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宇珊
社区服务中心是广东省各地正在大力推行的基层服务平台,广州、深圳和东莞在“十二五”期间均提出了发展目标。在社区社会服务的提供模式中,珠三角的这几个城市倾向于全市设定基本统一的标准,以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方式,在街道/社区开展综合性的基层公共服务,只是在具体的服务种类、地域范围和社工人数方面有所差异。上海市则由各街道根据自身情况,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组织开展社区公共服务,同时上海市民政局通过“社区公益创投大赛”和“社区公益项目招投标”两个项目开展基层社区服务。北京市在朝阳区将台地区委托支持性社工机构以项目合作方式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的试点。
可以看出,全国各地的社区基层公共服务均朝着以项目化方式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模式推进。究竟什么是社区服务的“项目化”运作呢?例如,深圳市政府在招投标时,是将一个社区服务中心作为一个独立的“项目包”来看待的,但此“项目包”是针对政府购买服务招投标而言,①深圳首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公益项目启动,http://www.oeeee.com/a/20101208/953769.html。非社会服务的彼“项目化”运作,在社区服务中心的日常服务中难以充分体现项目化运营和管理。由于深圳市在购买社区服务领域的探索较早,且经历过运作模式的变迁,本文以深圳实践为例,探讨社区服务中心的项目化运营路径。
“项目”一词运用广泛,项目管理在过去仅限于工程项目等少数领域,现在随着社会转型和知识发展,许多企业或组织开始重视项目管理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美国项目管理协会 (PMl)对项目做出的定义是:为完成某一独特的产品或服务所做的一次性努力 (Project Management Institute,2000)。项目的几个核心特征包括:第一,项目的复杂性和一次性;第二,项目受到预算、时间和资源的限制;第三,项目开发是为了实现一个或一系列特定的目标;第四,项目是以客户为中心的 (宾图,2007:3~4)。社会工作领域的项目还具有自身特点,即社会工作项目是有望对项目参与者(即服务对象)产生某些类型影响的干预或者服务 (罗伊斯等,2007:5)。
项目化运营是以项目管理为核心的一种组织管理运营方式。周瑛等将项目化运营定义为一种被各类组织广泛运用的管理方法,是指管理者在有限的资源约束下,运用系统的观点、方法和理论,对项目涉及的全部工作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核心思想是以“项目”作为独立的组织单元,通过项目的形式来保证组织的灵活性和管理责任分散,以目标为导向解决问题(周瑛等,2011)。崔雪宁的定义是,社工机构项目化运作是一种组织管理方式,即把专业社会工作以项目的形式进行设计,通过建立项目的策划、实施、评估等制度体系,使社会工作机构在项目中进行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并实现内外各项资源的最大优化配置,按时保质地达成目标,进而促使机构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崔雪宁,2012)。
目前,各地开展的社会服务项目的出发点都是为了满足社会需求、解决社会问题,具体方式是政府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来统筹资源,由接受委托的社会组织在规定的时间、预算和资源范围内,根据协议规范,专业化地实施社会服务 (裘旋,2012)。
相比单一购买社会服务岗位或是直接设立社会服务机构,以项目化方式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一是更有针对性地满足社会需求,解决社会问题,这是设计社会服务项目的基础,也是将社会服务项目化的意义所在。无论运作何种公益项目,都必须以解决社区居民面临的问题、以满足社区居民的迫切需求为根本目的,这是衡量社会服务效果的主要指标。
二是通过项目发展社会组织的专业性和自主性,进而提高社会组织的整体水平。社会服务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要体现社会组织的专业性,通过项目化运作让社会组织的专业性得以拓展和增强。政府与社会组织签订的协议给出了项目实施的大致框架,在这一框架内,社会组织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可以实现自主决策,自主管理,自主服务。
三是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增强了结果的可衡量性。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社会服务项目,通常政府与社会组织会事前签署协议,明确规定社会组织的服务效果、服务内容等;在事中和事后进行评估,考察服务产出和成果。这比起购买岗位和设立机构更能够体现出服务成效。
本文的社区服务中心的项目化运营是指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社区服务中心的运营者以解决社会问题为目标,通过开发和实施公益项目的形式来提供专业社工服务、促进社区发展的管理与运营方式。深圳的社区服务中心是一个非实体性的基层服务平台,本身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由中标的社工机构派驻社工进行运营、管理和提供服务。社区服务中心如何把协议中的服务指标转化为公益项目,如何让项目在社区落地,如何打造社工机构的品牌项目等,是本文所探讨的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化运营的核心问题。
2007年,深圳市委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以及与之配套的七个文件 (简称“1+7”文件),对深圳市社会工作的具体操作、社工薪酬、社工管理等方面作了制度性规定,由此拉开了深圳社会工作发展的序幕。
第一阶段,从2007年开始发展岗位社工。根据《深圳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方案 (试行)》,设置两类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一类是在市、区、街道的民政、教育、文化、卫生、劳动、信访、人口计生、公安、司法、监狱、禁毒、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另一类是针对特定的服务对象,按一定的比例,在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机构、学校、医院、社区等设置社工岗位。岗位社工的设置,让社会工作这一专业迅速扩展到各个部门,有利于社工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服务关系并挖掘潜在的服务需求。但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社工本人受到社工机构与用人单位的双重管理,人事关系在社工机构,但日常工作却在用人单位,一个人或几个人在用人单位孤军作战,很难系统性地开展社工专业服务,容易出现行政化倾向,成为用人单位的“临聘人员”。
第二阶段,在继续发展岗位社工的同时,从2009年开始,深圳市探索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公益项目。社工机构跟其他类型的社会组织一样,从社会需求和自身特长出发,开发设计公益项目。在实施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时,项目社工可以几乎不受用人单位的影响,独立自主地开展服务,较好地发挥了社工的专业技能,并提升了项目管理水平。福彩公益金资助的深圳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的“深圳市反家暴社工援助计划”、深圳铭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宝安人民法院非深户籍留深缓刑未成年人社工帮教工作站”等项目已经成为社工机构的服务特色和品牌项目。鹏星依托“反家暴”项目成立了深圳第一个民间的家庭暴力防护中心,这是福彩公益金项目支持孵化出的第一个由项目转变而来的专业服务机构。总体而言,中标机构通过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积累了项目运作经验,培养了一批具有项目管理经验的一线社工。但是这一阶段在探索项目化开展社工服务的同时,依然是岗位社工占主导地位。项目社工与岗位社工相比,在薪酬水平、培训机会、晋升空间、职业稳定感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社工的工作状态,进而影响到项目的实施。同时,项目资助周期过短,阻碍项目深入开展,不利于社工专业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更为遗憾的是,福彩金资助公益项目仅进行了五批,到2011年就结束了。社工在项目化运作方面刚刚积累起来的一点经验也未能提升和推广。
第三阶段,自2011年起,深圳市开始以运营社区服务中心的方式来购买社工服务。根据《深圳市社区服务中心运营与评估标准》(深民函〔2013〕121号),社区服务中心是社区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主体之一,但系非社会实体单位,应将其打造为向全体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社区服务、满足其不同层次需求、提高其生活质量的平台。根据《深圳市社区服务“十二五”规划》,2015年全市将建成约700家社区服务中心,覆盖所有社区。截至2014年9月,深圳市已建成391家社区服务中心。①2014年第三季度深圳民政事业统计数据,http://www.sz.gov.cn/szmz/xxgk/tjsj/tjjb/201411/t20141117 _2680175.htm,最后访问日期:2015年5月31日。社工机构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运营和管理社区服务中心的资格,在区民政部门、社工机构与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签订协议后,社工机构派驻社工到社区提供服务。社区服务中心提供的社区公共服务包括老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及家庭、青少年、优抚对象等基础人群服务,药物滥用者、社区矫正人员、失业及特困人员等特定人群服务,以及居民自助互助服务。社区服务中心开展的各类服务项目所涉及服务大项应不少于12个,服务细项应不少于30个。事前签订的协议及事后的评估中均要求社区服务中心在提供服务时运用项目化的运营和管理手段。社区服务中心的项目化运营和管理比第二阶段的社会公益项目实施起来难度更大。这是因为第二阶段所申请的社会公益项目一开始就是机构从某一特定群体的特定需要出发而设计的,后续只需考虑如何实施、管理和评估该项目。而目前要求社区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是多元化的,它并非天然就是一个公益项目,需要首先研究如何在多元化的服务要求中形成特定项目。
从岗位到项目,再到社区服务中心,基本勾画出了深圳社会工作发展的三个主要阶段。但这三个阶段并非依次进行,只是开始时间不同。目前,岗位、项目与社区服务中心的发展情况是,岗位社工数量缩减,但依然保留;福彩公益金项目基本暂停,但各区根据不同的政策有一些小额资金资助公益项目①例如,深圳市罗湖区有“社会建设和民生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社会组织可以申报项目,龙岗区进行社会组织优秀项目评选,优秀项目可以获得资助。,社工机构可以自行申请;社区服务中心则正处于大力扩张阶段。本文后面的论述主要围绕着第三阶段,即社区服务中心如何进行项目化运营。
从2011年起发展至2014年底近400家,社区服务中心的迅速扩张带来了对社工专业人才的大量需求,来自全国各地的社工专业应届毕业生涌向社区服务中心成为一线社工。缺乏实践经验的社工在面对同样是新生事物的社区服务中心时,只能慢慢摸索。
忙于策划活动、完成指标、应对评估,这是新的社区服务中心以及新的一线社工的普遍工作状态。在第一年工作中,社工头脑中仅有各种协议规定的指标,不断地策划各种活动来完成十几个大项几十个小项的服务指标。待第一年结束评估时,就临时性地把若干零散的活动以合并同类项的方式来“包装”为项目,以应对评估。此时的所谓项目有“拉郎配”之嫌,凡是受益人群为儿童的活动,就称之为“儿童项目”;凡是面向劳务工的活动,就称之为“劳务工项目”。运营第二年,接受了上一年的教训,社工们年初就开始有策划项目的思维,但往往只是把上一年的思路反向完成,即把服务大类变为项目,无非还是老年项目、青少年项目等等,项目之下有若干活动。这一阶段,比较可喜的是,社工们已经开始具备项目的思维并开始注重把零散的活动以一个系列化的方式呈现出来。但这时候的项目依然仅仅是形式上的项目,未能体现出项目的实质。
目前,尽管个别社区服务中心开始有实质性的公益项目设计,但根据调研结果,总体上看,社区服务中心在实际服务中并没有真正做到项目化运营,这固然与年轻社工经验不足有关,但政策层面的制约因素也是不容忽视的。
一是社区需求调研流于形式,难以形成问题意识。理论上,应当先调研社区需求再设计社区服务指标。但实际情况是,往往是一家社工机构先中标获得运营某一社区服务中心的资格,然后与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签订协议,确定服务指标,之后进驻提供服务。在进驻之后,才开始进行社区需求调查。而此时社区需求调查的形式意义大于实质意义,在某种程度上只是为了完成调研而不得不进行的工作,调研结论与实际服务内容几乎没有关联。实际所开展的服务源于协议所规定的“指标”,而不是根据社区需求调研中所发现的问题而设计的。而设计项目的首要工作是具有问题意识,如果未能深入了解社区需求,那么设计并实施公益项目也就无从谈起。
二是社区服务指标规定过多过细,难以聚焦。服务指标是协议的核心内容,通常包括两个维度的指标,一个是服务群体或类型,如老年人、妇女儿童、残障人士等;另一个维度是指标数量,如服务建档、个案咨询、个案辅导、个案治疗、小组服务、大中小型活动等 (如下表所示)。面对这样一张详细的指标图,一线社工们显然容易陷入具体的孤立的指标量之中,于是用各种活动来填充完成一个个指标成了他们的理性选择。同时,这种大而全的服务模糊了不同群体之间的需求差异,迫使社工服务在所有方面平均用力,难以根据社区特点开展差异化服务。因此,过多过细的指标量增大了以项目化方式运营社区服务中心的困难。
表1 深圳市某社区服务中心三方协议中规定的服务指标
从深圳市社工发展历程以及社区服务中心开展项目化运营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出项目化一直是贯穿深圳社工服务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理念之一,政府在顶层设计时也注重了从项目化的角度入手,但遗憾的是,福彩公益金资助公益项目未能持续,而社区服务中心在运营过程中又难以充分贯彻项目的思维,仅有项目化的外壳。有必要借鉴已有的公益项目运作的经验,并结合社区服务中心自身的特色,提出深圳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化运营的路径选择。
王瑞鸿从自身多年对一线社会工作督导的实务工作中,总结出了社会工作项目化管理的四大策略,即“四化”建设——理念活动化、活动项目化、项目品牌化、品牌社会化 (王瑞鸿,2010:14)。借鉴上述王瑞鸿对社会工作项目化管理的四个策略并结合社区服务中心的自身特点,笔者在社区服务中心的项目化运营中增加了“项目组织化”,并将其概括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单个社区服务中心自主进行项目研发和实施阶段,这一阶段主要体现了“理念活动化”和“活动项目化”;第二阶段是探讨社区服务中心的项目如何扎根社区,成为社区居民自己的项目,是“项目组织化”;第三阶段是基于几个社区服务中心由一家社工服务机构运营的事实,提出如何将一个中心的项目变为一个机构的项目,体现了“项目品牌化”和“品牌社会化”。
这一阶段,社区服务中心的项目设计、管理和评估,与一般的公益项目类似。对于社区服务中心而言,重点是如何将活动变为项目,即如何设计项目。
项目设计过程,将社区需求调研做实。零散活动与系统项目的区别在于,前者以完成指标为导向,后者以社区需求为导向,以解决社区问题为目的。要想将活动上升为项目,必须充分重视社区需求调研,并将社区需求调研的结论应用于服务项目的开发中。社区调研的一个方面是对服务对象的调研,要注意区分老人、儿童、青少年、妇女、劳务工、残疾人等不同群体的个性化需求,挖掘每一类服务对象的具体需求以及亟待解决的问题,并确定备选的服务方式。另一方面是对社区资源的调研,挖掘本社区各利益相关者所拥有的资源以及当前为上述目标群体提供服务的情况,以此找到留给社区服务中心的社会需求空白以及未来开展项目时可以整合的潜在资源。一个优秀的项目应当是社会需求与机构能力的交集,社会公众需要同时又是机构最有能力实施的部分,就是社区服务中心最应当开发的项目。以劳务工群体的服务为例,在设计项目之前应当首先了解本社区劳务工群体的年龄、性别、婚姻等基本情况。年轻的、刚刚来城市打工的未婚的劳务工与务工多年已经成家的劳务工所面临的问题和服务需求一定有显著差异。前者最迫切的需求往往包括婚恋交友、融入城市、技能指导等;后者的需求则会转到家庭关系、子女教育、职业规划等。因此开发一个劳务工服务项目要根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尽量聚焦到某一个年龄段劳务工群体的某一类需求。当被服务群体有多种需求时,就结合本机构所长来设计项目。一个以解决社区问题为出发点而设计的项目自然会包含协议中已有的服务指标。设计项目时,项目的受益者必然会聚焦到某一服务群体,项目的实施方案必然要包含预期开展多少场活动,服务多少个个案,以何种方式开展服务等。因此,一个完整的项目策划必然包含了服务群体和服务数量两个维度的指标,而若干个项目就可以涵盖整个服务协议的各项指标了。
项目实施过程,将社工专业手法贯穿始终。同一个公益项目,由专业社工运营和由居委会工作人员运营的差别就在于服务手法。在社会工作方法分类中,学界有一种共识是分为微观实践 (个人、家庭、小组及个案管理)和宏观实践 (组织、社区和政策)两大类 (王思斌,2011:203)。笔者认为,宏观与微观并非完全割裂,在进行社区社会工作的时候,离不开微观社会工作的方法。项目化的思维是宏观和微观社会工作有机结合的桥梁,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运用各种社会工作理念、方法和技巧,体现出社工的专业优势。
项目评估过程,注重对成果的评估。在项目化运营模式下,因为项目设计的缘由是为了解决问题,那么评估应侧重项目是否达成了最初目标,项目受益人群的需求是否在这一过程中得到满足,原来存在的社会问题是否在项目实施中有所解决或改变。一个公益项目的成果应当是参与者在参加项目活动期间或之后的收益,往往体现在受益者知识、能力、地位等方面的改变。而社会组织的价值也正是在于这些改变。“非营利组织是改造人类的机构,因此其结果不外是引起人类的改变——行为、环境、见识、健康、希望的改变,当然最重要的是能力和潜能的改变。” (德鲁克,2012:84)这些改变就是公益项目的成果。社会组织及其实施的公益项目要“有注重成果的心态”(陈迎炜,2013)。
这一阶段体现了“地区发展模式”下社区社会工作的理念。“地区发展模式”强调鼓励社区居民通过自助和互助解决社区问题,特别重视居民的参与。社区工作最重要的不是社区工作者如何运用专业能力改善社区,而是如何推动社区居民的参与,建立居民组织,培育居民骨干。从项目到组织,是中国很多公益组织的成长路径。公益项目的特征之一是有具体的时间计划,有一个开始时间和实现目标的到期时间 (邓国胜,2003:3)。那么,一个公益项目结束后,如何让它的效果沉淀下来,持续性地发挥作用呢?从公益项目到公益组织可以有效地帮助项目长期、持续、规范地运作,并将项目受益面扩大到更多的受益群体。
对于社区服务中心来说,让一个公益项目扎根社区的最佳方式就是通过一个项目培养一个社区社会组织,每一个社区社会组织里面都会有社区领袖和社区志愿者,他们会长期扎根社区并让项目持续地发挥作用。在政策层面,关于社区社会组织的登记及备案政策正在逐步放宽。从项目出发,把优秀项目变为组织是社工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的可行性路径。
在这一思路下,要求社工在实施项目时,不仅仅要直接提供服务,还要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鼓励居民参与,相信社区居民有能力解决影响其生活的各种问题,注意发现和鼓励居民骨干,掌握培养居民骨干的技巧,引导居民在活动中自我管理。例如,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第五园社区开设了一个丝网花编织小组,目的是让社区家庭主妇和退休女性通过编织活动走出家门,构建社区交流平台。这一项目目标就超越了编织的技巧本身,编织只是妇女交流的载体。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该社区服务中心的社工们除了传授编织方法外,更注重培养参与者的自我管理和服务能力。在第一期项目结束后,成立了首个集手工制作学习与公益服务于一体的社区社团——纤手互助会。该互助会由之前参与项目的15名社区女性组成,通过手工制作学习、手工作品爱心义卖、义卖经费开展公益服务这三个方面运作。该社区的社工欣喜地发现,成立互助会后,这些妇女的参与热情比以前更加高涨了,几个骨干几乎天天在社区服务中心策划下一步如何把活动开展得更好。①2013年12月对第五园社区工作站的调研以及参考《坂田纤手互助会挂牌》,《新快报(广州)》,2013年10月25日,http://money.163.com/13/1025/00/9C081OC200253B 0H.html。
从项目到组织的过程中,项目就像一粒粒的种子播撒到社区中,如果给予这些种子适当的养分,会开出五彩斑斓的社区社会组织之花,构建社区自治的大花园。这些社区社会组织的参与者一方面会自己组织起来开展活动,增强社区凝聚力,活跃社区气氛;另一方面他们可以成为社区某一领域的专业志愿者,为社区居民构建“社工+义工”的服务模式,服务更多的社区居民。当然,并不是所有的项目最终都会成为一个社区社会组织,要根据项目的特性以及服务对象的特点来确定。
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化运营的前两个阶段是在一个社区服务中心完成的,按照目前深圳市的发展现状,往往一家社工机构同时运行几家社区服务中心,几家社区服务中心既有共性又有个性。项目的推广与拓展是实现不同社区服务中心之间资源共享与突出特色相结合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对社工机构的评估中,有一项指标是关于机构的“品牌项目”,很多社工机构难以从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中找到品牌。这是因为一方面社区服务中心开展的是大而全的服务,同质性程度较高,无法形成本中心、本机构的特色;另一方面一个社工机构所运营的社区服务中心之间缺少项目共享机制,单个中心的特色项目无法上升为机构的品牌项目。项目化的前两个阶段解决的是单个中心缺少特色服务的问题,那么项目化的第三阶段要解决的是项目品牌化以及品牌社会化的问题。
根据项目设计的核心原则——社会需求导向,单个中心的项目要想推广到其他社区,必然是这些社区居民有相似或相近的社区需求。换句话说,当社区有共性需求的时候,就有了复制项目的可能。具体地说,项目的复制和推广有几种路径。第一,从一个中心到多个中心再到机构层面。当一个社区服务中心开发了一个项目后,可以通过社工机构的内部分享机制,复制到其他同类型的社区。其他社区在采用该项目时,要注意根据本社区的具体情况进行加工和改进。当有若干个社区同时实施一个类似项目时,社工机构可以将几个社区的项目经验总结提炼,上升为本社工机构的品牌项目。第二,多个中心共同开发后再上升到机构层面。几个社区针对共同的社区需求一起设计项目。例如,暑假期间针对流动人口子女无人照看的问题,可以一起设计暑期主题夏令营项目,几个社区的项目内容可以是类似的,但在具体的活动实施中突出各自特色。待到暑期夏令营项目结束后,地域临近的社区可以组织一场共同的活动作为总结。第三,社工机构原有的特色项目在社区服务中心推广,让社区服务中心成为项目实施地。例如鹏星社工服务社的反家暴项目、至诚社工服务社的企业社工项目、彩虹社工服务社的养老项目等等,都已经成为机构的特色社工服务,那么这些服务都可以在社区服务中心落地。
从活动到项目,从项目到组织,从一个中心的项目到社工机构的项目,是笔者提出的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化运作的成长路径。这几个阶段既可以成为一个连续的过程,也可以相对独立,待条件成熟时逐步向前推进。社区服务中心的项目化运作不仅仅是管理好一个公益项目,更是一种提供社区服务的理念和运营方法,要求社工运用“项目”的思维去开展社工实务工作,去看待社区发展,把社工专业方法与项目管理理念有机结合起来。项目化运营的这一路径选择需要政府部门、社工机构以及社区服务中心共同努力。
建议政府部门以项目化思路重新调整三方协议。一是政府部门在社区服务中心入驻第一年的协议中,更加重视社区需求调研,适当减少其他具体的服务指标。将第一年社区需求调研结果作为之后开展服务的依据,各社区服务中心减少整齐划一的规定动作,而增加符合本社区需求的特色项目。二是在协议中,对具体指标的描述宜粗不宜细,政府减少直接、具体地让社区服务中心“做什么”和“怎么做”的规定,同时加强对服务效果的要求。
建议社工机构以项目化思路形成本机构的优势和特色。在社区服务中心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社工机构应该从追求中标数量向提高管理质量过渡,将社区服务中心的公益项目上升为能够凸显机构特色的公益品牌项目,进而通过品牌项目形成各机构之间的差异化。同时,研究表明,项目化运作是社会组织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处获取经费支持的前提 (刘庆元,2009),社工机构可以依托品牌项目申请各种社会资源,改变社区服务中心资金来源单一的现状,优化资金结构。
建议社区服务中心的一线社工在项目化的思路下看待服务指标。跳出服务指标,在管理思维和方法上进行调整,从完成指标导向到解决社会问题导向,从零散的、孤立的个案和活动到统筹推动社区综合发展,从仅仅盯着直接服务对象到整合各种社区资源。同时,循序渐进,切勿为了项目而项目,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把社区服务中心的所有服务简单地项目化。
宾图,杰弗里·K.(2007):《项目管理》,鲁耀斌、董圆圆、赵玲等译,北京: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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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迎炜 (2013年):《中国社会创业案例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邓国胜 (2003):《公益项目评估——以“幸福工程”为案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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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鲁克,彼得 (2012):《非营利组织的管理》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第42~84页。
刘庆元 (2009):《社会工作机构项目化运作的探索与思考》, 《社会工作》,2009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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