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思易话》述评

2015-12-24 02:56叶根虎杨婷
安康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易学周易

叶根虎,杨婷

(安康学院中文系;陕南民间文化研究中心,陕西 安康 725000)

《退思易话》述评

叶根虎,杨婷

(安康学院中文系;陕南民间文化研究中心,陕西 安康 725000)

《退思易话》是清代安康学者王玉树道光年间所作的读易笔记。该书受时代学术风潮影响,以汉易为宗,崇古象,重师承,反图谶,指向世道人心的维护,是一本“因事抒忠”之作。全书以考据为根,体现出版本学、校勘学、训诂学以及思想史等多重意义,是一部具有丰富价值的作品。

《退思易话》;因事抒忠;学术价值

清代统治者大力提倡“穷经”及“实学”,如康熙二十一年,康熙帝说:“自汉唐儒者专用力于经学,以为立身致用之本,而道学即在其中。”[1]他还进而倡导:“治天下以人心风俗为本,欲治人心,厚风俗,必崇尚经学。”[2]乾隆帝在登基时即下诏:“各省学臣,职在劝课实学,则莫要于宣扬圣教,以立士子之根柢。”[3]乾隆三年,谕曰:“学问必有根柢,方为实学。”[4]乾隆十年,继续昭示天下学子:“将欲为良臣,舍穷经无他术”[5]。此后形成的乾嘉汉学派,以经学考据为主,对古代学术进行了一次总结,就与此倡导有直接关系。而安康籍学人王玉树的《退思易话》,正是这种风潮的产物。

一、简单的易学史

《退思易话》,八卷,王玉树撰。王玉树,陕西安康新城人,字廷桢,一字芗林,号松亭。乾隆五十四年(1789)拔贡生,分发广州候补州判。曾参与永安平叛,随署湖州通判,倡议捐廉开河道,终于根除河患。乾隆十八年(1813)署南海县丞时办理赈灾,后代理阳江县事,拿获积盗,旋补广粮厅通判,代前任弥补亏项六千余金,又为其室宜人殉节破例请旌,轻利重义。平时以讲学为事,最著名的学生为洋务派大臣张之洞。他博雅宏通,长于经学,勤于著述,著有《退思易话》《存心浅说》《志学录》《经史杂记》《说文拈字》《涛薮余诙》《词苑余谈》《芗林诗钞》《芗林文钞》等。

王玉树在目录后的自序中解释道:“然则仆之《易》,话也,非仆话易也,盖合会诸家之话《易》而话之也”①。这是说《退思易话》是一部合会诸家论易言说,而终有所话之书。易学书籍,向称宏富。他是如何“合会”的呢?《四库全书·易类》共有十部,存目484种。《四库全书》定稿于乾隆五十四年(1789),而作者自序为“道光乙酉仲冬”,即1825年冬,也就是说,作者可以合会的易学专论可至于484种。因此,作者的《退思易话》,颇具史学规模,类似一本《易学哲学史》。全书八策,第一策《汉学》,叙汉代易学师承、派别及各派要义,各朝各代固守汉代易学藩篱之书籍,以及汉代之易象,还有作者汇集的不见于《易》经明文的易象论述,至汉易消亡为止。同时,取《经典释文》之观点,参以《汉书》、《后汉书》,标“费氏易”为易学之正宗。本策为全书重头,约占四分之一篇幅。第二策《古义》,以考证为主,考证整个《易经》的文字训诂,以发现并保存《易经》文字的古义为主。所谓古义即作者认为的汉以前古经义项,其考证颇见功力。第三策《宋学》,以诸理学家如周敦颐、二程、朱子为核心,叙其易理大要,以及师承统绪,并杂叙各本以《易》原人事之作,企融象数义理,尤其是与古《易》相合之理于一炉。同时,对图画各家予以驳斥。第四策《图书》,主要驳斥图书各说,确立《易》经本文、《易》象之核心地位。第五策《诸儒诠解》,叙宋以后各家易解,取易学切于日用之论,“因事抒忠”之作,加以论说。并对多家易说加以简单述评,于此可见作者旨趣。第六策《各家异义》,是易学学术问题专论,取从古到今争议较多,理解错综之处,广加搜集,对个别学术问题,表明自己的观点,是学术含量很高的部分。第七策《篇章》,述论各家易说体例及篇章布局,于此可见清代易学书籍的流传及刊行情况。第八策《字句》,应是以《周易正义》为底本,与《经典释文》、《周易集解》等其他各本广泛比对,对《周易》全经从字句到篇章、句读、衍文、删节等多方面作细致的校勘,提出了具体而微的问题,以求得见汉学之涯略。其最终旨归,落实于经学的校勘及解说。

总之,全书可以看作一部简单的易学哲学史,尤其是所谓“汉易”的哲学史。作者书中提到的、评论过的易学书籍有几百种,作者合会诸家论《易》言说而“话之”,究竟“话”了什么?

二、“因事抒忠”之作

通读全书,直观上就能感觉到几个鲜明的特点:崇古象、崇汉学、重师承、反图谶。如果细绎其根源,其实只有一个,就是在响应帝王号召,尽为臣之责。根据作者合会诸家话《易》之文辞以及作者的评论,我们可以清楚地找到其脉落。

首先我们来看崇古象。作者在第一策论曰:“熊过欲力复汉易,故义必考古,每据旧说,以证今文。盖初读宋易不合,乃去而为汉易,故以象为主。”并加按语:“《左传》韩起适鲁,见《易象》、《春秋》。古人既以象名,知象为易之本旨,故《系辞传》曰:‘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王弼变而言理,陈抟变而言数,所谓各明一义也。后人并而一之曰‘象数’,于是喜为杳冥之说者,且并象数之名而讳之矣”。今杨伯峻本《春秋左传注》原文为:“二年春,晋侯使韩宣子来聘,且告为政,而来见,礼也。观书于太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6]。杨伯峻先生将《易》《象》分为二,因为《象》和《易》本文并非同时产生,这也是易学常识,作者肯定也知道,那么,这里的引用,很有可能就是故意曲解了。作者把“象”树为《易》之源头,用意何在呢?可以从作者自己的表述中去追索原因:“汉儒即卦爻以求象,即象以求人事,故曰:‘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象者,天道;像者,尽人合天之道也。由辞得象,而后无虚悬说理之弊,知象为像,而后有神明莫成之学。若言象遗理,言理遗象,而仍不知所以为象之弊矣”。“象者,天道”清楚地说明,以“象”为核心,即《系辞》所谓的“天尊地卑”之象,是那些不证自明的宇宙依据;“像者,尽人合天之道”,指人仿照天道建立的一切常道,如仁义礼智信等,合起来就是所谓的“天人合一”之道,即“中国”之道,有中央与四方,有层级序列之道,就是维护中央权威之道。确立“象”的核心地位,就是确立这一套思维模式的权威地位。

作者热心搜求《易》学古象,其原则是什么?一是《易》本文。“《大壮》内外卦为震为乾,而三爻皆称羊者,自《复》之一阳推而上之,至二为《临》,则兑体已见,故九三曰:‘羝羊触藩,羸其角’,言三阳为《泰》而消《兑》也,自是而阳上进至于《乾》而后已”,每一爻变阴变阳均可,为何一阳推而上之,到二的时候是“兑体已见”而不是“乾体已见”?为何上推到二为兑体,而爻辞却要系于三爻?颇为费解。又如:“《剥》卦五阴而一阳,方一阴自下生,变《乾》为《姤》,其下三爻乃巽体也;二阴生而为《遁》,则六二九三九四乃巽体;三阴生而为《否》,则六三九四九五乃巽体;四阴生而为《观》,则上三爻乃巽体;至五阴为《剥》,则巽始亡,故六五之爻辞曰‘贯鱼’,盖指下四爻皆从巽来,如鱼骈头而贯也”,指由《乾》变为《姤》的过程中依次出现的巽体。但为什么要消《乾》成《姤》?也不得而知。再看这一段:

《讼·九二》谓二既归,则下复成坤,坤象三爻有三百户象,坎多眚,变坤,则不为坎,故无眚。六三在二,既归之后,坎复坤体,全有坤德,故曰“食旧德”。《观》“或从王事”,亦《坤·三》旧文可见矣。能自出新意,发明经义,颇有条理。

此段非常清楚地表明了其取象原则,即和《易经》的经文、彖辞、爻辞、象辞相比对,以能对得上为通;再归纳其他卦辞,互相证明发挥。当然,这样很可能会陷入“阐释的循环”,只有等到发展之后,用其他系统去比对,才能发现其问题所在。

二是根据其他经书。如“按:《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陈侯筮遇《观》之《否》,曰:‘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杜注曰:‘自二至四,有艮象,艮为山也’,据此知周官太卜旧有是法矣。”根据经书的注文确立互体的权威意义。“《本义》以《春秋》为据,最是”,在校勘字句时,也自然而然地以所谓的孔子的《春秋》为最权威。另书中引用《周礼》等经书次数亦为数不少,可以看出作者维护思想统一,忠实于古经传统的取向。

再来看崇汉学。除了前引文所说的“汉儒即卦爻以求象,即象以求人事”,“汉儒说经兼象数”外,还有“汉《易》本经”,“然则费氏之学,毋乃太卜所掌周公以来之旧法乎”等理由,即由于时间切近,或者书籍数量未丰,汉代学者多以经书为据,因此,汉易为易学正宗。再参以作者的其他评论,如:“尤有合于九五象传‘观民’之旨,可谓研心汉义者矣”,“沈守约该独能以正体发明爻象之旨,以变体拟议变动之意,以求合于观象玩辞、观变玩占之义”,“赵以夫虚舟《易通大旨》,解九六七八变与不变,或静吉动凶,则不用;动吉静凶,则不处;动静皆吉,随寓皆可;动静皆凶,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此圣人所以乐天知命,不忧也。深得圣人作易之旨”,则能够根据《易》作适当的推衍的,符合《易》文原则的,也被作者称许。又由于“圣人已情见乎词矣”,“项安世平甫谓易之道四,其实二,象与辞是也。变则象之进退也,占则辞之吉凶也,不识其象,何以知其变?不通其辞,何以决其占”,象需要词去传达,所以,文辞成为作者关注的重点。而文辞之传授,主要靠师承。因此,也就有了作者对师承的考证。

作者考证师承,既是对乾隆“学问必有根柢,方为实学”的回应,也是作者确立汉学权威的必由之路。在《退思易话》中,作者考证了很多师承关系,包括汉学的施孟梁邱派的传承,宋学的理学诸家的传承,朱子弟子等,无非是确立汉《易》的正统地位。在第一策《汉学》中,采用《经典释文》的观点,立费氏易为易学正宗。又以费氏兼言卜筮,《左传》亦记载筮例,证费氏之筮法可能是周官太卜所掌之旧法,刘向校书时独费氏有“无咎、悔亡”字,与古经同,确立了费氏易的正宗古文《易》地位。接着又因郑玄曾为费氏易作注,确立了郑玄易注的正宗地位。“王弼说《易》,元(当为玄字)学之所宗,今若崇儒,郑注自不可废”,由此出发,在自己参校诸家易说时,多参考《经典释文》与李鼎祚《周易集解》本,而且有时以郑玄注去评判别家注文,如评李鼎祚根据《子夏传》,将《师》“贞丈人吉”改为“贞大人吉”时,“与郑义得两通,尚非违误经旨也”,就是以郑玄注为标准的。

作者宣扬汉学,对玄学、宋学和佛学等其他各派学说都是不满的,这都源于其以象数为根的思维。作者对玄学不满意,“亦由当时易家末派,且半入于谶纬,至有不可究诘者,故辅嗣乘其极弊,力为排斥,独标新意,使义理不杂于术数,固足尚焉。然崇事虚无,亦未必不流于庄老也”,“盖王弼之说,惟畅元(玄)风”,因王弼《易》注,舍象谈理,起码舍象与作者关注重点不同;而纯粹谈理,在风格上就倾向玄学,因此作者对王弼《易》注多所批驳。作者对宋学采取设法调和的态度。尤其对朱子,采用委曲解说,试图调和自己观点和朱子的相异之处。如自己推崇互体,“郑康成多言互体,……据此知周官太卜旧有是法矣”,说“然则朱子特不以互体为主,亦未尝竟谓无是体也”,显示无明显矛盾。自己反图书,但《周易本义》《易学启蒙》均附有图,则说“《易学启蒙》本属蔡元定创稿,非所自撰”,“《启蒙》本欲学者且就《大传》所言卦画、筮数推寻,不须过为浮说……则朱子当日,实未坚主其说也”;还说“是朱子于《本义》,本欲有所改定而未能也”,暗示朱子可能对自己的图书之说要么并不坚信,要么有悔改意。同时,调和汉学象数和宋学义理之间的矛盾,如:

案:程《传》,先儒多议其精于义理而略于卜筮象数,然卜筮象数岂出于义理之外哉!平时本诸践履,则观象玩辞,此义理也;一旦谋及卜筮,则观变玩占,亦此义理也,初不必岐而二之也。知此以读《易传》,思过半矣。

也就是说,圣人将他体悟到的理演化为象,表述为文字,后人用这些象数之理指导生活,发而为仁义道德,这就是卜筮象数的运用;一旦开始卜筮,人们根据圣人的卦辞、象辞去推测圣人的处事原则,这个也是义理,所以象数与义理同出一源,打通为一事。以这个思路,卦画也是图,后人依照《河图》《洛书》以及《系辞》《说卦》推衍的图,似乎也可以打通,但作者却坚决地反图书,在他看来,图书在《易》中无明文显证,而且师承不清,来源不明。“自宋元而后,言理者以心学窜入易学,率持禅偈以诂经,言数者又奇偶黑白递相推衍,图日积而日多,反置象占辞变吉凶悔吝于不问,其蠹蚀经术,弊不胜穷”;“因图辗转日轇葛,各执一说成龃龉”;“坐使圣经愈榛塞”,很明白,原因就是杂说日起,经学不明,再简化一点说,就是无法维持经学思想的一统地位。由以上引文可以看出,作者不仅反对图书,还反对心学。对于元代至清朝的《易》学,作者也很不满意:

明自永乐以来,颁发《大全》,而汉儒之注疏几废。至隆万而后,经学益疏。沉潜者,既规抚于语言文字之间;而高明者,复驰骋于荒渺虚无之外;言数而入于道家,言理者又入于释氏矣。

至论《震卦》,而及于雷之击人,大非经义;又谓雷击人,皆治其宿生之业,竟作释氏语矣。所谓《蠙衣生易解》也。

如杨简、王宗传等,引易以归心学,引心学以归于禅学,务屏弃象数,离绝事物,遁于恍惚杳冥,以为不传之祕者比也。

此皆明季清流之见,有为之言,非经之本旨也。

作者反对明以后的《易》学,理由很简单,即这些《易》学家们没有固守经学边界,将《易》学与道家、心学、佛学的思维相混合,搞得《易》学与现实事物脱节,走向形而上的纯思考领域去了。如果仔细体味与思考,其根源在于对《易》理解的纷杂。中国历史上有几篇文献记载了“绝地天通”,其中《国语·楚语下》记载较为详尽:

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烝享无度,民神同位。民渎齐盟,无有严威。神狎民则,不蠲其为。嘉生不降,无物以享。祸灾荐臻,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7]。

而《尚书·孔氏传》说:

尧命羲、和,世掌天、地、四时之官,使人、神不扰,各得其序,是谓“绝地天通”[8]。

这两条的共同特点是要确立“天意从来高难问”,神权、政权合一,文化解释权和政治管理权合一的层级序列社会。这种情况在中国历史上发生过两次,第一次大概就是颛顼这次“使复旧常,无相侵渎”,另一次则是汉武帝时期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而作者提倡的古学、汉学,恰与此重合,已经明确地显示出作者的用意。作者对宋以后的《易》学研究不满意,也有理学家们把天意与个人联系起来,导致终极根据可以与每个人相关,由“天”变成“理”,如周敦颐《太极图说》说:

盖合而言之,万物统体一太极也;分而言之,一物各具一太极也。

盖人物之生,莫不有太极之道焉。然阴阳五行,气质交运,而人之所禀独得其秀,故其心为最灵,而有以不失其性之全,所谓天地之心,而人之极也[9]。

理学家们探讨的课题,如“理气”、“心性”、“道心人心”、“本心”等,都与个体的人有关。这种文化解释权的下移,才是作者担心的。作者想树立的,就是古代的象数思维,以及这种思维所代表的大一统的社会、政治结构,维护这种象数思维的权威性,是维护社会统一和稳定的根本保证。

作者认为《春秋繁露》,其言不尽比附《春秋》,而儒者尊用之,为其大义与《春秋》相发明,则作者的用意与《春秋繁露》相似,亦在于辅经。他还在述论詹体仁在面见光宗时,以《睽》卦上九爻辞,发“人伦天理,有间隔而无断绝,方其未通也,堙郁烦愦,若不可以终日;及其醒然而悟,泮然而释,如遇雨焉,何其和悦而条畅”之议论,来说明《易》论如何陈常道,谕主上,并说“其说《易》,不失因事抒忠之旨”,则《退思易话》,也应不是纯休闲之作。他认为耿南仲《周易新讲义》说《易》之要在“无咎”,拂天道为“大过”,当时畏战主和,依违迁就,都是这种学说的误导,他还说:“是则经术之偏祸人、家、国者,岂浅鲜哉!”因此,《退思易话》应该是是借《易》学研究,来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尽为臣之责的,是一部“因事抒忠”之作。

最后,略论此书的乡学渊源。作者在第五策篇末引用了其乡人王尔缉的观点,如果参照作者所言,则很明显,他是把王先生的观点用此书具象化了:

吾乡王尔缉心敬先生《丰川易说》,谓学易可以无大过,是孔子明易之切于人身,即是可以知四圣人系易之本旨,并可以识学易之要领。又曰:《易》是道人事之书,阴阳消长,只是借来作影子耳。故曰: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于阴阳消长处看得不明,是影子不真;若徒泥阴阳消长,而无得于切己之人事,亦属捕风捉影。又曰:置象言易,是谓悬空;执象舍义,是谓泥迹;象义双显,则体用一源,显微无间。

友朋切磋,相互提点,最终形成个人思想。王玉树带着故乡孕育的学养,远赴他乡,为官作文,亦证明了安康这块土地在历史上学术之丰厚。

三、丰富的学术、历史价值

由于作者的这本书原意是辅经而行,归结点为注经,即做出一本符合古代《易》学的注本,作者有丰厚的传统学术素养,具备文字、音韵等方面的知识,因此,此书的学术含量就十分的丰富,包含有版本学、校勘学和思想史等多方面的价值。

由于作者此书是以历史眼光来叙写“汉《易》史”,先后提到的书名上百种,而且在第五策《诸儒诠解》中,依次对宋以来的54家之易说进行一一点评,在第七策《篇章》中,先后对25种书籍的章节篇次,以及体例特色进行描述和评论,从这些描述中,我们可以窥见清代易学书籍流传刊刻的概貌,对于版本、校勘都有一定意义。首先他对一些书籍做出了简单评价,如认为赵汝楳本“割裂甚矣”,李过本“与胡震《周易衍义》同一混乱”,冯椅本“亦师心自用矣”,都可以看成作者的一家之言,对今天的研究有参考价值。尤其是叙述董楷把程《传》、朱熹《本义》合并为一书,割裂《本义》,散附程《传》之后,把《易经》本文平书,《十翼》文字低一格书写,《本义》无法附着于程《传》之后,就仿照经书注疏文字“某句至某句”的体例,用红笔书写其条目以示区别这种体例,一直传续到明代纂修《(四书五经)大全》,提出“然割裂《本义》以附《程传》者,实肇于宋之董楷,不自胡广《大全》始也”的观点,颇具书籍体例传承史价值。

作者还对版本流传作了说明。在《篇章》开始,就对田何、费直之《易》本文作出了推测,对郑玄的《易注》流传及散佚情况作了说明:“郑元(玄)本在唐代犹存,至宋始散佚,仅存《文言》、《序卦》、《说卦》、《杂卦》四篇而已”。这些说法,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作者对明代《大全》本作了详细的辨证,并指出“今所用者,乃成矩重刻之本也”。其他如李简《学易记》所采自《子夏易传》,冯椅《辑传》其全书皆不传,唐史徵《周易口诀义》六卷,或谓直抄注疏,但于《坎·上六》所载虞翻说独详;《大过》注:音相过之过。明神庙、崇祯两刻本皆无;胡氏《启蒙·翼传》云其书从王楚翁才古钞得之,由于作者是数个版本比对来做学术的,而且序文直称此书是“合会善言”,所以,此书类似于《易》之小类书,是《易》学版本学的富矿。另外,作者还引用了对书籍进行辨伪的部分。如在第一策《汉学》中,引用郑端简公对《焦氏易林》的真伪质疑,理由有三:一是《焦氏易林》不见载于《汉书·儒林传》《艺文志》及旬氏《汉纪》;二是《易林》所记之事,有在延寿身后者;三是引用《汉书》《左氏》之言甚多,但时间不对。而且“刘季发怒,命灭子婴”,直称“刘季”,汉人不宜言。这些都值得现在的《焦氏易林》研究者去深入辩驳。又说:“说易之书最古者,莫如《子夏易传》,然或曰韩婴作,或曰丁宽作,或曰薛虞作,又曰唐张弧作,皆伪本也。其见于陆氏《释文》及李氏《集解》中者,皆今本所无,而王伯厚《困学纪闻》所引者,当又是一伪本也”,这些对版本学来说,都是可资参考的珍贵资料。

作者注经的思路,最终落实于文字,因此,全书是一本内容丰富、质量很高的校勘学著作。首先,作者花了很大功夫,搜集丰富的例证来说明自己的观点,考证十分细致。如作者举证说明《说文》“《易》称孟氏”,即《说文》中所引为孟氏易,共举与今本《周易》不同之例31条,来说明《说文》所引孟氏易与今本的不同。《说卦传》“巽为臭”,《正义》[10]83、《释文》[11]皆云“王肃作为‘香臭’”,举《诗》《书》《大学》《礼记》《左传》《论语》等典籍中例句,来说明古代绝无“香臭”对言者。在论述《说卦传》“其于人也,为寡发”,应作“宣发”,“宣”即“头”或“白”意,举《周礼·冬官·考工记·车人疏》[12]为证,搜集材料极为细致。稍微翻检古籍,此句认为应作“宣发”的版本不少,如《郑玄易注》《周易口义》《周易玩辞》等等,但《周易正义》本为“寡发”,似乎形成了两派相对的观点。作者还发现这些说法都与郑玄注本身兼取两说,并不统一相关,因而采取调和的解释,即“宣发”为郑玄习京氏易时所注,“寡发”为郑玄习费氏易时所注,虽主调和,但用功极深。其次,很多为作者所引用的观点或他自己的看法,被今天的研《易》学者所证实。例如作者引述徐体乾《易解》,用天星配四时,乾龙云:《春秋传》土功龙见而务毕,言九十月之交,龙朝见于东方,而农人土功之务毕矣,说左氏言《周易》实以星为龙矣,这恰与今人李镜池的观点相合。李先生注《乾·初九》“潜龙。勿用”时解释“潜龙即秋分时的龙星”[13],正与作者引用材料的观点相合。他还加按语说:“此而知《履》之‘虎尾’,《遁》之‘尾’,《晋》之‘角’,《中孚》之‘翰音’,俱取象于星河,可以类而推矣”。当然,这个问题还需要今天的学者去继续深入阐释。又《恒·上六》“振恒,凶”,作者加按语说当依《说文》作“榰”为正。今高亨先生在考证此句时,两义并存,说“柱砥久则不固,不固则室败,故曰‘榰恒,凶’。此亦汉人古义。两解未知孰是”[14]。可见,百年之后,学者间依然会有共鸣。

另外,作者列出的许多条目,今天学者间依然会有不同看法。例如:

《大有·九四》“匪其彭”,子夏“彭”作“旁”,虞翻作“尫”,九四“匪其彭”,子夏“彭”作“旁”,虞翻作“尫”;《象》“明辨晰也”,郑元作“明辨遰也”,云读如明星晢晢之“晢”,虞翻作“折”,陆绩作“逝”,王廙作“晣”。

今《周易正义》作“彭”,黄寿祺、张善文《周易译注》本注为:“彭,盛多之貌,《诗·载驱》云‘汶水汤汤,行人彭彭’,行人盛多之状;《雅·大明》云‘驷騵彭彭’言武王戎马之盛也。按,《释文》引《子夏传》训‘彭’为‘旁’,王注:‘三虽至盛,五不可舍,能辩斯数,专心承五,尝匪其旁,则无咎矣。旁谓三也。’于义亦通。”[15]123认为“彭”、“旁”均可。而周振甫《周易译注》则作“尪,骨骼弯曲者”[16]58,取虞翻说。在“晰”字解释上,二家亦不同,黄寿祺本作“晢,音zhe,明智,《说文》:‘晢,昭晢,明也,从日折声’,《礼》曰‘晢明行事’”,而周振甫作“辨晰,辨明白”,可见作者所列条目的学术含量。又如:《萃·初六》“一握为笑”,郑元云“握”当读为“夫三为屋”之“屋”,傅氏作“渥”。黄寿祺本作“握”,解释为“一握为笑,一握之间成欢笑”[15]348,而周振甫本据高亨《周易大传今注》作“一屋”[16]159。《丰·上六·象》“天际翔也”,郑元、王肃作“祥”;郑云“际”当为“瘵”,病也。“翔”字各家解释不同,黄寿祺本取《程传》之解释:“六出丰大之极,在上而自高,若飞翔于天际”[15]430,周振甫解释为飞翔[16]197,高亨则解释为“言贵族在位之时,如鸟得意以飞翔于天空,故能大其屋也”[17],则翔是一种状态。又如:

《大畜·象》,《释文》以“大畜刚健”为句,“笃实光辉”为句,郑又以“日新”为句,“其德”连下句读。

此句在今本《大畜·彖》中,黄寿祺本作“《彖》曰:大畜,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15]203,而周振甫则作“《彖》曰:《大畜》,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16]92,可见二位学者去取各有不同。另:

《震·彖》“惊远而惧迩也”下,王昭素引徐氏本,补“不丧匕鬯”四字,《易纂》言《观·彖》并从之。

今黄寿祺本未补,今周振甫本增补。另:

《序卦传》“故受之以履”下,韩康伯补“履者,礼也”四字,《易纂》言从之。

同样是黄寿祺未补,周振甫根据高亨《周易大传今注》增补。另:

《说卦传》“水火不相逮”,王肃、王廙、郑元、宋衷、陆绩皆删“不”字。

此句黄寿祺本作“水火不相射”,注为:“射,音yi,……案,‘水火不相射’五字,帛书《周易》作‘水火相射’(于豪亮《帛书周易》引,见《文物》1984年第3期),据此,‘不’或为衍字。未获旁证,兹录存备考”[15]573。与上面王玉树辑录之条互证,则此条校勘当获得有力的证据支持,有可能改变《周易》本文,可见作者辑录的科学性。另:

《序卦传》“有无妄然后可畜”,郑元作“物然后可畜”,删“无妄”字,见项安世《玩辞》。

此句黄寿祺本作“有无妄然后可畜”,周振甫作“有无妄,物然后可畜”。

根据以上诸条目,可以看出作者校勘学的深厚功力。而《退思易话》,全书以校勘为根基,是一部《周易》校勘时值得一读并参考的书。

当然,最后要说明的是,作者所据以校勘他书的《易》版本,似乎与今本不同。作者引用的《复·初九》“不远复,无祇悔,元吉”三句,核今《周易正义》[10]39、《周易集解》[18]及《周易本义》[19]110本,“祇”均作“祗”;作者引用的《恒·上六·象》为“榰恒在上,大无功也”,核今《周易正义》[10]48、《周易本义》[19]133,均作“振恒”,《周易集解》作“震恒”。作者引用的《系辞》与今本也有多处不同,依照作者的注释顺序,《系辞》句子的排列顺序是“乾坤其易之缊耶……贞胜者也……夫乾隤然……圣人之大宝……何以守位曰仁……包牺……以待暴客……象也者,像也……(系辞下)……知微知彰……男女搆精……德之修也……杂物选德”,今本《周易正义》则为“乾坤其易之缊耶……(系辞下)……贞胜者也……夫乾,确然示人易矣;夫坤,隤然示人简矣……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包牺……以待暴客……象也者,像也……知微知彰……男女构精……德之修也……杂物撰德”。根据上列比对,发现《退思易话》所据以校勘他书的《易》版本,多处句子文字以及《系辞下》的起始处,均与今本《周易正义》有不同,因此,学者在参考时要科学鉴别。

最后,略谈一下《退思易话》的历史价值。凡任何时代的事物,均可视为该时代的产物,可以作为研究的入口,《退思易话》作为学术著作,应该能够作为历史资料,协助我们认识他所处的时代。作者曾参与平叛,所以在书中引述了金华郑刚中《周易窥馀》解《讼·九二》,以“不克讼归”为句,“逋其邑人三百户”为句,作者认为此句“以为圣人所以必使逋其邑人三百户者,恐其恃众凭险以成乱,所以谨上下之交也”,说明了生活对其学术的渗透,导致了不同的学术关注取向。作者还继承了一个传统,即“实学”传统,不做虚玄之言。学问服务于日常生活与政治建设,如作者的议论“而有德之言,如布帛菽粟之切于日用焉”,“《易》之为书,凡以明人事,学者泥于象数,《易》几为无用之书”,似乎对君臣关系格外关切,尤其是探讨臣子地位及边界的言论,可以看做是日常思考和沉思的结果。他认为《师·六五》“田有禽”当从“擒获”义,而经字仍当作“禽”也,取荀爽“谓二帅师禽五,五利度二之命,执行其言,故无咎也”的说法,表达了类似孟子“民为贵,君为轻”的观点,只不过改用《易》学术语表达而已。其他如对李泰发因论和议,忤秦桧,谪岭南,号读《易》老人,箸《读易详说》,于当世之治乱,一身之进退,观彖玩辞,三致意焉。解《坤·六四》云:大臣以道事君,苟君有失德而不能谏,朝有鈌政而不能言,则是昌宠窃位,非圣人垂训之义的议论,也表达了以《易》指导个人行为,在生活中运用《周易》的原则,同时忠于中华传统精神的意思。《容斋随笔》解释《蒙》卦三爻时,认为三爻不中不正,见九二之阳,悦而下从之,而舍上九之正应,所以勿用。士之守身居世,所从所处,皆当慎择,以此为鉴。作者评论说,容斋非讲易专家,谈《易》“深切箸明如此”,表明对正应,即自己本分的天职的理解。在解《坤》卦五爻时,自己加按语说,干宝以柔居尊位,若成、昭之主,周、霍之臣,似较程说为长,意为君逸臣劳,君臣各有名分,依然是古儒学范围。而且还说有人怀疑《坤卦·六三》“王事”为六五之事,然乾主君道,坤主臣道,“王事”为九五大人之事,故坤三、五,圣人皆有戒辞者,所以正人臣之体,说明这是圣人对君臣关系的定位,也是作者的思考以及表达,从这些表达中,我们可以研究其思想,从而准确理解那段历史。

作者的考证本身,也能透露出一些学术与现实互动的气息,使本书具有学术史和思想史的意义。例如,《离·九四》“突如其来如”,郑本作“巟”,但作者根据《说文》,认为应作“厷”,认为应该作“厷如其来如”,并据此批判惠定宇据大徐本校订《说文》作“巟”之非。实际上,作者与惠定宇二人对《说文》“从到子”三字都理解成一个人名,这从作者“从到子引《易》曰”这个表述可以看出来。而根据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到’,今‘倒’字,倒‘子’,会意也,他骨切,十五部”[20],也就是说,这个字为倒写的古文“子”字。作者并未弄清原委,而且也有疑惑,“周所见《说文》古本如此”,显示并不自信,而且作者也应该见到过段玉裁的著作[21],可能没有看到这一段,但却做出了复杂考证,在两个异体字之间选择了一个,合理的解释就是惠定宇的考据学名声不好,所以作者对惠的考证存有疑惑,也想借此机会表达一下。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考据方法在清代的社会意义,以及“汉学派”的演进。

总之,这是一部内容丰富、质量很高的清代学术著作,具有学术和历史等多方面的价值,是一部值得深入研究的著作。

[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一年八月初八日条[M].北京:中华书局,1984.

[2]清代实录馆.清实录:第5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5:170-171.

[3]清高宗实录·卷十七·乾隆元年丙辰四月辛卯条[M].北京:中华书局,1986.

[4]清实录:第10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7:233-234.

[5]清高宗实录·卷二三九·乾隆十年四月戊辰条[M].北京:中华书局,1986.

[6]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9:1236-1237.

[7]徐元诰.国语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02:514-515.

[8]孔颖达.尚书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0:248.

[9]周敦颐.周敦颐集[M].陈克明,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9:6.

[10]孔颖达.周易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0.

[11]陆德明.经典释文[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133.

[12]贾公彦.周礼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933.

[13]李镜池.周易通义[M].曹础基,整理.北京:中华书局,1981:2.

[14]高亨.周易古经今注[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216.

[15]黄寿祺,张善文.周易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16]周振甫.周易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1.

[17]高亨.周易大传今注[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340.

[18]李鼎祚.周易集解[M].北京:中国书店,1984.

[19]朱熹.周易本义[M].北京:中华书局,2009.

[20]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744.

[21]陶生魁.《说文拈字·订误篇》是因袭之作[J].榆林学院学报,2013(3):64-65.

【责任编校朱东恺】

I206.2

A

1674-0092(2015)02-0028-07

2015-03-04

陕西省“十二五”古籍整理重大项目《退思易话》(SG13001·经162)

叶根虎,男,陕西华县人,安康学院中文系讲师,硕士,主要从事古代文论研究;杨婷,女,陕西宝鸡人,安康学院中文系本科生。①见中国科学院图书馆藏清道光十年芳梫堂刻本影印本王玉树《退思易话》。以下凡涉及此书的引文均出自该版本,不再一一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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