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水平综合评价

2015-12-30 03:00杜华章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委员会江苏泰州225500
关键词:综合评价因子分析江苏省

杜华章(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委员会, 江苏 泰州 225500)

江苏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水平综合评价

杜华章(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委员会, 江苏 泰州 225500)

摘 要:江苏作为农业大省,加快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是江苏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内在要求。选取一组衡量区域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的评价指标,应用因子分析法,构建了区域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水平的评价模型。并运用该模型对江苏省13个地级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水平进行测量和综合评价,提出了加快构建江苏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综合评价;因子分析;江苏省

中图分类号:F306

文献标识码:码:A

文章编号:号:1671|816X(2015)01|0048|07

收稿日期:2014-10-28

作者简介:杜华章(1963-),男(汉),江苏兴化人,高级农艺师,主要从事农业科技管理与农业技术推广、农业农村经济等方面的研究。

Abstract:Jiangsu, as a big agricultural province, requires accelerating innovations in the reform of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and mechanism, building new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system, and advancing transformation ways of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agriculture modernization. The paper selects a set of evaluation indexes and uses the factor analysis to build an evaluation model for regional new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system development in Jiangsu. By applying this model to the development level of new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system of 13 cities of Jiangsu Province, this paper offers measurement,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an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on Development Level of New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System in Jiangsu Province

DU Hua|zhang

(AgriculturalCommitteeofJiangyanDistrict,TaizhouJiangsu225500,China)

Key words:New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system;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Factor analysis; Jiangsu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一概念是在2013年中央文件中第一次被提及。所谓“新型”,是相对于传统小规模家庭分散经营而言的,是对传统农业经营方式的创新和发展。[1]它是指以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市场经营和经济效益为导向、以公司制为基本经营方式而形成的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生产性服务的经营主体的总称。[2]从当前形势看,江苏省已经具备了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和条件。2013年江苏农业现代化工程扎实推进,高效设施农业占比达15.2%,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8%,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62.3%, 比全国平均高8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13 550元。江苏农村土地流转速度加快,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66%。2012年全省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64.13万hm2,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48.23%,流转出承包耕地的农户占家庭承包经营农户数的40.55%;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蓬勃发展。2012年全省共有农业专业大户40.42万户,从业人员71.32万人;农民专业合作社5.5万个,入社成员913万人;到2013年6月符合家庭农场要求的农户总数24.2万户,已登记注册800多户;至2012年底全省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977家,其中国家级61家。[3]可以说,江苏省已初步形成了以小规模农户为基础、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骨干、社会化服务贯穿全程、各类主体利益关系相互联结的经营格局,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初步形成。由于各地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不平衡,而且呈现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的趋势,理论界尚未对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价,也未构建一个比较科学而又具有操作性的区域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本研究选取衡量区域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应用因子分析法,构建区域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的评价模型,以反映江苏区域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水平的13个地级市为例,对其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水平进行测量和综合评价。

一、指标体系构建、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一)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对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水平的评价还处于探索阶段,没有现成的评价指标体系可以借鉴,但反映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又很多,因而应该尽量选择有共性的、可量化的综合性指标。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既涉及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又涉及到农产品产业链的延伸和产业体系的关联。因此,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考核指标应具有系统性、能反映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本质特性。笔者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条件、基本路径、发展目标(效率)等三个方面构成要素,设置18项指标构成评价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指标体系。1.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过程,就是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过程,必须具备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条件,如人力资源、财政支持、现代装备等。[4]这方面指标主要是农林牧渔从业人数(X1,万人)、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X2,万hm2)、劳均财政支出(X3,万元/人,财政支农支出/农林牧渔从业人数)、单位面积农机总动力(X4,kw/hm2)、单位面积用电量(X5,亿kw·h/千hm2)等5项指标。2.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本路径是通过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扩大家庭经营的土地规模,依靠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这方面指标主要是家庭经营户均承包经营面积(X6,hm2/户)、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比例(X7,%,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100%)、农民专业合作社家数(X8,个)、万人劳动力拥有合作社数(X9,家/万人)、合作社社均出资额(X10,万元/家)、合作社社均成员数(X11,户/家)、流转出承包耕地农户比重(X12,%,流转出承包耕地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总农户×100%)、种植大户总户数(X13,户,指经营面积在3.33 hm2以上的粮食生产大户)、种植大户占比(X14,%,种植大户数/农业经营主体总数×100%)、种植大户户均经营面积(X15,hm2/户)、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数(X16,个)等11项反映土地流转、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速度与规模的指标。3.反映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目标的指标可用区域农业生产效率指标来替代。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微观效益指标比较复杂,也无法获取,故以各地区农业劳动生产率(X17,万元/人)和农民人均纯收入(X18,元)来替代。

(二) 数据收集与处理

江苏区域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所选取的18项指标(均为正指标),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的信息。其数据主要来源于《江苏统计年鉴-2013》、[5]冯淑怡等编著的《江苏农村农业生产经营发展报告2013》[6]和周应恒等编著的《江苏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报告2013》,[7]并经过整理计算获取2012年全省13个地级市的原始数据。为了解决原始数据中量纲不同的问题,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更好地分析各指标之间的关系,要对原始数据采用Z Score标准化方法,进行标准化处理,求出原始数据的标准化值。

(三) 研究方法

因子分析是从众多个评价指标中提取出少数几个综合评价指标(主成份指标)的一种降维的多元统计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考察指标的增加是为了使研究过程趋于完整,但指标太多,又使得分析的复杂性增加;指标间通常又具备一定的相关性,使得观测数据所反映的信息有重叠。因此,人们希望用较少的指标代替原来较多的指标,但仍然能反映原有事物的全部信息,这就是因子分析的基本思路。本文在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后,利用 SPSS Statistics 17.0(中文版)对上述标准化数据进行因子分析。具体操作方法:1.选用“分析→降维→因子分析……”;2.引入因子分析的18个指标原始数据的标准化值;3.提取公因子的方法为主成分分析法。根据本研究所要考察的问题,选取特征根值大于1的特征根确定为主因子,同时最后主因子的累积贡献率大于80%。[8]旋转的方法为方差最大正交旋转。因子得分作为新变量存入原变量矩阵中。

二、 因子分析过程与结果

(一)计算标准化值矩阵的特征值、贡献率及累计贡献率

由SPSS17.0给出原始数据标准化值的相关系数矩阵,表明18个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绝大数大于0.3,呈现一定的线性关系,可以从中提取公共因子,但由于本研究的案例数小于变量的个数,其相关系数矩阵不是正定矩阵,系统无法进行Bartlett球度检验和KMO值测定。[9]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特征根大于1、累积贡献率大于80%的原则,也可得出主成分特征根、主成分贡献率和累积贡献率(表1)。由表1可知,第1到第5主成分的累积贡献率达91.786%,说明前5个主成分已能够提供原始数据的绝大部分信息。

表1 因子解释原有变量的总方差

由表1可见,第1个因子的特征值为8.703,解释原有18个变量总方差的48.347%,累计方差贡献率为48.347%;第2个因子的特征值为3.050,解释原有18个变量总方差的16.944%,累计方差贡献率为65.292%;……,第5个因子的特征值为1.077,累计方差贡献率为91.786%。总体上,原有变量的信息丢失很少,分析结果理想。同时可看到,第1个因子的特征根很高,对解释原有变量的贡献最大,第6个以后的因子特征值都较小,对解释原有变量的贡献很小,因此,可以提取5个特征值或特征向量,即通过对前5个因子的分析,就可以获取原变量的绝大多数信息。

(二)因子载荷旋转并提取公共因子

为归纳上述5个因子所包含的基本信息,采用具有Kaiser标准化的正交旋转法对因子载荷进行旋转,计算结果如表2所示。从因子载荷来看,因子1(F1)在单位面积用电量(亿Kw·h/千hm2)X5、流转出承包耕地农户比重(%)X12、劳均财政支出(万元/人)X3、农民人均纯收入(元)X18、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比例(%)X7和农业劳动生产率(万元/人)X17上有较大的载荷。结合各个指标的含义,主要是反映了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过程中农村土地流转速度和规模、财政支持、现代装备条件和经营主体产出效率等情况,这是一个贡献率最大的公因子。因子2(F2)在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万hm2)X2、农林牧渔从业人数(万人)X1、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数(个)X16、农民专业合作社家数(个)X8有较大的载荷,这些指标主要反映了农村资源状况和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速度。因子3(F3)在种植大户总户数(户)X13和种植大户占比(%)X14等种植大户发展速度指标上有较大的载荷。因子4(F4)在单位面积农机总动力(kw/hm2)X4、合作社社均出资额(万元/家)X10、家庭承包户均承包经营面积(hm2/户)X6、合作社社均成员数(户/家)X11等指标上有较大的载荷(其中X4和X62个指标上呈现较大负载荷),主要反映了家庭承包经营户与合作社发展规模、农机装备情况。因子5(F5)在种植大户均经营面积(hm2/户)X15和万人劳动力拥有合作社数(家/万人)X9指标上有较大的载荷,反映了专业大户的规模和合作社的普及程度,其方差贡献率最小只有5.982%。

表2 旋转成份矩阵

提取方法 :主成分分析法。 旋转法 :具有 Kaiser 标准化的正交旋转法。旋转在11次迭代后收敛。

(三)计算各公因子得分

根据因子得分系数和标准化值矩阵可以计算每个观测量的各个因子得分数,并可以据此对测量进行进一步的分析。SPSS17.0软件采用回归法估计因子得分系数,并输出因子得分系数矩阵(表3),由此可以写出5个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因子的因子得分函数:

\%F1=0.091X1+0.062X2+0.249X3+……+0.192X18

(1)

F2=0.267X1+0.289X2+0.089X3+……+0.028X18

(2)

F3=-0.018X1+0.011X2-0.023X3+……-0.083X18

(3)

F4=-0.076X1+0.019X2-0.065X3+……+0.024X18

(4)

F5=-0.058X1-0.056X2+0.042X3+……-0.054X18

\%(5)

同时,为对各地区在全省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的地位做出一个综合评价,在考虑标准化的主成分得分之后,还须按照其旋转平方和载入后得到的方差贡献率(表1)为权重,计算各地区的综合评价得分,其公式是:

\%F=(0.28565F1+0.21643F2+0.16647F3+0.16395F4+0.08536F5)/0.91786

(6)

\%由公式(1)~(6)可以构建江苏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综合评价模型。通过SPSS软件计算出各个因子的得分和综合得分及排序情况见表4。各因子的得分及其正负表示各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在该因子上居江苏省13个地区平均水平的相对位置。正值说明该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某因子高于江苏省平均水平,负值则说明该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某因子低于平均水平。

表3 成份得分系数矩阵

提取方法 :主成分分析法。 旋转法 :具有 Kaiser 标准化的正交旋转法。

表4 江苏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水平因子得分及排序

(四) 江苏各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水平评价

利用SPSS17.0进行江苏区域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的因子分析及计算综合评价得分(表4)。结果反映了2012年江苏各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的实际情况。从发展水平总体评价结果来看,苏州和盐城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高水平地区,2市综合评价得分均在0.5以上,其中苏州市为全省各市中最高;南通、徐州和无锡3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上等水平地区;南京、扬州、宿迁、常州和泰州5市属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中等水平;淮安、镇江、连云港3市综合评价得分较低,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低水平地区,其中连云港为全省各市中最低。由此可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水平与区域经济发展程度并不一致。

从各因子得分来看,第一主成分(F1)包括反映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过程中农村土地流转速度和规模、财政支持、现代装备条件和经营主体产出效率等情况。苏州、无锡、常州3个苏南城市在F1上得分列前3位,特别是苏州市在F1上载荷较高的6个指标值均为最高,无锡次之,说明苏南地区农村经济较发达,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土地规模经营、财政支持及现代农业装备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显著。南通、淮安和扬州3市在F1上的得分较低,相应指标值也较低。

第二主成分(F2)主要反映农村劳动力和土地资源状况、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的发展速度。盐城、徐州和南通3市在F2上的得分列前3位,从劳动力资源状况看,盐城、徐州都是拥有百万农村劳动力的地区,耕地资源也最丰富;从两类经营主体数量来看,徐州、盐城等苏北农业大市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最快,而苏南的南京、常州、镇江等地在这两方面的指标值较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自然条件欠缺,发展相对滞后。

第三主成分(F3)主要反映各地种植大户的发展速度,扬州、苏州、淮安3市在F3上的得分居前3位,得分均在0.7以上。种植大户占比最高的是苏州,达0.452%, 比同在苏南的无锡高0.268个百分点,比最低的泰州高0.393个百分点,这两个市的得分也是倒数1、2位。

第四主成分(F4)主要反映家庭承包经营户与合作社的规模、农机装备情况。在F4得分上,南通、扬州和泰州3个苏中城市居前3位,主要表现在合作社整体实力较强,南通合作社社均出资额最高为378.04万元,是淮安的3.89倍。由于家庭承包经营户均经营面积X6呈负相关,淮安的户均承包面积最高为0.364 hm2/户,导致其得分偏低。可能由于户均经营面积越大,组建合作社的难度较大,合作社吸纳成员的户数减少,同时由于苏北地区合作社社均出资额较少,整体实力较弱,因而得分较低。

第五主成分(F5)主要反映种植大户经营规模和合作社的普及程度。在F5得分上,宿迁、南京、苏州3市的得分居前3位,宿迁的种植大户规模最大为21.74 hm2/户,是同在苏北的连云港的2.83倍;南京的万人劳动力拥有合作社数为99.58家,也是连云港的2.77倍,连云港在F5上的得分最低,常州和盐城分列倒数第2、3位。

三、结论与建议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在其发展进程中将会面临诸多复杂多变的问题,本研究虽然构建了江苏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但由于目前尚未形成公认的量化评价指标体系用于衡量各地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水平,因此,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水平评价指标的设定应根据其发展现状与实际进程做出调整。研究结果表明,目前江苏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水平普遍偏低,各地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分布不平衡,并且与区域经济发展程度不一致。从总体评价结果来看,苏州和盐城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高水平地区,2市综合评价得分均在0.5以上,其中苏州市排名第一;南通、徐州和无锡3市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上等水平地区;南京、扬州、宿迁、常州和泰州5市属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中等水平;淮安、镇江、连云港3市综合评价得分较低,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低水平地区,其中连云港为全省最低。

研究结果还表明,对江苏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水平影响的主要因子依次为土地规模经营水平、财政支持及现代农业装备水平、自然资源状况、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与组织化程度。这些影响因素除与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有关外,还与各地内部自身条件和外部体制环境有关。因此,江苏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过程中,要根据江苏各地区不同的地理区位条件、农业资源禀赋和农村经济发展程度,统筹规划,促进农业资源优化配置,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江苏优势特色产业;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在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过程中,应根据各地区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合理选择正确的路径,[10]形成具有江苏地方特色的现代高效农业产业集群;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加快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提升现代化装备和生产手段、发展规模经济;[11]各级政府部门要在财政支持、信息获取、信贷支持和税收优惠、物质装备等方面给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更多支持,营建优良的政策环境。只有做到各级政府、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社会各方面的良好协作,并根据各地实际,选择正确的发展路径,才能更好地促进江苏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快速健康发展,提高江苏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整体发展水平。

参考文献

[1]赵海.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涵义及其构建[J].农村工作通讯,2013(6):48|50.

[2]李含琳.加快构建甘肃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战略思考[J].甘肃农业,2014(4):13|14,16.

[3]夏心旻,康长进,田红连,等.江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观察[J].江苏农村经济,2014(5):17|20.

[4]胡胜德. 培育多元化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J].农业经济与管理,2013(1):7|8.

[5]江苏省统计局.江苏统计年鉴-2013[EB/OL]. (2013|11|01)[2014|06|01]http://www.jssb.gov.cn/2013nj/indexc.htm.

[6]冯淑怡,陆华良,张兰,等.江苏农村农业生产经营发展报告2013[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4:44|80.

[7]周应恒,易福金,严斌剑,等.江苏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报告2013[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4:48|53.

[8]薛薇编著. SPSS统计分析方法及应用(第2版)[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9:342|349.

[9]杜华章.江苏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综合评价[J].农业经济与管理,2014(2):19|23,31.

[10]高峰.江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践与思考[J].江苏农村经济,2012(7):60|62.

[11]李明水,王素琴.南京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对策[J].江苏农村经济,2013(2):26|27.

(编辑:程俐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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