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特警转岗交流机制初探

2015-12-24 15:07苏全霖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特警公安队员

苏全霖

(四川警察学院 四川泸州 646000)

公安特警转岗交流机制初探

苏全霖

(四川警察学院 四川泸州 646000)

建立公安特警转岗交流机制是强力推进特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需要。目前该机制尚不健全,多数特警队员难以人尽其用地转岗交流,严重制约了特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特警转岗交流机制亟需完善。学术界对该领域的系统研究还是空白。因此,在公安特警转岗机制构建必要性分析的基础上,以激励理论作为支撑,实践操作层面借鉴香港警队人员交流制度,系统构建我国公安特警转岗交流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公安特警;转岗交流;机制;考评;培训

为强力推进公安特警正规化建设,公安部先后印发《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公安特警队伍建设的意见》(公发〔2005〕6号)、《公安特警队建设规范》(公通字〔2007〕87号)、《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特警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公通字〔2011〕4号)等规范和指导意见,其中对公安特警队正规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思想政治建设、力量建设、规范执法执勤活动、强化训练工作、跨区域调警规范、完善勤务保障以及加强组织领导等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尽快建立特警队员更新机制,始终保持这支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根据“公通字〔2011〕4号”文件精神,公安特警转岗交流是指特警队员从事特警工作一定年限后,由于年龄、身体等因素,除少数骨干及领导外,大多数队员需要转岗交流到公安机关其他部门、警钟工作的过程。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机制”指的是有机的构造、功能和相互作用,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和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百度百科》中对机制的解释是:1.事物各个部分的存在是机制存在的前提,因为事物有各个部分的存在,就有一个如何协调各个部分的关系问题;2.协调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具体的运行方式。可见,机制就是以一定的方式把事物的各个部分联系起来,使它们协调运行而发挥作用。

一、公安特警转岗交流机制构建的必要性分析

目前,大多数公安特警队都面临着转岗交流的现实需求,不管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在积极呼吁建立完善的特警转岗交流机制,畅通人员交流渠道,保证特警队伍活力,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推进特警队伍正规化建设。

(一)推进特警队伍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1]。特警作为行政执法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成立以来,在维护国家和地区稳定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要提高特警队伍素质,加强特警队伍正规化建设,就必须建立科学的特警转岗交流机制,将特警转岗交流机制的建立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通过一系列的制度保障,使特警转岗交流在法治框架内稳定有序、健康良性运行,填补制度建设的薄弱环节,形成竞争择优、选贤任能的良好氛围,不断完善我国特警管理制度,推进我国特警队伍管理的法治进程。

(二)提升特警队伍战斗力的现实需要。

根据2005年公安部《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公安特警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公安部决定在全国36个重点城市组建公安特警队。提出,公安特警队是在当地党委、政府直接领导和指挥下的公安机关的一个特殊警种,主要承担反恐、防暴和处置突发事件等特殊任务,并明确特警队伍的主要职责任务是处置恐怖犯罪、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处置暴乱及骚乱事件、处置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担负重大活动的安保任务、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和其他应当由公安特警队承担的任务。由于大多数特警队组建时间不长,加之特警工作对年龄有严格的要求,当下很多地方特警队员要面临转岗交流,由于特警转岗交流机制的不完善、不健全,致使人员交流滞缓,甚至有些地区的特警还没有开始交流。这就势必会导致一些急需的阻击、攀爬、排爆、心理辅导等专业人才不能及时补充到特警队伍当中,无法达到专业化的要求,严重制约特警队伍整体战斗力的提升。

(三)激发特警队伍活力的有力举措。

特警队员在工作中面临着很多压力,压力的来源也表现出多种多样。其中,转岗交流机制的不健全、不完善给队员带来巨大的职业发展压力。由于转岗的时间、条件、去向等因素的不确定,使许多队员工作一段时间后,会产生这样的疑问:“自己以后转岗到什么部门?是否会有一个公平公正的转岗机制?现在的努力工作是否会对以后的转岗产生积极影响?”,对未来转岗交流表现出的担忧已经成为特警职业发展的重要压力来源之一,从而导致特警队员产生很强的心理不适应,而警察心理适应则是指警察对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中的诸多变化所采取的心理和行为上的调整策略,使自己能够顺应这些变化,同时满足自己需要的过程[2]。这种心理上的不适应导致个体工作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焦虑、担忧、暴躁等行为症状的出现。压力本身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如果建立科学合理的转岗交流机制,压力可以促进警察积极向上,努力做好工作;如果建立转岗交流机制滞后,就会使特警队员压力太大,会对前途产生迷茫。因此,建立特警转岗交流机制,能帮助队员调整思想状态,为队员降压减负,确保队员心理健康,轻装上阵,积极面对工作和生活。

二、公安特警转岗交流机制构建

特警轮岗交流机制的构建作为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笔者认为,转岗交流机制构建要合理应用人力资源管理激励理论,充分借鉴我国香港等地区的先进做法,充分关注特警职业发展和需求,科学合理的构建公安特警转岗交流机制。考虑将特警个人培训、考核、特长、学历、专业、奖惩等因素通过排序、整合,纳入到特警转岗机制当中,将公正、公平、公开、激励原则贯穿机制建立的全过程。

(一)激励理论对特警转岗交流机制构建的启示。

目前,运用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和方法强化公安内部管理是我国各级公安机关普遍采用的管理模式。激励理论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理论之一,将激励理论应用到特警转岗交流机制的构建中,其价值不在于提供具体的方法和措施,而在于实践中为转岗交流机制的构建提供一种思路和指导性原则。美国哈佛大学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在研究对人的激励中发现,按时计酬的员工仅能发挥其才能的20%~30%,而如果受到激励的员工其能力可发挥至80%~90%,也就是说,同样一个人在通过激励后所发挥的作用相当于激发前的3-4倍。实际上,任何一种激励理论都是不完全的,针对特警转岗交流机制的构建,需要我们根据实际情况,灵地运用这些理论。

1.需求理论。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马斯洛根据人的多种多样的需要以及需要的先后顺序,把人的需要划分成由低层次向高层次发展的五类基本需要,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3]。他的理论在研究组织激励时的得到广泛应用。其理论认为,激励的过程是动态的、逐步的、有因果关系的。大多数人都存在着较高层次的需要,而且只要环境不妨碍这些较高层次需求的出现,这些需要就能起到激励的作用[4]。根据这一理论,在特警转岗交流机制构建当中,就要尽量为特警队员提供实现更高层次需要的环境和条件,关注特警自身发展需求,并通过一系列制度保证队员能充分施展自己的才能,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实当中,由于特警业务较单一,执法办案和群众工作的能力相对较弱,一旦转岗到派出所或其他业务部门,就要重新学起,这也是特警队员归属感不强、积极性不高的主要原因。因此在面临转岗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特警队员自身发展,立足特警个体需求,创造业务知识和综合能力的有利环境,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达到自我实现的目标。

2.期望理论。弗罗姆的期望理论认为激励取决于对行为和行为结果引起的满足感的期望,因此这种理论侧重于未来。它认为影响人们激励水平的因素有三个:期望值、工具性和效价。用公式表示,即如下:激励水平(M)=期望值(E)×工具性(I)×效价(V),其中,激励水平是指调动个人积极性,激发人的内部潜力的强度。效价是指预期结果对个体表现出的吸引力程度。期望值是指个人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达成目标的可能性。工具性是指他们相信他们的绩效会导致有价值的产出[5]。我们可以结合特警转岗交流机制进行一个设定:效价指一个满意的转岗结果对队员表现出来的吸引力;期望值指队员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实现满意转岗的可能性;工具性指队员相信个人积极性、个人能力以及所取的工作环境会导致自己满意的后果。根据这样的设定,必须要在特警转岗交流机制构建中建立明确清晰的制度,让每一名特警队员对未来转岗交流有一个可实现的预期,这样才能产生较大的激励水平。

3.公平理论。公平理论是亚当斯提出的研究人的动机和直觉关系的一种。其实质是探讨个人的投入与所获得的报酬之间的平衡。当个体发现自己的投入与报酬的比例适当时,就会产生公平感,从而会心情舒畅,努力工作,实现高绩效。其观点可以表述如下:

[Q/I]A=[Q/I]B 报酬相当,A和B感到公平

[Q/I]A<[Q/I]B 报酬不足,A和B感到不公平

[Q/I]A>[Q/I]B 报酬过高,A和B感到不公平[6]

从表中可以知道Q表示所得或者产出;I表示付出或者投入;A表示产生公平或不公平心理的个体;B表示与A有着某种关系或A与之相比较的个体。据此理论,在特警转岗交流机制当中就要严格依照个体对组织所做出的贡献来对他们进行转岗,杜绝轮岗交流机制的随

(二)香港警队人员交流对内地特警队转岗交流机制的借鉴。

香港为推动警察交流,具体做法有:一是交流过程必须公开、公正,严禁徇私舞弊和“暗箱操作”(例如,各部门职位空缺情况必须通过警队互联网予以公布)。二是空缺职位所需人选的资格必须与该职位相关。三是申请交流不受年龄、性别、婚姻等状况限制。四是警队所以人员均有权申请调往任何符合任职条件的职位。具体运行时,用人单位根据空缺职位情况和申请者条件进行“配对”,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等方式进行公开遴选[7]。香港人员交流是通过科学规范的制度性交流进行,杜绝负面人为因素的干扰,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公信力极强,既不会被同事们揣测、妄议,也易为后者接受、认可。同时,这也使大家人心思进,把精力更多地放在搞好本质工作、提高综合素质方面。虽然香港警队的人员交流制度不是专门为特警制定的,但是对内地特警队转岗机制的建立同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三)公安特警转岗交流机制架构。

公安特警转岗交流机制的架构,应该以公安业务培训基础,以综合考评为依据,以双向选择、竞争择优为手段,以公平公正为理念。将各个部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制度化、长效化机制。

1.建立在岗和离岗培训制度。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是特警胜任本职工作和转岗到新岗位工作的前提。特警队要积极以打造“学习型”警队为目标,把各项学习计划和内容制度化,务求实效。在岗培训是针对特警队工作期间的培训,主要分为二个部分:第一,公安理论知识和不同警钟业务知识的培训,在充分利用现有理论和警务技能教官教授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计划邀请其他警种和部门的业务骨干进行教课,让特警队员对其他警种和部门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警务程序和人际交往技巧等进行深入了解,并由上级领导机关组织实施考核。第二,在做好自身业务工作的同时,每年用一个月的时间,将特警队员送到基层所队锻炼跟班学习,跟班学习结束时作出鉴定考核,作为特警队员日后转岗的一项依据。离岗培训主要针对转岗到新的警种和部门进行的培训,以便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能较快的转化角色。离岗培训要依托现有的警察培训学校,针对新岗位警务活动需求进行专门化的培训。离岗培训以专题、专项为主,贯彻“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务求业务知识的加深拓宽[8]。

2.建立转岗交流综合考评制度。转岗交流综合考评制度应该由一套科学的、完整的,系统的评价标准,把队员个人转岗目标的实现与组织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在一起,保持两者目标指向的一致性。采取多种指标综合评价,运用多种科学的量化方法,注重主观和客观相结合,严格控制主观评价在综合考评当中的比例,对转岗队员进行全面、系统的衡量评价,不搞一刀切,力争把合适的人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一要建立特警训练、学习、勤务个人档案,根据特警队量化考核标准进行年度考评;二要将在岗培训考核情况进行量化纳入到特警转岗综合考评当中;三要将学历、奖惩、工作年限作为加分项纳入特警综合考评当中;四要合理划分年度考核、在岗培训考核、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在特警转岗交流综合考评中的比例。(见图1转岗交流综合考评系统)

图1 转岗交流综合考评系统

3.建立双向选择、竞争择优的进入制度。所谓双向选择,就是在转岗交流中部门和特警个人都有权利做出选择。双向选择、竞争择优既可以做到人尽其才,又可以促进警力资源的优化配置。首先,由职位空缺部门公开职位资格条件。其次民警可以根据资格条件,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进行申请,然后由用人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综合考评的人员。为保证转岗交流的公平、公正性,要做到转岗岗位公开,转岗综合考评成绩公开,转岗结果公开,整个过程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全体队员的全程监督,杜绝在用人、选人上的不正之风,保证特警转岗交流机制有效运行。(见图2双向选择系统)

图2 双向选择系统

三、结 语

鉴于公安特警工作的特殊性及带来的职业压力,制定有效、管用、人性化的轮岗交流机制,为每个特警队员提供适合自身发展的平台,这样才能使整个特警队伍良性发展,增强队伍凝聚力,不为前途迷茫,安心踏实工作,主动积极的为地区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本文对此问题的研究尚属初探,有待进一步深化。

[1]新华网.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全文[EB/OL].http://www.js.xinhuanet.com/2014-10/24/c_1112969836_3.htm, 2014年12月27日访问.

[2]公安部政治部编.公安民警心理健康训练[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21.

[3]余凯成.人力资源管理[M].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1999:271-280.

[4]刘锦涛.激励理论与人力资源管理中员工的有效激励[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04.(6):99.

[5]朱晓妹.创新型人才激励机制研究—基于心理契约的视角[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3:30.

[6]张金麟.公平理论在组织管理中的应用[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03,(11):59.

[7]吕绍忠,孙 强,文玉花.中外警察法治若干问题比较—和谐警务视阈中的执法规范化建设[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256-257.

[8]王大伟.欧美警察科学原理—世界警察革命向何处去[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99.

T

he Initial Exploration on SWAT Transferring and Exchanging Mechanism

SU Quan-lin
sferring and exchangingme

The establishment of SWAT tran chanism is required by the promotion of the SWAT normalization construction.At present,the mechanism is imperfect,and many SWAT members felt difficult to be transferred and exchanged,seriously constraining the normalizing the SWAT construction.Thus,itneeds to be improved.It left a blank in academic research.Therefore,basing on the analysis of the necessity of the SWAT transferringmechanism,taking the incentive theory as a support,borrowing experiences of the Hong Kong police in practice,it is significant important for us to set up Chinese SWAT transferring and exchangingmechanism in practice.

SWAT;Transferring and Exchanging;Mechanism;Evaluation;Training

D035.31

A

1674-5612(2015)03-0074-05

(责任编辑:赖方中)

2015-03-15

苏全霖,(1986-),男,甘肃天祝人,四川警察学院警务硕士专业研究生,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安局民警,研究方向:国内安全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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