学和管理方面,如校园文化建设、课堂教学改革、教师交流轮岗、领导班子调配等,而往往忽略一个重要因素,即政府在其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和应该发挥的作用。
众所周知,办好教育不单是教育系统内部的事情,而是需要政府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从当前一些地方实施的集团化办学来看,可以发现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即多数教育集团(本文主要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都在“孤军奋战”,政府部门在其中的作用不够突出,如顶层设计不够完善、政府部门之间缺乏有效联动、经费支持力度不够、引导公众及科学决策的能力有待提高等,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集团化办学的成效。为此,政府部门应该从以下方面做好工作,为本地的集团化办学保驾护航。
一是注重顶层设计,坚持统筹推进。集团化办学涉及政府、学校、社会等领域以及教师、学生、家长等个体,牵涉面广,实施过程复杂。因此,各地政府在探索实施集团化办学时,应该从整体着手设计本地的集团化办学方案,综合考虑集团化办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尽可能地给出解决办法。例如,教育集团内部各校的法人关系如何协调、教师流动后的岗位设置如何更为合理等,涉及工商、编办、人社等部门,不是教育部门单方面所能解决的,必须由政府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共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二是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政府倡导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走集团化办学之路,意味着政府承认优质学校的品牌价值,那就应该为学校的品牌输出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但事实上,不少地方在实施集团化办学过程中,相关的经费投入十分有限,或者仅在改善办学条件方面做了前期投入,其余经费则按照原来的常规办学经费拨付,缺乏长效投入机制,严重制约着集团化办学的进程。例如在教师培训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对学校集团化后的教师培训经费投入不足,导致优秀师资稀释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严重影响了集团的教育教学质量。为此,政府部门应该把集团化办学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不断加大经费投入,确保集团化办学顺利有效推进。
三是加强舆论引导,做好科学决策。实施集团化办学,提升集团内学校的办学质量,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在这期间,难免会有一些学生家长持怀疑、不解和急躁的心态,通过各种途径“择校”。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加强舆论引导,深入阐明集团化办学的深远意义,大力宣传集团化办学取得的成效,在配合实施“划片”入学的基础上,不断引导社会、家长转变观念,逐渐缓解“大班额”“择校热”。此外,每一所学校都有各自的办学理念和文化传承,因此并非每一所学校都适合集团化办学,各地政府应在深入了解本地具体学情的基础上作出科学决策,充分尊重各校的办学自主权,万不可“一刀切”地把所有学校都“集团化”。
办好教育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而是一项长期的惠民工程。实施集团化办学,必须遵循科学的教育规律,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政府部门应该进一步发挥指导、服务和保障的职能,不断提高集团学校的办学质量,增强集团各分校(校区)的吸引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