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警务技战术教育与实战机制建设探讨

2015-04-09 06:12林益波四川警察学院四川泸州646000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技战术警务公安

林益波(四川警察学院 四川泸州 646000)

优化警务技战术教育与实战机制建设探讨

林益波
(四川警察学院 四川泸州 646000)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与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治安形势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各种新型热点案件、群体性突发事件不断凸显。特别是近年来极端暴力和恐怖袭击事件的频频发生,很大程度上干扰了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使广大群众对社会安全感产生了动摇,公安工作压力巨大。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和民警执法素质将面临着新的严峻挑战和考验、对现有警务教育训练机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需调整思路、转变理念,优化警务教育与实战机制建设,以实现公安教育能够同步于形势发展、服务于警务执法实战的最大需要。

警务技战术;教育与实战机制;优化建设

从公安部掀起警务技能 “大练兵、大比武、大培训”活动开始,到开创了“教、学、练、战”一体化公安教育模式以来,就教育与训练如何更加贴近公安实战等方面,大力进行了研究、探索与实践。为了吸收各地及公安基层的实战经验,施于“规模宏大的跨省区交流学习、类别繁多的出国学习”[1]、以及“校局互动、合作育人”机制建设等举措纷纷落实展开,从而在公安队伍建设、战斗力提升和民警警务实战能力的提高上,取得显著成效。但由于公安工作的繁重性、基层训练条件和手段的局限性等因素,使得民警技战术教育训练只停留在短期、浅层中而得不到长效、动态的发展。加上,在社会治安形势的突变性和复杂性面前,警察技战术素质和教育训练发展的滞后性始终难于得到实质性的突破。尤其是近年来,“极端暴力犯罪已成为严重破坏国家政治安定、社会治安稳定的逆势暗流,在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和造成财产损失的同时,以其极端暴力恶行和恐怖手段”[2]更是给受害者和大众带来难以消磨的心理恐慌。对社会安全防控机制提出了新挑战,公安机关则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对现有警务教育训练机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本文就完善公安基层防暴恐“第一应急处置力量”常态化训练机制、建立警务技术战术验证反馈机制、深化落实师资队伍能力培养与交流机制,以及优化教学团队等机制建设问题,展开探讨,以期提出实践参考。

一、完善公安基层防暴恐“第一应急处置力量”常态化训练机制

公安机关是我国应对处置社会群体性突发事件、打击治安违法、刑事犯罪和暴力恐怖犯罪等各类案件的专业力量。在各类案件中,较之其他治安刑事案件而言,极端暴力案件表现为“案件发生的突然性、短时性,造成后果的灾难性以及应急处置的局限性和被动性”。从这一事件的发生到处理过程,通常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先期响应—中期控制—后期处置”。先期响应阶段,是“最先到达现场的基层小型警力单位在有限条件下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初步干预和控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先期处置行动往往决定了能否最大限度地减缓事件进程,制止危害、消除危险、挽救生命,发挥了极其重要作用,为后续实施有效控制和处理行动创造了有利条件。相反,警察现场先期处置能力的不足,可能导致极为严重的后果。

第一应急处置力量,即“应对突发事件中最先到达现场,采取应急手段制止继续危害、开展紧急救援的公安警务人员”。通常是指社区民警、路面巡逻民警、基层派出所民警等基层分散式的警力单位。其特点表现为:彼此在警务执法时相关独立,到达现场初期指挥关系尚不明晰,在紧急情况往往面临“现场环境复杂难以把控,案件信息局限、伤亡情况不明;在事件中可能带来的现场死伤惨烈,造成人群恐慌而盲目避逃,现场混乱,难以有效地组织疏散,危险点随时存在,且难以确认和排除,警务人员自身也处于可能遭遇攻击的危险之中”;先期到场警务人员武器装备极为有限,很难得到及时支援,只能依靠现有警力,以自主行动为主。在这种面临更高行动风险、缺乏警力装备和支持的执法战斗环境下,更需要具备专业的应急判断、临场处理能力和极大的心理承受力。而目前,公安机关应急处置力量的建设,其重心更多的是放在加强规模化、组织化和专门化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上(如应急处突大队、特巡警机动(支)大队、防暴恐特警队等),对于 “第一应急处置力量”这一分散化的基层小型警力队伍建设方面,还重视不够,其战斗力显得非常薄弱。因此,应高度重视和发挥先期应急处置警力的作用,需完善基层防暴恐事件“第一应急处置力量”常态化训练机制建设:第一,应加强社会各部门和大众的应急防患教育,提高基本应急自救能力,提倡社会各界协同配合,制定预案,加强安全防护演练、共同预防。并建全公安内部、跨地区、部门复杂人群情报信息研判共享平台,最大提升情报的可靠性,加强预警防护;第二,加强警务装备保障,落实警务执勤警械武器配带制度的常态化;第三,改进训练模式和内容,在常规化警务技战术训练基础上,针对第一应急处置力量的特点,加强模拟场景化专项应急训练,并建立常态化训练机制,以提升公安基层单位应对极端暴力和恐怖犯罪案件的先期应急处置能力和第一战斗力[3]。

二、建立“警务技术战术验证”反馈机制

随着社会治安形势快速演变,在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以及可能出现的新问题面前,警察技战术始终难于同步适应治安形势的发展,教育训练乃滞后于公安实战的需要。 “警察技战术来自执法战斗实践,又必然会落后于新的执法战斗实践”[4]。其原因,就是始终没抓住解决问题的关键点,警务技战术教育没有用动态的同步的有效方法,去准确把握公安基层一线警务实战的即时信息和第一手真实典型的案例素材。既使掌握了昨天需要什么,但对今天或者明天是否需要,没有进行动态的、同步跟踪和实践研究,缺乏实验、试验、检验和论证。以致出现“今天的教学是针对昨天、明天的教学是针对今天”的这样一种“一步脱节、步步滞后”的局面。因此,为实施“战训”对接,建立“警务技术战术验证”反馈机制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之一。

(一)验证机构的组建。

利用公安院校与地方公安机关开展“校局互动、战训合一”人才培养机制为依托,专门组建“警务技术战术验证”机构,设立警务技战术实验室,机构成员由公安院校具有教学和基层实战经验的新老任课教师、各地公安机关民警培训基地教官、基层一线民警和具有学术造诣高、教学实战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并由公安院校警察技战术教学系部、各地公安机关培训基地和基层科所队等领导负责开展长效的运行工作。并制定机构的运行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

(二)初期运行办法。机构组建初期,机构成员应合理搭配分成多个小组,以“拉网式”的深入公安基层一线,展开全面的调研,通过座谈、访谈、听取、搜集、总结并形成实质的报告,然后各小组进行实地对照、提炼、研究、实验、论证、汇总,形成总的可行性实施报告,为教学训练模式和内容的优化、更新、设计提供基本依据。

(三)长效运行办法。实行定期、不定期研讨相结合,固定半年开展一次集中研讨论证会,其他时段为不定期、分地区、分小组,根据各地所发生个案素材和典型案例的需要,临时就地开展小组研讨会。对在警务实战中技战术运用的新情况或存在的新问题以及一线民警提出的可行性建议,进行交流、探讨和分析,并形成建议性意见和报告,及时向“中心机构”反馈,以便展开进一步的研讨、实验和论证。即时为教学训练内容、教学方式方法、训练手段等方面的更新和优化,提供可行性依据。从而进一步保证了“校局互动”的最大化、“战训对接”的即时化和同步化。

三、深化落实师资队伍能力培养与交流机制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公安事业的发展,警察职业化教育的改革,都离不开教师(教官)能力培养和队伍建设。“教学质量是办学的生命线,而教师队伍建设是教学质量的首要条件[5]”。公安院校作为公安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其人才培养效果,直接影响公安民警执法战斗力的提升问题,而实施人才的教育和培养,教师是关键。为了能够更加优化教育机制建设,提高教学训练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增进民警掌握技术技能和提高实战运用能力,以适应公安工作最大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教师校外教育培养制度。

公安教育机构必须为教师特别是年青教师提供良好的教育平台,一方面,加强自身“传、帮、带”学习交流和请进专家、学者业务培训相结合,深化长效制度。利用业余或寒暑假时间,定期与不定期的开展业务交流、热点研讨、新业务知识培训,一学期至少定期开展两次。其二,要让中青年教师有更多的机会送出去,参加专业培训和进修、同类教育机构的考察交流、深入基层实践锻炼,参与公安实战技能教官团深入基层巡回执教交流等。做到每年至少有一次外出交流学习的机会。第三,要鼓励年青教师提高自身学历层次和科研能力地培养,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在经济上给予扶持,要让年青教师看到希望、感受关怀,时刻保持信心和充满激情,引领其正视竞争的压力,激发追求的动力。

(二)深化教师与基层民警交流机制。

要定期让具有较丰富基层实战经验和教学理论水平的民警进入课堂,把基层实践引入教学,让教师深入公安基层,搭建更加紧密的互动交流桥梁,加大战训连动,达到“教、学练、战”的良好对接,做到每个中年青教师三年内至少有一次为其半年至一年的时间深入到基层实战锻炼的机会,随时保持新旧更替。要实实在在地让每个年青教师身临基层一线实践,了解、调查和搜集现实警务中的真实素材、警务发展的动态,亲身体验警务实战经历[6],避免短期走走形势,应付过场;“要让教师在深入基层实践中,学会科学审视、客观分析自身特长和公安警务特点”,正确区分警务技战术与一般运动技能的关系、共性与特性的关系,清楚哪些技术、技能、战术在实际工作中更加管用、实用,哪些已过时必须更新。找准切入点和对接点,使自身的特长与警务特点结合的最大化,不断提升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为警务技战术的应用更加贴近实际,寻求更加科学、有效的教育训练手段和方法[7]。

(三)建立全国同类院校教官交流机制。

要加大同类公安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全国公安院校警务技战术教官资源库、实施全国范围的师资共享、互动、互补。各地公安教育机构之间可根据自身教学科研和地域性警务实战需要,每年可指定一到二所兄弟院校开展警务技战术教育训练协作交流,针对新形势、新问题、热点问题开展学术研讨,共同开发项目;每年根据需要可从教官资源库中聘请教官到本地院校相应教学机构开展学期教学,或与同类院校建立教官轮换教学交流机制,每年与指定院校进行一次一对一教官轮换教学交流,以此达到各院校、各地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经验交流、共同促进的目的。

四、转变教育理念,优化警务技战术教学团队建设

“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教学观的影响,人们过分强调教师个体在教学中的作用,教学团队的整体效能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尽管近年来警务实战教官团队建设得到极大重视和倡导实行,但针对公安院校师资力量配置和学员人数的对比上,显得力不从心,教学团队运行机制尚未完善,团队组织仍显松散,即便有其名、而缺其实。“教师习惯依照自己的思维能力、知识水平、技术特点和教学风格自行完成教学任务的特点仍然突出,教师之间缺乏必要的交流与合作,致使优质教学资源和所需真实案例素材得不到共享,信息沟通与传递不畅,学员所学知识技战术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和统一,精心设计的课程内容体系无法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这对于警察职业化教育而言将会受到一定影响。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社会治安形势复杂性和严峻性丝毫没有回落,犯罪性质和手段反而向智能化、技术化、暴力化方面发展,知识技能分化与综合能力并存,已是社会对公安人才的迫切需要。而教育机制改革和优化是实现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和必经手段,教育改革的前提就是教育理念的创新,这种创新就要转变以往松散的以教师各自为主的教学组织模式和单兵作战的教学理念,把过去由“松散式的教学群体向集团式教学团队的合作模式转变,使其协作互补,发挥群体作用,达到1+1>2的效果”[8]。因此,必须转变教育理念,优化结构、整合教学资源,转个体经验与优势为集体智慧,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警务技战术教学团队建设。根据现实警务需要、课程特点和师资情况,优化组建专业知识结构互补、校局教官互动、年龄职称结构合理、团队目标明确、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完善,以真正实现多点合作、即时创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集专业教学、公安实战和课程研发寓一体的教学团队。

[1]王 勇.当前我国警察技战术发展的现状特点与展望——在西部警察技术战术教育训练协作会上的总结发言[J].警察实战训练研究,2011,(1):13-18.

[2][3]李国军.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现场处置中的警察第一响应者[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37-42.

[4]陈 博.警察战术原则探析[J].警察实战训练研究,2012,(3):30-35.

[5]李 阳,郑晓琴.中美警务技能战术教学训练之比较[J].政法学刊,2005,(2):106-107.

[6]林益波.警察体育与竞技体育辨析[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3,(2):116-120.

[7]林益波.论公安院校防卫控制技能教学[J].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3):90-93.

[8]仲耀黎.高水平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研究[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0,(2):35-38.

(责任编辑:赖方中)

D631.15

A

1674-5612(2015)03-0138-04

2015-03-16

林益波,(1973-),男,福建福鼎人,四川警察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警察体育、警务技能教学与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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