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成
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中俄地区合作的新机遇
杨 成
2013年9月7日,习近平主席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首次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当时虽然并未直接点明其涵盖的地理范围,但显然在这一设想中俄罗斯扮演着非常关键的角色。
实际进展与最初的预想有所不同。外部世界,包括俄罗斯及中亚国家在内的亲密合作伙伴一度对它都有不同程度的担忧和疑虑。一种典型的错误认知是新核心—边缘论或曰新中心—外围论。这种观点认为,中国要借助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构建重塑周边地缘经济和地缘政治环境,使中央欧亚地区国家在现有世界经济体系中的边缘角色进一步固化,从而造就新的不平等交换结构。在此情况下,唯一从中受益的是崛起的中国。中国的合作意图甚至被误解为要藉由强大的经济实力重新划定周边势力范围并为中国成长为全球大国作地区层面上的机制铺垫。
西方媒体和决策界一度极度看衰“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其主要依据正是中国似乎首次在未和俄罗斯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独立提出了一个自身具有明显优势的新丝路。在西方看来,这意味着中俄在中央欧亚地区的蜜月期行将终结,而矛盾、摩擦、战略紧张乃至冲突完全可能成为新时期这一组关系在该地区层面上的主要情境。在这一结论的背后,一个明显的事实是,中方新倡议所涉及的核心地带和欧亚经济联盟在成员组成、地理分布和功能配置上都有很大的重叠,二者关系如何匹配就成为了一个无法绕开的关键问题。基于自身的历史经验,西方国家多认为,中俄竞合综合体今后的基本面将会是竞争渐渐大于合作。
习近平主席今年5月初对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和白俄罗斯欧亚三国的访问为中国与三国关系的进一步深化提供了新的历史性机遇。其中,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无疑是最大成果,可以称之为中国在本地区多边合作领域继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后又一重大突破。中国与中央欧亚地区核心国家的群体性发展战略对接正在并必将造就一个全新的地区合作模式和权力配置格局。
用俄罗斯新锐学者亚历山大·加布耶夫的话来说,中俄两国在此问题上迈出的一大步意味着俄罗斯首次体认到,丝绸之路对俄罗斯在中亚的利益及其主导的欧亚经济联盟不构成威胁。这种实用主义立场在相当程度上是对俄罗斯外交传统思维过于重视势力范围的一种纠偏,事实上为跨欧亚的新大陆主义合作网络的生成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将为中俄关系在这一宏大地区的协调利益、疏导矛盾、规范合作创造良好的开端。
无论如何,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白俄罗斯群体性地与中方的丝绸之路经济带谋求战略对接都是一个巨大的历史性跨越。尤其是在中俄签署的对接战略中明确将构建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自贸区作为一个远景目标更是绝佳的明证。各国后续如何对接或许需要更多的投入和更耐心的对话,但基本方向设定后绘制路线图最多是一个要求高超技巧的技术活。在此过程中,中国和欧亚经济联盟的全体成员将会累积起更多的理解和信任,最终有利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的推进落实。
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毫无疑问为中俄两国开展更为广泛的全方位合作提供了新的历史性契机。其中,包括满洲里在内的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的跨境跨地区合作自然而然也身在其列。在相当程度上,这是比2009年两国元首批准上述两个地区合作规划纲要更为重要的标志性事件。
在提到“区域一体化”时,国际学术界的研究指向了两个基于不同路径的重要合作过程:一种是以政府间关系为基础,结果产生了国际协定和条约,也可能建立超国家机构的地区主义(regionalism)的自上而下式一体化,其典型案例是被当作当今世界一体化程度最高、最成熟的欧盟成员国的跨界合作和整合;另一种则是以不同国家公司和个人之间的非正式互动,由此形成跨国贸易和投资网络的自下而上的一体化,即地区化(regionalization)。显然,这两种模式的主要判断标准是参与的行为主体的属性,前者形成的合作网络是基于政府意志,而后者则往往不依赖政府支持,甚至在某些时候某些个案中受到政府的阻挠和限制。
这几年的研究和实践工作促使笔者对中俄两国之间的跨境和跨地区合作有了更多的理论思考。在笔者看来,发展型一体化(developmental integration)可能是一个比较好的概括。它指的是一种特殊的将自上而下的政府干预和自下而上的市场规则相结合,但前者为主要驱动力,即“政府推动主导、市场运作为辅”的一个主权国家所涵盖的地区(往往首先是边境地区)或行业与另一个主权国家的相应地区或行业的各类生产要素的持久互动,以及在此过程中累积信任并促成更大规模效应的相互依赖、不断递进强化的合作类型。发展型一体化可以视为是地区主义和地区化的相互嵌套(overlap)。在此进程中,国家(或者说政府)起到了“搭台”的功能,而企业(或者说市场机制)则在通过政府间的合作契约获得更具体系性的促成生产要素相互交换的便利条件,从而在客观上既服务了国家的整体经济发展的数据需求(GDP),也为企业盈利创造了更为优越的环境。
从中俄两国经济合作发展的轨迹和数据分析,发展型一体化模式是在都处于转型期、都具有计划经济经验这一特定历史语境之中,相似政体之间自然形成的合作范式。它的出现、发展乃至自我强化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第一,中俄都曾有过长期的计划经济历史,尽管走上了市场化道路,但都具有强烈的国家干预色彩,尤其是在产权领域,中俄与西方发达市场经济相比更为依赖东方式的权力—财产权制度,政府在对外经济合作中的功能被放大,并更多充当企业的庇护者。更为关键的是,中俄两国同时在2003年出现了“国进民退”的发展态势,这导致国有或国家控股的大中型企业在对外经济合作中的角色进一步上升。第二,中俄两国经济贸易的基本结构是俄罗斯更多提供原材料,中国更多提供制成品。双方在能源、资源等战略性项目的合作比重日益提升,其背后的实施主体往往是国有或国家控股企业,客观上强化了政府的干预。第三,中俄在上个世纪90年代曾经经历过以企业为主体的贸易时代,尤其在边境小额贸易等领域,但产生了强烈的负面“历史记忆”。这导致两国政府在合作模式的选择上更倾向于那些更具备实力、更具商业伦理的大中型企业,而非个体经济。此外,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和东西伯利亚地区都属于两国的边疆地带,特殊的地区区位导致了官方介入的程度更高。
中俄地区合作规划纲要截至2014年的实施情况表明,相较于中俄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积极姿态,规划纲要实施已经过半,但各项进展并不顺利。主要的制约因素除了传统意义上的相互认知及信任问题、投资环境的现实问题外,还在于东北和远东都属于两国的边疆地区,经济实力相对较弱,难以产生足够的规模效应,而这又会被二者之间主要以资源合作为主的贸易和投资结构造成敏感性放大。简而言之,中俄关系的主要问题不在于具体的贸易结构不平衡,更多在于事实上的相互信任不足。
在规划纲要落实缓慢的背景下,中俄之间,尤其是中方重启了两国地区合作的日程,动用了一个改进的发展型一体化(modified DI)范式指导下的合作方案,即推动两国较为发达的长江中上游地区和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之间的机制化合作。其优势在于,由于两者都是两国相对发达的地区,彼此与其他方的对外贸易结构都不是以资源类为主,而以制成品为主;中国合作方领土内将来参与合作的企业主要是跨国企业、国有企业和大量的私营企业,这在一定程度上更有利于企业自主作用的发挥;同时,两者之间的距离也足够用,使得即便双方进行资源合作,也会在经济意义上运往更接近俄的欧洲市场。这实际上是中国将这一框架内的合作项目指向俄罗斯更期待的高科技、高附加值、高质量的类型,希望借此塑造中俄新的地区合作模式,增加彼此信任,推动更为有效的其他领域合作。
换而言之,以中国东北为代表的中俄地区合作模式可能因为先天不足不会取得大的进展,但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本身为新时期的东北和远东地区合作提供了可能,发展型一体化的范式在某种程度上迎来了重生的良机。
对东北地区而言,中俄有关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的对接的联合声明重点并不在于欧亚经济联盟中的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等成员国,而在于远东和东西伯利亚。而在此意义上,“带”、“盟”对接的价值就在于其透露出的俄罗斯对华合作态度的转变。
关键在于,俄罗斯致力推动的对接不仅仅包括了中亚,还包括了远东、南乌拉尔等地。对于俄罗斯而言,跨欧亚交通大通道的意义同样巨大。其标志性项目即为由“俄罗斯铁路”公司董事长亚库宁等人倡议的跨欧亚发展带(Trans-Eurasian Belt Razvitie)。亚库宁认为,俄罗斯必须尽快解决有增长而无发展的问题,因此应该有扎根于俄罗斯文明的应对方案。在他看来,跨欧亚发展带就是21世纪的GOELRO plan。核心在于借助于连接远东到西欧的快速交通网络并在沿线构建起相应的城市群和生产集群,利用智慧和知识的新型网络充分发挥俄罗斯的资源优势。
显然,中俄的跨欧亚合作网络计划有着共通之处:一是都想构建连接从东至西横跨欧亚大陆的包含了资源、物流、商品、生产、消费等要素的复合型合作网络;二是都强调了超越民族国家界限的多边合作框架;三是都突出了中央欧亚(Central EurAsia)在连接全球经济主要引擎——东亚(中国为代表)和欧盟的不可替代的枢纽作用;四是都以发展而非简单的计量意义上的数据增长为绝对优先目标;五是都不再将本国利益最大化作为核心指标,而更强调相对利益的获取;六是不再突出传统的“非西方世界” 的替代性选择,而将包括中东欧和西欧在内的广义上的西方世界的关键部分纳入合作框架,以有限的普遍主义代替了绝对的特殊主义传统路径。
相应地,中国东北和远东与东西伯利亚合作的新的历史机遇期有可能再度出现。
当然,制约性因素始终存在:第一,乌克兰危机背景下,俄罗斯与美国的传统盟友日韩关系如何从当下的僵滞走向良性循环?第二,以国家力量为主的发展型一体化模式在塑造好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后能否保持在经济领域的合理存在,而不会以垄断的方式抵消私有企业等资本力量的发展?第三,如此庞大规模的投资需求亚投行等是否可能满足?怎样才能保证盈利尽快到来?第四,能否克服国家中心主义的零和博弈的思维定势,在新的信任不断积累中释放出更多的合作空间。第五,俄罗斯能否接受远东和俄罗斯欧洲部分在本次大欧亚交通物流等综合通道发展中的第二梯队角色,有无可能形成新的历史路径依赖,导致远东再次被边缘化?
可见,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至少为中俄两国的跨境合作提供了另一种可能,即在国际多边合作的框架内消解俄的自身不足。但其实现也有诸多前提条件,需要在一开始就将自上而下政府为主的地区主义与自下而上的企业为主的地区化进程结合起来。尤其是,这一进程需要新的国际化人才的专业知识支持。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华东师范大学俄罗斯研究中心重大项目“上海合作组织的中长期前景研究”(项目批准号:11JJDGJW01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俄罗斯研究中心副主任)
责任编辑:杨再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